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篇《民法典》學習研討主題黨日活動方案
發(fā)布時間:2020-07-21 來源: 事跡材料 點擊:
2 篇 篇 《民法典》 學習研討 主題 黨日活動方案
篇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將于 2021 年 1 月 1日起正式施行。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民法典宣傳的重要講話精神,切實加強民法典的學習宣傳教育,推動民法典學習宣傳走進千家萬戶、深入人心,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完善民法典普法工作制度安排,推進民法典普法工作制度化、常態(tài)化,弘揚民法典所蘊涵的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按照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的原則,面向群眾,深入基層,通過常態(tài)化、制度化的學習宣傳,采用靈活多樣的形式和手段、鮮活生動的語言和事例,在全省迅速掀起學習宣傳民法典的熱潮,讓民法典走到群眾身邊、走進群眾心里,引導群眾認識到民法典既是保護自身權益的法典,也是必須遵循的規(guī)范,養(yǎng)成自覺守法的意識,形成遇事找法的習慣,培養(yǎng)解決問題靠法的意識和能力。
二、宣傳重點
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制度載體,很多規(guī)定同有關國家機關直接相關,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權利義務關系。民法典實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級黨和國家機關履行為人民服務宗旨的重要尺度。在宣傳中重點突出以下幾個方面。
(一)學習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法典編纂的重要指示精神、頒布實施民法典的重大意義、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的重要地位,特別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精神。
(二)廣泛宣傳實施好民法典,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保障人民權益實現和發(fā)展的必然要求,是發(fā)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們黨治國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三)加強民法典重大意義的學習宣傳。民法典系統(tǒng)整合了新中國成立 70 多年來長期實踐形成的民事法律規(guī)范,汲取了中華民族 5000 多年優(yōu)秀法律文化,借鑒了人類法治文明建設有益成果,是一部體現我國社會主義性質、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順應時代發(fā)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體現對生命健康、財產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嚴等各方面權利平等保護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的民法典。
(四)聚焦民法典總則和各分編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義和重點問題,闡釋好民法典關于民事活動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等基本原則,闡釋好民法典關于堅持主體平等、保護財產權利、便利交易流轉、維護人格尊嚴、促進家庭和諧、追究侵權責任等基本要求,闡釋好民法典
一系列新規(guī)定新概念新精神,積極倡導“法律即生活、生活即法律”,真正讓民法典走到群眾身邊、走進群眾心里,成為指導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闡釋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規(guī)定新概念新精神。
三、工作措施 ( 一) 抓好民法典學習宣傳教育長效機制。
各地各部門要全面部署民法典學習宣傳教育活動,制定方案、細化措施,推動民法典宣傳教育制度化、常態(tài)化、長效化。要認真落實“誰執(zhí)法誰普法”“誰管理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充分實現法治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的有機結合。各地各部門特別是承擔立法、執(zhí)法、司法、守法普法職能的部門要大力宣傳民法典,切實做好社會面宣傳和系統(tǒng)內宣傳,廣泛動員群眾、組織群眾、凝聚群眾,教育引導執(zhí)法、管理、服務對象和廣大人民群眾認識到民法典既是保護自身權益的法典,也是全體社會成員必須遵循的規(guī)范。同時,要將民法典宣傳教育活動開展情況明確納入“七五”普法考核驗收范圍和“十四五”時期普法重點工作,列入“八五”普法規(guī)劃重要內容,納入國家工作人員年度普法考試和依法治省考核,納入各級干部教育培訓規(guī)劃,構建分工負責、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精準實施的民法典宣傳教育工作格局。
( 二) 抓嚴“ 關鍵少數” 的學習宣傳教育。
要把民法典列為領導干部年度學法必修課,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要在主體班次中將民法典納入必修課程,列入干部培訓計劃,
推動領導干部做學習、遵守、維護民法典的表率。要發(fā)揮領導干部的示范帶動作用,把民法典列入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年度學習計劃和重點內容,組織專題集中學習,推動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先學一步、學深一步,準確把握、深刻理解民法典的編撰背景、重要意義和立法特色等,帶頭學習宣傳民法典,帶頭依法履行職能行使職權。各級領導干部要立足本地區(qū)本部門實際,結合民法典學習宣傳教育活動撰寫心得體會,身體力行引導廣大黨員干部主動參與民法典學習工作。
( 三) 抓實國家工作人員的學習宣傳教育。
要加大國家工作人員初任培訓和任職培訓中民法典的培訓力度。有效發(fā)揮省委講師團、省法治講師團作用,面向國家工作人員組織開展民法典集中教育培訓、專題講座等工作。做好民法典單行本和權威統(tǒng)編輔導讀本的征訂,確保人手一冊,推動全省國家工作人員熟知民法典文本,原原本本領會深刻內涵和精神實質,不斷增強民法典學習宣傳教育的針對性、時效性。積極組織開展各個層級的國家工作人員民法典知識學習競答活動,經常講、反復講、用心學,切實做到學習有實效、體會有深度、認識有高度。
( 四) 抓深社會層面的學習宣傳教育。
要組織法學法律工作者、村社法律顧問、人民調解員、普法志愿者等深入城鄉(xiāng)社區(qū),采取以案釋法、設立法治咨詢臺、法治講座、贈送民法典讀本、法治文藝演出等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分層分類、
