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宗強:張峰屹《西漢文學思想史序》
發(fā)布時間:2020-06-10 來源: 日記大全 點擊:
我在為張毅的《宋代文學思想史》寫的序中,對我國文學思想史的研究對象、研究范圍和研究方法,對它與文學史、文學批評史的聯(lián)系和區(qū)別,作了簡要的說明。那個說明是我對于文學思想史學科的一些主要問題的界定,是自己的一些粗淺認識。那些認識,至今尚未改變。我自己所進行的文學思想史研究,從《隋唐五代文學思想史》、《魏晉南北朝文學思想史》到現(xiàn)在正在進行的《明代文學思想史》,就都是以那些認識為基礎展開的。但是,在那些論述里,我回避了一個問題,那就是:什么是文學?文學思想的產生,顯然是在有了文學創(chuàng)作之后,是文學創(chuàng)作的經驗的總結。或者說,是文學創(chuàng)作之后的一種感悟,一種理性的思索。但是,文學思想又對文學創(chuàng)作產生影響,一些重要的文學思想觀念,常常推動著文學創(chuàng)作的發(fā)展,影響文學創(chuàng)作的走向。文學思想和文學創(chuàng)作的關系,就好象雞和蛋的關系一樣,雖糾結不清,但也就難分難解。
因此,什么是文學的問題不解決,什么是文學思想的問題也就無法圓滿的解決。那么什么是文學呢?這實在是一個看似容易而解決起來又十分復雜的問題。我們有過各種各樣的關于文學的定義,那些定義從純理論的角度看,大多可以說周全而且嚴密。但是用在文學批評或者文學史撰寫的實踐上,卻就常常會遇到難以解決的困難。至今為止,要找出一個適應一切時期、適應一切地域的文學創(chuàng)作實際的關于文學的定義,實在十分的困難。這些問題,最終恐怕只能留給文學理論家去解決。我有時浮想聯(lián)翩,是不是可以從另一個角度來考慮這個問題呢?比如說,我們可以把“文學”看作一個彈性的概念,它沒有嚴格的義界。它可能有一個狹義的界定,也可能有一個廣義的界定。狹義的文學定義,對于文學的特征、對于它與非文學的區(qū)別,可能規(guī)定得嚴格一些。使用狹義的文學定義,在文學批評和文學史撰寫中,就可能把以往我們列入文學的不少作品排除在文學之外。而廣義的文學定義,對于文學的特性、對于它與非文學的區(qū)別,可能規(guī)定得模糊一些,就是說,它在有的地方,可能與非文學界線不清。使用廣義的文學定義,我們就可能把一些雖不具文學的全部特征、但卻具有文學的某些方面特征的作品,歸入文學的范圍。例如一篇有文采的文告,一篇有故事性的新聞,甚至一篇有文采的理論文章(如我們的文學史中通常敘述的先秦諸子的作品)歸入文學之內。對文學采取廣狹二義的這種界定,在以后文學的發(fā)展中可能更具意義。例如,現(xiàn)在在網上出現(xiàn)的一些作品,如果用以往的文學定義去規(guī)范,可能就解釋不了。它們真是五花八門,有的干脆就稱自己的作品為“非小說”。那么,“非小說”是什么呢?它不是新聞,不是公文,不是學術論文,也沒有說是其它的什么文體。這“非小說”是不是文學?其實,已經出現(xiàn)的大量實錄性質的傳記、報告,如果用狹義的文學定義去衡量,實際很難處理。說它是文學吧,它有時幾乎完全沒有審美的價值;
說它不是文學吧,它又有一點文學的因素。如果文學有了廣狹二義,愿意采用廣義文學定義的研究者,可以把這類作品收入文學之內;
愿意采用狹義定義的研究者,可以把這類作品排除在文學之外。見仁見智,各從所好。這樣用于批評,用于文學史研究,就可以各得其所。
文學的定義,有時候恐怕還要涉及它的社會角色、它的功用問題。雖然從理論的層面上說,文學這一概念的義界,與它的社會角色、它的社會功用的界定,是有差別的。但是如果我們從社會角色、社會功用考察它,我們就會發(fā)現(xiàn),關于文學這一概念的含義的界定,事實上不可避免的要受到影響。無論我們采取的是廣義的文學概念,還是采取的狹義的文學概念,都如此。而對于文學的社會角色、它的功用的認識,不同的社會群落的視角事實上存在差別。文學是什么?政治家看到它是一種為政治服務的工具,這就必然要為它加上目的性的成分,比如說,對它提出某種理性的甚或是先驗的要求。如果我們說文學是一種虛構的、有形象、有審美價值的、不求實用的作品,那么從政治工具的角度看,就不夠全面。但是,如果從創(chuàng)作者的角度看,那么他有可能認為文學只是用來抒發(fā)一己情懷,用來娛樂,或者用來對社會現(xiàn)象表示某種評價,純粹是個人的事,并無政治的目的。(當然也不排除有的創(chuàng)作者從政治家的視角去看待文學。)從這一角度出發(fā),要給文學下一個定義,那么可能又是另一種情形。如果我們從接受者的角度看呢?接受者如果把自己當作受教育的對象,他有可能要求文學具有政治目的性;
