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媒體:責任與方向
發(fā)布時間:2020-05-21 來源: 幽默笑話 點擊:
編者按
黨的十六大之后,中國正面臨著難得的發(fā)展機遇,同時,經濟、政治、社會領域的諸多難題也不可回避,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面前,在充滿機遇與挑戰(zhàn)的歷史進程中,中國傳媒應該扮演怎樣的角色?中國傳媒人應該肩負怎樣的歷史責任?中國傳媒的管理應如何與時俱進?
與此類問題答案的缺失相對應的是,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最近的十余年中,中國傳媒業(yè)有了巨大的發(fā)展,但也面臨著一些不容樂觀的現實:一些突發(fā)事件中,公眾說“信爹信娘不信報”———傳媒公信力缺失;
有關部門三令五申抵制有償新聞,傳媒的尋租行為卻仍然存在———專家對此用上了“墮落”二字……更讓人擔憂的是輿論監(jiān)督的窘境與市場經濟的大環(huán)境形成強烈反差,促使傳媒從業(yè)人員趨“利”避“害”,媒體的商品屬性被渲染得無以復加,似乎媒體僅是一個贏利的企業(yè),媒體的從業(yè)人員也成了打工掙錢的產業(yè)工人,傳媒研究一時間幾乎成了傳媒經濟研究。社會責任、歷史使命乃至中國知識分子千年相承的濟世情懷都成了笑談。有人說,長此下去,中國傳媒界無可用之新人,當不是危言聳聽。
上述現實如果不能正視,不能有效改變,中國傳媒發(fā)展乃至整個中國現代化進程將受阻。同時,對此類問題的回答也是馬克思主義新聞理論的必然要求,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李長春同志不久前明確提出了“不斷改革創(chuàng)新,使我們的工作體現時代性,把握規(guī)律性,富于創(chuàng)造性”的要求。他還為此種發(fā)展的得失成敗提出了明確的評判標準:“我們黨是中國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實代表,除了人民的利益黨沒有自己的私利,這就決定了宣傳思想工作對黨負責和對人民負責的一致性!薄拔覀儽仨毟叨戎匾暦从橙嗣袢罕姷男穆,使黨的主張和人民利益更好地統(tǒng)一起來。衡量精神文化產品,最終要看人民滿意不滿意、人民喜歡不喜歡!
應該說,李長春的這些講話,是對傳媒從業(yè)人員的極大鼓舞。它也表明中國傳媒正處于一個頗為微妙的發(fā)展階段。而發(fā)展的方向其實非常清晰:那便是各方面亟須與時俱進。
本報記者與包括原新聞主管部門領導、法學、社會學、傳播學學者、老新聞工作者在內的幾位專家進行了座談,希望能夠正視現實、探究原因、尋求出路,并嘗試解答傳媒在新時期的若干重大問題。在座談中,我們發(fā)現“如何與時俱進地認識傳媒管理的目的與方法”成為最為重要的話題。
在此,我們將座談內容摘要刊載。
媒體面對突發(fā)事件的尷尬
展江:現在來談媒體的社會責任,正好可以從近期的一些突發(fā)性事件說開來,任何一個發(fā)達國家都發(fā)生過這類事件,但是他們的機制可以使恐慌在比較短的時間內消弭。據我觀察,這種機制有其制度化的安排,長期實踐中已經形成了媒體的信息傳播機制和政府的快速反應機制。
從媒體方面來說,美國媒體有其傳統(tǒng)和慣例,普利策說,記者是船頭上的望者,要望的是激流險灘,當然不是在風平浪靜的時候望。我理解,所謂激流險灘就是對人類生存和發(fā)展最具危險性的事件。
