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檢察院“競爭上崗、擇優(yōu)選任”實施大會上的講話
發(fā)布時間:2021-10-01 來源: 疫情防控 點擊:
尊敬的各位領導、同志們:
近年來,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確領導下,在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有力監(jiān)督下,在全體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各項檢察工作取得了長足進步。為促進檢察工作更好更快發(fā)展,經市委組織部同意,市委政法委決定,在我院實施中層干部“競爭上崗、擇優(yōu)選任”。今天召開大會進行動員部署。下面,我講幾點意見:
第一,實行“競爭上崗、擇優(yōu)選任”是我院落實中央精神,推進干部制度改革,推動干部工作民主化、科學化和規(guī)范化的重大舉措!饵h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要求在黨政機關中推行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的選人用人機制,中組部、人社部也明確規(guī)定:“各級地方政府工作部門內設機構的領導職位,原則上都應通過競爭上崗的方式確定人選”。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按照政治過硬、業(yè)務過硬、責任過硬、紀律過硬、作風過硬的要求,努力建設一支信念堅定、執(zhí)法為民、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政法隊伍”。這些都是我院這次實行“競爭上崗、擇優(yōu)選任”的重要政策依據。我們在“競爭上崗、擇優(yōu)選任”中,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選人用人原則,建立健全干部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新機制,進一步開闊選人用人視野,真正做到不拘一格選人用人。全體檢察人員都要強化政治責任感,以對事業(yè)、對他人、對自己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積極參與到“競爭上崗、擇優(yōu)選任”工作中來,堅決摒棄“憑關系、憑印象、憑經驗”的“封閉式”選人用人方式,變“伯樂相馬”為“賽場選馬”,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群眾信得過”的優(yōu)秀檢察干部選拔到中層領導崗位上來。
第二,實行“競爭上崗、擇優(yōu)選任”是提高我院干部隊伍整體素質,治理“懶、散、庸”的有效手段。打造一支高素質檢察隊伍,是檢察機關充分履行職能,高質量、創(chuàng)造性開展各項檢察工作的關鍵。應該說,市院乃至全市檢察機關干部隊伍整體上是好的,在履行法律監(jiān)督職能、推進我市民主法制建設方面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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