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日本精品,久久中文视频,中文字幕第一页在线播放,香蕉视频免费网站,老湿机一区午夜精品免费福利,91久久综合精品国产丝袜长腿,欧美日韩视频精品一区二区

陳建洪:施特勞斯論古今政治哲學及其文明理想

發(fā)布時間:2020-06-12 來源: 散文精選 點擊:

  

  一

  施特勞斯是古典政治哲學的忠實擁護者,因此是現(xiàn)代政治哲學的嚴厲批評者。然而,施特勞斯并非純粹為了厚古而薄今,也非純粹為了薄今而厚古。施特勞斯明確強調(diào),沒有直接通往古人的便捷道路。只有深入理解現(xiàn)代政治哲學奠基人對古典政治哲學的攻擊及其意圖,才能獲得恰當理解古代政治哲學的基礎。這也是為什么施特勞斯不斷要首先回到現(xiàn)代政治哲學的奠基處。

  為了強調(diào)自己作為現(xiàn)代自由民主制的諍友身份,施特勞斯曾經(jīng)說:“我們不可成為民主制的諂媚者,就是因為我們是民主制的朋友和同盟。對于民主制將自身以及人類的卓越性暴露在其中的危險性,我們不可保持沉默;
同時,我們不能忘記顯然可見的情況:民主制將自由給與所有人,它也將自由給了關心人類卓越性的那些人。”[1] 通過這段話,施特勞斯首先表明他的批評是出于友愛,而不是出于憎恨。其次,批評理由是自由民主制自身之中蘊含著危險。除非已經(jīng)認定現(xiàn)代民主制本身已經(jīng)完美無缺,否則總需要思考它的缺陷,尤其需要思考制度本身是否蘊含著瓦解自身的危險因素。最后,施特勞斯說明了民主制的優(yōu)點,它既然許諾給所有人以自由,那么它也向思考人類命運的思想家許諾了自由。在這里,施特勞斯沒有點明,這個優(yōu)點也可能是一個致命的缺點:它的寬容也將自由給了民主制的敵人。在這一點上,施特勞斯表示,作為會思考的理性動物,如果拒絕傾聽對民主制的批評,屬不智之舉。尤其需要傾聽那些大思想家的批評,即便他們是民主制的敵人。[2]

  施特勞斯多次表示自己是自由民主制的朋友,他的弟子也為他的這一角色一再辯護。雖然如此,他的批評姿態(tài)還是引來諸多不滿。加拿大學者德魯里(Shadia B. Drury)就斷言,施特勞斯在政治上“反感”和“憎惡”自由民主制,不由自主地擁抱暴政;
在思想上害怕和厭惡虛無主義,鼓吹宗教;
在哲學上削弱自由平等的思想,以混雜精英主義和民粹主義的方式培養(yǎng)自我陶醉的精神“貴族”。通過這些論證和考察美國保守主義的政治主張,她得出結論說,施特勞斯的政治思想和美國新保守主義精神若合符節(jié),其政治哲學奠定了美國新保守主義的思想基礎。[3]

  施特勞斯果真是美國新保守主義的精神導師嗎?到底應該如何理解施特勞斯對現(xiàn)代政治制度及其哲學的批評?施特勞斯所說的危險意味著什么?他重振古典政治哲學精神的意圖是什么?要真正回答這些問題,首先需要考察施特勞斯思想中的古今之爭,并思考施特勞斯為何重新提出古今之爭的問題。

  

  二

  

  施特勞斯重新挑起的古今之爭,也就是古今政治哲學之爭。那么,古今政治哲學究竟都有些什么重要爭點?

