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培訓考評方案
發(fā)布時間:2020-11-23 來源: 疫情防控 點擊:
教師培訓考核方案 根據有關教師培訓學習制度,經學校研究決定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 校本培訓或派外學習、培訓、進修,是教師的權利和義務。
二、 量化考核辦法。
說明:由于培訓學習機會、培訓層級、參加人員不等,故本考核只采取減分辦法,記入相應階段考核總分中。作為評優(yōu)、評先、表模、職稱評定的重要依據。
1、按時參加學校組織的校本培訓,對應參加而未參加的教師每半天扣 0.5 分,遲到扣 0.1 分,無筆記記錄扣 0.3分,不上交記錄的扣 0.2 分。
2、按時參加學校派出的各種外出聽課、學習、交流、短期集訓活動按時參加上級組織的繼續(xù)教育、師德培訓、業(yè)務培訓、“國培”、高學歷進修、其他培訓學習,對無故不參加者扣 1 分,被上級下通報者,鄉(xiāng)級扣相應教師 1.5 分,縣級扣 2 分,被中心校學習帶隊領導通報或打電話通報遲到者扣除當事人 0.2 分,被組織單位點名通報或下發(fā)文件通報反面典型的,遲到扣當事人 0.3 分,早退、缺席每半天扣 1分。同時,被上級文件通報反面典型的當事人,當年度不得參加評優(yōu)、表先、表模、職稱評定,年度考核。
3、要求參加聽課、培訓、交流、短訓的教師,有詳實
的記錄(時間、地點、授課人、內容摘要、評價意見等),回校后交學校驗收、存檔,缺寫記錄每半天扣 0.3 分,記錄不詳實,草率應付,每個記錄扣 0.1 分,記錄不上交學校的,除不予報銷學習補助外,對當事人扣除量化分 0.2 分。
4、外出學習,若代表學科,參加教師回校后需召集本學科教師進行交流,不交流者,扣外出聽課教師 0.3 分;交流時,相應教研組組長上交交流照片、記錄。否則,扣教研組長量化分 0.3 分。
三、未盡事宜,經學校一事一議后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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