冼巖:王石社會責任的缺失
發(fā)布時間:2020-06-08 來源: 散文精選 點擊:
為什么王石的萬科在此次大災時只捐出200萬,讓人大跌眼鏡?原因可能很簡單,那就是萬科并非是王石的。王石本人持有的萬科股份,微不足道。王石之于萬科,只是職業(yè)經理人身份。作為職業(yè)經理人,當然應該堅持職業(yè)操守,即股東利益優(yōu)先。
從這個意義上說,萬科只捐200萬沒有錯,反而彰顯了萬科管理層的職業(yè)操守水平。從王石個人利益出發(fā),最好的選擇是讓萬科大捐特捐,用別人(股東)的錢,來博取自己的名聲。從萬科的權力結構看,王石也確實能夠做到這一點。但是他并沒有這么做,反而以個人名聲受損為代價,捍衛(wèi)了股東的利益。從專業(yè)操守角度而言,王石令人敬佩。
當群情激奮,其結果不僅僅是使王石個人聲譽受損,并且危及萬科的聲譽和利益時,萬科管理層及時作出調整,宣布斥資1億幫助災區(qū)重建。由于王石此前對萬科僅捐200萬所作的辯護言論,此一遲來的1億元承諾已經無助于挽回王石個人的聲譽,卻有助于萬科這個企業(yè)走出輿論的困境,因此,這一決策同樣并不違背“股東利益優(yōu)先”原則。
從企業(yè)經營者的角度而言,王石不但沒有做錯,而且還做得很出色。他的錯誤在于:個人捐款沒有跟上。如果王石個人也捐出200萬,在世人眼中,他就會由棄徒變成圣徒。
王石去年收入高達幾千萬,估計其身家可能也在幾千萬之間。要求他個人捐出200萬,相比于其他身家以億計的企業(yè)家富豪而言,似乎有點強人所難;
但相對于王石的個人期許而言,捐200萬并不過份。
王石自辯說:災難常有,捐款應該是可以持續(xù),不應該成為負擔。但類似汶川的災難,30年難有一次。人生能有幾個30年?這一次,王石確實令信任你、愛戴他的人失望。
更重要的是,汶川救災演變至今,已經成為當代中國人的精神大檢閱。當此提振民心民氣的關鍵時刻,每個中國人都有自己的責任,這種責任因人而異。企業(yè)家有企業(yè)家的責任,企業(yè)界領袖有企業(yè)界領袖的責任。作為企業(yè)界領袖中的嶠嶠者,顯然王石未盡到自己的責任,更遑論他自我標榜的社會理想。
有人說,捐款多少是個人自由,輿論不應對此施壓。確實,捐款多少是個人自由,但輿論壓力更是社會的責任所在。如果言論者吝于批評,正如富豪們惜于捐款一樣,同樣是社會責失的缺失。社會行為的公共規(guī)范,正是在輿論壓力下逐漸成形的。這一次的全民激昂,正是形成全社會新規(guī)則、新風尚的機會。
勝人者有力,自勝者強。勇于認錯、改錯,才是真正的強者風范。期望能看到王石個人的大額捐款,現(xiàn)在為時還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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