  首先,古今政治哲學對政治社會的起點理解不同。古代政治哲學家把有別于非常狀態(tài)的正常狀態(tài)(normal state)作為他們政治理論的考慮標準,而現(xiàn)代政治哲學家則例外和極端狀態(tài)(state of exception或the extreme state)作為理論標準,F(xiàn)代政治哲學家之所以把極端狀態(tài)作為理論標準,是因為他們認為,極端狀態(tài)比正常狀態(tài)更好地表明了公民社會的根源和真正特征。[4]在這一點上,霍布斯是一個絕佳例子。他的道德和政治理論都建立在對極端狀態(tài)的理解之上。[5]非常的自然狀態(tài)被確定為正常的政治狀態(tài)的基礎。施特勞斯本人則崇奉他所理解的古代政治哲學家,把正常的法律狀態(tài)而不是把非常狀態(tài)作為政治哲學的起點和標準。

  其次,古今政治哲學對人性的看法不同,F(xiàn)代政治哲學家認為人性本惡,但是這種惡是無辜的惡。也就是說,它無涉道德之惡。為了擺脫和克服這種自然之惡,人類理性需要人為建立一個事實上的完美政治實體,并通過法律和懲罰來防范并徹底根除人間惡。古代政治哲學家則認為,人間惡是道德惡而非無辜之惡。這種道德惡的緣由恰恰是因為人性對自然理性的普遍不信任。為了馴順這種道德惡,人類需要通過語言建立一個完美的政治實體。這個語言城邦的完美性彰顯了人間的政治城邦未臻完美的事實,由此也說明了人間之惡積重難返。另一方面,這個完美城邦只存在語言之中,這個事實也表明了古典政治哲學家并不迷信人類理性能力的審慎態(tài)度。

  再次,古今政治哲學對理性教育持不同態(tài)度,F(xiàn)代政治哲學認為人性惡屬于無辜惡,可以通過理性教育來逐步克服。如此,它的方案是試圖通過普世理性啟蒙讓世人徹底擺脫愚昧、擺脫宗教,建立一個理性的世界,F(xiàn)代政治哲學的理性啟蒙對象是世間所有人,它相信,所有人都可以通過教育而擺脫無辜惡,擺脫蒙昧狀態(tài)。。這種啟蒙教育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理性教育,是適用于所有人的普世教育。這種教育旨在建立理性的人類新社會,最終目標就是天下大同的理想。古代政治哲學對理性能力的態(tài)度沒有現(xiàn)代政治哲學那么勇往直前。它對人類社會完全根據(jù)理性而生活的能力持謹慎的態(tài)度。也正因此,古代政治哲學始終把絕對的理想國家置于語言之中。由于它對人間道德惡的冥頑不靈有更為深刻的洞察,古典政治哲學對通過普世理性教育克服人間惡的想法并不樂觀。[6]它所采取的教育策略是少數(shù)精英教育,試圖通過結合哲學理性和政治激情,引導大多數(shù)人避惡趨善而馴順人間的道德惡。

  最后,由于對理性教育的不同態(tài)度,古今政治哲學對隱微/顯白論的理解也不同。施特勞斯認為,所有真正的古典哲學家都堅持雙重教誨論,并一直實踐著隱微/顯白寫作的方式。這種傳統(tǒng)并沒有隨著現(xiàn)代政治哲學的興起而消失。在施特勞斯看來,至少遲至18世紀末段,仍有哲學家和思想家(比如萊布尼茨和萊辛)明確地堅持隱微/顯白雙重教誨,并實踐這種寫作的藝術。[7]只有在歷史意識的興起并主宰思想主流之后,原本意義上的政治哲學才逐漸衰落甚至消失。那么,古今政治哲學的隱微/顯白論之間有沒有實質(zhì)分別?施特勞斯雖然沒有明確區(qū)分兩種隱微/顯白論,但他確實指出了古今政治哲學對隱微/顯白論的不同理解。由于對理性能力持審慎態(tài)度,古典政治哲學堅持認為少數(shù)和多數(shù)之間的鴻溝不可逾越,因此堅持隱微的哲學真理不可能也不應該顯白于天下。與古代政治哲學的審慎相較而言,現(xiàn)代政治哲學大膽地認為政治壓迫問題并非不可解決。它希望通過理性教育的大眾啟蒙,也就是通過推行思想和言論的徹底自由,一勞永逸地解決哲學與政治、思想與社會之間的根本緊張問題。[8]

  

  三

  

