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廳副廳長的“牢獄”之災:怎么躲牢獄災
發(fā)布時間:2020-03-25 來源: 幽默笑話 點擊:
在妻子被警方帶走半個月后,9月29日,湖南省公安廳副廳長楊建農因涉嫌嚴重違紀被立案調查。在一封致湖南省高層的請求信中,楊建農認定其夫婦倆的遭遇,皆因其妻陳玲卷入一個直指湖南省公安廳黑幕的發(fā)帖事件。
9月25日午夜時分,55歲的湖南省公安廳副廳長楊建農在自己的新浪博客里貼出了一篇置頂博文,導語是醒目的藍色字體――“當我們正在為生活疲于奔命的時候,生活已經離我們而去”。
這個二級警監(jiān)用約翰?列儂的這句話,注釋自己的狀態(tài)。4天后,他因“涉嫌嚴重違紀”被湖南省紀委從家中帶走。
盡管楊建農聲稱“面對俗世的是非紛爭,唯有在超然物外中追求一種永恒”,但是生活卻不能讓他遺世獨立。9月13日,正在廣州參加公安部亞運安保協(xié)調的楊建農,心急如焚地趕回了長沙。這天凌晨,他的妻子陳玲從家中被公安帶走,家中電腦悉數(shù)被抄。
顯然,當天的狀況令其不安,楊建農徑直去了湖南省紀委。2006年,他以湖南省公安廳紀委書記的身份,當選為湖南省紀委委員。
按照楊身邊的知情者轉述,當日下午,正當楊建農主動找到湖南省紀委主要領導要求匯報情況時,湖南省公安廳主要領導致電湖南省紀委,稱已經監(jiān)控不到楊建農的手機位置,楊有可能畏罪潛逃或者畏罪自殺,公安這邊已經發(fā)布邊防控制,省紀委也應立即啟動對楊建農的“雙規(guī)”。
湖南省紀委則答復說,楊建農正在這兒匯報情況,目前也沒有正當?shù)睦碛煽梢浴半p規(guī)”他。
這一戲劇化的對峙,在一封請求信里,楊建農說法是,因其手機電源耗盡而自動關機,“結果被執(zhí)行通信監(jiān)控的干警誤認為我有新情況”。
不過,形勢仍按照既定的軌道運行。接近楊建農的人士稱,其后湖南省公安廳黨委會議上宣布,楊建農不再分管治安總隊。
此后,楊建農仍然照常去公安廳上班。對于那些已經聽說了他的遭遇,并在其博客上跟帖支持他的網友,他總是及時地回復“謝謝”二字,然后每天很早下班。
比起網友,他更需要體制內的支持。9月16日,前途未卜的楊建農,寫下題為《關于請求立即制止湖南省公安廳采取違法辦案手段對我施加政治迫害的報告》的請求信,并讓其堂弟、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副教授楊支柱看過。楊支柱稱,楊建農托人將此信遞交給了湖南省省委書記周強和代省長徐守盛。
在這封請求信中,楊建農認定其夫婦倆的遭遇,皆因其妻陳玲卷入了一個直指湖南省公安廳廳長李江和常務副廳長唐中元的發(fā)帖事件。
楊稱,“發(fā)帖事件于我家庭而言是個無法挽回的錯誤”,他稱愿意為此引咎辭職。這位缺乏安全感的省公安廳副廳長、省紀委委員還抱怨說,“組織調查并非一定要對我和我的家庭動用國家專政工具以及龐大的偵查力量來應對”。
其間,楊建農也奔走于那些老領導之間――湖南省政協(xié)原副主席、公安部咨詢委員李貽衡及公安廳原副廳長張樹海等人,知情者稱,“楊認為這些老領導曾在湖南人大、政協(xié)工作過,能監(jiān)管政府工作!辈贿^,這些領導都已退休多年,前者正致力于湘菜的推廣,后者在家勤練書法。
力量的對比使得形勢已經無法逆轉。楊建農在其博客的結尾克制地寫道,“為什么一些人卻不能以寬廣仁愛之心去包容和善待自己的同類呢?”