因人施教,推動宣傳教育入耳入腦入心,增強普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要切實發(fā)揮駐村干部、法治大篷車和道德講堂等作用,立足群眾需要開展面對面、點對點宣講活動,使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走進人民群眾,推動民法典學習宣傳教育進企業(yè)、進農村牧區(qū)、進機關、進校園、進社區(qū)、進軍營、進宗教活動場所、進網絡、進千家萬戶,實現學習宣傳教育無死角、全覆蓋。要把民法典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區(qū))文化廣場、公園、長廊、櫥窗、公交車、公益廣告牌、電子顯示屏等宣傳陣地,形成學習宣傳的強大聲勢,營造全社會學習宣傳民法典的濃厚氛圍。
( 五) 抓牢青少年群體的學習宣傳教育。
要發(fā)揮課堂教學和學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突出民法典在大中小學法治課中的內容占比,闡釋好民法典的主要內容和精神。推動將民法典納入國民教育體系,納入大中小學師資隊伍“國培計劃”,征訂、制作一批適用于青少年學生民法典教育教學的微課程、視頻及配套課件、教案等。要充分利用第二課堂加強民法典的學習宣傳,通過組織主題班會、知識競賽、演講征文、模擬法庭、晨讀民法典、志愿服務、社會實踐等活動開展情景式教育,拓寬學習宣傳面,推動民法典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培養(yǎng)青少年的法治意識、規(guī)則意識、誠信意識。要充分發(fā)揮法治副校長、法治輔導員職能,加強民法典的學習宣傳。發(fā)揮好大學生普法志愿者優(yōu)勢,開展形式多樣的進校園民法典學習宣傳活動。要運用普法媒體機、新媒體等搭建參與式、互動式民法典學習宣傳教育新載體。
( 六) 抓強民族地區(qū)的學習宣傳教育。
要針對我省民族地區(qū)實際,采取民族干部宣講、民族語言講解、民族文字闡釋等方式開展民法典宣傳教育工作。要加強民法典民族文字學習材料、資料的翻譯編印工作,更好的支持基層普法工作者開展面向少數民族群眾的民法典學習宣傳工作,增強各族群眾對民法典知識的認知和運用。要將民法典學習宣傳作為重點貫穿于“宗教政策法規(guī)學習月”“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月”等活動中,融入宗教教職人員學法用法和寺觀教堂依法治理各項工作,有效增強宗教教職人員和信教群眾的民法典知識普及。
( 七) 抓細媒體層面的學習宣傳教育。
要進一步落實媒體公益普法責任,按照省委宣傳部、省通管局、省司法廳、省普法辦《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媒體公益普法工作的實施意見》等相關文件要求,充分運用“報、屏、網、微、端”等平臺全方位、多角度做好民法典宣傳,廣泛開展線上線下宣傳普及活動,把集中宣傳與常態(tài)化宣傳有機結合,打造多層次、立體化的學習教育網絡,推動民法典學習宣傳往實里走、往深里走。要創(chuàng)新普法宣傳形式,充分利用網絡新媒體技術傳播優(yōu)勢,完善新媒體矩陣建設,運用微信、微博、今日頭條、抖音、快手等平臺,通過圖解、動漫、H5、短視頻、知識答題、設置話題、公益廣告等各種形式,開展民法典“指尖普法”活動,密集推送、廣泛宣傳民法典知識和活動資訊,吸引廣大網民參與互動,壯大網絡普法聲勢,增強民法典宣傳的影響力和傳播
力。要動員各地各部門結合工作職能,通過公益短信、制作電子海報、畫報、圖解、音視頻等群眾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強民法典的普法宣傳教育。構建省、市、縣、鄉(xiāng)、村五級民法典普法網絡集群,用好“朋友圈”、畫好“同心圓”,在全省迅速掀起民法典學習宣傳熱潮。
( 八) 抓緊法律服務隊伍的學習宣傳教育。
律師、公證、仲裁、司法鑒定、人民調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務工作要緊扣貫徹實施民法典,強化服務導向、提升服務水平、創(chuàng)新服務方法。要強化民法典培訓教育工作,通過現場培訓和網絡培訓,邀請專家、學者、法官結合法律服務實際進行專題講座,幫助法律服務隊伍把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弄明白,把主要內容搞清楚,把條文內容學深悟透,切實提高廣大律師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yè)務素質。要加強與法官、檢察官、警官之間共同學習、交流民法典活動。通過培訓和座談交流,促進律師與司法機關就民法典相關內容的理解并達成共識、減少分歧,不斷提高律師辦理民商事案件的代理水平和司法機關辦理民商事案件的辦案質量,共同維護民法典權威。要充分發(fā)揮律師事務所、公證機構、司法鑒定機構等法律專業(yè)機構作用,準確適用民法典相關規(guī)定,幫助人民群眾更好地實現和維護自身權益。要充分發(fā)揮人民調解、仲裁等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作用。對合同、婚姻、繼承等適宜調解的民事糾紛,引導當事人更多運用調解方式妥善化解。充分發(fā)揮仲裁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中的制度優(yōu)勢,準確適用民法典進行仲裁。要加強法律援助等工作,幫助困難群眾實現和維護自身權益,不斷提
升法律服務質量,讓人民群眾在每一次法律服務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四、工作要求 ( 一) 統(tǒng)一思想認識。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wěn)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發(fā)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根本經濟制度,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yè)發(fā)展,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都具有重大意義。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統(tǒng)一思想認識,認真學習、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一系列重要講話和全國兩會精神,通過學習提高認識,把認識提高和推動工作緊密結合起來。要充分發(fā)揮職能作用,緊緊圍繞民法典的學習、宣傳、貫徹和推動實施開展工作,在加強宣傳引導中弘揚法治精神、匯聚法治力量、提高法治水平。
( 二) 提高政治站位。
開展民法典學習宣傳活動,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法典學習宣傳的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推進民法典宣傳“落下去”“活起來”的重要手段。各地各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強民法典學習宣傳工作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要政治任務,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tǒng)一