  隱微/顯白論方面的區(qū)別直接與古今政治哲學所持的不同文明理想相關。

  近年來,已有論者注意到了“有條件的隱微論”和“無條件的隱微論”之間的分別,[9]并且區(qū)分了施特勞斯學說中的弱版本(也即現(xiàn)代版本)和強版本(古代版本)的隱微論。[10]后者也即古典的隱微/顯白論,也可以稱之為一種絕對的隱微論,F(xiàn)代的隱微/顯白論則是一種相對的隱微論。說它是相對的隱微論,也就是說現(xiàn)代政治哲學家只是在一定程度上隱藏了他們的真正觀點,這種程度足以使自身避免遭受迫害便夠了。如果他們把自己的真正目的隱藏得更為隱秘,那么他們便不可能達成他們的意圖:徹底根除政治迫害現(xiàn)象,大力推行大眾教育,建立一個完全理性的公開社會。[11]

  古今政治哲學對人類理想社會有截然不同的理解。古典政治哲學家用語言編織出理想的國家圖景,比如柏拉圖的理想國。在其中,人類身體和靈魂將同臻完美之境。古典政治哲學家對此理想國家在事實上的實現(xiàn)并沒有心存幻想。但依然將此理想樹為人間政治的典范,以此提醒人類政治尚未擺脫那無可擺脫的惡這一事實。現(xiàn)代政治哲學家既認為無辜之惡可以通過政治法律手段來克服,便把目標轉(zhuǎn)向未來,試圖建立一個事實上的完美國家,也就是天下大同的理想社會;舨妓沟睦S坦、黑格爾的理性國家和馬克思的共產(chǎn)主義社會都可以理解作現(xiàn)代意義上的完美國家。

  施特勞斯常說,現(xiàn)代政治哲學降低了古代政治哲學的道德標準,以實現(xiàn)自身的理想和目標。同時他又強調(diào),古典政治哲學家所構想的理想國家僅存在于語言之中。恰恰因為僅存在于語言之中,較之任何現(xiàn)實城邦,古典理想國家都是非歷史的、完美的和絕對的標準,F(xiàn)代政治哲學家試圖歷史化和現(xiàn)實化這個絕對城邦,使之成為人類歷史的完美終結點。為了達到這一目標,現(xiàn)代政治哲學不得不首先降低道德標準。古代理想設想,人類身體和靈魂可以同臻完美之境。這個理想的實現(xiàn)前提過高,幾無實現(xiàn)的可能性,F(xiàn)代政治哲學為了提高實現(xiàn)這種文明理想的可能性,便不得不降低古典政治哲學的標準。它放棄了靈魂方面的要求,僅滿足于確保身體方面的安全,F(xiàn)代完美國家的首要任務在于確保公民身體的安全,靈魂方面的修養(yǎng)則屬于國家不可隨便侵犯的私人禁區(qū)。

  現(xiàn)代政治哲學在道德標準方面的降低,一方面放棄了古典政治哲學家為人類政治生活所設定的絕對標準,另一方面為人類政治生活埋下了隱憂。一是,為了實現(xiàn)未來完美國家的理想,任何手段可能因此被認為是正當?shù)。二是,既無絕對的理想標準,現(xiàn)實諸城邦之間便無善惡良莠之分,人類生活便處于無可救藥的紛爭狀態(tài)。這種紛爭狀態(tài)就是霍布斯意義上的自然狀態(tài),也就是德國虛無主義所要返回的虛無。

  

  四

  

  1941年,二戰(zhàn)尚未結束,施特勞斯在美國發(fā)表了一個講演,探討德國虛無主義的本質(zhì)及其精神淵源。這個講演大體可分為兩個部分來讀。前半部分主要說明,德國虛無主義是對現(xiàn)代文明理想的反動;
后半部分則進一步闡述,它不光是對現(xiàn)代文明理想的反動,而且是對文明理想本身的否定。[12] 現(xiàn)代文明理想就是要建立一個天下大同的公平社會,建立一個徹底啟蒙的光明王國。這個文明理想曾經(jīng)激勵了若干代的現(xiàn)代有識之士,至今血脈未斷。然而,在二十世紀初期的德國,這個理想曾經(jīng)面對最可怕的政治挑戰(zhàn)和最深刻的哲學挑戰(zhàn)。最可怕的政治挑戰(zhàn)就是自由主義政治在德國的衰落和納粹政治的興起。最深刻的哲學挑戰(zhàn)就是對哲學理性原則的徹底歷史化和時間化。這兩股挑戰(zhàn)力量同時出現(xiàn)并非完全偶然,它們共同折射了德國虛無主義的精神特征。