他已經在坐等命運之手敲門了。
攪動公安廳的網帖
湖南省公安廳里上一個被省紀委帶走的廳級干部是楊建農曾經的同事、原副廳長王東貴。2007年,王東貴趁妻子外出時,與一名女警官在家中幽會,不料被妻子突然回家撞個正著,于是直奔廚房取出菜刀砍斷女警官雙腳腳筋,致其終生殘廢。
王東貴被“雙規(guī)”之際,時為廳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的楊建農負責給干部們進行廉政培訓。這一年,網名“靜水深流”的他也開通了自己的新浪博客,在首篇博文《向往幸!分,他寫道,“我背棄黑暗,向著太陽,我痛恨暴力,追求光明!
在暗流洶涌的官場上,陽光沒能永遠打在他的臉上。
2010年6月8日,當天剛剛注冊的ID“進士江湖”在天涯雜談上發(fā)表了題為《吏治腐敗正氣何在》的帖子,這篇帖子在百度、谷歌快照如今皆不可見,只能通過奇虎顯示?煺诊@示,另一名為“wpm123321”的ID,當晚也在論壇頻繁跟發(fā)此帖。
帖中爆料稱,自2001年以來公安廳多數(shù)黨委成員利用提拔干部之機大肆收受賄賂,“男民警爭相行賄,女民警進行性賄賂”,“誰的賄重票就投給誰”,“為拉有投票權的民警票,參加競爭的民警就要請吃、卡拉ok、洗腳,送現(xiàn)金、送卡、送禮等”。
針對公安廳修建的集資房,帖中譴責三年前“公安廳副廳長王東貴利用當時分管基建的權力將部分工程分包給給其情婦劉某的父親”,以及大多數(shù)黨委成員違反規(guī)定插手工程,致使和順苑小區(qū)的房子造價越來越高。
參與購房的人士對本刊記者稱,2005年,公安廳在長沙市雨花區(qū)開始修建集資房時,每平方米為1700元, 后由于插手的領導越來越多,集資房的造價又由每平方米2200元漲到了2800元,5年了還沒能交房,當初負責集資房項目的那位警官,也因受不了被同事們罵娘,甩手跑回了交警總隊。
此外,由于近年來長沙房價上漲,原本地處偏僻的和順苑小區(qū)所在地段,目前房價每平方米都已達到4000元左右,當年小科員看重的集資房,也逐漸受到廳級領導的青睞,但是后來者不甘心別人買低自己買高,也要求提高集資房的房價,這點又讓科員們意見很大。
原帖到底由誰貼出未能得知。在請求信里,楊建農自稱,“這篇帖文發(fā)出不久,我妻子出于對我近兩年遇到不公待遇所帶來的困惑及受壓抑的心情,伙同其公司的職員張焱對原帖進行了轉帖并跟帖,在網上披露了她們所聽到的一些未經證實的傳聞,其矛頭直接指向廳主要領導李江、唐中元同志。”
“他回家經常發(fā)牢騷,他老婆記在心上了,才自作主張發(fā)了帖!睏钪еf。
一場軒然大波卻由此引發(fā)。楊建農在請求信中稱,“帖文傳到主要領導后,公安廳即召開全廳副處長以上干部會議,帖文中涉及對象李江、唐中元同志在會上自證個人清白”,“會后,立即啟動了針對發(fā)帖事件的立案偵查工作,由唐中元同志親自坐鎮(zhèn)指揮”,并由“國保、技偵、經偵、紀檢等部門以及長沙市公安局,芙蓉、開福、高新等公安分局有關警種組成龐大的專案組”。
廳官們的仕途
1992年, 當湖南省人民警察學校副校長楊建農調任公安廳行財處任副處長時,現(xiàn)任湖南省公安廳常務副廳長的唐中元,已經擔任了4年的交警總隊隊長,位列副廳級了。
與根正苗紅的唐中元相比,小他4歲的湖南臨湘人楊建農運氣差很多。他三歲便隨右派父親下放到了臨湘黃蓋湖農場,因為無師自通修好了農場的發(fā)動機,農場才推薦他去了湖南省農業(yè)機械化學校。在學校里,他和同班同學陳玲從相識到相愛。