如果接受者的閱讀只是為了感情上的需要,如娛樂、消閑、或者審美,那么他就會從娛樂、消閑或者審美的角度來理解文學的含義。這就是說,不同的社會階層、不同的社會群落,對于文學的特性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并由此影響到文學定義的界定。
影響文學定義界定的,還有不同文體的不同特點問題。我們要找到一個適用于一切文體的文學的概念,事實上是很難的。不同的文體有不同的特點。詩、散文、小說、戲劇和電影、電視的文學腳本的特點就有很大的差別。例如關于虛構性的問題。抒情詩和紀實性的散文,表現(xiàn)的主要是真實的感情和事實,虛構性可能表現(xiàn)并不充分。但虛構性的不充分卻不排除它們有著強烈的審美魅力。小說、戲劇、電影和電視文學腳本,敘事特點有重要的地位,而以此要求抒情詩就不合適。那么在廣義和狹義的文學概念中,是不是還要考慮不同文體的不同特點,而加以有區(qū)別的界定。這些都是尚未解決的問題。
什么是文學的問題既然存在著諸如采取廣義和狹義的可能,存在著不同層面的不同視角和不同文體的不同特征的問題,也就存在著研究者選擇不同標準的可能。就我們研究文學史和文學思想史而言,首先要解決的就是我們是采用廣義的文學定義,還是采用狹義的文學定義。我在撰寫我國古代文學思想史時,考慮到我國文學發(fā)展后期在文學與非文學間的界線已經比較清晰,如果采用廣義的文學界定,可能無法處理大量的非文學作品,同時也就必定把文學作品淡化。因此我傾向采取狹義的文學界定。在撰寫《魏晉南北朝文學思想史》和《隋唐五代文學思想史》時,我特別重視虛構和獨創(chuàng)性,重視文學的審美價值,重視形象和辭采的美,重視抒情的深度。用這些標準來考察文學思想的發(fā)展趨向和衡量它們的價值;
用這些標準來追索文學思想、文學思潮之間的聯(lián)系。在實際操作中,我已經把我認為的非文學排除在外。由于我國文學發(fā)展的后期,成熟的文學作品和作家數(shù)量已極大,把非文學作品排除出去,絲毫也不影響文學思想的史的描述。因此,這種排除可以說是在不知不覺中完成的。也因此,在已完成的文學思想史中,自然而然的也就把什么是文學的問題回避了。
但是,到了寫漢以前的文學思想史時,情形就完全不同了。文學與非文學之間的界線并不明顯。事實上差不多所有的文學史都沒有嚴格的區(qū)分文學與非文學。一切的有文字的東西,都被列入文學的范圍。這可能有一個原因,就是要區(qū)分文學與非文學甚為困難。如果采用狹義的文學界定,那么除了詩、賦之外,剩下的就不多了。即使詩、賦,也還存在著不少需要解決的問題;蛘哒驗檫@些原因,差不多所有的文學史事實上都采用了廣義的文學界定。這種廣義的文學界定,當然不可能用于以后的文學史編寫。道理很簡單,因為用于以后的文學史編寫,就可能把數(shù)量極大的非文學作品包括進去,文學史也就沒法寫下去。這其中一個雖存在而并未明言的理由,就是漢以前是我國文學發(fā)展的初期階段,漢以后文學從總體上說,才逐步走向成熟。因之選取的標準,也就自然而然的不同。這一點,反映在文學批評、文學思想上特別的明顯。
那么,這種不同的選取標準,如何來統(tǒng)一呢?我想,一個可行的辦法,就是說明漢以前處于初期狀態(tài)的文學批評、文學思想與漢以后處于成熟期狀態(tài)的文學批評、文學思想的差別。
這就涉及到文學獨立成科的問題了。1924年,日本學者鈴木虎雄在他的《中國文學史》中,提出魏晉是文學自覺的時代。1927年,魯迅在《魏晉風度及文章與藥及酒之關系》中說:“用近代的文學眼光看來,曹丕的一個時代可說是‘文學的自覺時代’,或如近代所說是為藝術而藝術(Art for Art“s Sake )的一派。”后來我國的文學史家就都說:魯迅說魏晉是文學的自覺時代,直到近來,也還有人在這樣說。其實,魯迅只不過是引用了鈴木虎雄的說法,并且把它解釋成“為藝術而藝術”而已。當然,近年也有學者對魏晉是文學的自覺時代這一說法提出不同的看法。他們說,漢代已經追求文采的華美,已經有意識的追求文學技巧表現(xiàn)的藝術性,已經注意文學的形式美。文學的自覺始于何時,實在是一個撰寫文學史、文學批評史、文學理論史和文學思想史無法回避的問題。
