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受辱自衛(wèi),關抑郁癥何事
發(fā)布時間:2020-06-17 來源: 幽默笑話 點擊:
日前,湖北巴東縣女子鄧玉嬌在工作的娛樂城遭遇欺凌。三名當?shù)劓?zhèn)政府干部先要求她提供“特殊服務”,被拒后又用一沓錢擊打鄧的頭部。不止是言語的羞辱和威脅,鄧玉嬌隨即受到暴力攻擊,被兩次按倒在沙發(fā)上。情急羞憤之下,鄧揮刀自衛(wèi),殺死一人重傷一人,當晚自首。警方在偵辦時確認了暴力攻擊的事實,并對鄧做了檢查,認為她有抑郁癥傾向,詳情需要等待鑒定。
對于這樁發(fā)生在鄂西偏僻小鎮(zhèn)的事件,媒體給予了強調和重視,始終占據著門戶網站新聞頁面的重要位置,跟帖高達十多萬條。輿論立場鮮明,毫不猶豫地支持鄧玉嬌的舉動,對她自衛(wèi)反擊的情節(jié)予以壓倒性的贊賞。一時間,網絡民意風起云涌,痛斥死傷干部是咎由自取,力挺鄧玉嬌無罪,認為抗暴行為不應承擔任何刑責。顯然,輿論的態(tài)度與警方辦案的方向有了分歧。
這確實有些令人費解:警方并沒有對鄧玉嬌是否屬于正當防衛(wèi)作出判斷,卻將著力點放在鄧是否患有抑郁癥上。無論是施暴的一方,還是警方現(xiàn)場調查,都確立了施暴與抗暴的清晰關系,案情簡單,本身并不復雜。有論者認為,鄧針對強奸實施進行了正當防衛(wèi),甚至不適用防衛(wèi)過當。鄧玉嬌行使權利與是否抑郁無關,公正執(zhí)行刑法中關于正當防衛(wèi)的構成要件足矣。
面對如此魔幻的情境,輿論不憚以最壞的惡意去揣測:假設鄧玉嬌被鑒定為抑郁癥患者,那對案件的定性或會造成影響,為人為設置某些法律的模糊地帶提供條件,比如可以將她的自衛(wèi)行為解釋成帶有主觀故意,或發(fā)病狀態(tài)下的客觀過失,混淆事實與責任的清楚界限。
除了上述評價和推理,還出現(xiàn)了另一種對動機的猜測,針鋒相對也頗具代表性。它認為,警方之所以要鑒定鄧玉嬌的抑郁與否,是因為萬一證明她精神有問題,即使法院最終判定她防衛(wèi)過當,也可以有憑據為她脫罪。這就屬于警方的未雨綢繆,目的是在官場利益叢生的規(guī)則下保護鄧玉嬌,真可謂用心良苦。背景若是這般復雜,警方差不多成了潛伏中的正義。
受辱女工奮起自衛(wèi),究竟關抑郁癥何事?輿論百思不得其解,進而設計出各種看似合理的解釋。輿論的這番表現(xiàn)耐人尋味。無論是堅定地支持鄧玉嬌,堅決地貶斥施暴的干部,還是對所謂抑郁癥的說辭尋找各式理據,都體現(xiàn)出一貫的焦慮感:罪與非罪不再那么涇渭分明,乃至于法律本身也不可靠,民眾對司法機構抱有不安的心態(tài),無法遠離它們卻又主動拒斥它們。
抑郁癥本是鄧玉嬌案中的細枝末節(jié),卻被當作焦點放大,直至演繹成現(xiàn)今的情勢,著實叫人莫名其妙。但這也并非全然沒有價值。至少從一致反對的輿論聲浪中,顯現(xiàn)了比“抑郁說”更有依據的社情民意。從跨省追捕的王帥案,到70碼的杭州飆車案,輿論在諸多案例中都凸顯出擬人化的情緒,或憤怒,或失望,或驚恐,或暴烈。既然現(xiàn)實荒誕,輿論也在左沖右突。
鄧玉嬌手刃侵犯她的鄉(xiāng)鎮(zhèn)小吏,過程黑白分明,而欲將她置換成病人的舉動,不管目的何在,都讓人遺憾。因為這樣做等于否認了法律至高無上的裁決地位。輿論洶涌奔騰,人心期望一個懲惡扶善的清平世界?涩F(xiàn)實往往如此不堪,輿論所見的是壓抑,所得的是郁悶,長此以往,早有抑郁癥狀。輿論抑郁,若求令現(xiàn)世靜美的良方,則要扣問社會了。問題是,誰會真的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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