到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以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民法典為契機,大力推進法治 xx、平安 xx 建設,不斷提高全省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 三) 強化行動自覺。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體學習時發(fā)表的重要講話,為學習貫徹落實民法典指明了方向。各地各部門要通過學習謀劃普及,結合省情實際,精心安排部署,讓民法典走入百姓日常生活、引導群眾入腦入心,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要通過學習深化運用,聚焦民法典的基本原則、基本要求和主要內容,切實增強學習貫徹民法典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以保護民事權利為出發(fā)點和落腳點,加強法律實施,嚴格規(guī)范公正文明執(zhí)法,堅決保護好民事主體合法權益,維護好市場經濟秩序,為保障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和社會公平正義提供法治保障。
( 四) 回應群眾關切。
各地各部門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準確把握民法典的精神實質,緊緊圍繞基層群眾需要,突出地方和行業(yè)特點,因地制宜開展民法典宣傳活動,解決好學習宣傳“最后一公里”問題,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精準幫助群眾在解決現實問題、化解矛盾糾紛中學習宣傳民法典,推動民法典學習宣傳教育講準、講透、講活,努力實現民法典學習宣傳“全覆蓋”,夯實民法典學習宣傳的社會基礎和群眾基礎。
( 五) 落實普法責任。
各地各部門要遵循“誰執(zhí)法誰普法”“誰管理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的原則,抓實落細普法責任制,加強民法典宣傳教育。各級黨和國家機關要帶頭宣傳、推進、保障民法典實施,確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執(zhí)行。要把民法典普法宣傳與市域社會治理、鄉(xiāng)村有效治理、法治鄉(xiāng)村建設、法治文化建設等有機結合起來,把民法典宣傳內容融入各類法治文化陣地中去。要強化以案釋法協調聯動機制,廣泛組織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行政執(zhí)法人員、律師、公證員、司法所工作人員、村(居)法律顧問和農村“法律明白人”等,通過以案釋法宣傳民法典,為基層群眾開展法律服務。各級普法職能部門要加強統(tǒng)籌協調,整合力量資源,把集中宣傳與常態(tài)化宣傳有機結合,形成宣傳合力。
( 六) 注重宣傳實效。
各地各部門要堅持正確導向,準確闡釋民法典的重大意義、起草背景、重要精神和基本構成,確保民法典學習宣傳的正確政治方向和輿論導向,引導全社會深刻認識我國法治建設的重大成就,深刻認識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制度優(yōu)勢和“中國之治”,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要把傳統(tǒng)方式與現代化手段相結合,通過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運用鮮活生動的語言加大宣傳力度,強化群眾的認同感、獲得感。要確保宣傳實效,力戒形式主義,注重運用案例普法,注重新媒體普法,注重群眾參與互動,講準講透講活民法典精神。要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平臺展示民法典學習宣傳情況,及時總結推廣活動中的好經驗好做法,
發(fā)揮示范帶動作用,迅速掀起民法典學習宣傳的熱潮。要加強民法典普法工作中的風險分析和風險提示,防止產生負面輿情。
各地各部門要加強組織、細化措施、落實責任、強化督導,及時總結典型經驗和創(chuàng)新做法,定期通報進展情況,確保民法典學習宣傳教育持續(xù)深入推進和有效實施。工作開展情況請及時報省委依法治省委守法普法協調小組辦公室。
篇二 2020 年 5 月 28 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法典》將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這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新中國截至目前體量最為龐大的法律,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民法典的編纂與出臺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進程中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重要里程碑,也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不斷提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
為更好地學習貫徹《民法典》,踐行新時代共產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推動法治精神和法治意識在全體干部員工中入腦入心、落地生根,確保業(yè)務發(fā)展在法治軌道上順利推進,擬于 7 月 22 日(周三)下午開展學習宣傳《民法典》主題黨日活動。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積極推進依法治國戰(zhàn)略落實,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領會實施民法典的重大意義;強化法治理念,著力提升依法治理的能力水平;壓緊壓實責任,全體黨員尤其是領導干部要在推動民法典實施中走在前、作表率,把法治宣傳與全面依法治企實踐結合起來,推動全集團上下形成學法、懂法、用法的濃厚氛圍。
二、組織形式 xx 黨委以理論學習中心組形式,邀請民法學專家教授講解民法典,各支部以黨員大會形式開展此次主題黨日活動,支委要帶頭參加,領讀相關內容;帶頭研討交流、撰寫心得體會,濃厚學習氛圍。主題黨日后,全體黨員要繼續(xù)通過“學習強國”平臺跟進學習《民法典》豐富內涵。
各單位以支委會形式進行民法典專題學習,各級領導干部帶頭學習民法典,形成“頭雁效應”。
三、重點學習內容 (一)習近平總書記就宣傳貫徹《民法典》的講話精神 2020 年 5 月 29 日在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體學習時,習近平總書記作了重要的講話《充分認識頒布實施民法典重大意義,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權益》。重點強調以下幾項工作:
第一,加強民法典重大意義的宣傳教育