根據這種職業(yè)精神,發(fā)達國家媒體最關注的就是這種突發(fā)性、災害性的事件,媒體的職能之一就是找這種信息。只要發(fā)現有異常情況,特別是涉及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危,媒體就會立即作出反應,哪怕僅僅是傳說,媒體也一定會報道出來,對于危險情況,寧信其有,不信其無,如美國炭疽襲擊,最后證明很多是謠言或惡作劇。為什么發(fā)達國家媒介會這樣地關注這一類的事情呢?因為他們認為,這種事件關系到人甚至整個人類的生存,其他的新聞都達不到如此威力,所以,無論是大眾化的,還是比較嚴肅的媒體,都把這種報道作為自己的重要職能。
從政府方面來說,惟一選擇是和媒體合作,事件發(fā)生后,政府作為權威信息的掌握者和控制者,要定期地向新聞界通報情況,絕不能壟斷所有的信息,大眾傳媒會在不影響整體穩(wěn)定的情況下,最大限度地公布事件的每個細節(jié)。
周瑞金:新聞媒體時刻不要忘記自身肩負的社會責任。大眾傳媒不但是黨和政府重要信息的發(fā)布者,也應該及時傳播社會公眾所需信息,特別是一些有關公眾利益及公共安全的信息。我認為,新聞報道只要客觀、準確、及時地反映了事實真相,就發(fā)揮了正確的輿論引導作用。如果新聞媒體在涉及到有關公共安全、公眾利益的重大突發(fā)性事件中保持沉默,讓小道消息滿天飛,那就是媒體的失職,喪失了自己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自改革開放以來,在報道突發(fā)事件方面,新聞媒體的開放程度總體比以前有所提高,這是要肯定的。在改革開放以前,這些突發(fā)新聞是不能報道的,認為這是暴露了“社會主義的陰暗面”,撥亂反正以后就有了突破。1977年,《解放日報》就率先在全國報紙中突破“禁區(qū)”,報道了上海市26路公交車撞入民宅事件。
但目前對重大突發(fā)性事件的報道,仍然存在限制較多、報道不及時、困難重重的問題,這是需要加以改進的。其實中國新聞界自身對此是努力的,比如對大興安嶺火災、對渤海二號沉船事故的報道等,積累了大量的報道經驗。
李強:過去我們對這些信息的慣常做法是不報道,初衷是大家都不知道,有利于穩(wěn)定。1963年、1973年的時候有可能大家都不知道,但2003年就管不住了,信息工具太發(fā)達了。
吳思:當出現突發(fā)事件時,有問題應該及時向公眾溝通,該預警就預警,該辟謠的就辟謠。如果出于資本的利益或其他集團的利益,按住一些東西,張揚一些東西,那個信息一定是扭曲的。這樣社會得到的信息與它本身擁有的價值是不相稱的,作出的反應以及相應的資源配置也會相應地變異。
喻國明:近20年來,我們的社會環(huán)境已經發(fā)生了很大變化,但是我們對新聞媒體的管理觀念、管理方式還沒有相應地改變。
社會環(huán)境的第一點變化就是老百姓個人的權利意識空前高漲,這是市場經濟帶來的必然結果,人們自我保護的意識增強,不像計劃經濟時代任由國家和集體“大包大攬”。群眾意識向“自我選擇、自我決策、自我負責”轉變,由此對涉及到自己健康、利益的事情的關注程度提高了。
第二點變化是,傳播渠道已無法屏蔽。通過“選擇”新聞來控制輿論,這是當時的領導人在1949年之后針對當時環(huán)境制定的政策,因而有其一定的歷史合理性,當時強敵包圍、新中國政權較脆弱,而國內矛盾相對尖銳,我們對穩(wěn)定的要求更強烈。在技術上,當時傳播工具有限,溝通渠道有限,的確可以先封鎖消息,通過政府努力把事情解決后再告訴老百姓。在觀念上,過去的領導習慣說“我來解決問題就行了”,沒考慮必須面對公眾、面對媒體。
但這種“釜底抽薪”的方式是有前提的,就是老百姓當時可利用的傳播渠道、傳播媒介是有限的,而便捷迅速的信息溝通渠道形成后,再用過去一味封鎖的方式來控制輿論、控制所謂“負面新聞”的話,人們就有理由懷疑這種控制方式是否有效。
