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療室消毒隔離制度
發(fā)布時間:2020-10-14 來源: 心得體會 點擊:
冶療室消毒隔離制度
第一條 治療室布局合理,專人負責,嚴格區(qū)分有菌區(qū)與無菌區(qū)、清潔區(qū)與污染區(qū),并有明顯標記,進入治療室人員必須衣帽整齊,操作前應洗手戴口罩。凡私人用物不得帶進治療室。
第二條 治療室無菌物品與非無菌物品,嚴格分開放置。使用無菌物品時,應嚴格執(zhí)行無菌操作原則。
第三條 治療室應濕式清掃,清掃物品要專用,每日通風,有紫外線照射消毒,清毒液噴霧等措施,每月作空氣培養(yǎng)一次,細菌總數(shù)不得超過 500 個/m2。
第四條 治療室每日清掃、消毒二次,所有器械用物,每周更換大消毒二次,并注明消毒日期。打開的無菌液及無菌物品需繼續(xù)使用時,應無菌保持 24 小時有效。
第五條 各種治療注射應一人一針一管制(含皮試);用后針頭、針管及一次性輸液應浸泡在有效消毒液內,消毒后送供應室統(tǒng)一處理。
第六條 體溫表應在有效消毒液中浸泡后沖洗備用。
第七條 取用無菌物品時,必須用無菌持物鉗或無菌鑷子,鑷子與消毒容器應配套使用,一容器一器械,浸泡深度在 1/2~2/3 處,有定期更換、消毒制度,并注明日期。
第八條 特殊感染、乙肝 HBsAg(+)患者所用針頭、針管、輸液器等應單獨浸泡處理,實行“雙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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