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宇寬:比商業(yè)壟斷更可怕的是慈善壟斷
發(fā)布時間:2020-06-09 來源: 散文精選 點擊:
根據(jù)新華社8月4日報道,合肥市春芽殘疾人互助協(xié)會過五關斬六將申請到的世界銀行公益項目資金,卻可能化為泡影。原因是他們拿不到捐贈票據(jù),它的負責人在各級民政、財政和稅務部門之間被踢皮球,“不知跑了多少回,打過的電話更不計其數(shù)。結果民政部門要我們找財政部門;
財政部門讓我們找稅務部門。雖然工作人員的態(tài)度都挺好,但是始終都沒有一個明白的答復!
這個春芽基金會所遭遇的困境,是中國民間公益組織面臨的普遍潛規(guī)則。中國的民間公益組織長期以來被國際上稱作“官辦民間組織”(GONGO,government organized NGO),這意味著有這么一些以“民間組織”面目出現(xiàn)的社會團體,基本上是政府在背后組織,提供支持,包括提供公務員編制,乃至在募捐渠道上受到壟斷性的支持。中國目前只有包括紅十字會,扶貧基金會,青基會在內的幾家組織可以向社會公開募捐。比如據(jù)199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中國紅十字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統(tǒng)一的紅十字組織”!叭嗣裾畬t十字會給予支持和資助,保障紅十字會依法履行職責,并對其活動進行監(jiān)督;
紅十字會協(xié)助人民政府開展與其職責有關的活動!奔t十字會不僅在主要人事任命上從屬于政府,內部有“科級”,“處級”,而且享受“人民政府的撥款”。所以目前中國這些有政府背景被注冊的社團,一方面享受政府撥款,一方面壟斷了社會捐款渠道,成為了像股票上市企業(yè)指標一樣的“殼資源”。
而另一方面,這些“官辦民間組織”因為官僚文化和缺乏競爭帶來的動力不足等原因并不能很好的滿足社會公益需要,比如四川省紅十字會只有20個人左右的單位,一下在地震中匯集了幾十億捐款,根本沒有能力花,于是把這些錢都納入了政府統(tǒng)籌的救災預算,等于喪失了民間組織的意義。
同時應社會發(fā)育帶來的高漲的民間公益機構發(fā)展需求,卻處在一個尷尬的境地。眼下中國大量致力于社會公正、維護人權、弱勢群體利益、公正政策研究等方面的非營利組織,無法按照其宗旨注冊為正式社團。結果出現(xiàn)兩種情況,一種是被迫到工商局按照企業(yè)來注冊,絕大多數(shù)從法律上都不被認可。被迫以企業(yè)形式注冊,這意味著不能合法接受捐款,而且需要按照企業(yè)的標準給政府交稅。即使注冊了,又得不到捐贈票據(jù),等于還是不承認。
比如這次安徽的情況就是這樣,據(jù)新華社報道, 2007年3月,安徽省財政廳和民政廳聯(lián)合發(fā)布通知,規(guī)定“各社會團體以政府名義接收的捐款,屬政府非稅收入,使用 ‘安徽省接收捐贈統(tǒng)一收據(jù)’”“統(tǒng)一到省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局領取”。當年6月,安徽省財政廳發(fā)布文件,將可以使用“安徽省接收捐贈統(tǒng)一收據(jù)”的主體明確為 “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而且限定是在接收“非定向捐贈貨幣”的情況。
換句話說,只有把錢捐給政府,作為“政府非稅收入”,而且需要“非定向”,也就是說隨便政府怎么花,才能算做是公益,享受免稅待遇。
最近《反壟斷法》出臺了,不管這部法有什么討論,至少算是把大家的注意力影響了壟斷這個話題,商業(yè)領域的壟斷,會導致競爭不足,而必然伴隨著效率低下和隱形腐敗,最終損害公共福利。在慈善領域的壟斷,目前還沒有被社會充分意識到,但它帶來的危害只會更加嚴重,因為這樣的壟斷不僅損害社會效率還傷害公民參與的公益心和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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