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敦友:親民,還是新民?——對蔣慶先生的一個嘗試性批評
發(fā)布時間:2020-06-14 來源: 幽默笑話 點擊:
恕我孤陋寡聞,以前只是隱約中聽到過蔣慶先生的大名,比如我就從賀衛(wèi)方教授處得知蔣慶先生本是法學出身,卻心儀文史,尤精于儒學,且有一部大著《公羊學引論》,可惜不曾讀過,只是到了去年1月,一個偶然的機會在南寧三聯(lián)書店里看到蔣慶先生的一本大著《政治儒學——當代儒學的轉向、特質與發(fā)展》,趕緊買下,讀后深感蔣先生是一位博學深思之人,對他從公羊儒學中開出政治儒學以別于心性儒學的路向深為嘆服,以為真正抓到了當代儒學關注心性之維而不留意于制度之維的軟肋。印象特別深的是他關于自然法與儒家思想之關系的見解,他嚴厲地批判了人們將儒家天道等同于自然法、將道德心性等同于自然法、將儒家道德等同于自然法的做法,(參蔣慶:《政治儒學——當代儒學的轉向、特質與發(fā)展》,北京,三聯(lián)書店,2003,頁251-268。)大獲我心,那時我思考過一段時間的西方自然法的思想,深深欽佩蔣慶先生思想的力度與深度。正因此,我開始關注蔣慶先生,原來蔣慶先生乃一代“大儒”!而且,竟得知蔣先生早已辭去公職,專事儒學,于貴陽龍場王陽明悟道處建“陽明精舍”,作弘揚儒學的基地,聯(lián)想到自己至今還不得不在體制內混碗飯吃,不禁對蔣先生肅然起敬!
蔣慶先生在網上文章不少,慢慢收集,間或讀之,大有嶄獲,以為五四以來中國文化之一重大學術成果也。然同時心也生些疑惑,蔣慶先生的思想庶幾王道政治一語概之,而王道政治乃與民主政治正相抵牾者也。及至今日讀到《儒學的真精神與真價值——蔣慶先生在廈門大學的演講》,深感蔣慶先生的王道政治理念之不合適宜也。但我這里不是而且至今也沒有能力對蔣先生的思想進行全面的清理與批評,而只是想就蔣先生關于《大學》里一個詞的解釋提出一個嘗試性的批評,我希望這是我關注蔣慶先生思想的一個開端。但我認為這個問題已經涉及到了事物的根本。
《大學》中的這個詞就是“親民”!洞髮W》是儒家基本經典之一,影響深遠,首句即是,“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于至善!边@三句話被稱為《大學》的三條綱領。我認為蔣慶先生對“明明德”、“止于至善”這兩條都作出了很好的解釋,但是我不同意蔣先生對“親民”這一條的解釋。所以小文就針對這一點發(fā)議論,以期凸現(xiàn)出不同的解釋之間所隱藏的政治理念。
蔣先生的解釋是這樣的。他說,古代儒家對這個“親”字有不同的解釋,朱子說是“新”, 王陽明先生說是“親”,這雖然是辭語上的考證,但涉及到對《大學》根本精神的理解,我覺得王陽明先生的解釋比朱子的解釋好,我采納的是王陽明先生的解釋,是“親民”,而不是“新民”。那么,“親民”是什么意思呢?用現(xiàn)在的話來說就是“愛民”,就是為民眾謀福利,就是要親近、親愛老百姓,親近、親愛社會與眾人,就是要做出實際的事功來為民眾服務。(見《儒學的真精神與真價值——蔣慶先生在廈門大學的演講》)
我非常同意蔣先生的說法,的確,對“親民”的解釋涉及到對《大學》根本精神的理解。但是我想先順便糾正一下蔣先生的一個小小的錯誤。其實“親民”之釋為“新民”,應當說最早始于程氏兄弟(程頤與程顥),朱子(朱熹)只不過是沿用了程子的說法,這一點朱熹說的很明白。朱熹在《大學章句》中是這樣說的:“程子曰:‘親,當作新!抡撸锲渑f之謂也。言既自明其明德,又當推及人,使之亦有以去其舊染之污也!保ㄖ祆洌骸端臅ⅰ罚L沙,岳麓書社,1998,頁5。)這表明,“親民”釋為“新民”應該始于程子而非朱子,所以不能夠簡單地將將“親民”釋為“新民”這種釋義歸功于朱子,當然,王陽明似乎也沒有分辨之。(見王守仁:《王陽明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1997,頁1。)蔣先生是王陽明的崇拜者,所以也就不作區(qū)別了,但我認為這樣是不對的。
