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國涌:缺乏公共生活指標的“最具幸福感城市”評選
發(fā)布時間:2020-06-05 來源: 幽默笑話 點擊:
媒體上又在玩什么“中國最具幸福感城市”評選了,有35個大中城市進入侯選名單,最后將通過調查問卷與居民投票產(chǎn)生出十大“中國最具幸福感城市”。主辦方提供的幸福感的衡量指標有:生活滿意度包括生存狀況(如就業(yè)、收入、社會保障等)、生活質量滿意度(如居住狀況、醫(yī)療狀況、環(huán)境狀況、教育狀況等);
涉及情感范疇的心態(tài)和情緒愉悅的程度,包括緊張程度、心態(tài)等);
人際以及個體與社會的和諧程度,包括對人際交往的滿意度、身份認同以及個人幸福與社會、城市發(fā)展方向的關系。從上面三個層次的指標來看,更多地強調了私人生活的這一面,而忽略了或者說回避了人還有公共生活的一面,尤其是作為“最具幸福感城市”,哪怕每個人的私人生活中充滿了幸福感,只要他們的公共生活等于零或接近于零,那樣的幸福感注定也是殘缺的、不完整的。
“最具幸福感城市”并不意味著每個生活其中的人,在勞作獲取基本生存之余,可以悠閑地逛超市、購物,精心地選擇不同牌子的空調、彩電、汽車,也不意味著人們可以盡情地品茶娛樂,盡情地跳舞唱歌,盡情地打麻將、甩撲克。這樣的幸福感未免來得太廉價,充其量只是生物學意義上的幸福感,而不是我們應該討論的社會學意義上的幸福感。幸福感來自生活,生活包括私人生活和公共生活,生活在不同城市的每一個個體生命,只有在后一種生活中才有可能真正找到自己的尊嚴感,實現(xiàn)作為城市主人的價值,建立在這個基礎之上的幸福感才是真實、具體、可靠的。否則,總是在個人的生存狀況、情感心理、人際關系這些指標上面去尋找“最具幸福感城市”,這樣的幸福感乃是向內的,經(jīng)不起推敲的,也是虛幻的。
科學家任鴻雋在1920年說過一番值得我們重視的話:“現(xiàn)在觀察一國文明程度高低,不是拿廣土眾民、堅甲利兵作標準,而是用人民知識的高明,社會組織的完備和一般生活的進化來做衡量標準的!逼渲凶钪匾氖恰吧鐣M織的完備”,因為這關乎人類公共生活的質量,關乎人類的自我管理、自我提升、自我實現(xiàn)。“社會組織”在這里指的是各種不同類型、不同領域的自主團體,是民間自發(fā)的、非強制性的自愿結合。衡量一個城市居民的幸福感和一個國家文明程度有一些相通之處,就是說,按不同意愿組成的“社會組織”越發(fā)達、越成熟,這個社會就越開放,生活在其中的人幸福感就有可能越強,因為不同的人們可以通過這些“社會組織”找到各自不同的位置,實現(xiàn)各自的價值。說得簡單點,在城市生活中,與幸福感關系最大的乃是一個城市的自治空間有多大,也就是說它能在多大程度上體現(xiàn)居住在該城市的普通人的意志?普通人自我發(fā)展、自由競爭的空間有多廣闊?當面對各種社會問題時,普通人有沒有方便、正常的渠道公開發(fā)出自己的聲音,表達自身的意愿?具有基本共識的普通人有沒有可能自愿地為公共事務服務、盡責?一句話,只有那些滿足生物性的人的指標,沒有滿足社會性的人的指標,一個城市就沒有真實的幸福感可言。
世界人口中城市人口的比例已突破50%,中國的農村人口比例雖然還高于城市人口,但城市化進程也在加速度,城市引導鄉(xiāng)村是時代的大勢所趨。當然無論城市還是鄉(xiāng)村,都只是人居住的地方,中心永遠是具體的人,我們討論“最具幸福感城市”,實際上關心的是具體的人的幸福感,雖然每個人心理體驗上的幸福感可能各不相同,但從社會角度出發(fā),我們還是可以確立一個健全的“幸福感”概念,那就不能停留在私人生活層面上打轉。沒有市民 表達的公共空間,沒有市民社會,專制之下談什么“最具幸福感城市”本來就是一個悖論。我看到一條消息,有一項調查結果顯示,在香港讀大學的內地學生有99%愿意留在香港發(fā)展,他們的主要理由是“認同香港的自我增值機會、言論自由和高效生活”。不難看出,在這些莘莘學子心目中,香港是一個“最具幸福感城市”。不過,這次侯選的35個城市中并不包括已回歸10年的香港。
熱點文章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