  德國虛無主義不僅對現(xiàn)代文明理想——無論自由主義的還是馬克思主義的形式——不再心存幻念,而且拋棄了古今政治哲學共同保有的理性精神。德國虛無主義放棄了依據(jù)理性建立和追求至善社會的根本理念,也即放棄了理性原則本身。但是,德國的哲學虛無主義確有其深刻之處。它不是簡單放棄或者忽視傳統(tǒng)的理性原則,而是勇敢地對它進行了歷史解構。根據(jù)這種解構,傳統(tǒng)的理性原則不過是作為時間的存在,是存在的歷史發(fā)生。在德國虛無主義那里,現(xiàn)代文明理想已經(jīng)失落,理性文明原則本身也已被歷史地解構了。

  德國虛無主義自身的根基何在?回到虛無。準確地說,回到霍布斯所說的自然狀態(tài)。當代政治理論最完美地體現(xiàn)這一點的是施米特的政治理論。施米特認為,政治的標準就是劃分敵友的能力,就是清晰的敵我意識。這種敵友劃分主要是就國家與國家關系層面而言。[13]施米特關于政治的定義是一個雙重否定。它既否定了建立未來天下大同世界的現(xiàn)代文明理想,也否認了構筑完美政治理念的古典文明理想。施米特認定政治是人類無可逃避的宿命,連反政治的自由主義也無法擺脫政治的邏輯。[14] 由此,施米特揭示了一個可怕事實:政治是人類生活的生存命運。

  人類理性應該如何面對這一殘酷事實呢?

  古典政治哲學的辦法是通過語言辯證法建立一個完美的理想城邦,一方面以此來緩和人類生活的苦痛,另一方面以此來提醒人類建立文明的無比艱難,F(xiàn)代政治哲學拋棄了古代的完美政治理想,轉(zhuǎn)而尋求建立天下大同的未來世界,以此來克服霍布斯意義上的自然狀態(tài)和施米特意義上的政治狀態(tài)。施米特的政治理論所代表的德國虛無主義則放棄了古今文明理想,轉(zhuǎn)而采取勇敢直面冷酷政治事實的態(tài)度。

  

  五

  

  勇敢面對赤裸裸的人間政治事實,這是施米特政治理論的真誠態(tài)度。在施特勞斯看來,這種真誠態(tài)度既是對現(xiàn)代政治哲學未來完美國家理想的反叛,也是現(xiàn)代政治哲學對古典理想進行歷史化的必然產(chǎn)物。它徹底放棄了古今政治哲學都抱有的理性文明理想。德魯里看到了,施特勞斯和施米特一樣對現(xiàn)代政治哲學路線持批評態(tài)度。但是她沒有看到,施特勞斯并不像施米特那樣徹底放棄理性原則本身。

  在《施特勞斯與美帝國的政治》中,諾頓(Anne Norton)試圖區(qū)隔施特勞斯和施特勞斯分子。她將新保守主義僅僅與施特勞斯分子綁在一起,而把它與施特勞斯本人的思想分別開來。但諾頓的著作總體上流于軼聞故事,未能從思想上論證施特勞斯和美國新保守主義的根本區(qū)別。[15] 戈特弗里德(Paul Gottfried)則一方面認為施特勞斯政治哲學和新保守主義的關系不像德魯里所說的那樣直接,另一方面又認為兩者并非全無關系。(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16] 雖然路線持中,戈特弗里德畢竟也沒有闡明,施特勞斯所論古今之爭及其文明理想和德國虛無主義之間的糾葛。史密斯(Steven B. Smith)的新著《閱讀施特勞斯:政治、哲學、猶太教》對施特勞斯和美國政治做了較為穩(wěn)健的分析,從思想上分別了施特勞斯的政治哲學和美國新保守主義的精神。但由于過分強調(diào)了施特勞斯是一個懷疑主義者,史密斯的論述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施特勞斯對古典政治哲學理念的堅持。