周瑞金:中國媒體報道突發(fā)新聞為什么顯得比較難?原因有三個方面:首先,突發(fā)性事件的起因短時間難以查清,部分地方政府往往要求新聞媒體“待原因查明后再做報道”,就扼殺了報道時機,甚至可能造成不良后果。比如1994年3月,浙江千島湖發(fā)生的32名臺灣游客被搶劫殺害特大案件,報道明顯滯后、反應遲鈍,造成臺灣民眾的不滿,損害了政府的形象。
其次大多數突發(fā)性事件“后果消極”,與我們以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似有所抵牾。因此,有些主管部門動輒以“容易引起恐慌”為由進行新聞限制和封鎖,而刻意回避政府工作中的失誤。震驚全國的廣西南丹礦難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如果不是媒體記者的調查報道,真相很可能被掩蓋。
最后,有些實際工作部門的官員為了逃避監(jiān)督,在遇到突發(fā)性事件時,往往采取文過飾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態(tài)度,用一些行政命令阻止新聞記者進行調查采訪。
媒體現狀中令人擔憂的一面
賀衛(wèi)方:社會穩(wěn)定機制中一個很重要的部分就是要經常地把人民的不滿表達出來,化解掉。媒體顯然是這個穩(wěn)定機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當然,必須承認媒體報道不可能完全做到客觀真實,這是我們的日常經驗。但是當大家都進行報道的時候,事件的真相就會最大限度地呈現出來。有些人擔心媒體自由度加大就會帶來太多負面的東西,但我們應該記起托克維爾的一句話:一個人要獲得新聞自由帶來的莫大好處,同時必須忍受這種自由可能帶來的傷害或者痛苦。只想獲得好處,不想忍受痛苦乃是一種病態(tài)的民族心理。這個說法非常經典。
展江:中國媒體要警惕“雙重封建化”,什么是雙重封建化?它是從德國學者哈貝馬斯的媒體“再封建化”的概念引申出來的,一方面,長期以來人治、長官意志等封建意識對中國社會的影響極大,去封建化的任務還沒有完成,而初期市場經濟的弊端和它與生俱來的弱點卻降臨到他們身上。在一些地方,從官媒合一到商媒勾結和官商媒共謀,以私人和團體利益冒充公眾利益,以“監(jiān)督”社會底層和“監(jiān)督”外鄉(xiāng)人為樂。
另外,現實的情況是否認媒體的社會公器職能和對權力的制衡作用,對新聞傳播領域的調控保留了法制的盲區(qū)和人治的特區(qū)。
不少記者招待會變成紅包會,私利集團冒充公眾利益在媒體出現。我們當務之急的是應該發(fā)揮媒體社會公器的職能,抵制各種利益集團對它的侵蝕。
有一個媒體的編輯對我說,我們也很難,一方面要弘揚主旋律,另一方面要提高收視率,但遇到特殊的“保平安”時期,怎么保呢?就放韓劇,這樣既有收視率,又沒有風險。又在別的時段的文藝節(jié)目最后,找?guī)讉人高喊口號,這樣主旋律也有了。
他們認為,這樣做兩頭都會滿意。但我和他們的看法完全相反,這樣下去是很危險的。已經有政治學者在反腐敗專著中提出,官辦媒體商業(yè)運作是當前腐敗的制度根源之一。
當年,我們有人嘲笑張季鸞的“不黨、不賣、不私、不盲”,可是今天有媒體見“趙公元帥”就拜,甚至有媒體從業(yè)人員以“輿論監(jiān)督”為敲詐手段。
焦國標:對待媒體,某些政府部門有一種農業(yè)社會的行為方式,特點就是不能出現負面的消息,一出負面的消息就會引來左鄰右舍看笑話,這是農業(yè)社會比鄰而居養(yǎng)成的一種心理。左鄰右舍的關系本身是很微妙的,幾百年在一塊兒住,有各種各樣的恩恩怨怨,就怕別人看笑話,有什么丑事第一想到的就是不讓人知道,第一直感就是捂著、蓋著,這是有文化傳統(tǒng)的。
賀衛(wèi)方:媒體自由度空間被壓縮,造成的結果是雙重的傷害。首先傷害的是媒體自己,媒體越來越不像媒體,比如在一些電視新聞里,很難聽到人民的聲音,我們經?吹揭恍╇娨曠R頭,一個農民說一些非常格式化的話,我們知道,這肯定是記者導演出來的,是公開的新聞造假行為。媒體也經常利用自己的準政府權力進行尋租,在這樣的環(huán)境下,媒體只能越來越墮落。
