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采訪中暗訪形式論析]采訪形式
發(fā)布時間:2020-02-23 來源: 散文精選 點擊:
【摘要】本文在上半部分簡述了新聞采訪中的提問方式和技巧,指出提問是采訪成功的關鍵;下半部分重點分析了時下較為流行的隱性采訪。通過對暗訪的發(fā)展、暗訪對新聞事業(yè)的貢獻以及暗訪帶來的很多爭議進行論述,指出了暗訪的優(yōu)勢與缺陷。
新聞傳播行業(yè)在當今時代受到了越來越多的關注,新聞采訪作為新聞傳播工作的第一道“工序”,自然也得到了廣泛的研究和重視。
一、訪問形式
訪問是新聞采訪過程中的一個基本環(huán)節(jié),是記者職業(yè)生涯中最大量的活動,也是新聞采訪中最復雜多變的一種采訪方式。美國《塔爾薩論壇報》的鮑勃?福爾斯曼曾經(jīng)這樣說過:“筆下功夫不強照樣能當一名出色的記者,但不善于進行訪問是決當不好記者的!雹僭L問方式要多種多樣,不拘一格。
1、正問法:直截了當,開門見山,顯得明快、直接,不拐彎抹角,使記者能較快得到自己所想要的信息。
2、迂回法:在有些采訪對象不愿接受采訪時,記者就應該迂回提問,委婉其詞,由遠及近地包抄回來,便可以取得較好的效果。
3、激將法:有時采訪對象心里有很多話要說,可是在記者面前卻不愿意說出來。常言道:點將不如激將。在這種情況下,記者提出一些比較尖銳的問題,適當刺激對方,往往能使對方不能不說,甚至欲罷不能。
4、追問法:對于采訪中必須弄清的事實、關鍵性的思想和看法、觸及事物本質(zhì)的材料、典型的事例和細節(jié),記者要作為談話重點,抓住不放,打破砂鍋問到底。當然,從追問的態(tài)度到語氣都要同談話的氣氛保持協(xié)調(diào)一致,而不要把追問搞成“審問”。
二、暗訪分析
新聞采訪的方法多種多樣,各有千秋。而暗訪的方式卻一枝獨秀,魅力無窮。
1、暗訪是新聞傳媒適應現(xiàn)實需要的選擇
暗訪具有較強的傳播優(yōu)勢,一方面滿足了受眾正常的窺秘心理,另一方面也保證了記者的安全,減少了節(jié)目被斃的概率。暗訪,能夠最大限度地接近真相,已經(jīng)成為當今中國新聞采訪的流行風。大凡看過中央電視臺1997年11月25日的《焦點訪談》節(jié)目《“罰”要依法》的觀眾,都會對這一幕記憶猶新:山西省黎城縣境內(nèi)。309國道上。交警劉代江攔車罰款。
司機:多少錢?
劉代江:20。
司機:給10塊算了。這是什么錢?
劉代江:來,來,你下來我告訴你。
司機:你給我寫上吧。
劉代江:我給你寫的有!
司機:照顧一下吧!
劉代江:再來20!
司機:謝謝。
劉代江:拿來!
司機:你照顧一下吧,好嗎?
劉代江:快點!
司機:空車,謝謝。
劉代江:40!
交警:往前走一下,好不好?