兩年中專畢業(yè)后,他被分配到岳陽農機學校任教,工作是教學生開手扶拖拉機。因為要解決和妻子陳玲的兩地分居問題,他利用妻子的關系,調入尚在籌建中的湖南省人民警察學校。
知情者稱,前湖南省公安廳領導張樹海下放到湖南吉首時,陳玲的母親身為醫(yī)院院長,對張有救命之恩,兩家人也一直保持良好的情誼。
調入警校的楊建農在工地上開大貨車,學校招生以后,又教學生開摩托車,從副科員做到了副校長。當他調入湖南省公安廳時,張樹海并不十分贊同,他認為楊建農的性格不適合做官。
此時,1951年出生的湖南祁東人唐中元已經在公安廳干了20年。1971年,在韶山毛澤東思想學習班學習了半年后,唐直接進了湖南省人保組、治安組,從時任湖南省委政法委書記董志文的秘書,到預審處副處長,再到交警總隊隊長,他的仕途順暢。
1998年,在公安廳歷練了6年的楊建農坐上了唐原來坐過的位置,擔任湖南省交警總隊隊長一職。此時的唐中元已升任湖南省公安廳黨委委員。
為了創(chuàng)收,楊建農收回了車輛駕駛牌照的特許經營權。知悉交警總隊內情的人士稱,在唐中元主政時代,牌照是交給私人經營的, 因此,“楊建農干的是得罪人的事情”。
不過,這一舉措卻讓交警總隊擺脫了窘況,也使楊博得了下屬的好感。楊建農曾對人聲稱,他離任時,交警總隊的賬目上至少有2個億。交警總隊的辦公樓修得比湖南省公安廳還氣派,集資房蓋得又便宜又好。2002年,他從交警總隊隊長升任湖南省公安廳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2004年,李江從湖南省委宣傳部長調任省委政法委書記、兼任公安廳廳長。接近楊建農的人士趙易(化名)稱,楊認為李江剛開始還比較賞識自己。不過,這段蜜月期并沒有持續(xù)多久。
趙易說,楊建農曾向他談起跟李江的分歧:李江調任廳長后從嚴治警,欲把酒后駕駛撞人致死的警員龍紹來樹立成反面典型,遂授意紀委書記楊建農去查龍紹來的問題,但是楊建農卻沒能查出,李江對此并無不滿,也留下了楊“會操作”的印象。
兩人的工作風格也總處在磨合期。楊支柱說,“楊建農不怎么愛匯報工作,他有點自負,總認為宣傳部過來的李江‘不懂業(yè)務’,覺得匯報了也沒啥用!
從擔任交警總隊隊長開始到2008年,楊建農已經在副廳級的位置上10年原地不動了。而在2003年,副廳級的湖南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唐中元升任廳黨委副書記,享受正廳級待遇。
2008年年底,原湖南省公安廳常務副廳長勵明安退休,按照排名,唐中元順利接任了常務副廳長的位置。
趙易稱,在公安廳,勵明安的威望頗高,被認為“正氣”,對人對事都較為直接和公正,而楊建農跟勵明安走得也比較近。
在2008年的人事變動中,楊建農本來也有機會升任正廳級。楊支柱透露,李江當時想讓楊建農去湖南省國家安全廳擔任常務副廳長,“但是楊建農自覺對那邊業(yè)務不熟,安全廳那邊也嫌楊建農年紀稍大,結果就沒去成!庇谑,公安廳紀委書記楊建農就轉任公安廳副廳長。
楊支柱稱,這件事情讓李江和楊建農的關系更為疏遠。其后2年,楊建農的仕途更顯不順。
楊建農于是寄情精神生活,最大的開支便是鏡頭和音響。見過其攝影器材的人稱,“他的鏡頭應該價值上百萬。”他也毫不掩飾自己對攝影的狂熱喜愛,為了拍攝各種畫面,“或是零下三十多攝氏度的嚴寒,或是高達五十攝氏度的酷熱,或是懸崖,或是深淵,或是高山,或是險壑,我樂此不!。