要講清楚,實施好民法典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保障人民權益實現和發(fā)展的必然要求。民法典調整規(guī)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這是社會生活和經濟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見的社會關系和經濟關系,涉及經濟社會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業(yè)發(fā)展息息相關。民法典實施得好,人民群眾權益就會得到法律保障,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活動就會更加有序,社會就會更加和諧。要講清楚,實施好民法典是發(fā)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把我國多年來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加強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取得的一系列重要制度成果用法典的形式確定下來,規(guī)范經濟生活和經濟活動賴以依托的財產關系、交易關系,對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繁榮發(fā)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要講清楚,實施好民法典是提高我們黨治國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制度載體,很多規(guī)定同有關國家機關直接相關,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權利義務關系。國家機關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必須清楚自身行為和活動的范圍和界限。各級黨和國家機關開展工作要考慮民法典規(guī)定,不能侵犯人民群眾享有的合法民事權利,包括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同時,有關政府機關、監(jiān)察機關、司法機關要依法履行職能、行使職權,保護民事權利不受侵犯、促進民事關系和諧有序。民法典實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級黨和國家機關履行為人民服務宗旨的重要尺度。
第二,加強民事立法相關工作
民法典頒布實施,并不意味著一勞永逸解決了民事法治建設的所有問題,仍然有許多問題需要在實踐中檢驗、探索,還需要不斷配套、補充、細化。有關國家機關要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要求,加強同民法典相關聯、相配套的法律法規(guī)制度建設,不斷總結實踐經驗,修改完善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司法解釋。對同民法典規(guī)定和原則不一致的國家有關規(guī)定,要抓緊清理,該修改的修改,該廢止的廢止。要發(fā)揮法律解釋的作用,及時明確法律規(guī)定含義和適用法律依據,保持民法典穩(wěn)定性和適應性相統(tǒng)一。
“法與時轉則治。”隨著經濟社會不斷發(fā)展、經濟社會生活中各種利益關系不斷變化,民法典在實施過程中必然會遇到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實踐表明,新技術、新產業(yè)、新業(yè)態(tài)和人們新的工作方式、交往方式、生活方式不斷涌現,也給民事立法提出了新課題。要堅持問題導向,適應技術發(fā)展進步新需要,在新的實踐基礎上推動民法典不斷完善和發(fā)展。
第三,加強民法典執(zhí)法司法活動 嚴格規(guī)范公正文明執(zhí)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維護民法典權威的有效手段。各級政府要以保證民法典有效實施為重要抓手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把民法典作為行政決策、行政管理、行政監(jiān)督的重要標尺,不得違背法律法規(guī)隨意作出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增加其義務的決定。要規(guī)范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
行政收費、行政檢查、行政裁決等活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依法嚴肅處理侵犯群眾合法權益的行為和人員。
民事案件同人民群眾權益聯系最直接最密切。各級司法機關要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審判水平和效率。要加強民事司法工作,提高辦案質量和司法公信力。要及時完善相關民事司法解釋,使之同民法典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和精神保持一致,統(tǒng)一民事法律適用標準。要加強涉及財產權保護、人格權保護、知識產權保護、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等重點領域的民事審判工作和監(jiān)督指導工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要加強民事檢察工作,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jiān)督,暢通司法救濟渠道,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堅決防止以刑事案件名義插手民事糾紛、經濟糾紛。
民法典專業(yè)性較強,實施中要充分發(fā)揮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等法律專業(yè)機構、專業(yè)人員的作用,幫助群眾實現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同時要發(fā)揮人民調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作用,加強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通過社會力量和基層組織務實解決民事糾紛,多方面推進民法典實施工作。
第四,加強民法典普法工作 民法典共 7 編 1260 條、10 萬多字,是我國法律體系中條文最多、體量最大、編章結構最復雜的一部法律。民法典要實施好,就必須讓民法典走到群眾身邊、走進群眾心里。要廣泛開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將其作為“十四五”時期普法工作的重點來抓,引導群眾認識到民法典
既是保護自身權益的法典,也是全體社會成員都必須遵循的規(guī)范,養(yǎng)成自覺守法的意識,形成遇事找法的習慣,培養(yǎng)解決問題靠法的意識和能力。要把民法典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加強對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民法典專業(yè)術語很多,要加強解讀。要聚焦民法典總則編和各分編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義和重點問題,闡釋好民法典關于民事活動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等基本原則,闡釋好民法典關于堅持主體平等、保護財產權利、便利交易流轉、維護人格尊嚴、促進家庭和諧、追究侵權責任等基本要求,闡釋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規(guī)定新概念新精神。
第五,加強我國民事法律制度理論研究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法理論研究和話語體系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但同日新月異的民法實踐相比還不完全適應。要堅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指導,立足我國國情和實際,加強對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論研究,盡快構建體現我國社會主義性質,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的民法理論體系和話語體系,為有效實施民法典、發(fā)展我國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論支撐。