不少媒體每天忙著報道領導的活動,而不是將視角放在新聞本身上,你到一個縣里就會發(fā)現,縣電視臺的日常新聞就是報道縣委書記會見了誰,縣長會見了誰,開什么會,它的操作模式和它的上一級電視臺幾乎是一樣的。
如果各種新聞媒體里,充斥著這些報道的話,那么我們就看不到我們社會中的真實情況,如果一個社會的真實情況,尤其是負面的真實情況被隱瞞住,那么這個社會就會很危險,整個國家就仿佛被放在火山口上。
尤其是像中國這樣的有著中央集權傳統(tǒng)的國家,信息不對稱是一種傳統(tǒng)的劣勢,不少官員只對其上級負責,民眾對官員很少有約束力,這樣,既沒有民主體制帶來的約束,媒體如果也不能有效地監(jiān)督官員,那是雪上加霜的事情。
首先,在我們這個國家,新聞應該有的價值未被充分認識。即使中國社會已發(fā)生深刻變化,但人們對新聞價值的認識也是模糊的,有的甚至是錯誤的。
其次,長期以來,有一種觀點認為,新聞媒體的空間越大,社會會越混亂、動蕩,政府就會喪失更多的權威。
第三,我們有一種觀念,就是把新聞媒體單純地理解為工具,與之相適應的是對媒體限制得很死,媒體的監(jiān)督作用根本發(fā)揮不出來。
喻國明:事實上傳媒資金構成的多樣化并不會使之管理失范、喪失責任,只要有一整套健全的法律法規(guī)。法律法規(guī)健全,就會規(guī)定一系列的基本規(guī)則,比如不準煽動民族仇視,不準誨淫誨盜,傳媒如果符合這個基本規(guī)則,對我們這個社會會有多大害處呢?除非是你的規(guī)則制定得不好。
應該說20多年來的市場化變革是對中國傳媒業(yè)影響最為深遠的因素,那么在這場以市場為取向的改革影響下,中國媒體的責任感是增強還是減弱了?我認為是增強了。市場并不是沒有弊病,比如為了吸引眼球一些媒體可能會炒作一些完全沒有價值的東西,(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但更主要的方面是,傳媒開始要對市場負責了,市場就是老百姓的需求,傳媒如果遵循市場規(guī)則去做,就要比拼服務質量,這個服務質量就是對受眾的尊重,對受眾需要的尊重,只有尊重了,才能贏得消費者。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市場加強了這種尊重,加強了媒體履行自己的職責,即使媒體在主觀上是想賺錢。市場經濟不是弱化了它的社會責任而是強化了它的社會責任,市場有優(yōu)勝劣汰的趨勢。這是從整體來說,當然也不排除里面有個別媒體個別做法有惟利是圖的現象。
媒體的社會功用究竟應如何看?
展江:媒體應該是社會公器。媒體的重要性首先在于它是公共信息的平臺。
媒體的首要功能是進行環(huán)境監(jiān)測,并把觀測到的東西告訴公眾。監(jiān)測是不是及時很重要,當今社會科技發(fā)達,人類文明發(fā)展很快,但任何社會都不能避免天災人禍,如果一味排斥負面的東西,媒體就是失職。
賀衛(wèi)方:我認為,媒體報道空間的擴大更會使政府地位提高。為什么這么說呢?在很多國家,媒體每天都在抨擊政府,但是社會非常穩(wěn)定。有人看過英國報紙,發(fā)出感嘆:讀這里的報紙,每每預感,第二天就會爆發(fā)革命,因為好像英國人都生活在水深火熱中。但是,自1688年的革命以來,英國社會一直很穩(wěn)定。美國情況也是如此,一些駐白宮記者參加新聞吹風會經常提一些“哪壺不開提哪壺”的問題。政府想掩蓋什么他就會問什么,因為總統(tǒng)拿他也沒有辦法,克林頓和萊溫斯基的事情被全國媒體連篇累牘,冷嘲熱諷。媒體這樣做有什么效果呢?執(zhí)政者當然就要考慮,連這么小的問題,都會有人抓住不放,你還敢做更大的壞事嗎?
