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革命的主力軍_中國偷稅主力軍
發(fā)布時間:2020-03-15 來源: 散文精選 點擊:
工薪階層成納銳主力 雖然自1980年以來,國家先后頒布了《個人所得稅法》、《個人收入調節(jié)稅暫行條例》和《城市個體工商業(yè)戶所得稅暫行條例》,1994年1月1日起又開始施行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并加大了稅收征管力度,個人所得稅收入也從1980年的16.2萬元激增至1998年的338.59億元;但對于有著近2億富裕人口,年個人所得稅稅源達1000多億元的國家來說,這樣的征稅成績實在很難令人滿意。
究竟有多少人在偷漏稅,沒有專門的統(tǒng)計數(shù)字(目前也無法統(tǒng)計)。但據(jù)專家估計,在納稅義務人當中,至少有70%的人不同程度地偷漏稅,個別地方這一比例甚至高達90%以上。事實上,只要你稍加留意,就會發(fā)現(xiàn)在你周圍的人當中,許多人都在或明或暗地偷漏稅,而他們之所以相安無事,主要是彼此心照不宣。的確,誰也不愿冒著自己被舉報的危險而去舉報他人偷漏稅,真正被稅務部門查處的只是冰山一角。
另一則統(tǒng)計數(shù)據(jù)也很能說明問題。據(jù)國家統(tǒng)計局個人所得稅處的官員介紹,在1996年征收的193億元個人所得稅當中,工薪和生產經營所得占了75%,其他25%則來自承包、承租、財產租賃、利息以及勞務報酬所得,等等。在高收入相對集中的北京、上海等地,個人所得稅8%以上來自工薪所得,工薪階層成了名副其實的納稅主力軍。相比之下,擁有城鄉(xiāng)居民個人儲蓄總額40%的富有階層每年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還不到納稅總額的10%,偷漏稅現(xiàn)象由此可見一斑。 個體戶:偷稅高手
個體戶他們是偷漏稅隊伍的"資深"成員,也是公認的偷稅"高手"。一些個體戶曾公開宣稱,你有稅法,我有逃法;不偷不逃,大財不發(fā)。僅以從事建筑、醫(yī)療的個體戶為例。筆者最近做了一次調查,發(fā)現(xiàn)上海郊縣8層以下的商品房有相當一部分為外地和本地的個體建筑戶所承包,他們一般都沒有營業(yè)執(zhí)照,常常通過私人關系掛靠某一建筑公司,每年上繳部分管理費,在"保護傘"下大肆進行違法經營活動,從不申報繳納稅款。其中一位來自安徽的姓周的個體戶在上海干了8年,每年承包2~3棟房子,純收入30~50萬元,至于個人所得稅是一分錢也沒有繳過;另一位本地姓陳的個體戶則在不久前的一次稅務稽查中"不幸"被逮住,連補帶罰繳了8000元,不過在此之前他已賺了80萬元。
個體建筑戶如此,個體醫(yī)療戶也不例外,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目前全國從事醫(yī)療服務的個體醫(yī)生有20多萬個。他們主要有三類:一類是分布于廣大農村的所謂"赤腳醫(yī)生";另一類是近年來迅速泛濫的打著"專家門診"等招牌的城市個體醫(yī)生;此外還有為數(shù)不少的江湖醫(yī)生。這些人,醫(yī)術多半不怎么樣,但偷起稅來一點也不含糊。筆者曾在安徽農村接觸過多名個體醫(yī)生,其中一名姓楊的醫(yī)生自1982年起便從事醫(yī)療服務,長期以來一直逍遙"稅"外,直到1997年才辦了稅務登記,但由于收入很少入賬,該年度稅務部門只征收了100多元的個人所得稅,不及楊某半天的營業(yè)額。不過,與城市里的那些偷稅大鱷相比,楊某的偷稅行為只能算是"小兒科"。據(jù)報道,上海幾家頗有名氣的"專家門診"的年營業(yè)額已超過200萬元,但稅務部門每年只能象征性收取一點個人所得稅。在深圳,大名鼎鼎的某中醫(yī)腫瘤醫(yī)院為了達到偷稅目的,實行多元化經營,不僅設立了門診部、住院部、制劑室,還擁有招待所、印刷廠、劇團、報社等實體,并與全國近百家醫(yī)院組成經營聯(lián)合體,不久前,被深圳市地稅局稽查分局查出偷逃個人所得稅520多萬元,印花稅、營業(yè)稅及罰款滯納金合計560多萬元。 明星:保護傘有多少?
