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安 [解密趙安受賄案和出獄內(nèi)幕]
發(fā)布時間:2020-03-06 來源: 散文精選 點擊:
2008年9月,一條消息從網(wǎng)絡開始傳出,6年前因受賄被判刑十年的央視文藝部主任趙安提前獲釋,并受邀策劃在大連舉行的金雞百花電影節(jié)的開幕式,此消息頓時引起人們的關注。猜測、辟謠、爭論,各種聲音和目光通過網(wǎng)絡和媒體再次對趙安進行聚焦。
為了還原真相以正視聽,記者通過對有關部門和人員的采訪,翻閱了趙安受賄案厚厚的卷宗和趙安的減刑文書后,獨家披露6年前“趙張案”的來龍去脈和如今趙安出獄的真相……
辟謠“假釋”,趙安是減刑提前出獄
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后,在網(wǎng)絡上公布的捐款明星中,張俊以憑700萬元的捐款數(shù)額,名列成龍之后、李連杰之前。這次捐款由新華社發(fā)布了消息,但當時人們都在為汶川大地震而悲傷,張俊以的這次善舉并未引起讀者的特別關注。
而隨著9月趙安提前出獄的消息,張俊以和趙安再次雙雙進入人們的視野。除了有關人員辟謠并未邀請趙安策劃頒獎晚會之外,接著就有“圈內(nèi)人士向媒體記者報料”:張俊以3年多前就減刑釋放了,且現(xiàn)在已是身家上億的大亨。這些傳聞,讓當年的“趙張案”再次浮出水面。
報道稱,張俊以表示,他“在獄中,救過人救過火,有立功表現(xiàn),因此獲得減刑,在2005年4月10日被釋放”。后來某報特派記者在遼源一所高檔度假村中采訪了張俊以,此文稱張俊以的坐騎是一部價值200萬元的奧迪A8轎車,他最近在北京燕莎附近的黃金地段買下了市值3.9億元的獨幢公寓。在這篇報道中,以“圈內(nèi)人士”的名義稱,“趙安這次出獄不是刑滿釋放,而是假釋!边@篇文章被各種媒體和網(wǎng)絡廣泛轉(zhuǎn)載。
然而,筆者通過多方調(diào)查,有足夠的證據(jù)證明,趙安是刑滿釋放,根本不是假釋。
趙安在監(jiān)獄服刑期間,因認罪服法、積極改造,獲記功獎勵多次,3次減刑共計53個月。減刑后應執(zhí)行的刑期自2002年10月11日趙安被羈押起至2008年5月10日止。所以,2008年5月10日趙安是刑滿釋放,根本不是傳聞中的“假釋”。
以錢開路,“詞壇怪才”名聲大噪
趙安被捕之前,7次參與執(zhí)導春節(jié)聯(lián)歡晚會并4次出任總導演,職位是中央電視臺文藝節(jié)目中心副主任兼文藝部主任。
2002年10月初,網(wǎng)上盛傳趙安出事了。當時的傳聞是趙安涉嫌收受巨額賄賂和6輛汽車,“在其家中就搜出現(xiàn)金1000多萬元人民幣!
而據(jù)辦案人員證實:趙安受賄案系匿名舉報,2002年9月26日,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10余名辦案人員到趙安家中搜查,當時查出的全部存折和現(xiàn)金共計300余萬元,其中現(xiàn)金100余萬元。
雖然后來查清所謂的豪宅、名車的說法都是子虛烏有,實際上趙安夫婦也只有一部1995年購買的廣州本田轎車。
趙安出事之后,以“詞壇怪才”著稱的詞作家張俊以浮出水面。
1970年3月16日出生于吉林省遼源市的張俊以,在1994年之前從故鄉(xiāng)到北京開始了“北漂”生涯,主要從事歌舞晚會的組織工作。張俊以廣泛結(jié)交名人名流,一些東北老鄉(xiāng)也成為他廣泛結(jié)交的對象。趙安的妻子盧秀梅就是其中之一。
按照盧秀梅的說法,1994年前后,張俊以找到盧秀梅,自稱是盧秀梅的遠房親戚,“張俊以顯得很誠懇,盧秀梅就認了張俊以這個遠房親戚”。此后在各種場合,張俊以一直叫盧秀梅“姐姐”,叫趙安“姐夫”。
1994年冬天的一個晚上,只有24歲的張俊以來到了梅地亞賓館趙安居住的房間。此時趙安的身份是1995年中央電視臺春節(jié)聯(lián)歡晚會的總導演。
趙安說,此前從未見過張俊以,張俊以自我介紹他是東北人,是盧秀梅的遠房親戚。隨后張俊以拿出他創(chuàng)作的歌詞,希望趙安能夠幫忙,讓其作品上春節(jié)晚會。張俊以臨走時,留下一個鼓鼓囊囊的綢布袋子,里面是5萬元人民幣。趙安打電話要還給張俊以,但張俊以說:“不是送給你個人的,就算贊助春晚劇組的。”趙安便留下了這5萬元。
對于這個情節(jié),張俊以有著與趙安完全不同的說法。張俊以說,他的歌詞被趙安選中后,趙安多次打電話約他見面。他在電話中隱約聽出“就是被選中也不一定保證就能上晚會”的意思。之后,張俊以跟趙安見面,趙安對張俊以說:“你們東北人都有錢,穿得比我都好!甭犃粟w安的話,張俊以明白趙安“在暗示自己得表示表示才行”。后來張俊以就送給趙安5萬元錢。
雖然兩人的說法不一,但兩人都認可了張俊以向趙安行賄5萬元的這一事實。
也就是在這一年的春節(jié)晚會上,張俊以寫的歌曲《賀年卡》被推出,在“春蘭杯”頒獎晚會上被采用。歌詞在如此重要的晚會亮相,使得25歲的張俊以名聲大噪。
6萬元長城卡,卡出“兄弟”間的裂痕
1998年初,趙安和張俊以經(jīng)常去順峰酒樓。一次酒酣耳熱之際,張俊以把酒樓的餐飲部經(jīng)理叫了過來,指著趙安說:“這是我哥,今后我哥來吃飯就和我來吃飯一樣,可以簽單!