所以,西方國家的官員因對媒體有所忌憚而有所約束,而我們的不少地方,因為沒有媒體監(jiān)督,司法獨立體系也不完整,實際上害了不少官員!有一個被判處死刑的官員曾說:“中國做官,如果做到了廳局級,就沒有監(jiān)督了。”如果官員到了一定級別就沒有監(jiān)督了,這到底對官員好還是不好呢?我想,當然是對官員不好。
實際上,中央政府是很想了解真實情況的,比如中央政府很希望知道,為什么有那么多人上訪,中央政府也會希望地方政府做得更好一些,但如果僅通過視察去了解,那么看到的只會是好東西,而不是真實的東西。
我記得我們有的領導同志在視察的時候,常會撇開隨行人員,地方安排去哪里,偏不去哪里,我們喜歡這種微服了解民情的做法,這種做法能夠解決一定問題,但是現代社會中的很多問題不是通過這種途徑都能解決的。
有些問題,我們覺得是常識:不能指望將所有的東西都納入自己的控制之內,這樣既害了下級政府,也害了上級政府,既害了政府本身,也害了媒體,整個社會就有可能走向不健康的軌道。
喻國明:政府和媒介最理想化的關系不應該簡單到誰是誰的胳膊或者大腿,他應該是你的一個朋友,而且是個諍友,能在很多地方提醒你。自己的手很難給自己動手術。
曾有官員問我:你要是個官員,是個當事人,媒體來報道這個問題時,你會覺得煩嗎?我承認我也會覺得煩,沒有監(jiān)督是最讓人舒服的。但問題是,既然你在這個崗位上,就要面對這種麻煩,因為此事關系民眾利益,老百姓有權知道,有權給你添麻煩,你必須承擔義務。
從人的本性上說,誰都不喜歡有人在旁說三道四,西方國家的官員內心也很討厭媒體,但他們不得不面對。因為它后面有一套制度化的東西作保證。
中國還缺乏這種體制。不歡迎媒體報道成了所謂的常態(tài),因為我們體制上沒有規(guī)定必須得這么做,沒有規(guī)定事件發(fā)生時就應該有媒體及時介入,沒有規(guī)定信息披露應該達到什么樣的標準、什么樣的程度,沒有規(guī)定在什么情況下必須把情況向老百姓說清楚。
對于捂蓋子的現象,不能單純地把責任推到具體的官員和當事人身上,沒有制度的約束,誰愿意走不輕松的道路呢?解決之道還在于制度建設,比如制定“情報公開法”,一些重大事情,與老百姓密切相關的事老百姓有權知道,以便于作出相應決策。
展江:以美國為例,美國媒體的很多做法是給政府提意見而不反對他們的社會和制度,這對促進社會整體健康是有好處的,當然,媒體在局部報道上可能存在不實報道,但是馬克思曾經強調過報刊的“有機運動”原理:個別報道可能會失實,但是各種媒體作為整體,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最后得出的是比較接近于真實的報道,或者以越來越準確的事實來糾正差錯,它的正面作用是很明顯的。
以前不久美國發(fā)生的槍擊事件為例,每一起事件媒體都在第一時間進行了報道,是不是引起恐慌?結果是沒有,因為長期以來由于媒體和政府的良性互動,整個社會都顯得很有理性,無論是政府的決策還是媒體的反應,整個社會并沒有因為媒體的介入而失衡,反而會由于獲得的信息是比較對稱和平衡的而作出合理的應對。
喻國明:媒體有雙重屬性,有公共產品的性質,也有產業(yè)的性質,所以美國一位學者說,媒體是憲法惟一保護的一個行業(yè),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說國會不得制定限制新聞自由的法律,所以媒體有足夠的行動空間,使得媒介作為一個產業(yè)能夠享受到這種保護。當然權利義務也是對等的,因此媒介行業(yè)跟其他行業(yè)不能完全等同,它必須要有社會公益意識,擁有公共產品的一面,要對社會負責,并不完全是惟利是圖的,并不完全以利潤最大化為惟一目標,這在西方也是很自覺的。
吳思:20年來的最大變化是市場體制確立,在計劃經濟時代,人們對信息需求沒那么大,住房、醫(yī)療等國家都包了,不需要自己作出決策,F在個人要自己作出判斷,而正確判斷的前提就是要掌握充分的信息,因此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媒體能否充分發(fā)揮作用關乎整個社會的運行狀況。
應該為中國媒體發(fā)展創(chuàng)造怎樣的空間?