當然,問題的關鍵并不在于釋義的所有權之爭,關鍵在于如何理解“親民”?我們直接面對的是兩種解釋。我認為這兩種解釋里面蘊含完全不同的人性觀及由此而來的政治制度之設計。先看看蔣慶先生所贊同的王陽明的一種解釋。這種解釋的重點在“君”,正象前面蔣先生所說的,它要求統(tǒng)治者不要高高在上,而要俯身向下,要做到愛民如子,為民謀福利。明眼人一看就會明白,這實際上就是我國源遠流長的“民本”思想的當代表達,其表達式是“為民作主”。很顯然,這種解釋所隱含的制度背景是君主專制制度,人性假定則是老百姓的理性使其不能成為真正意義上的“人”。因為只有在君主專制制度下,統(tǒng)治者是高高在上的,因此為了讓小老百姓能混過日子,要求統(tǒng)治者盡量俯身向下,不要過于壓制自己的百姓,我認為這是可以理解的。蔣先生主張“親民”一詞當釋為“親民”,莫非是贊同君主專制制度?蔣先生的王道政治說本質上是君主專制制度嗎?前幾天我在徐友漁先生的《討論國學,該如何講道理》一文中讀到這樣一段話:“我覺得現(xiàn)在熱心倡導國學的人最好把自己的任務看成是文化補習的教師,而不要把自己定位成點化門徒、拉人入教的教主。這種人確實有,比如2004年讀經運動的首要發(fā)起人就說:‘圣人有天然教化凡人的權利,曰‘天賦圣權’,而凡人只有生來接受圣人教化的義務。所以,圣人講的話、編的書———經典———就具有先在的權威性,凡人必須無條件接受,不存在凡人用理性審查同意不同意的問題,因為凡人的理性沒有資格審查圣人的理性,相反只能用圣人的理性來審查凡人的理性,來要求凡人接受。’”有人指其中的“首要發(fā)起人”就是蔣慶先生,始予不信,證諸這里關于“親民”一詞的釋義,信然!
我贊同的是第二種解釋。當然,在程-朱那里,將“親民”解釋為“新民”可能與王陽明并沒有本質上的區(qū)別,但是我們在今天,完全可以本著“創(chuàng)造性轉化”的原則,將“親民”解釋為“新民”以求新義。與“親民”的解釋重點在“君”不同,“新民”的解釋重點則在“民”。朱熹說得好,按照我的理解,明明德是使自己“成為人”,那么新民使別人也“成為人”。如果這樣來解釋,那么五四以來的新文化運動則能別開生面。五四以來,“為民作主”的“民本”思想已經被“人民自主”的“民主”思想所取代,不管五四有多少缺陷,我想任何人都無法改變這一根本性的文化觀念轉變,也就是說,民主已經作為一基本格式被定格在中國文化之中,任誰也推不倒它,雖然民本的思想在一股否定五四的潮流中有所抬頭有所復活,但是民本思想已經不可避免地走向自己的末路,其中的理據(jù)就是中國人已經“長大成人”了,雖然人的本性的缺陷常常要求統(tǒng)治者給予庇護,但是這種庇護是不可能讓民本思想成為主潮的。當代中國的文化發(fā)展,我們可以看到,自魯迅先生開創(chuàng)的“國民性批判”正在向“人性批判”過渡,這就是中國人長大成人的標志。(參拙文:《從國民性批判到人性批判》)這意味著,中國人具備了實施民主的人性條件,因為“民主”乃是“成人的游戲”,而“民本”則必然是成年人加之于未成年人的游戲。在我看來,在現(xiàn)代社會,“民本”思想及其實踐乃是對人性的侮辱,而“民主”思想及其實踐才是對人性的尊重。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我非常贊同朱熹進一步提出的對“作新民”之“作”的解釋:“鼓之舞之之謂作。”(朱熹:《四書集注》,長沙,岳麓書社,1998,頁8。)的確,我們今天應該努力讓人民真正成為人,而不是將他/她們永遠當成未成年人。
我由此認為蔣先生在當代對中國人的人性預設及由此而提出的王道政治是成問題的,但這并不意味著蔣先生的理論及實踐是無意義的,恰恰相反,在我看來,蔣慶先生在倡導王道政治時的兩個重大發(fā)現(xiàn)是,民主政治是源于西方的制度,它與中國文化傳統(tǒng)政治是不同的,而且,在當代,民主政治也面臨著重大的困境。的確,這兩個方面都是存在著的事實。就前一個方面而言,我想我們不能因為它是西方的就不面對它,就不接受它,正如我們前面所論證的,民主政治是成人的游戲。就第二個方面而言,我們也不能因為民主政治面臨困境而放棄它,實際上,人類已經發(fā)展出了限制民主的制度,即憲政,或曰法治,民主與憲政兩者創(chuàng)造性的結合形成憲政民主制就是人類的一個追求。(參拙文:《憲政與民主》、《再論憲政與民主》)我想,憲政民主制比蔣先生所主張的王道政治應該更加符合當代人類的人性實際吧?
魏敦友
于南寧廣西大學法學院法理教研室
200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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