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原:社會轉型與社會學干預方法
發(fā)布時間:2020-06-03 來源: 幽默笑話 點擊:
《論語》有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此語雖出自圣人之口,但即坊間工匠亦人人俱知,人人踐而行之。譬如某木匠,要施展“刮拉砍鑿”的手藝,做一件家具,那就需要備好諸如刨鋸斧錛之類的家伙,否則手藝便無從施展,家具自然也造不起來。于此而論,“利其器”者,其首要的意義在于要備好工具,選對家伙,定下方法。倘若用錛子去鋸木頭,或者用刨子去鑿榫眼,那必定是不得要領,無法操作。此種理論無疑具有普遍的意義。做木匠活之類的“體力活”是如此,做學問之類的“腦力活”似乎也不能例外。一門社會科學學科,譬如社會學,要想研究一個特定的社會,要想去捕捉和把握紛紜復雜、變幻無常的現實社會生活,備好理論和概念工具,實在是一個不可或缺的先行準備步驟。特別是當我們面對一個處于大變動之中的社會時,要準備何種有針對性的理論和概念工具,更是顯得格外重要。
改革開放以來所取得的巨大經濟成就早已為人熟知。在短短的20多年內,中國社會就從一個科爾內筆下的“短缺經濟”體制走向了以市場經濟為主體的“豐裕社會”,綜合國力大為增強,而且還造就了大部分社會成員相對富裕的生活狀況。所以將此種經濟增長稱為“經濟奇跡”并不過分。但導致這個“經濟奇跡”的“體制奇跡”,迄今為止卻未必為人所深切體察:30年來,我們的政治體制保持了高度的延續(xù)性,幾乎沒有多大的改變。由此造就了這樣一個奇特境遇:高度中央集權的國家體制與迅猛發(fā)展的市場經濟并存共生、互為促進。兩者的這種密切結合,在人類歷史上似乎還從未出現過。由此出發(fā),奠基于資本主義發(fā)展的歷史經驗之上的整個社會學的理論邏輯,其實都受到了某種動搖,都在經受某種挑戰(zhàn)。
“經濟奇跡”與“體制奇跡”的并存共生構成轉型期中國社會的一個基本特點,使得中國社會呈現出不同于東歐、中歐和俄國等其它轉型社會的某些獨具特征。在經濟迅速增長的同時,“體制奇跡”卻帶來了一連串出乎意料的社會后果:人們原本以為市場經濟會自然而然地帶來的那些社會范疇,例如公民社會或自組織的社會生活等,竟然連一個都沒有實現,現在看來也不會自動地實現。相反,它們全都變成了懸而未決的問題。在這個意義上,當查克里巴蒂斷言:市場經濟可以和甚至最為傳統(tǒng)的社會安排共生時,他其實不僅道出了100年前加爾各答黃麻業(yè)工人的狀況,也多少道出了100年后中國的現狀。因此,中國的轉型社會雖然身處現當代的時空條件下,但生發(fā)出來的竟然是最古典的問題。在這個意義上,塞蘭尼(I. Szelanyi)將面對轉型社會的社會學稱為“新古典的社會學”,自有他的一番道理。
當中國的社會學不得不面對由自己社會的制度轉型而生產的“古典問題”的時候,它應當使用什么樣的理論和方法,當然就成為一個很值得討論的問題了。不用說,中國社會學在其恢復重建之初,得到了美國社會學界的巨大幫助,從那里學來了許多手藝,既包括理論,也包括方法。這些手藝使得從社會學以外的行當轉進來、沒有接受過社會學的科班訓練的最初一代的從業(yè)人員,能夠嘗試著開展各種社會調查和社會研究。在學科重建之初,這種學習固然必不可少,就是到了今天,這種學習也還遠遠沒有完結。沒有完結的原因不僅在于美國老師那邊還在源源不斷地生產出各式各樣的新手藝,需要學習,所謂“學無止境”說的就是這番道理;
而且還在于我們自己學藝不精。就是美國老師已經傳授的那些手藝,我們也還沒有牢記在胸,駕輕就熟地加以演練運用。比如,問卷調查的手藝,我們就還差得老遠。所以,我們肯定還要接著學習,毫不放松。
