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軍寧:讓“我”從“我們”中凸現出來——談談集體主義的謬誤
發(fā)布時間:2020-06-04 來源: 散文精選 點擊:
中國人是世界上最喜歡濫用“我們”的。凡是該說“我”的地方,中國人從來都說“我們”;
凡是不敢說“我”的地方,也都說“我們”;
甚至連許多自己從未參與過的事情,也說是“我們”干的。一切“我”的要求只敢用“我們”的名義來表達。中國人只敢大聲說“我們”,從不敢大聲說“我”。在順民政治文化的陰霾之下,“我”始終無法從“我們”中凸現出來, “我們”是順民的語法避難所。但是,“我們”代表不了“我”,更埋沒不了“我”!
深究“我們”的背后,人們不難發(fā)現是“集體主義”一直在作祟。
作為與個人主義根本對立的道德學說,集體主義認為:人的本性是由社會決定的,個人隸屬于集體,集體高于個人之上,個人的需求和目標應該服從集體的需要,并且個人應隨時準備為集體犧牲個人的需要和目標。集體主義把國家和政權當作個人的主宰,高于并脫離于它的個體成員。
集體主義要求個人放棄自己的獨立思考,依賴于更高的道德權威;
放棄自己的行動自由,聽命于更高的政治權威;
放棄自己的追求,服從于他人的追求。集體主義認定,個人是集體的附庸,絕對的道德權威和無限的權力屬于集體。個人沒有獨立于集體之外的任何意義和價值。在一個典型的集體主義社會,個人的價值和社會地位是由其出身、所屬階級、性別等非個人因素決定的。個人無權對自己的生存負責,國家則聲稱要承擔對個人的全部責任。法律和社會文化都優(yōu)先保障集體的權益而非個人的權益。個人被要求去犧牲自身的利益服從集體的利益,只能唯有權勢者之命是從;
個人不應表達不同于集體的官方觀點,否則會受到社會輿論乃至權力的制裁。在決策方面強調完全一致,集體主義不允許暴露個人之間的紛爭,嚴禁個人出風頭;
社會風氣是強調特權,而非每個人的平等權利。
集體主義作為一種道德原則,在處理個人利益與社會整體利益時,主張個人利益首先服從社會整體利益。集體主義是一種“螺絲釘”哲學。它要求在個人和集體的關系中,把集體的利益擺在第一位,個人的利益服從集體的利益。集體主義不僅是一種道德學說,而且也蘊含著特定的政治和經濟主張。集體主義認為政治的核心是權力,尤其是對權力的爭奪,個人主義認為政治應當是關于個人自由與選擇的政治;
集體主義認為,國家應當壟斷一切土地和生產資料,并通過命令組織生產、分配和交換。計劃經濟是集體主義的經濟體現。
集體主義在二十世紀盛行的一個重要“理由”,就是集體主義是一種超越個人私利的后個人主義的一種現代新思想。然而,集體主義不僅不是現代的、先進的思想,而是一種原始的、落后的、甚至是野蠻的思想。集體主義并不是像通常所認定的那樣是對利己主義的否定,它只是對一部分人的自利的否定,同時也是對另一部分人的私利的伸張,即集體的自私的肯定。集體主義并非與自私自利相對立。在另一方面,一個反集體主義者,即一個個人主義者可以同時是一個利他主義者。
在集體主義所蘊藏的政治思維和實踐中,集體的決策將被大大簡化。這時,集體變成了一個人格,一個是所有人化身的超級個人。個人被認為沒有認清自身利益的能力和特權,個人不明白自身的最大利益所在。只有那些扮演家長角色的統治者,才有高見之明,知道什么樣的行動抉擇和制度安排最有利于蕓蕓眾生的最大利益。蕓蕓眾生都是短視無知的,常常鑄成錯誤。因此,不能讓他們?yōu)樽约鹤鳌罢_的”抉擇,不能把他們的命運交給他們自己。
如果說家長制是集體主義的傳統形式的話,那么,極權主義則是集體主義的現代形式。這種現代的集體主義往往喜用“科學”來論證其自身的正當性。它斷定,個人的利益不是由個人的自由選擇來確定的,而是由“科學的”、“客觀的”(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歷史規(guī)律決定的,而且這種規(guī)律只被少數導師和領袖所掌握。計算利益的單位是抽象的“全人類”,而不是具體存在的個人。具體的個人是否有能力認識這種客觀規(guī)律并不重要,只要肯聽從導師們的“科學”教導就足矣。同樣,社會選擇的不是依據個人的價值和邏輯,而是由少數導師和領袖們所揭示的“客觀歷史規(guī)律”。
在二十世紀,集體主義成了極權主義最有蠱惑力的道德和政治工具。在二十世紀復活的集體主義,絕不是對個人主義的超越,而是對專制主義的回歸,對極權主義的追求。集體主義的最高形式,便是國家主義。國家的利益高于一切,國家(或者說統治者)的財產高于人民的生命。
集體主義是“人民”的主義,個人主義才是“公民”的主義。公民時代是大寫的“我”從混沌的“我們”中凸現出來的時代。是多說“我”,少說“我們”的時代!
。ǜ兄x讀者指出了拙文的一些文字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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