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刊閱覽室工作細則
發(fā)布時間:2020-10-24 來源: 演講稿 點擊:
報刊閱覽室工作細則
(一)報刊采購
1、根據學校教學、教研的實際需要,在采購中掌握專業(yè)性刊物為主,知識性、普及性、地方性刊物為輔的原則,有選擇有重點地進行采購。
2、根據采購原則,制訂年度采購計劃,必須在重點保證各學科教研核心期刊的采購原則下照顧一般期刊的費用,以使期刊文獻收藏結構合理,保證需要,提高利用率。
3、對缺期報刊及時催補、配齊,保證報刊的完整性、系統(tǒng)性和穩(wěn)定性。
(二)報刊登到
l、驗收、拆包:對非全國性統(tǒng)發(fā)期刊,拆件時要檢查到刊種冊數與訂購種冊是否相符,檢查各冊是否缺頁、破損。
2、制作登到卡:每一份期刊均需制備一份登到卡,登到卡包括刊名、年、月、卷期、刊號、編輯者、出版者、刊價、每年卷數等項目,并以刊名為標
識進行編排,現刊到館后,先在登到卡上登到,同時蓋章。
3、凡遇改名、合并、停刊,要及時做好改名登記,在舊刊名上注明新刊名,新刊名上注明舊刊名,如改刊名另起卷期,作新刊處理。
(三)過期報刊整理裝訂
。
1、過期報刊裝訂前需整理查清卷期次序、報紙按日期,有無缺期;凡卷期不全而又補缺不到的,要加以注明。
2、裝訂周期:報紙應每月裝訂一次,做好封面標識和財產登記工作,并移交過刊室上架;期刊按出版實際情況,每季或每半年,一年合訂成冊進行裝訂,并進行編目打號,標識整理,財產登記,移交過刊室分類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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