司機:算了,再說就揍我了,我給他40塊錢算了。
拿著這樣一張罰款單,記者辨認了半天,也沒有搞清用圓珠筆寫的罰款原因到底是什么。……②以上畫面成了公路“三亂”的經(jīng)典形象。這里采訪記者巧妙運用了“偷拍”的采訪手段,真實、生動,無可辯駁,讓批評者無法抵賴。暗訪與偷拍成了記者們履行其社會責任時的經(jīng)常選擇的“秘密武器”。
暗訪的歷史可追溯到100多年前的英、美等國。早在1890年,美國女記者伊麗莎白?科克倫假扮成精神病人住進了布萊克威爾島的精神病院,調(diào)查病人受到何種對待。她就此寫了3篇報道,以《瘋人院的10天》為題發(fā)表。由此,科克倫成為暗訪的鼻祖。③
2、暗訪是現(xiàn)有法律環(huán)境中的一種無奈之舉
從社會研究方法的角度看,暗訪屬于實地研究,具體說包括兩種基本形式,即事件的完全參與式采訪和完全觀察式采訪。
所謂完全參與式采訪,指的是新聞工作人員像一個真正的新聞事件的參與者那樣行動,別人只知道你是參與者而不知道你是記者。這樣做的信念是明顯的:如果采訪對象不知道他們正在接受記者的調(diào)查,則會表現(xiàn)得更加自然、誠實。假如人們知道自己是采訪對象,他們首先就有可能把記者趕出新聞現(xiàn)場,也有可能改變自己的言行,使之顯得更加值得尊敬,還有可能使被調(diào)查的新聞事件發(fā)生重大的改變。但是,追求真實的主觀意愿并不一定能保證新聞真實性的實現(xiàn)?傮w上說,完全參與者必須參與新聞事件,而這種參與就有可能影響研究對象。
完全觀察式采訪則只對社會過程做純粹觀察而記者并不打算成為這個過程的一部分,又有人稱之為化妝采訪。由于這一類暗訪盡量不引人注目,采訪對象常常并不知道自己正在被記者調(diào)查。完全觀察者既不會影響采訪對象也不會像完全參與者那樣陷入被觀察的事物當中,但缺點是難以得到對采訪對象的充分了解,因而所作的觀察較為粗淺。
毫無疑問,我國的新聞采訪活動必須遵守我國的新聞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即應該遵守《準則》的有關規(guī)定。但是,暗訪的特殊性卻不可避免地和其中的有關規(guī)定產(chǎn)生了矛盾,主要體現(xiàn)在:“維護憲法規(guī)定的公民權利,不揭人隱私,不誹謗他人,要通過合法和正當手段獲取新聞,尊重被采訪者的聲明和正當要求!
關于“維護憲法規(guī)定的公民權利,不揭人隱私,不誹謗他人”,對于這一點,毫無疑問是應當?shù)玫絿栏褡袷貓?zhí)行的。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憲法原則應當?shù)玫綀詻Q的遵守。同時,守法作為新聞活動的一條底線,在任何時候都是不能被突破的。關于“通過合法和正當?shù)氖侄潍@取新聞,尊重被采訪者的聲明和正當要求”,暗訪的道德爭議主要集中在這一點上。暗訪的特點之一,就是要求自己的采訪行為不為采訪者所知,如果為其所知,暗訪也就成了公開采訪。暗訪實施者的采訪聲明是不可能得到尊重的――采訪者不可能事先聲明,被采訪者也就根本不可能獲得聲明的機會。從采訪的內(nèi)容看,由于暗訪以抨擊社會不良為主,所以,一旦被采訪者有聲明的機會,他們是肯定會反對這種采訪的,所以從表面上看,暗訪顯然違反了“尊重被采訪者的聲明和正當要求”這一《準則》規(guī)定的。而許多對暗訪手段持有道德非議的人,也是在這里找到“暗訪非道德”的依據(jù)的。但是,我們認為,從本質(zhì)上看,暗訪是不違反這條規(guī)定的。這是因為,暗訪一般運用在對非道德行為的采訪上,正因為被采訪者在從事非道德行為,他們才會對采訪者的采訪要求予以拒絕。所以,對從事非道德行為的人(被采訪者)拒絕采訪聲明的尊重,實際上是對他們從事非道德行為的尊重,這在根本上既有違社會的公共道德要求,也有違新聞媒體和新聞記者道德理想的追求。所以,我們認為暗訪在本質(zhì)上沒有違反上述道德準則――暗訪實施者(新聞記者)的行為在根本上是為了維護主流的社會道德理想。
3、暗訪應尋求一種法律底線加以規(guī)范
然而隨著暗訪的廣泛使用,它開始形成了爭議。當年北京人民廣播電臺一位著名記者以偷錄方式采訪街頭兜售假發(fā)票獲成功。這篇作品先是列入中國廣播新聞獎,旋即引起爭議。有評委認為:第一,記者不應使用隱藏式錄音機;第二,記者應當公開身份,不應冒充買發(fā)票者。這是中國新聞界就暗訪產(chǎn)生爭議的第一例。④