過了幾天,趙安請香港英皇集團的老板到順峰酒樓吃飯。飯后結(jié)賬時,趙安讓服務員拿過對賬單要簽單時,被餐飲部經(jīng)理拒絕了:“您不能簽單!
現(xiàn)場的氣氛頓時變得尷尬起來,趙安沒有帶錢的習慣,手里根本沒有錢結(jié)賬。最后還是陪同趙安一起吃飯的朋友趕緊站起來打圓場,幫趙安結(jié)了賬。為此趙安氣憤不已。張俊以一聽趙安生氣了,忙讓手下員工辦了一張長城卡,并往里面存了6萬元錢送給趙安。
但是,對于這張銀行卡,張俊以所說的版本是他是被趙安“勒索”的。張俊以供述,大約在1998年,一次他和趙安吃飯,趙安向他提出往自己的中國銀行長城卡里存入10萬元人民幣,但張俊以讓手下給趙安的卡里存了6萬元。
法院最終認定:張俊以不屬被勒索,其行為性質(zhì)仍屬行賄,這6萬元為趙安受賄款。
2001年年初,趙安和盧秀梅喬遷新居時,張俊送了一套價值50萬元的音響。這也是雙方都認定的事實。
關系惡化,3次匿名信首度曝光
趙安獲罪10年只有一個受賄罪。張俊以獲罪6年有兩個罪名:行賄罪和誹謗罪。關于張俊以的匿名誹謗信,按照時間順序有3個階段:
第一階段還是趙安和張俊以的“蜜月”期。1997年前后,趙安瞄上了文藝部領導的位置,但在此時,趙安聽說有人在臺領導面前講他的壞話,用寫匿名信方式誹謗他。他向張俊以道出了自己的苦惱。張俊以向趙安獻計獻策,提出用匿名信將他人搞倒、搞臭。
趙安寫好匿名信之后交給了張俊以,張俊以安排了手下一個叫楊雪泥的女孩打印后寄了出去。但張俊以沒有按趙安的叮囑將趙安手稿銷毀,而是悄悄地讓楊雪泥保存下來,這是趙安無論如何也想不到的殺手锏。
至今沒有確切的證據(jù)能夠證明趙安和張俊以交惡的起因,但可以肯定的是,到2001年兩人的關系已經(jīng)惡化。此時42歲的趙安官至副廳級,達到了他人生的巔峰時期。而31歲的“詞壇怪才”張俊以,不但成為著名詞作家,而且已是北京兩家集團公司的董事長、兩家刊物的社長,也達到人生巔峰時期。
第二個階段的匿名信是張俊以借用趙安之口誹謗領導人。2001年8月,與趙安產(chǎn)生矛盾后的張俊以讓楊雪泥找出趙安的手寫稿,復印了幾套之后,又增加一些誹謗領導的內(nèi)容,假借趙安名義,讓楊雪泥從杭州寄給有關黨政機關和領導人,以便讓有關部門順藤摸瓜查處趙安。
這些信很快被有關部門截獲。但這次誹謗并沒有撼動趙安,倒是張俊以開始進入有關部門的視野,因為楊雪泥是張俊以公司的員工。張俊以偷雞不成蝕把米,為此郁悶至極。
第三個階段是2002年9月25日,趙安涉嫌受賄被檢察機關傳訊,但在第二天,趙安就被取保候?qū)徎丶伊,而且當晚還在某大飯店里吃飯。得知這個消息,張俊以憤恨不已。
為了促使司法機關對趙安繩之以法,9月28日,張俊以和楊雪泥再次捏造、印制了多份以損害領導及他人人格和名譽、誣陷央視領導庇護趙安及檢察機關不依法辦案為主要內(nèi)容的匿名信件,在北京、天津、河北散發(fā)郵寄出去。
張俊以和楊雪泥的犯罪行為很快被有關部門掌握,2002年10月15日張俊以被羈押,供認自己曾送給趙安11萬元及價值50萬元的音響設備。2002年10月25日,趙安被正式逮捕。
3次匿名信事件,使這兩個曾經(jīng)親密的“好兄弟”同時淪為階下囚。
2003年12月12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同一個法庭里,趙安和張俊以在同一天接受了一審判決:趙安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張俊以因行賄罪和誹謗罪被執(zhí)行有期徒刑六年;楊雪泥因誹謗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趙安出獄后,關于他的近期去向,記者打通了盧秀梅的電話。盧秀梅稱,趙安正在家中安心靜養(yǎng),既沒有參加什么社會活動,也沒有什么寫傳記的打算,近期內(nèi)更不愿意拋頭露面。盧秀梅希望媒體不要再打擾他們夫妻,他們已經(jīng)厭煩了炒作。
編輯/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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