這個稱自己在“鋼筋混凝土的荊棘般的叢林呆久了就會有一種悲傷”的官員,仍然無法排解自己的郁悶和不平。陳玲在跟帖中列舉了廳黨委在用人方面存在的問題,楊建農也承認,“她跟帖中既有她從別處聽到的議論,也有來自我跟她的私房話”。
做生意的官太太
楊建農不再是曾經的那個右派子女和窮教師,位高名顯的他已經不復當年的窘迫。臨湘在長沙的老鄉(xiāng)會,他是幾個埋單者之一;臨湘西北襟帶長江,每年都發(fā)洪水,楊建農每年也都捐款;他還出資二三十萬元,給老家的村子里修了個小學。
陳玲在生意場上的成功,令外人推測這個家庭至少有幾千萬的身家。上世紀90年代初,當楊建農從湖南省人民警察學校調入公安廳時,警校原政治部主任陳玲下海了。她和原警校老師韓克等人一起承包了警校的駕校,第一年上交學校10萬元,第二年上交80萬元。這段經歷讓她積累起了第一桶金。
三四年后駕校利潤見少,陳玲退出。1996年,個人典當業(yè)放開,陳玲又和楊建農的二弟楊建福合作,在湖南省公安廳附近開了家“銀劍典當行”,一年半后轉手,獲利頗豐。
此后陳玲又和楊建福合開過涂料廠,不過并不成功。楊建福又跑去了廣西、西藏等地,以私人名義承包公交車路線,陳玲也投資其中,這個業(yè)務延續(xù)至今。接近陳玲的人士稱,僅此一項,陳玲每月就有約50萬元左右的進賬。
對他們出生于1982年的獨子楊略功,這個家庭也不惜重金培養(yǎng)。楊略功還沒讀完高二,便去了英國留學,在那兒一共呆了9年,兩年前才回國。楊略功原定去民生銀行工作,但是楊建農覺得“民營公司不保險”,安排兒子去了湖南省移動公司。
當體制內的楊建農抑郁不得志時,生意場上的陳玲卻忙著開疆拓土。2008年年底,她又跟人合作創(chuàng)辦了湖南極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極致”)。
注冊資料顯示,“極致”的成立時間為2008年11月13日,注冊地址為長沙市麓谷麓景路2號,原定法定代表人為張焱,2008年12月11日法定代表人變更為陳玲,后又變更為杜青。該公司注冊資本為300萬,吳海和陳玲各出資120萬,各占40%的股份,張焱則出資60萬;經營范圍則包括計算機軟件和硬件的研究、通信技術、互聯(lián)網技術、辦公用品、通訊器材、建材、五金交電、電腦及配件的銷售,安全技術防范系統(tǒng)的設計、施工、維修等。
根據注冊地址,并不能找到“極致”的辦公實體。趙易透露,“極致”成立之后僅做了一個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的項目,應是代理了高管局的某項產品。
知情者稱,除了陳玲以及現(xiàn)年33歲負責跑腿的張焱,“極致”背后還有一個神秘女人參與運作。
據了解,在陳玲從家中被帶走的第二天,即9月14日,湖南省高管局局長馮偉林的妻子、公安廳警務督察處副處級干部易杏蓮因“涉嫌貪污受賄”被湖南省紀委“雙規(guī)”。
另據與陳玲接近的人士稱,易杏蓮和陳玲關系密切,在“極致”成立之前,易杏蓮本打算用其子馮沛然的名字登記,后被陳玲勸阻。由此推斷,該神秘女人應為易杏蓮,而注冊材料中的吳海,應為易的代理人。
楊建農的稻草
發(fā)帖是錯誤的場合、針對錯誤的對象作出的沒有政治智慧的錯誤選擇,但是楊建農堅決否認作出這個選擇的是他本人。當他被當成網帖事件的頭號嫌疑人物時,他多次“以黨性和人格向組織保證”,自己沒有參與發(fā)帖。