但是,這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問題的另一個方面是:按照菲金和韋拉(J. Feagin & H. Vera)的說法,美國社會學的那一套基于“工具實證主義”原則而發(fā)展起來的定量研究技術,源起于20世紀20年代后期,成熟于20世紀五六十年代。而在那個時期,美國社會的社會框架也大體上趨于穩(wěn)定。菲金和韋拉分析了“工具實證主義”產生的若干原因:先是羅伯特·帕克,而后是拉扎斯費爾德等對社會學提出了“科學化”和“規(guī)范化”的要求、美國政府在二戰(zhàn)前后出于研究的需要而為社會學設置了大量的職位,還有各種公立和私人基金會對以科學方法研究社會問題的財政支持。但是,其中最為重要的原因,恐怕應當說是美國社會的社會框架趨于大體穩(wěn)定,社會上很少再出現大規(guī)模的沖突和運動,現有的社會安排逐步地凝固下來,完成了定型化的過程。穩(wěn)定的社會框架為開展精致、細密的定量調查提供了基本的條件。換句話說,“工具實證主義”得以迅速發(fā)展,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那時的美國的社會結構,已經具備了客觀的條件,允許對它進行非!翱茖W化”、“定量化”的測量和研究了。
若從這個角度出發(fā)來看問題,我們對當今急劇變遷之中的中國社會結構,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能夠進行立足于 “工具實證主義”基礎之上的細密科學測量,特別是基于“工具實證主義”的原則而提出研究問題,不能不心懷疑慮。在我看來,要把握大的社會框架的變動,定量的測量方法固然是一種方法,但肯定不是唯一的方法――甚至不是最適合研究基本的社會安排、社會制度和群體結構都處于劇烈變遷之中的社會的研究方法。在面對轉型社會的時候,我們很可能還需要借助其它的理論和方法。在這里,按照馬克思的說法,是需要“抽象力”,而按照米爾斯的說法,則是需要“社會學的想象力”。
法國的社會學家柯爾庫夫在介紹“新社會學”時,提出社會學總是在一系列的“成對概念”(paired concepts)的爭論中進展的。本系一位唐姓學生在作業(yè)中提出,“社會結構”和“社會行動”就是這樣的一對概念。在我看來,情況確實如此。自古典時期以降,社會學家們總是沿著將這對概念處理成“二律背反”的道路前進。一般來說,社會學總是強調“結構”對“行動”的制約作用。當杜伊斯伯里說出那句名言:“經濟學都是關于人們是如何選擇的,而社會學都是關于人們是如何不能選擇的”時候,他實在是一語道破了社會學總是強調從“社會結構”出發(fā)來看待人們的“社會行動”的基本學科特點。但與此同時,也有另一些社會學家在強調社會行動的主導作用,并且試圖在此前提下溝通“社會行動”與“社會結構”。例如,沿著韋伯傳統(tǒng)前進的社會學家,多半會強調“社會行動”的作用;
而新馬克思主義取向的社會學家,則格外看重“實踐”。
我在這里借助于柯爾庫夫和唐姓學生的看法,提出“社會結構”和“社會行動”這對概念,并非旨在單純從理論上探索兩者的關系,而是力圖從社會生活實踐的角度出發(fā),突出“行動社會學”(Sociology of Action)及其特有方法對研究中國轉型社會的意義。在我看來,社會學家們時而突出“結構”,時而突出“行動”,似乎并非純粹的理論偏好使然。一般說來,在社會框架穩(wěn)定時期,社會學家努力發(fā)掘的多是“結構”對“行動”的支配和制約作用:探究貌似自由的行動背后存在隱秘的、深層的結構支配機制,發(fā)現制度和規(guī)范如何經由各種途徑而被“內化”為人的行為動機,旣悺さ栏窭顾^“制度是如何思維的”已將這條思路的基本特點陳述得淋漓盡致。不過,什么事都由例外,至少在兩種情況下,社會學會轉而強調“行動”的作用:第一,即使在社會框架基本穩(wěn)定時期,當頻頻出現社會運動時,社會學家會強調“行動”的作用;
第二,在社會轉型期,當人們力求改變基本的制度安排,而制度安排也不可能像其在穩(wěn)定時期那樣嚴格地規(guī)范人們的行為、提供基本社會生活秩序之際,這時,社會學會更多地看到“行動”的意義和作用。