  [17]

  德魯里認為施特勞斯政治思想是美國新保守主義的理論基礎。在一定程度上,這與她視施特勞斯思想為德國虛無主義的極端化這一立場密切相關。德魯里斷定,施特勞斯的政治哲學將施米特的政治概念神學化,因此也將施米特的政治理論極端化了。[18] 這個斷定看到了施特勞斯和施米特批判現(xiàn)代自由主義的一致性,然而它忽略了,施特勞斯對施米特及其德國虛無主義精神的批判毫不亞于他對現(xiàn)代政治哲學的批判。其實,美國新保守主義所奉行的政治理念和政策暗中實行的是施米特的政治理念,而不是施特勞斯的政治哲學。在一定程度上,它是一種嫁接。它試圖通過采取施米特的政治原則以延續(xù)現(xiàn)代政治哲學的文明理想,從而在新世紀建立一個新的世界帝國。

  施特勞斯始終都反對一個世界帝國的建立,遑論采取施米特的政治原則。他始終秉承古典政治哲學精神,通過辯證法建立語言中的完美城邦,并悉心教導其必要性、可行性和可能性。

  

  

  --------------------------------------------------------------------------------

  

  * 本文為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一般項目成果(項目批準號:07JA720011)。

  [1] Strauss, Liberalism Ancient and Modern,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68, p.24.

  [2] Strauss, The Rebirth of Classical Political Rationalism: An Introduction to the Thought of Leo Strauss, ed. Thomas L. Pangle,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9, pp. 31-32.

  [3] 德魯里:《列奧·施特勞斯與美國右派》,劉華等譯,上海: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06年,第4-31頁和第168-169頁。

  [4] Strauss, Natural Right and History,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53, p. 179; Idem, What Is Political Philosophy? And Other Studies,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59, p. 47.

  [5] Strauss, Natural Right and History, p. 196.

  [6] Strauss, Persecution and the Art of Writing,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52, pp. 33-34.

  [7] Strauss, The Rebirth of Classical Political Rationalism, p. 64.

  [8] Strauss, Persecution and the Art of Writing, p. 34.

  [9] Paul J. Bagley, “On the Practice of Esotericism,” 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Ideas 53 (1992) 2: 231-47.

  [10] Michael L. Frazer, “Esotericism Ancient and Modern: Strauss contra Straussianism on the Art of Political-Philosophical Writing,” Political Theory 34 (2006) 1: 33-61.

  [11] Strauss, Persecution and the Art of Writing, p. 34.

  [12] Strauss, “German Nihilism,” Interpretation: A Journal of Political Philosophy 26 (1999) 3: 353-378. [edited by David Janssens and Daniel Tanguay]

  [13] 施米特:《政治的概念》,劉宗坤等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38-148頁。

  [14] 施米特:同前引,第195頁。同參施特勞斯:《〈政治的概念〉評注》,劉宗坤譯,載《施米特與政治法學》,劉小楓編,上海:上海三聯(lián)出版社,2002年,第22頁。

  [15] Anne Norton, Leo Strauss and the Politics of American Empire, New He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4. 參見陳建洪:《評諾頓〈施特勞斯和美帝國的政治〉》,載《美德可教嗎?》,北京:華夏出版社,2005年,第261-263頁。

  [16] Paul Gottfried, “On Straussian Teachings,” Modern Age (Winter 2007): 77-81.

  [17] Steven B. Smith, Reading Leo Strauss: Politics, Philosophy, Judaism,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06, pp. 156-201. Cf. Jianhong Chen, “Review of Reading Leo Strauss by Steven B. Smith,” Sino-Christian Studies: An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Bible, Theology, and Philosophy 2 (December 2006): pp. 220-225.

  [18] 德魯里:《列奧·施特勞斯與美國右派》,第95-109頁。

  

  (原刊《世界哲學》2008年第1期:第51-55頁。)

  

相關熱詞搜索:施特勞斯 古今 哲學 理想 政治

版權所有 蒲公英文摘 www.newchangj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