。ǘ睹穹ǖ洹返幕窘M成 民法典是民法的法典化,未出臺《民法典》之前,我們有《民法總則》《物權法》《合同法》《婚姻法》《繼承法》《侵權責任法》等民事單行法律,它們對社會經濟生活的有序運行發(fā)揮了良好的規(guī)范作用。《民法典》的出臺,是將以上民事單行法律予以法典化整合,邏輯性、體系性更強,必將更有效發(fā)揮其權利保障效用。
《民法典》共 7 編,依次為: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以及附則!睹穹ǖ洹穼嵤┖螅痘橐龇ā贰独^承法》《民法通則》《收養(yǎng)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將同時廢止。
。ㄈ睹穹ǖ洹氛Q生的簡要歷程 在我國革命、建設、改革各個歷史時期,我們黨都高度重視民事法律制定實施。革命戰(zhàn)爭年代,我們黨在中央 xx、xx 等局部地區(qū)就制定實施了涉及土地、婚姻、勞動、財經等方面的法律。新中國成立后,我國相繼制定實施了婚姻法、土地改革法等重要法律和有關戶籍、工商業(yè)、合作社、城市房屋、合同等方面的一批法令。我們黨還于 1954 年、1962 年、1979 年、2001 年 4 次啟動制定和編纂民法典相關工作,但由于條件所限沒有完成。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事商事法制建設步伐不斷加快,先后制定或修訂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法、婚姻法、經濟合同法、商標法、專利法、涉外經濟合同法、繼承法、民法通則、土地管理法、企業(yè)破產法、外資企業(yè)法、技術合同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yè)法、著作權法、收養(yǎng)法、公司法、擔保法、保險法、票據法、拍賣法、合伙企業(yè)法、證券法、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等一大批民事商事法律,為編纂民法典奠定了基礎、積累了經驗。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順應實踐發(fā)展要求和人民群眾期待,把編纂民法典擺上重要日程。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其中對編纂民法典作出部署。
為了有序推進,我國民法典編纂采取兩步走,第一步出臺民法總則,第二步編纂民法典各分編,并將修改完善的各分編草案同民法總則合并,成為完整的民法典草案。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
2015 年民法典編纂正式啟動,編纂民法典既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確立的一項重大立法任務,也是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推進全面依法治國重大法治建設部署。2016 年 6 月,民法總則草案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2017 年3 月,民法總則獲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表決通過。2018 年 8 月,民法典各分編草案首次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 5 次會議審議。此后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多次會議對各分編草案進行拆分審議。在歷時五年的編纂過程中,民法典草案編纂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則,從宏觀的國家發(fā)展到微觀的個人權益維護保障,從總則到各分編的修訂完善,共完成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以及附則共 1260 條,創(chuàng)下新中國立法史的新紀錄。
2020 年 5 月 28 日《民法典》正式通過,實現了幾代人的夙愿。從前述曲折的制定過程可以看到,《民法典》的編纂起草反映了黨和
國家在社會主義建設道路上的探索,《民法典》是對我們過去 70 年來摸索的這條社會主義道路用制度的方式全部進行了梳理(比方說《物權法》《合同法》《婚姻法》《侵權責任法》吸取了精華),將單行法律集中到了基本法這個層面,體系位階更高,體系整合更加合理(如增加了人格權編)!睹穹ǖ洹返某雠_算作完成了完整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框架設計,既是我們 70 年來探索社會主義制度的智慧結晶,同時也是為實現第二個百年夢想奠定了堅實法制基礎,為推進法治國家、法治社會和法治政府建設提供了基礎。
。ㄋ模睹穹ǖ洹氛Q生的重大意義 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wěn)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發(fā)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yè)發(fā)展,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都具有重大意義。
這部民法典頒布的重要意義還體現在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現實需要,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個重大舉措,是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推動經濟高質量發(fā)展的客觀要求,是增進人民福祉、維護最廣大人民民事權利的一個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這部民法典在編纂過程中堅持問題導向,積極回應社會熱點訴求,滿足新時代人民法治需求,全方位保護人民民事權利。立法的每一個環(huán)
節(jié)都凝聚社會生活規(guī)則的最大共識,讓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通過法治建設更加深入人心,不僅具有中國特色,而且彰顯出豐富的時代精神。
標志著我們建立以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為基礎的物權制度; 標志著我們建立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為基礎的合同制度; 標志著我們建立以促進人的自由全面發(fā)展的人格權制度; 標志著我們建立以社會主義條件下的基本的婚姻家庭制度; 標志著我們建立對我們自然和各類民事權利主體的保護制度。
《民法典》構成了僅此于憲法的最重要的基本法。如果說《憲法》解決的是國家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權利,那么《民法典》則是解決社會主義社會條件下的各種制度的連結。其地位相當的重要。
。ㄎ澹睹穹ǖ洹返闹饕厣 可以說,《民法典》的頒布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特色凝聚:
