景區(qū)檔案室管理制度
發(fā)布時間:2020-11-19 來源: 主持詞 點擊:
景區(qū) 檔案室管理制度
為加強我院檔案管理,確保檔案和機密內容的安全,提高檔案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檔案室保密制度 1.檔案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保守國家秘密法》,對所管理的密級檔案內容,不得泄密、私自復印、摘抄,如有違犯,要按黨紀國法追究責任。
2.凡注有“機密”、“秘密”字樣的文件、資料,應及時歸檔、妥善保管。
3.秘密文件、資料的借閱,必須履行借閱手續(xù),借閱人員未經批準,不得復制、摘抄、帶出檔案閱覽室。
4.凡外借秘級檔案文件、資料,應在 3 日之內收回,以防丟失。
5.借閱人歸還秘級檔案資料時,檔案管理人員應檢查檔案資料是否完整,如發(fā)現少卷缺頁等情況,要及時查清原因,報告相關領導,追查責任。
6.除檔案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隨便進入檔案室。
二、檔案庫房管理制度 1.加強檔案庫房的科學管理,貫徹“以防為主,防治結合”原則,做好防火、防蟲、防潮、防盜、防塵工作。
2.安全使用檔案庫房內的報警裝置、滅火器材、電器設備,定期檢查,及時發(fā)現、消除故障;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易污染品進入檔
案庫房。
3.檔案柜排列整齊,檔案排列有序,保持檔案庫房內整潔衛(wèi)生。
4.檔案管理人員應定期檢查、核對庫藏檔案,做到賬目相符,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三、檔案借閱制度 1.借閱檔案資料,必須履行借閱手續(xù)。
2. 凡屬借閱人所在部門的有關檔案資料,借閱人可以直接向檔案管理人員提出借閱申請;凡涉及非借閱人所在部門的有關資料,借閱人須執(zhí)院領導的批條,注明所要借閱的資料,方可向檔案管理人員提出借閱申請。
3.檔案資料原則上不外借,確屬工作需要外借時,必須經院領導批準后,方可辦理借閱手續(xù)。
4.借出或歸還檔案資料時,借閱人和檔案管理員應當面清點,確保交接檔案資料的完整性。借出的檔案資料必須在 3 日之內歸還。如超過借期,借閱人應在征得檔案室同意后,辦理續(xù)借手續(xù)。
5.借閱檔案資料,必須在檔案閱覽室閱覽。嚴禁在檔案資料上亂畫亂寫、涂改、圈點、拆卷、剪貼、拍照、復印、抽頁、轉借他人、撕毀、丟失。借閱人必須確保檔案資料完好無損。凡造成嚴重后果者,按黨紀國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6.凡借閱檔案資料者,均需如實填寫檔案借閱、利用效果登記簿,由檔案室存查。
四、檔案鑒定、銷毀制度
1.各類檔案的鑒定和銷毀工作,由本院檔案鑒定小組組織進行。
2.按照水久、長期、短期 3 個不同期限,對文件材料進行鑒定,編寫各類檔案《保管期限表》,對到期檔案必須重新鑒定,鑒定認為有價值需保存的檔案,應重新確定期限,對無保存利用價值的檔案一律銷毀。
3.銷毀檔案應填寫銷毀清單(一式二份),經本院檔案鑒定小組領導和成員審定簽字后,由檔案管理部門組織兩人赴造紙廠進行銷毀。
4. 做好檔案資料銷毀后的其他工作。
五、檔案復制、復印制度 1. 凡標有“機密”、“秘密”字樣的檔案文件、資料,原則上不得復制、復印,如確屬工作需要,必須經院主管領導書面批準方可辦理,并按文件借閱手續(xù)進行登記,使用完后及時送交檔案室注銷。
2. 因工作需要,確需復制、復印的未標密級的文件、照片、錄音帶、錄像帶、圖錄等檔案資料,可向檔案管理人員提出申請,辦理手續(xù)后方可復制、復印。但對重要的、珍貴的真跡資料,須持主管領導的書面批準,向檔案管理人員提出申請,辦理手續(xù)后方可復制、復印。
3.復制、復印的內容、數量要嚴格控制,只能在批準的數量限制內,做好檔案資料的復制、復印。
4.檔案管理人員應做好復制、復印的登記、記錄工作,對要求復制、復印的人、批準人、時間、用途、數量,要詳細記錄,以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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