杜導正:最近,我聽說過中央領導同志在不同場合有關宣傳的一些話。李長春同志正確闡述了新聞宣傳中黨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的關系。中央領導同志還提出新聞出版系統(tǒng)中也要政企分開。李長春同志在新聞出版總署視察時,就說出版集團和政府有關行政部門搞在一起不好。
這些講話很好,我說好,主要是講話所展現的趨勢和取向很好,他們對我們的宣傳工作提出了很多問題,也有指導意義。
事實上,現在的新聞宣傳已經出現了一點改進的跡象,比如晚間新聞聯播節(jié)目,有段時間,半個小時的黃金新聞聯播,有20多分鐘在集中報道國家領導人的活動,報紙上的一版也多是各級領導人的活動,這些天,已經有所改變。
透露出來的這些信息引發(fā)了傳媒界的思考,我也在想,黨的十六大提供了一個契機,我們該如何抓住這個契機,改進我們的工作。過去一段時間,我們一些地方的同志在指導思想上缺少自信,把老百姓尤其知識分子不看成是朋友,更不是好朋友,老是防著大家,因此總是不準這個,禁止那個,不是鼓勵往前闖,他們的精力和注意力幾乎都集中到挑弊病、批評、指責上了。這樣指導宣傳,效果自然不好,這對黨的事業(yè)是很不利的。
香港有一報刊寫文章說我是“科學的擁鄧派”,我覺得我也是“科學的擁護三個代表派”。加上“科學”這兩個字就對了。科學與迷信、盲目是對立的。我往年吃了盲目的虧,晚年有所長進,獨立思考多些了。
鄧小平理論和江澤民同志提出的“三個代表”,其主張和基本的框架,我認為是科學的。江澤民同志來到中央的這十幾年繼承和發(fā)展了鄧小平同志的理論,“三個代表”是劃時代的貢獻。
本來是這么好的理論,這么好的思想,但我們媒體十來年是怎么宣傳的呢?我個人以為宣傳方向正確但很不得力,F在對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的宣傳大多是從口號到口號,從概念到概念,從抽象到抽象,進行概念的解釋,談不到創(chuàng)新。
現在提出思維創(chuàng)新的口號,但我認為關鍵是不要僅僅停留在這幾個空洞的字上,而是要有創(chuàng)新的實踐,要鼓勵大家創(chuàng)新。
周瑞金:十六大報告把“人民的政治、經濟、文化權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規(guī)定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這就是說,公眾的知情權、表達意見權應當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今后,在突發(fā)性事件的宣傳報道中,應貫徹執(zhí)行十六大這個重要精神。在信息社會再也不能搞信息封鎖和壟斷了;
在民主社會,再也不能無視公民的知情權了!
除了危害國家安全、危害社會公眾利益的事不準報道外,一般不能輕率發(fā)布新聞禁令。宣傳主管部門的職責主要不在限制媒體報道,而應當是著力引導媒體如何報道得更好?傊,不能把輿論控制權拱手讓給那些小道消息,而應抓住時機增加自己的權威和增加公眾的信任。
杜導正:我們的各種改革不能超越整個國家的經濟和政治文化水平,盡管我們還處在過渡之中,但是過渡也要有個時間,不能沒完沒了地過渡呀。中國現在已經解決了溫飽問題,黨和政府也培養(yǎng)了屬于自己的幾千萬知識分子,我認為應該大框框守住,小框框放開,應該相信大家,不能每天防范大家。
喻國明:社會對媒體的要求是規(guī);。報紙越來越厚,頻道越來越多,這是老百姓需要的。
從這點來看,我們過去提出的“守土有責”的說法不能機械地理解。從媒體的發(fā)展來說,機械理解守土有責就意味著不許出錯,這實際上限制了創(chuàng)新的空間。任何新的嘗試都有可能出現差錯,所以“不允許任何錯誤”的政策實際上泯滅了創(chuàng)新的可能性,這是阻礙中國媒體發(fā)展的東西,F在新一屆領導班子強調我們要著眼于發(fā)展,而不著眼于不出錯,這是指導媒體管理理念變化的一個很好的信號。
