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士 [在路上的爵士]
發(fā)布時間:2020-03-16 來源: 幽默笑話 點擊:
早歲居京,對被BG視為經(jīng)典的《在路上》用過點心思(BG,Beat Generation,垮掉的一代)。據(jù)說,該書手稿2001年被拍出了243萬美元的天價。 文楚安先生的翻譯與臺版相比,語感好很多,在兩地譯本對比中,實屬難得。BG往事的愛好者,想必熟悉那樣的氛圍,爵士樂是一千人等四處流竄時隨時Play的伴奏樂。書中提及的所有爵士樂手,其中部分與國內音樂類書籍及碟片海報上通譯的人名有出入,不利于按人索碟,生平信息也較為陳舊。遂按漓江出版社2001的版本,通篇作一索引。
凱魯亞克在第15頁,提到了兩位爵士大師:查理士?帕克,別名“非凡人物”。即Charlie Parker,通譯查理?帕克,綽號“Bird”,意譯為“非凡人物”反倒讓人覺得沒味道了,綽號嘛,倒不如叫“大鳥”更酷。
邁爾斯?戴維斯(1926―)。資料過時,這廝已于1991年為天堂里的人們演奏酷派爵士(Cool Jazz)去了。
先說身背薩克斯的“大鳥”帕克,這人是不折不扣的天才,十幾歲時跑去夜店,站在臺邊觀察薩克斯名家的指法,聽他們即興演奏,對音樂過耳不忘,全憑自學開創(chuàng)了一代比波普(Bebop)曲風(臺灣譯為咆哮樂,顧名思義,曲風較為喧鬧,融合了不少拉丁元素)。
當1955年“大鳥”病逝時,醫(yī)生檢驗后以為死者年逾50,其實,沉默的帕克年僅34歲,數(shù)次自殺,被酒精、毒品、縱欲搞衰了身體。天才總要承受一些,普通人望其門而不入的東西。
小喇叭手邁爾斯?戴維斯幾乎是大眾最熟知的標簽式人物,這位酷派爵士宗師,是繼“大鳥”之后最顯赫的高手,年輕時,被帕克提攜一起錄過數(shù)張唱片。作為爵士圈里少見的長壽者,戴維斯幾乎見識過各種爵士曲風,常有機會領風氣之先。玩藝術,最后也要比誰活得夠久。
第103頁,比莉?霍里戴:即Billie Holiday,人稱“戴夫人”。村上春樹是這么寫的――“其中有一位很靜很高的黑人……每每也是坐在counter之座位,點啤酒或是威士忌……還記得有時他在聽Billie Holiday時……張開一雙大手蓋著自己的臉,肩膀微顫,靜靜飲泣著!焙髞恚c黑人同來的日本女孩,某夜忽然獨自出現(xiàn),黑人已隨軍隊回國!拔沂盏剿膩淼男拧!彼龑ξ艺f,“代替我去那間酒吧,聽Billie Holiday吧!”
這種調調,后來被中國粉絲在網(wǎng)絡上批量模仿,迅速被符號化。無法模仿的,是那顆哭泣后平靜的心。爵士,起初便是黑人在白人世界里最早尋得的話語資源和身份證明。那里面,一定有認同,有撫慰。
Lester Young,萊斯特?揚,“總統(tǒng)”的綽號是“戴夫人”起的。第249頁,把“總統(tǒng)”音譯為普萊茲,有損聲色。此人也是薩克斯玩家,“大鳥”帕克在學藝的最初階段把他奉為偶像,買齊了他所有的唱片,甚至背得出他的所有獨奏曲目。
路易斯?安納斯特朗出現(xiàn)在第250頁,即Louis Armstrong,國內通譯路易斯?阿姆斯特朗。老資格的小喇叭手,有人稱他是爵士樂史上最初的天才。他的音樂被形容為“magic touch”,那是一種什么魔力呢?從耳朵,進入心靈。
羅伊?塔爾沃里奇(1911―):即Roy Eldridge,通譯為羅伊?埃爾德里奇,死于1989。
同在這一頁出場的巴錫(1904―):即Count Basie,通譯貝西“伯爵”,死于1984,是1930年代風行的大樂隊爵士樂的代表之一。大樂隊的編制通常在10人以上。在坎薩斯城起家的他,某次參加當?shù)氐碾娕_演出,播音員嫌他原來的名字太過平平,隨口叫他貝西“伯爵”,結果一炮而紅!翱偨y(tǒng)”、“戴夫人”都曾與他合作,留下一摞精品。
第251頁,蒙克(1920―):即Thelonious Monk,鋼琴家,死于1982。他的招牌動作是,手指平平地放在琴鍵上,側揚著腦袋陶醉于自己制造的刺耳和弦中。
吉萊斯皮(1917―):即Dizzy Gillespie,死于1993。那一年,我初嘗此味,買到一本發(fā)黃的《爵士樂》小冊子。
最后一個需要交代幾句的是322頁的杜克?埃靈頓:即Duke Ellington,通譯埃靈頓“公爵”,大樂隊時代的重磅人物。曾被國人視為腐化墮落的“搖擺舞”,源頭就是搖擺樂(swing),這一風格在“公爵”手里被演繹成熟。
70歲時,老“公爵”還隨樂隊穿越美國一路巡演,“路就是我的家,我只有在行程中才感到舒適――紐約只不過是我存放信件的地方!碑攧P魯亞克已死,金斯堡在大學拋錨做了文學教授,爵士依然在路上,等待與下一茬年輕不羈的心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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