如何保持暗訪合理性、合法性,規(guī)避與化解新聞侵權成為新聞法學研究的重點。解決這一問題,目前可從以下三方面入手:
更新觀念;貧w新聞媒介的“事實本位”和“角色本位”。事實是新聞的本源,真實是新聞的生命,“用事實說話”是新聞報道的基本原則。暗訪由于種種原因面對遠比公開采訪多得多的指責,更有必要在事實的核準方面傾盡全力,熟練掌握客觀報道的技法,嚴格區(qū)分事實與言論的差異,冷靜敘述事實。一些新聞媒介之所以能夠一以貫之地堅持采用暗訪,很重要的一點,得益于其逐步回歸“事實本位”的自覺。另一值得注意的問題是,記者要嚴格把握好自己的社會角色。媒介就是媒介,記者就是記者,誠如普利策所說,新聞記者只是站在船頭的?望者,它的任務是審視情況的變化,并及時發(fā)出警告。媒介不是政府,不是法院,也不是其他的職能部門。一些暗訪在涉及批評報道時,往往容易越過本位,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意見,甚至形成“媒介審判”的尷尬局面,這是需要特別注意的。
找準公民權利與新聞工作者義務的平衡點。公民權利和新聞工作者的關系具有雙重性,一方面新聞工作者要滿足公民的知曉權,挖掘新聞事實真相,為他們提供新聞信息,另一方面,公民的各項權利在新聞活動中必須得到應有的尊重和保護。隱私權和采訪報道權的平衡、公眾權利和個體權利的平衡、揭露曝光與報道技巧的平衡……,都是在進行暗訪時要特別注意的。
尋找法律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我國制定的憲法明確規(guī)定,國家保障公民有言論出版自由權利。目前,雖然我國尚沒有專門的新聞法,但有關新聞的法律規(guī)定,散見于刑法、民法通則、著作權法等法律規(guī)定中,其中就包括對侵害公民名譽權、隱私權的規(guī)定。新聞媒介應該積極主動借助法律手段,通過合法途徑,捍衛(wèi)暗訪的應有地位。
以發(fā)展的眼光看,暗訪正在經(jīng)歷大的發(fā)展變化,形式日趨多樣化,電話暗訪、通過E-mail進行的雙盲暗訪(與傳統(tǒng)的暗訪不同的是,在這一形式中,采訪者與采訪對象的身份和意圖都有可能被隱瞞)……等等,給本來就訴爭紛紜的暗訪帶來了新的研究課題。
三、結論建議
綜上所述,不同的暗訪方式對新聞的真實性有不同的影響,不同的情況需要根據(jù)實際情況作出判斷,采取不同的采訪形式。實際上,大量的采訪任務是難以完全通過暗訪完成的,暗訪采訪形式通常是與公開采訪手段結合采用的。這不僅有助于報道的順利開展,還能對暗訪得到的材料作進一步的深入驗證,提高新聞的可信度。當記者利用暗訪已掌握到大量的新聞事實需要進行核對時,或記者需要以已有的新聞事實為依據(jù)再收集一些暗訪無法了解到的新聞事實(一般為官方消息)時,記者表明身份通常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另外,如果暗訪涉及的題材屬違法亂紀類的,轉(zhuǎn)換成公開采訪就是引入法律制裁的契機。當然,值得注意的是,記者在實行轉(zhuǎn)換時,必須注意時機的把握。
我國新聞界前輩邵飄萍曾說過:“一張報紙的最主要原料即為新聞,而新聞之取得乃在采訪!辈稍L作為新聞記者的看家本領,更需要扎實的理論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jīng)驗,尊重他人,尊重自己,樹立崇高的信念,堅持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
注釋
①轉(zhuǎn)引自(美)杰克?海毅:《怎樣當好新聞記者》,新華社1980版,第119頁。
、谛煅福骸栋翟L與偷拍―記者就在你身邊》,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2003版,第9頁。
③徐迅:《暗訪與偷拍―記者就在你身邊》,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2003版,第43頁。
④徐迅:《暗訪與偷拍―記者就在你身邊》,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2003版,第2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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