首先,將“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一項重要立法目的。民法典在總則第一條中明確提出“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fā)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凝聚與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既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的必然要求,也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法體系建設的內在需要。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中共中央印發(fā)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立法修
法規(guī)劃》強調,力爭經過 5 到 10 年時間,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全面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其次,對“以人民為中心”思想的貫徹落實、保障人民權利,是這部民法典豐富的內容特色;貞斀裆鐣默F實需求,是民法典需要實現的目標之一。當前,人民群眾物質生活水平已經得到了極大的提高,對于民主法治、人格尊嚴的保護、環(huán)境的保護、民事權利的保障、社會的公平正義等等提出了更多的需求。在充分調研之后,民法典的編纂對這些問題進行了有針對性的推進和創(chuàng)新。比如,民法典將人格權獨立成編的創(chuàng)新,不僅是完善法律對人的權利全面保障,也是落實憲法精神的需要。隨著時代的發(fā)展,人格權從基礎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到大家現在普遍關注的名譽權,肖像權、隱私權等等發(fā)生了諸多變化。如何保護人們的這些權利,迫切需要立法來規(guī)范。
再次,為適應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發(fā)展的要求,公民私權中很重要的物權編也是人們高度關注的內容之一。如在此次的民法典編纂中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相關內容做了完善,為落實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制度,解決農村的土地經營權流轉性不夠的問題。此次民法典草案物權編新增規(guī)定,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可以自主決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轉土地經營權。
(六)《民法典》的主要亮點 通讀《民法典》全文,亮點主要體現在以下 49 條:
總則編八大亮點 在《民法典》的編纂步驟上,我們采取的是先總則編、后分編的兩步走模式!睹穹ǹ倓t》已于 2017 年通過實施,本次《民法典》總則編部分未有較大改動,僅根據法典編纂體系化要求對個別條款作了文字修改?倓t編亮點即《民法總則》的亮點:
1.胎兒享有繼承權 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十六條)
2.八周歲孩子可以“打醬油”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第十九條)
3.失能老人須監(jiān)護 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第二十二條)
4.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為特別法人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具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資格,可以從事為履行職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動。未設立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村民委員會可以依法代行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職能。(第一百零一條)
5.個人信息和網絡虛擬財產受保護 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并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第一百一十一條)
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第一百二十七條)
6.見義勇為非重大過失不承擔民事責任 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第一百八十三條)
因自愿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第一百八十四條)
7.訴訟時效延長至三年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第一百八十八條)
8.未成年人遭性侵,成年后還能起訴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周歲之日起計算。(第一百九十一條)
物權編七大亮點 1.新設添附制度 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結合在一起從而形成不可分離的物或者具有新物性質的物!睹穹ǖ洹芬(guī)定了加工、附合、混合三種添附形式,如物件加工、材料生產、房屋增建、房屋裝修等。(第三百二十二條)
2.三權分置——土地經營權來了 以適應“三權分置”后土地經營權入市的需要,《民法典》物權編增加土地經營權的規(guī)定,并刪除耕地使用權不得抵押的規(guī)定。(第三百九十九條、第三百六十一條、第三百六十三條) 3.完善建筑物區(qū)分所有權制度 適當降低業(yè)主共同決定事項,特別是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的表決門檻,增加規(guī)定緊急情況下使用維修資金的特別程序。(第 278 條、第 281 條)
4.細化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自動續(xù)期規(guī)則 《民法典》規(guī)定了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屆滿自動續(xù)期,有利于保護房屋產權人的合法權益!段餀喾ā芬(guī)定使用期限最長七十年,如
繼續(xù)使用需再簽訂合同,繳納費用。是否繳納費用、繳納多少費用等等問題,《民法典》授權單行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以后規(guī)定。(第三百五十九條)
5.居住權入法實現物盡其用 為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住房制度的要求,增加規(guī)定“居住權”這一新型用益物權,明確居住權原則上無償設立,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或者遺囑,經登記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滿足其穩(wěn)定的生活居住需要。(第二編第十四章)
