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新形勢下基層法院干警紀律作風建設情況的調研報告
發(fā)布時間:2020-08-26 來源: 主持詞 點擊:
基層法院干警紀律作風建設是法院隊伍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作風建設工作做得好壞,直接關系人民法院和法官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關系到審判工作服務黨的中心工作的職能作用的發(fā)揮。由于種種原因,基層法院作風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情況不盡如人意。如有的基層法院領導重視審判工作,忽視作風建設;
有的法院作風建設責任制流于形式,落實不到位;
還有的缺乏相應的考核和責任追究機制等等。筆者通過調查,認為目前基層法院作風建設工作存在以下問題,并提出相應對策。
一、當前基層法院干警紀律作風建設存在問題及原因
1、思想認識不到位。隨著市場經(jīng)濟的逐步完善和發(fā)展,基層法院的審判工作任務越來越重,案多人少的矛盾相對來說較為突出。有的院領導把主要精力都放在審判工作上,認為抓作風建設是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事,對此項工作安排不力,措施也不到位,出現(xiàn)“一手硬一手軟”等現(xiàn)象。而有的中層干部和干警認為,自己只是普通的黨員干部,既無人事權又無財權,更無決策權,干好自己的審判工作就行了,抓作風建設是領導的事,與已無關。還有的則存在“基層法院案件標的小,干警出現(xiàn)違法違紀的機會少,廉政建設可有可無”的片面認識。正因為上至領導下至少數(shù)干警對廉政建設認識不夠到位,以致出現(xiàn)該管不管、該嚴不嚴的現(xiàn)象。
2、責任目標不明確。黨風廉政責任制實施以來,大多數(shù)法院的做法,都是每年都層層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院長與分管領導簽,分管副院長與各庭室負責人簽,各庭室負責人與普通干警簽。但是責任條款過于籠統(tǒng),內容不明確,基本上都是上行下效,照抄照搬上級的相關規(guī)定,沒有結合本院的實際情況,也沒有根據(jù)不同的崗位、不同的部門、不同的對象、不同的特點來設置不同的內容,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最終是內容空洞、責任模糊,一旦出現(xiàn)干警違法違紀情況,由于缺乏具體的責任追究辦法,使追究成為一句空話,不能發(fā)揮其應有的作用。
3、考核方法不科學。目前法院所簽訂的責任書中都規(guī)定了相應的考核方法,如有的實行半年或年度考核,有的實行按季考核等等,但是,在現(xiàn)實中有的是責任書一簽了之,根本就沒有進行考核;
有的由于照般照抄上級法院或其他法院的做法,脫離了本院的實際情況,考核內容空洞,無法進行考核;
有的是考核指標體系不科學,沒有科學統(tǒng)一的既能定性定量又方便操作的指標體系,考核程序也存在著問題,具體操作時隨意性較大,對考核對象難以作出精準的評判,這樣的考核結果往往不能令人信服。
4、制度建設不落實。加強法院的作風建設,隊伍是基礎,制度是關鍵,監(jiān)督是保證。只有建立健全有關廉政方面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靠制度去約束和管理干警,才能使干警自覺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可依。有的基層法院不關心制度建設,把制訂制度看成一種形式,更談不上檢查落實和執(zhí)行監(jiān)督了。
5、責任追究不到位。從目前的情況看,大多數(shù)基層法院在作風建設責任追究上仍然有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的現(xiàn)象。主要是因為:一是對紀檢監(jiān)察干部查辦案件缺乏理解和支持,總認為本院紀檢監(jiān)察干部查辦案件是自己跟自己過不去,對紀檢干部查案采取消極態(tài)度,不支持、不配合,甚至有抵觸情緒;
二是由于目前信訪件較多,紀檢監(jiān)察部門把一部分精力放在接待來信來訪上,對查辦案件處于應付狀態(tài);
三是有的院領導存在“家丑不可外揚”的思想,怕問題暴露了會影響法院形象,所以存在著追究責任不徹底的現(xiàn)象。
二、加強和完善基層法院干警紀律作風建設的對策
針對當前基層法院干警紀律作風建設存在的問題,要努力踐行司法為民,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強紀律作風建設。
1、以活動為載體,強化理念教育。為進一步轉變司法作風,提升隊伍紀律,以XX活動為契機,提升干警做好群眾工作的能力,密切聯(lián)系群眾,引導干警堅定理念信念,自覺加強黨性修養(yǎng),不斷增強拒腐防變能力。進一步強化宗旨意識、改進司法作風、規(guī)范司法行為,以公正高效文明廉潔的審判執(zhí)行工作,扎實推進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建設。
2、以學習為基礎,強化廉潔司法的操守。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的系列講話以及黨的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學習中央、省、市、縣有關廉政建設的規(guī)定。引導廣大干警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強化廉潔自律意識,筑牢拒腐防變防線,嚴格遵守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準則、法官職業(yè)道德準則,確保正確行使審判權、執(zhí)行權,防止對當事人“吃拿卡要”和辦“金錢案、人情案、關系案”等司法不廉行為。
3、以監(jiān)督為著力點,強化督促檢查。堅持把加強作風建設列入重要議事日程,領導干部要帶頭加強作風建設,用自身的模范行動教育和影響干警,推動法院隊伍的作風建設。要繼續(xù)加大明查暗訪力度,建立完善工作責任追究制度。每季度對自身服務發(fā)展、解決問題的情況進行自查,認真分析存在問題原因,對不認真辦理和解決問題、基層和群眾不滿意的,要追究責任。
4、以機制為保障,提高制度執(zhí)行力。進一步加強廉潔自律制度建設,在提高制度的執(zhí)行力上狠下功夫,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頂風違紀的行為。
5、以文化為源頭,加強廉政文化建設。加強廉政文化建設,是從源頭上防治腐敗、保持黨的先進性的重要舉措。開展各種內容豐富的文體活動,引導廣大干警培養(yǎng)廣泛的興趣愛好,陶冶情操,從精神上凈化端正辦案指導思想。使全院干警理想信念更加堅定,廉潔司法意識更加增強,紀律觀念和法律理念更加強化,遵守職業(yè)道德和社會公德的自覺性更加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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