"星"們這主要是指演藝明星,當然也包括體育明星。
1997年,北京市海淀區(qū)地稅局對該區(qū)22家文藝演出單位進行抽查時發(fā)現(xiàn),22個文藝單位的23名著名演員的個人收入申報單存在大量水分,于是稅務部門從音像市場入手,開始了深入細致的調查,結果共查出23人偷漏稅款達35萬元。
也許,這23位明星還算表現(xiàn)"良好"的,因為他們雖然隱瞞收入,偷逃稅款,但總算繳了一點。不少明星,不僅從不主動申報納稅,而且常常偽造演出收據(jù)和完稅憑證以逃過稅務部門的檢查。更有甚者,為了達到偷稅的目的,竟打著公益演出、廣場演出甚至慈善演出的招牌,大發(fā)昧心之財。目前,國內演藝界究竟有多少人偷漏稅,沒有人能說得清楚。不久前,毛阿敏偷稅東窗事發(fā),不少人拍手稱快。但事情還有另外一面,毛阿敏的演唱會,是與其他歌星聯(lián)袂演出的,既然毛視稅法為兒戲,敢于大偷特偷,那么誰又能保證其他歌星就一定干凈呢?事實上,據(jù)有關人士透露,其他明星偷稅之所以未被曝光,除了擔心"不良社會影響"擴大之外,更與某些人暗中保護不無關系。一些稅務工作人員日前告訴記者,他們不是不知道有些"大腕"在偷稅,也不是不想查,但每每下決心之際,都因遇到巨大阻力而使查處一事不了了之。
大陸明星偷稅成風,一些來內地演出的港臺明星更加有恃無恐,甚至偷稅時還多了一份理直氣壯。
近年來,受本地演出市場的限制,港臺歌星紛紛把目光投向內地,開辟新的財源。據(jù)文化部門的統(tǒng)計,凡是在港臺稍有名氣的歌星,基本上都在內地開過演唱會,一些當紅歌星干脆把內地作為根據(jù)地,巡回演唱。這些歌星,攜著萬千歌迷的厚愛,以及數(shù)以百萬元計的出場費,縱橫大江南北,瀟灑長城內外,但卻很少聽說他們繳納個人所得稅。據(jù)統(tǒng)計,1993年1~9月,到滬登臺演出的港臺歌星不下40人次,出場費最高達190萬元,沒有一個人繳納所得稅。如1993年秋,香港某"天王"級歌星在京演出4場,每場出場費100萬元,個人所得稅一分也未繳。不久前,幾位"天王""天后"在京、滬、穗等巡回演出,出場費平均在300萬元以上,但也只是象征性地繳了一點稅。一位稅務工作人員日前向記者透露,他有一次向香港某著名歌星征稅,該歌星的經紀人竟然很不耐煩地說:"我們走遍大陸也沒繳過稅,為什么要在你們這里繳?"其狂妄之態(tài),溢于言表。至于體育明星偷漏稅,雖然媒體很少披露,但從稅務部門的統(tǒng)計數(shù)據(jù)來看,沒有幾個照章納稅。僅以足球運動員為例,盡管中國男子足球運動水平低得可憐,但球員的工資卻高得離譜。目前,一位甲B球員的年收入都有10~20萬元。甲A球員當然更高,據(jù)了解,某些頂級球星的年收入在100萬元以上,有時一場球下來就能賺5萬元,差不多每分鐘600元,相當于普通工人一個月的收入,稅務部門很少能征得稅。 教師:師表何在?