因此,在我們這個大轉型的時期,運用“行動社會學”的觀點及其特有的方法來研究變動著的社會結構,特別突出地解釋行動者的主動作用,應當說,是非常有意義的。
論及“行動社會學”,特別是歐陸傳統(tǒng)的“行動社會學”,首推阿蘭·圖海納的理論和方法。誠然,圖海納提出“行動社會學”,其在日常生活實踐中的目標直指所謂西方后工業(yè)主義的“程序社會”(programmed society),在理論上則是針對各種各樣的“結構主義”進行批判,并且企圖在這種批判中彰顯“行動者的主體性”:在1950年代針對帕森斯的“結構功能主義”,在20世紀60年代針對阿爾杜塞的“結構主義的馬克思主義”,在20世紀70年代以后則針對布迪厄的“結構再生產理論”。顯然,系統(tǒng)地論說圖海納的整個理論和方法并不是本文的任務。我在這里只是挑選出我認為對研究轉型社會最有意義的三個觀點,加以簡單的提示。這三個觀點全都根本不同于傳統(tǒng)的社會學。
第一個觀點是對“社會”的不同的理解。與帕森斯主義將“社會”理解成一系列規(guī)則、技術、功能和適應環(huán)境的反應方式不同,圖海納要求實現“從社會到社會行動”的過渡,并且把“社會行動”理解為“社會自身的某種歷史質”(historicity)的體現。按照圖海納的界定:“‘歷史質’即社會根據其文化模式,并且經由沖突和社會運動來構建其自身實踐的能力”。圖海納由此恢復了曾經被結構主義消解為無的歷史主體的概念和意義。
第二個觀點是對“社會學研究方法”的不同理解。按照圖海納的觀點,社會學家不再是社會生活的外在的旁觀者,而是社會運動的積極參與者。只有通過能動的干預手段,介入社會生活,社會學家才能形成關于行動者本身的真切知識。但是,如丟比和韋維爾卡所說,這種特殊的社會研究方法,即“‘社會學干預’(sociological intervention)方法,并不僅僅是一套收集數據的技術……不能與其理論基礎分開……因為它是由關于社會行動、社會和社會學家的角色等一系列概念所保證的”。圖海納認定:社會學研究社會行動者之間的關系,但是,這些關系并非輕易可見,它們確實是被秩序和支配掩飾起來。社會學的主要問題,
就是使這些關系浮上表面,從而不再受到各種社會慣例范疇的擺弄。因此,這就預設了社會學家的積極干預。
通過積極的社會學干預,撥開覆蓋在社會關系上面的支配和習俗,通過設法重建行動者所處的社會情景和社會關系,向行動者以及研究者展示這些關系的本相和實質,這就是社會學干預的意義所在。此外,圖海納還為社會學干預設定了四個基本原則,即(1)與社會運動本身建立面對面的直接接觸;
(2)超越意識形態(tài)話語;
(3)將運動置放在一個情景中,通過與運動雙方對話,突顯所爭奪的社會和文化目標(cultural stake);
以及(4)研究者的兩種功能:激勵者和秘書,其將對行動者的觀察轉化為社會行動理論范疇并腳還給行動者,以增強行動者的能力。
第三個觀點是對“社會學知識”的不同理解。圖海納的“行動社會學”理論,以及“行動社會學”特有的方法即“社會學干預”,徹底改變了社會學知識的性質。生產社會學的知識從此不再是社會學家的專利。在這里,社會學知識不是在社會學家的書齋里撰寫出來的,而是在社會學家和社會行動者的互動中生產的出來的。知識是兩者共同的產品。
圖海納發(fā)展出“行動社會學”及“社會學干預”,本意是探討資本主義“后工業(yè)社會”條件下的社會運動。但毫無疑問,對他的基本思路加以適當調適,就應能夠運用于研究中國的轉型社會。做出這個判斷主要根據是:當前的中國社會正處于大轉型時期,而社會轉型期意味著各種社會行動者透過自己的能動行動,改變社會的制度安排,重建基本的生活秩序。在這樣的歷史時段,行動者作為歷史主體的巨大的能動性得到充分的展示。對于這種能動性,只有從“行動社會學”的視角出發(fā),才能加以深刻體察和把握。