6.走向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登記制度的統(tǒng)一 刪除了《物權法》中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具體登記機構的內容,為今后建立統(tǒng)一的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登記制度留下空間。(第四百零二條、第四百二十七條)
7.擴大擔保合同的范圍 為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提供法治保障,《民法典》在現行物權法規(guī)定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了擔保物權制度,明確融資租賃、保理、所有權保留等非典型擔保合同的擔保功能,增加規(guī)定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第三百八十八條第一款)
合同編六大亮點 1.電子合同開啟無紙化時代
為了適應電子商務快速發(fā)展以及百姓網購需求的增多,民法典規(guī)定,數據電文也具有法律效力,這意味著紙質合同將逐步退出互聯網時代。(第五百一十二條)
2.有理有據,向霸座者說不 針對近年來客運合同領域出現的旅客霸座、不配合承運人采取安全措施等嚴重干擾運輸秩序和危害運輸安全的問題,民法典細化可客運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第八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第八百一十九條、第八百二十條)
3.對商家的霸王條款”說“不” “禁止自帶酒水”“特價、促銷商品概不退換”民法典完善了格式條款制度。(第四百九十一條、第四百九十五條至第四百九十八條)
4.物業(yè)糾紛不用怕,物業(yè)服務合同來維權 針對物業(yè)服務領域的突出問題,民法典增加規(guī)定物業(yè)服務合同,為老百姓解決物業(yè)糾紛提供法律依據。(第三編第二十四章)
5.“借一萬、還十萬”,網貸被套路不用怕 針對近年來各界反映強烈的高利貸問題,草案明確規(guī)定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
。ǖ诹侔耸畻l第一款)
6.房子被拍賣,承租者家在何方
為落實黨中央提出的建立租購同權住房制度的要求,保護承租人的利益,民法典增加規(guī)定房屋承租人的優(yōu)先承租權。(第七百三十四條第二款)
此外,為適應我國保理行業(yè)發(fā)展和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的需要,民法典增加了保理合同(第三編第十六章); 為進一步強化對債權人的保護,民法典細化了債權轉讓、債務轉移制度、增加了債務清償抵充規(guī)則、完善了合同解除等合同終止制度(第三編第五章); 在總結現行合同法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民法典通過完善檢驗期限的規(guī)定和所有權保留規(guī)則等完善了買賣合同(第六百二十二條、第六百二十三條、第六百四十一條至第六百四十三條); 為適應現實需要,民法典吸收了擔保法中關于保證和定金規(guī)則的規(guī)定,增加了保證合同,完善違約責任制度(第三編第十三章、第五百八十六條至第五百八十八條)。
人格權編七大亮點 人格權獨立成編即是《民法典》的核心亮點,以凸顯對人格權的保障。
1.確立器官捐獻的基本規(guī)則 針對當下組織或個人強迫、欺騙、利誘人體器官捐獻現象,此次《民法典》規(guī)定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同意捐獻器官的,應當采用書面
形式或者遺囑形式。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獻的,該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決定捐獻,決定捐獻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第一千零六條)
2.預防性騷擾:明確機關、企業(yè)、學校責任 近年來,性騷擾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話題。有調查顯示,該問題常見于企業(yè)、學校等單位,而地鐵站、公交車上、餐廳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場所也是性騷擾頻發(fā)之地。對此,《民法典》規(guī)定了性騷擾的認定標準,以及機關、企業(yè)、學校等單位防止和制止性騷擾的義務。(第一千零一十條)
3.姓名權、名稱權的擴張保護 明確對具有一定社會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眾混淆的筆名、藝名、網名等,參照適用姓名權和名稱權保護的有關規(guī)定。(第一千零一十七條)
4.禁止非法收集個人信息 針對利用信息技術手段“深度偽造”他人的肖像、聲音,侵害他人人格權益,甚至危害社會公共利益等問題,規(guī)定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第一千零一十九條)。
5.“標題黨”“跟風黨”或將承擔民事責任
對行為人實施新聞報道、輿論監(jiān)督等行為涉及的民事責任承擔,以及行為人是否盡到合理核實義務的認定等作了規(guī)定(第一千零二十五條、第一千零二十六條)。
6.侵犯隱私權行為具體化 隨著信息化時代的發(fā)展,侵犯隱私權的手段愈發(fā)隱蔽多樣,此次《民法典》與時俱進,規(guī)定了隱私的定義,列明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的具體行為。(第一千零三十二條、第一千零三十三條)
7.個人信息內涵的開放性 明確了處理個人信息應遵循的原則和條件,構建自然人與信息處理者之間的基本權利義務框架,合理平衡保護個人信息與維護公共利益之間的關系,規(guī)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負有保護自然人的隱私和個人信息的義務。(第一千零三十四條至第一千零三十九條)
婚姻家庭編八大亮點 1.與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調整相協調 民法典將收養(yǎng)人須無子女的要求修改為收養(yǎng)人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第一千零九十八條第一項)
2.收養(yǎng)有漏洞,民法典來護航 為進一步加強對被收養(yǎng)人利益的保護,在收養(yǎng)人條件中增加“無不利于被收養(yǎng)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第一千零九十八條第四項)
3.離婚太沖動,30 天內可撤回 為減少“頭腦發(fā)熱”式離婚,民法典規(guī)定了提交離婚登記申請后三十日的離婚冷靜期,在此期間,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
4.想離婚又多了一條路徑 針對離婚訴訟中出現的“久調不判”的現象,民法典規(guī)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還對方一份自由。