目前有關方面對組建媒介集團的事先叫停,先不批新的,已有的內部整合,這本身預示從中央角度來看,過去組建媒介集團靠行政化的方式不完全是有利的,至少可能還有更好的選擇。
中國傳媒處在上臺階的階段,既包括它的產業(yè)要素上臺階,規(guī)模越來越大,同時也包括它的觀念它的職業(yè)道德上臺階,但這種更進一步的職業(yè)道德需要一些前提,就是對自己的品牌、對道德的尊重,對社會的責任能夠得到相應的利益支撐,“好人有好報”,行為和品牌收益之間能夠建立起一種聯系之后,道德素質就會提升,我們不得不說這種利益關系是決定道德建設的非常重要的因素。
制約中國新聞業(yè)發(fā)展最大的障礙就是體制上的障礙,包括結構本身的合理性和多樣化。單一的品種它的功能就單一,角度就單一,滿足需要就單一。資金多樣化,結構多樣化,這些東西都需要體制面得到一定的開放,體制的約束方式也應由微觀管理到宏觀管理,由隨機化的管理到規(guī)范化的管理。
目前的這種新聞管理理念和模式脫胎于革命戰(zhàn)爭時期,誕生于階級斗爭的背景下,因為要斗爭,所以要強調它的宣傳作用,強調它的工具色彩。馬克思講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今天我們經濟基礎發(fā)生那么大的變化,新聞業(yè)的管理如果不與時俱進,可能就有些問題了。
展江:馬克思認為,新聞出版自由是文明國家的公民權利,它是通過油墨向我們的心靈說話。
我想,正因為他和恩格斯被剝奪了包括新聞出版自由在內的基本權利,他們才被迫流亡到賦予公民這種自由的異邦。
馬克思還說,“新聞出版就是人類自由的實現。”“沒有新聞自由,其他一切自由都會成為泡影!痹趯V平y(tǒng)治下接受檢查的報刊是“文明化的怪物,灑上香水的畸形兒”,它有“偽善、懦弱、閹人的語調和搖曳不停的狗尾巴”,為統(tǒng)治者粉飾太平,或為小市民提供一些無聊的談資,這樣的報刊既扼殺民族精神,又破壞人民的教養(yǎng)水平。
馬克思把19世紀初普魯士無聊小報盛行的年代稱之為德國人精神上的“大齋期”,我們是不是也應該盡力避免這樣的“大齋期”降臨?
賀衛(wèi)方:媒體該有什么樣的健康環(huán)境?
首先,媒體應該有它的活動空間,能夠按照自身的邏輯做事,幾百年來,新聞界已經有了自己行業(yè)的一些公認準則,超越了這些準則,就是不道德的。而當他們受到不正當干預的時候,這一行業(yè)的行為準則就會被破壞,規(guī)則被破壞的結果就是行業(yè)的墮落。
其次,新聞界應該有好的制度和機制,一個好的制度會使越來越多優(yōu)秀者出現,而壞制度只能使人越來越墮落。
第三,要處理好媒體與官員的關系,因為官員絕不會允許媒體報道對他不利的消息,這樣的結果就是新聞不能提供真實信息,同時也加大了新聞成本。
最后,不要出現太多的媒體敗訴。最近,耶魯大學的陳志武先生曾作過研究,他發(fā)現,中美兩國類似訴訟的勝訴比例正好相反,我們這里因為名譽權而狀告媒體的案件中媒體的敗訴率高到令人難以置信的程度。如果這種狀況不加以改變,長此以往,新聞就會無法生存。
喻國明:中國新聞界面臨十幾年來最好的發(fā)展機遇,這個判斷應該是成立的,現實提供了這種可能性,無論是從社會發(fā)展的邏輯上來說,還是媒介本身產業(yè)發(fā)展的狀況,還是領導班子透露出的新的信號,都為把傳媒業(yè)進一步發(fā)展壯大,進一步回歸它的本質功能,進一步理順相關的體制提供了條件。
我對改革前景是樂觀的,這種改革不是誰愿意不愿意的問題,它實際上有各方面的推動力,比如科技進步的壓力,國際規(guī)則的壓力,傳媒產業(yè)本身的邏輯的壓力,等等。
改革的路會怎么走,中國的前進方式是小步快走,不可能從這一步一下子邁到那一步。只要我們目標明確,思路明確,方向明確,步子可以邁得快一點。
來源:《南方周末》 200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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