圖海納為“社會學干預”方法設計了一整套的程式!伴_放會議”和“封閉會議”是兩個基本的環(huán)節(jié)。在每一個干預過程中,這些會議都要舉辦多次。在這些會議上,社會行動者被邀請到場,并且就他們面對的社會問題及他們的基本訴求加以討論。“封閉會議”主要是行動者自己的討論,但有社會學家在場記錄并導引討論的進程!伴_放會議”則引進了各種各樣的“對話者”,并且就相關問題與行動者進行討論。這些“對話者”都是行動者在其社會運動中所面對的人物。在我看來,干預的這個環(huán)節(jié)其實更為重要,這是一個在純凈形態(tài)下重建行動者的社會關系,并且導引行動者撥開意識形態(tài)迷霧,重新審視和反思這種社會關系的過程。在“開放會議”中,行動者經過討論,經過一系列的認知活動,獲得對這些關系的新的知識并且借以提升自己的行動能力。
自“社會學干預方法”創(chuàng)立25年以來,雖然依然遭到英語世界主流社會學的漠視,但在英語世界以外,它已經被相當廣泛地運用于很多社會生活領域的研究之中。(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在我看來,重要的還不是圖海納設計的這一套程式,而是“社會學干預”方法所包含的那些基本的原則。
首先,它主張通過對行動者的積極干預來生產社會學知識,這一點已經獲得許多社會學家的認同。例如,布洛維在闡述其“擴展的個案法”時就指出:社會關系只有在受到擠壓時才會暴露出來。他主張:研究者進入和退出田野工作,實際上都是一種“干預”。在我看來,這就指出了社會學家在研究工作中,要完全避免干預、保持純粹的客觀主義立場或“工具實證主義”立場,實際上是根本不可能的。既然如此,那就不如把干預變成一個自覺和能夠控制的研究手段,借助它去積極地獲得社會生活的知識。其次,它把社會學知識從社會學家的書齋里解放出來,明確表明社會學知識的最終目標是為了提升行動者的行動能力,這是難能可貴的。實際上,就此而論,社會學干預的方法與1920年代以前的“芝加哥學派”,與簡尼·亞當斯和杜波伊斯這些現今已經被美國社會學遺忘了的人物的學術活動,與現在已經日漸式微的“行動主義”的社會學傳統(tǒng),以及與當代“解放社會學”,都具有某種血緣關系。第三,由于它把社會行動者的地位提高到空前的程度,因此,特別適合于研究在基本的社會框架發(fā)生變動之際的人類社會,從行動者的角度去觀察規(guī)范、安排、制度的變化和生成的過程。一句話,它可能更適合于轉型社會的研究。最后,由于它拒絕“物化”研究對象,對所有的社會行動者都表示出應有的尊重,因此更適合對底層民眾的研究。
我自己近年來所做的工作,就是嘗試著將“行動社會學”及其“社會學干預”方法,運用于對中國轉型社會的研究之中。如前所述,我認為中國轉型社會的基本特點,是在現當代時空條件下,生產出頗為古典的社會學問題,而其中之一就是“社會從何而來”的問題。這個問題顯然是一個古典的問題。我試圖通過接續(xù)“社會學的馬克思主義”的兩個傳統(tǒng)來界定“社會”的意義,一方面接續(xù)波拉尼傳統(tǒng),從與“自我調節(jié)的市場”的關系中界定“能動社會”的產生,另一方面接續(xù)葛蘭西傳統(tǒng),從與“國家”的關系中界定“公民社會”的產生。華北鄉(xiāng)村箱包工業(yè)雇傭的農民工和都市運動成為我研究這兩個領域的具體案例或入手點,而運用的方法則是“社會學干預”。我希望透過這個方法的使用,發(fā)現那些為主流社會學方法所難以發(fā)現的社會運作機制,從而豐富轉型社會學的理論內涵。當然,在這個研究的過程中,對圖海納版本的“社會學干預”方法也進行了相應的修正和改變,不過,這已經是另一篇文章的主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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