5.疾病作為婚姻無效的事由被刪除 民法典不再將“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作為禁止結婚的情形,而是規(guī)定一方隱瞞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并且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第一千零五十三條、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6.離婚負債多,法律來辨析 根據社會發(fā)展需要,民法典明確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7.離婚案件中二周歲以下子女撫養(yǎng)權不再有爭議
民法典將現行婚姻法規(guī)定的“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為原則”修改為“不滿兩周歲的子女,由母親直接撫養(yǎng)為原則”,以增強可操作性。
8.規(guī)范親子關系確認和否認之訴 對親子關系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親子關系。(第一千零七十三條)
繼承編六大亮點 1.擴大遺產范圍 《民法典》刪除此前對遺產的列舉,以“合法的財產”一言概之,擴大了遺產的范圍。隨著現代社會的發(fā)展,公民財產類型、財產形式日益豐富、增多,虛擬財產等新型財產可納入遺產范圍。(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2.喪失繼承權受遺贈權可“失而復得” 《民法典》新增喪失繼承權情形的同時補充規(guī)定了寬宥制度。被繼承人已知繼承人對其實施了相應的違法行為,卻愿意對繼承人的過錯行為予以寬恕,恢復其已喪失的繼承權,應對其意愿予以尊重。(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
3.擴大法定繼承人范圍至侄、甥 為了財產更多流轉在血親家族中,而非收歸國家,《民法典》將代位繼承擴大至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情形,使得
被繼承人的侄、甥獲得第二順位法定繼承人資格,突破了原先晚輩直系血親的限制。(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4.增加打印、錄像遺囑新形式 《民法典》增設了打印遺囑與錄像遺囑兩種法定遺囑形式。(第一千一百三十六、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5.廢除公證遺囑效力優(yōu)先規(guī)則 為尊重遺囑人的真實意愿,《民法典》修改了遺囑效力規(guī)則,刪除了現行繼承法關于公證遺囑效力優(yōu)先的規(guī)定,以更好保護民法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第一千一百三十五、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條)
6.增加遺產管理人制度 為確保遺產得到妥善管理、順利分割,更好地維護繼承人、債權人利益,增加規(guī)定了遺產管理人制度,明確了遺產管理人的產生方式、職責和權利等內容。(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條)
侵權責任編七大亮點 1.確立“自甘風險”規(guī)則 自愿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因其他參加者的行為受到損害的,受害人不得請求沒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其他參加者承擔侵權責任。(草案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條第一款)
2.規(guī)定“自助行為”制度
明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情況緊迫且不能及時獲得國家機關保護,不立即采取措施將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必要范圍內采取扣留侵權人的財物等合理措施,但是應當立即請求有關國家機關處理。(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條)
3.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 故意侵害他人知識產權,情節(jié)嚴重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條)
4.完善生產者、銷售者召回缺陷產品的責任 依照相關規(guī)定采取召回措施的,生產者、銷售者應當負擔被侵權人因此支出的必要費用。(第一千二百零六條第二款)
5.規(guī)范醫(yī)患關系與患者隱私保護 進一步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權,明確醫(yī)務人員的相關說明義務,加強醫(yī)療機構及其醫(yī)務人員對患者隱私和個人信息的保護。(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條、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條)
6.加強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 規(guī)定生態(tài)環(huán)境損害的懲罰性賠償制度,并明確規(guī)定了生態(tài)環(huán)境損害的修復和賠償規(guī)則。
(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條、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條、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條)
7.完善高空拋物墜物治理規(guī)則
禁止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同時針對此類事件處理的主要困難是行為人難以確定的問題,強調有關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并規(guī)定物業(yè)服務企業(yè)等建筑物管理人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此類行為的發(fā)生。(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
四、幾點要求 1.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要帶頭宣傳、推進、保障民法典實施,加強檢查和監(jiān)督,確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執(zhí)行,各級領導干部要做學習、遵守、維護民法典的表率,提高運用民法典維護人民權益、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能力和水平,全力推動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依法治國在 xx 落地生根、開花結果。
2.各支部要緊密結合工作實際,認真組織開展教育培訓和輿論宣傳等配合活動,引導全體同志把民法典的重大意義、主要內容搞清楚、弄明白,并結合實際做好實施的銜接工作。
3.全體黨員結合自身學習、工作實際,針對民法典宣傳貫徹開展研討與交流,暢談各自的感想和體會,形成不少于 2000 字的民法典學習心得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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