"師"們在中國的高收入階層中,有一群"師"們相當搶眼,他們是律師、會計師、攝影師、美容師、設計師、工程師,此外還要加上部分私立、公立重點中小學老師和大學老師。這些"師"們,不僅受教育程度高,而且各自擁有一定專長,可謂高素質的社會成員。不過,就是這些人近年來也染上了偷漏稅習氣,下面以公認為素質最高的教師為例,來說明他們是如何偷漏稅的。
在多數(shù)人看來,教師這一職業(yè)既辛苦,收入也不高,這確是一個基本的現(xiàn)實。不過,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fā)展、教育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這種狀況已經有所改變。如一些任教于私立學校、重點中小學和大學的教師,其收入不僅遠遠高于一般教師的平均水平,甚至直逼中等發(fā)達國家教師的水平。這應該是一個可喜的變化,說明教師的地位和價值在提升。但令人遺憾的是,這些先富一步的人類靈魂的工程師照樣偷漏稅。
李某是上海某私立學校的數(shù)學教師,來該校前是某重點中學的高級教師,其教學能力當然沒得說。當初為"挖"李某,該私立學;瞬簧贇饬。事實證明李某確是一位不可多得的"王牌"老師,來校任教不久就使該校學生的數(shù)學水平有了較大提高。當然學校給予李某的待遇也是相當優(yōu)厚的,不僅月薪高達5000元,而且年終校長還要發(fā)給他"紅包",其年收入保守估計也有8萬元,早已超過納稅界線。但稅務部門很少能征到稅,因為在其工資表上李某的工資只有900元,剛剛超過800元的起征點。顯然,李某是在學校的密切配合下得以偷稅的。據(jù)了解,在廣東、福建、江蘇等地的私立學校,也有不少像李某這樣的偷稅老師,而且校方似乎很樂意為其偷稅提供便利條件,據(jù)說這樣做對穩(wěn)定教師隊伍十分有效。
除了私立學校的教師偷漏稅之外,某些重點中小學的老師近年來也加入了偷稅者的行列。仍以上海為例,目前,上海重點中學教師的月平均收入在2000~3000元,最高可達5000元,這還不包括他們的課外收入。別小看這些課外收入,它往往比正常收入還要多,筆者最近訪問了上海某重點中學英語老師王某,其每周18節(jié)課,連工資加獎金 2800元,與部分私立學校老師的收入相比并不算高,但王某生財有道,他利用雙休日的時間把那些成績較差的學生集中在自己家里進行輔導(學生家長一般都很樂意),每周一次,每人每次收費50元,一般一次輔導 15個學生。這樣一來,王某每月就能創(chuàng)收3000元,而王某繳了多少個人所得稅呢?據(jù)他自己介紹說,除了學校代扣代繳的以外,就沒有再繳了。
如果說,在中小學,教師偷漏稅還只是小打小鬧,未成氣候的話,那么在高校,這一現(xiàn)象則已"蔚然成風"。近年來,在市場經濟大潮的沖擊下,不少久居象牙塔之巔的大學老師早已堅守不住淡泊與清貧,紛紛利用自己的智力優(yōu)勢,開展多種勞務(講學、代課、出差、審稿、評職稱、咨詢、設計、經商等等),其每月所得,少則幾百元,多則幾千元甚至上萬元。但從實際調查來看沒有幾個主動納稅的,一位公認為德高望重,并且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老教授曾向筆者坦陳,他經常外出講課,每次收入都在千元以上,至今未繳一分錢稅。他說他也知道自己在偷稅,但學校從不過問此事,稅務部門也不主動來查,所以是能偷則偷;他還舉例說,他們教研室的小周,日語特別好,經常給外國公司做翻譯,每小時能賺300元,現(xiàn)已買了三房一廳。前幾天,他們談到個人所得稅時,小周說,他每次做完翻譯后,老外把錢付給他,他揣進口袋就走,也懶得要什么發(fā)票,更不想到稅務局去申報納稅了。 導游、服務小姐:流動的稅源