趙易稱,網帖事件后楊建農理所當然地成了焦點,做過廳紀委書記的楊建農,接觸過頗多的負面材料,帖中對準的兩個領導,又有跟他不和的傳言。
張焱的第一次被抓,以及張焱和陳玲的關系,又為這種猜測提供了佐證!安贿^,第一次她沒招,一天后就放出來了!睆堨偷囊晃挥H戚稱。
8月中旬,張焱第二次被帶走。她與丈夫歐陽德志前去云南旅游,被湖南省公安廳國?傟牶烷L沙市開福區(qū)分局的干警通過機場分局將兩人強制截下飛機。9月5日,張焱以涉嫌“虛報注冊資本罪”被刑事拘留,“沒過兩天,張焱交代了發(fā)帖的具體經過。”楊建農在請求信里稱。
根據楊建農的說法,在張焱被抓后,他再次追問陳玲帖子事宜,陳玲才后悔地承認自己參與了轉帖、跟帖,楊建農想到了如何規(guī)避調查,“悔恨歸悔恨,畢竟為三十年夫妻情深想得太多,以致在得知真實情況后,沒有第一時間向組織報告”。
在這個轉彎的當口,他仍然存留著僥幸心理。盡管他聲稱“早在從傳喚張焱開始,辦案民警就明確宣稱我們是在‘完成政治任務’,是‘廳領導之間的斗爭’”,身處風暴中心的他在9月3日的博客上,還是鼓勵自己“盡管有些不愉快的事情,但心情也不至于不好。要相信真理,相信事實,同時更相信自己”。
不過,真理和真實都沒幫上他的忙。2010年9月13日凌晨,警方從他家中抄走了多個U盤、筆記本電腦、MP4、上網卡、硬盤、讀卡器、手機等電子存儲產品。
兩天后的中秋節(jié)前夕,湖南省公安廳長李江與常務副廳長唐中元在廳機關金穗酒樓設宴,慰問廳機關駐地武警官兵及公安民警。這天,遠在北京的楊支柱,接到了堂哥楊建農的電話。這位副廳長讓堂弟回長沙一趟,并在電話里問他:“嫂子的事你看怎么辦?”
律師肯定是要找的,然而這個在廳紀委書記的位置上任職過六年的官員,比普通人更了解權力運行規(guī)則,對自己和妻子能得到程序正義的期盼值并不樂觀。因此,妻子陳玲的拘留通知書還沒收到,他就動手向湖南省委領導寫請求信。
他請求上級有關部門能組成調查組,調查“湖南省公安廳發(fā)帖事件專案組在辦案過程中的嚴重違法違紀行為,予以堅決制止和糾正,恢復陳玲人身自由,退還我家被抄財物”。
“查無此人”的陳玲
盡管他稱“靜夜捫心自問,我求無愧于心”,但是波譎云詭的政治卻給不了他希望的“溫柔、淡定、平和、寧靜”。9月17日下午4點,楊建農終于收到長沙市高新區(qū)分局寄來的《拘留通知書》,稱陳玲已以涉嫌“虛報注冊資本罪”被刑事拘留。陳玲出事是否與帖子有關,至今湖南省警方沒有任何公開的說法。
兩天后,陳玲的代理律師周澤從北京飛到長沙,和當?shù)芈蓭煑罱鹬s到益陽市第二看守所,要求會見陳玲。益陽是湘北的一個地級市,距離長沙約一個多小時車程。1995年,時任湖南省體改委主任李江調到此地擔任益陽市代市長,并于2003年由益陽市委書記任上升任湖南省委常委、宣傳部長。
益陽市第二看守所的值班民警向律師們演示了查詢過程,并告訴他們“查無此人”。 在二顧益陽后,應律師要求,看守所又在之前已經批注過“查無此人”的《拘留通知書》上批注“第二次查無此人”。10月8日,警方對律師楊金柱稱,因該案涉及國家秘密,律師不得會見陳玲。
面對著享有查與不查、抓與不抓巨大自由裁量權的權力,楊建農此時在博客中感慨人生的不可知:“人生中有太多的偶然,有太多意料之外的事情的不確定性。人生正如那不計東西的飛鴻找不到歸宿,一時間摸不著東西南北!