要解決這一問題,首先要確定什么是“文學的自覺”?魯迅說是“為藝術而藝術”;
有的學者理解為注意到文學的藝術特色。我的理解是文學獨立成科。它擺脫經學附庸的地位,從政治的工具走向抒一己情懷。作這樣的理解,是從文學發(fā)展的實際出發(fā)來考量的。我一直想就這個問題作一些探索,但因為我們的文學思想史,是從后往前寫,把周秦兩漢的文學思想史放到最后,打算在寫周秦兩漢文學思想史時再來解決這個問題。因此也就至今未能實行。
門人張峰屹把西漢的文學思想作為他的博士論文研究課題。他也就自然而然的要對這一問題作出回答。通過對西漢的文學創(chuàng)作與批評實際作了細致的全面的考察,他提出了西漢文學觀念的存在形態(tài)是文學與非文學的混融態(tài)、萌發(fā)態(tài)、過渡態(tài)。他認為西漢沒有專門的文學理論著作,《毛詩大序》與《禮記﹒樂記》向被許多學者視為文藝理論著作,而其實是儒家的經典。子書、經解中涉及文藝問題的論述,以往也被學者們當作文學理論看待,如《新語》、《新書》、《淮南子》、《春秋繁露》、《法言》、《太玄》和四家《詩》解等,而其實,它們是政論、哲學或經學著作。漢人對屈原的評論,主要是依經立論,并非從文學的角度。峰屹從各個層面分析了西漢時期文學思想依附于經學觀念的實際情況,從而得出了上述的結論。他的這一研究結論我是完全贊成的,我在很久以前,就有這樣的感覺,但是沒有進一步的研究,未加證實。現(xiàn)在峰屹研究了,而且證實了。我覺得這是峰屹在中國古代文學思想史研究中的可喜成績。當然,這是一個大問題,完全改變了以往學術界的看法,不一定能為學者們所普遍接受。不過,我覺得這個問題是值得探討的。魏晉以前和魏晉以后,文學思想確實存在明顯的差別。這差別的根本點是什么,我覺得就是文學從附庸走向獨立。魯迅說的為藝術而藝術,其實也是指文學擺脫附庸地位,回歸自我。
除了在這個重要問題上提出一個全新的見解之外,峰屹的論文在西漢文論的一些具體問題上也提出了不少的新的解釋,如指出“發(fā)憤著書”說除了以往所說的遭際不平的“發(fā)憤”之外,還有有所作為的發(fā)憤。對于“詩無達詁”,認為嚴格說不是文學理論,而是解經的方法。它對于文學思想的價值,只在于對閱讀的啟發(fā)作用。對于以往把《詩大序》和《樂記》中的詩樂發(fā)生論看作“物感說”,他也有不同的看法。他認為,其理論重點是“以心感物”,更重視心的作用。對這些具體問題的認識,可以看出峰屹對于材料清理和分析的細致,看出他從事研究的嚴肅態(tài)度。
峰屹治學勤謹,而為人樸厚真誠,重情誼。1997年冬和1998年上半年,我大病一場,給家人帶來許多的麻煩。老妻與從外地趕回來的女兒,為我求醫(yī)問藥,四處奔走。后來在北京醫(yī)院住院治療,學術界的朋友們和南開中文系的同事們給了無微不至的關懷。峰屹和他的師兄弟們?yōu)榱苏疹櫸,更是付出了巨大的時間和精力。東嶺在京工作,每周幾次,騎車從西城大汗淋漓的跑到東城看我;
其圣工作離不開,一有空就從天津往北京跑。峰屹和他的師弟孫學堂,和我的妻子,在北京輪流護理我。他們住在醫(yī)院附近條件極差的小旅店里,不辭苦辛,細心照料。有一次,夜里十時左右,我出現(xiàn)了呼吸困難。峰屹跑去打電話告訴東嶺,那一份至誠,讓我感動得老淚盈眶。師弟子之間,情同親人。我能夠康復到目前這種狀態(tài),有他們的一份辛勞,F(xiàn)在每當我坐在燈下工作的時候,想起當時情景,仍然感念不已。人間至可貴者,也就是這一份關愛的真情吧!現(xiàn)在峰屹的博士論文要出版,要我寫一篇序,我覺得,除了學術之外,也應該記下這一份珍貴的感情經歷,以為永久的紀念。
2000年3月5日于南開大學之北村寓所
注:張峰屹著《西漢文學思想史》2001年3月南開大學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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