導游、服務小姐這也是偷漏稅"大戶"之一。先說導游,雖然從工資收入來看,絕大多數(shù)導游的收入都沒有超過800元,但熟悉導游工作的人都知道,工資收入只占他們收入的很小一部分。一般情況下,一個導游一年收入幾萬元應該沒有問題。某些涉外導游通過倒賣外匯或與旅游景點的商店串通賣假畫等手段,有時一天就能收入幾千元甚至幾萬元。然而來自稅務部門的統(tǒng)計數(shù)字則表明,導游們幾乎很少納稅,某省有大大小小的旅行社近百家,導游從業(yè)人員3000多人,但1997年,稅務部門征得的個人所得稅只有幾萬元,顯然,多數(shù)導游都隱瞞收入,逍遙"稅"外了。
至于服務小姐的偷漏稅金額更是一筆無底賬。盡管近幾年中國經濟增長趨緩,國企效益不佳,大量工人下崗失業(yè),但餐飲、娛樂業(yè)卻空前繁榮。無論你走到哪個城市,都會發(fā)現(xiàn),每當華燈初放之時,最熱鬧的地方當屬酒店、歌舞廳以及各種各樣的美容院和桑拿城,而點綴這些高檔消費娛樂場所的自然是那些花枝招展的服務小姐。這些服務小姐,多半沒有固定工資,靠從顧客那里領取小費為報酬,月收入少則2000~3000元,多則萬元以上,是典型的"兩高人員":活動于高消費場所,獲取高收入。那么她們又繳了多少個人所得稅呢?據(jù)了解,在1997年以前,稅務局是不向她們征稅的,此后各地陸續(xù)出臺了有關規(guī)定,向她們征收個人所得稅,一般是每人每月100~200元,但由于她們流動性極強,稅務部門往往很難征到稅,造成大量稅款流失。 外籍人員:誰給他們"膽子"?
外籍人員在國人眼里,外國人的納稅觀念一般都很強,很少有偷漏稅的。的確,大多數(shù)外國人在他們自己的國家里都能如實納稅。但不知是由于在中國太好偷稅還是另有原因,當他們來到中國之后,偷稅的膽子陡然提升。據(jù)報道,目前在廣州的2萬名外籍人員中就有7000人不同程度地偷漏稅,偷漏稅款高達6000多萬元。在其他地方,也存在類似情況,有人估計,僅此一項,就使國家每年損失稅款近20億元。
這些外籍人員偷漏稅方式主要有三種:一是拒不申報在境內任職和提供勞務取得的收入,如上海浦東某合資公司三名日籍員工受其國內公司派遣,分別擔任境內公司科長、部門經理和副總經理,境內公司每月支付其收入4000元、7000元和1.4萬元;境外派遣公司支付年薪156萬日元、242萬日元、384萬日元,但他們卻從不申報在中國境內的收入情況。二是雖然主動申報納稅,但申報收入嚴重偏低。據(jù)調查,大多數(shù)在深圳工作的外籍人員每月收入高達2~15萬元,而他們普遍申報4000~5000元;三是一些持
F簽證入境的外籍人員利用我國稅收征管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環(huán)節(jié)偷稅。由于目前稅務機關尚沒有在外籍個人出入境環(huán)節(jié)加以源泉控管的能力,一些持F簽證來華訪問、講學、經商、安裝機器設備、進行技術指導的外籍人員乘機偷稅。有些本應在中國長期居住的外籍人員也持F簽證入境,待簽證到期時暫時離境,然后再次申請F簽證入境,以達到長期偷稅的目的。 企業(yè)人:偷稅專業(yè)化
企業(yè)主管、員工近年來,盡管稅務部門加大了對收入較高的企業(yè)主管和員工的個人所得稅的征管力度,但一些企業(yè)仍從一己之利出發(fā),千方百計地幫助主管和員工偷稅,以下便是幾種常見的偷稅方式:
。1)化整為零,分期付薪。本應一次支付給個人的款項被肢解得七零八碎,然后再分次零星支付或將高峰期工資推到低峰期發(fā)放。如某公司在1998年5月有408名工人月薪超過800元,應繳個人所得稅4.7萬元,可會計師妙筆生花,反映到賬本上竟無一人月薪超過800元。
(2)東款西付,多管齊發(fā)。有些企業(yè)憑借行業(yè)壟斷攫取高額利潤,但它們并沒有為主管及員工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而是通過向下屬分支機構"撥款",多頭發(fā)放工資外的工資;另一些企業(yè),則通過工會、二級核算單位等非正常財務結算渠道輪番發(fā)錢,如某租賃公司發(fā)給個人的應稅獎金100萬元,這筆款在"其他應付款"科目中打了個滾,變成了下屬辦事處上繳的管理費,然后在會計手里又搖身一變,成為"工會經費",由工會發(fā)給職工。
。3)巧打時間差在稅收檢查松時突擊發(fā)錢,緊時停發(fā)或退發(fā),造成一副安分守己的假象,欺瞞稅務部門。
以上所列的是幾類比較典型的偷稅、漏稅者,他們構成了目前偷漏稅隊伍的主力軍。此外還有其他一些偷漏稅者,限于篇幅,這里就不一一列舉了。 交明白更要用明白
從以上分析來看,目前偷漏稅現(xiàn)象之所以十分嚴重,納稅意識薄弱是主要原因,而納稅人的納稅意識之所以如此薄弱,又是歷史和現(xiàn)實原因造成的。
長期以來,我國稅收幾乎是不直接針對個人,而是僅對單位征收的,典型的如1973年稅改后基本上只余下一種"工商稅",此時殘存的以個人為納稅人的稅種不僅少,而且都是局部、零星的小額稅收,對財政收入和經濟影響無足輕重;然而這種狀況在當時卻被作為社會主義優(yōu)越性來宣傳,并且直到80年代中期在我國的財稅教學和實際宣傳中仍如此。這使得許多公民腦海里壓根兒就沒有納稅這個概念。改革開放以來,雖然國家先后頒布了幾部個人所得稅法,并加大了稅收征管和宣傳的力度,但要在短期內根本改變納稅人納稅意識差的局面不大現(xiàn)實。如1995年5月1日,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納稅暫行辦法》以來,已經3年有余,但筆者從有關方面了解到,該辦法實施至今,幾乎無人主動前來申報納稅,這說明能偷則偷,能逃則逃仍是納稅人的普遍思想。一位國企職工告訴記者,他每月收入雖然超800元的起征點,但也只有1400元,而妻子業(yè)已下崗,孩子上中學,家庭負擔很重,實在不想繳稅,況且不繳稅也沒有什么大不了的,所以偷一點算一點。他說等自己每月收入達3000元時可以考慮繳稅。另一位職工則說:"有的人掙那么多,還有各種辦法去偷稅,即使查出來也是大事化小,一罰了之。我們掙那么少,還必須繳,為什么?"還有一位職工說,他有一陣子也繳過稅,但周圍的朋友都說他傻,說大家都在偷稅,你一個人獻愛心有什么用,他覺得這話有道理,于是也偷了起來。
另一方面,稅收支出制度的不透明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人們依法納稅的熱情。一位大學老師對記者說:"不是我不想繳。而是為什么繳,怎么用,政府要講清楚,而目前政府只是強調納稅人要依法納稅,這我知道;但我更想知道的是我繳上的錢有沒有得到合理利用。"他說,他的許多同事都有這種看法!酰 編輯:張良攝影: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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