在厄運如潮的當口,他還試圖抓住最后的機會。在那篇接近4000字的請求信中,他請求省委主要領導給自己做主,“黨內不準搞技術偵查”,“對處級及處級以上黨政干部采用技術偵查措施,應分別由省委和中央有關領導批準。請求公安部查明,發(fā)帖事件專案組是否對我及其家人采用電話監(jiān)聽等非法偵查手段,如有,應嚴肅追究批準人和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楊支柱稱,這封信遞交出去以后,“省領導通過別人傳達的意思大致是以后廳級干部抄家要經過省委常委的討論,經濟問題要實事求是,不要擴大化。”
其間,楊建農也曾致信中紀委和公安部,“內容大同小異,就是信的主語改了下”,楊支柱說。
老領導張樹海勸楊建農要“相信組織”。因此,盡管律師周澤認為“一開始就是滿盤皆輸?shù)钠?只能不按規(guī)則下棋,或許可像《天龍八部》里的虛竹和尚那樣獲得意外驚喜”,并為此撰寫了《緊急情況匯報暨法律意見書》,將陳玲一案與公民的批評、控告、申訴、檢舉等監(jiān)督權利相聯(lián)系,患得患失的楊建農還是沒讓周澤遞出這個文件,也制止了該意見書的公布。
9月29號晚上7點多,楊建農關閉了置頂博客的評論功能。一天后,湖南省監(jiān)察廳舉辦的“三湘風紀網”上發(fā)布要聞,通報楊建農被立案調查。新華社隨后跟發(fā)了消息,這篇不到百字的新華社簡訊,是目前為止關于楊案的唯一官方通報。至于楊建農因何事被立案調查,至今沒有作出具體說明,只是強調“涉嫌嚴重違紀”。
在網絡上,“挺楊派”和“倒楊派”激戰(zhàn)彌酣。10月3日,網友“我講真話”、“我要講真話”、“我要講真話2010”分別在紅網、岳陽論壇和百度貼吧發(fā)表了題為《湖南省大貪官楊建農落馬,妻子刑拘》的爆料貼,“挺楊派”們則在跟貼中奮力為楊建農的人品作證。
不過,楊建農的家人拒絕出面。楊建農的弟弟、岳陽市公安局裝備部部長把接觸媒體視為下策。楊支柱稱,“他們要‘講政治’,認為接受媒體采訪不符合官場游戲規(guī)則”。其子楊略功也拒絕接受采訪。
在楊建農被省紀委帶走半個月后,現(xiàn)任湖南省公安廳紀委書記譚和平在“規(guī)范權力運行制度建設工作推進會”上通報稱,湖南省紀委規(guī)范權力運行制度建設領導小組評價公安廳“走在省直機關的前列”,唐中元也在該次會議上要求廳屬單位“以權力陽光促公開、公平、公正”。
在公安廳的官網“湘警網”上,楊建農仍然名列“領導信息”一欄,但是對他的報道止于8月底他去張家界督導治安工作。那次回來,他在博客上貼出了《永遠的邊城》一文,文首引用了黃永玉的那句話――“一個士兵要不戰(zhàn)死沙場,便是回到故鄉(xiāng)!
暫時,他是回不了故鄉(xiāng)了。
楊建農
1977.07――1982.01
湖南省岳陽地區(qū)農業(yè)機械化學校教師
1982.01――1986.04
湖南省人民警察學校教師
1986.04――1992.02
湖南省人民警察學校副校長
1992.02――1993.06
湖南省公安廳行財處副處長
1993.06――1997.01
湖南省公安廳行財處處長
1997.01――1998.04
湖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黨委副書記、副總隊長
1998.04――2002.11
湖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黨委副書記、總隊長
2002.11――2004.12
湖南省公安廳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2004.12――2005.12
湖南省公安廳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兼信訪處處長
2005.12――2008.12
湖南省公安廳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2008.12――至今
湖南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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