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鋒:瑞典政黨是如何處理黨政關系的
發(fā)布時間:2020-06-04 來源: 日記大全 點擊:
由于工業(yè)化進程起步較晚,瑞典現代政黨制度直到一次大戰(zhàn)結束后才形成。議會五個政黨長期共存達近七十年。二十世紀末有幾個小黨進入議會,但仍然未能打破社民黨主導瑞典政治舞臺的局面。這一議會民主國家中的獨特現象為其政黨政府間關系打下了深刻烙印。
第一節(jié) 瑞典政黨政府概況
一、政黨的產生與政黨政府的沿革
瑞典現代政黨制度的產生是其工業(yè)化進程的產物。普選權與議會民主的勝利又促進了瑞典政黨制度的成熟和經濟現代化的發(fā)展。
(一)首次憲法改革
十九世紀初當議會民主已經在西歐取得決定性勝利時,瑞典還是個君主制國家。1809年瑞典在對俄戰(zhàn)爭中慘敗,其固有領土近一半被割占。獨裁而無能的國王為國家?guī)淼某林貫碾y使人們決心進行變革,以追上歐洲的發(fā)展。這一年,瑞典制定了憲法并決定按照分權原則對王權進行制約。憲法規(guī)定國王的所有決策都必須得到國務委員會的批準和副署,立法權也必須由國王和議會平等分享,而國家的財權,特別是征稅權只能掌握在議會手里。為了保證這些改革的實施,1810年瑞典還從資產階級革命的故鄉(xiāng)--法國“引進”了一位赫赫有名的元帥來做國王。但這位波拿多特一世(Jean Baptise Bernadotte)的獨裁作風絲毫不亞于他的前任。1809年憲法在后來的半個多世紀中實際上名存實亡。
十九世紀下半葉瑞典開始了工業(yè)化進程。隨著工業(yè)、手工業(yè)和商業(yè)的發(fā)展,新生資產階級力量不斷增長。圍繞著維護憲法和制約王權問題議會里出現了保守主義和自由主義兩派。多數議員認為,要使瑞典跟上歐洲發(fā)展之關鍵在于改革國家政治制度,使議會體制更加反映社會發(fā)展現實和正在上升的資產階級利益。1866年瑞典決定把議會由等級制改為兩院制,議會第二院(The Second Chamber)即下院實行直接選舉。但其在選舉人和被選舉人之收入和財產上的規(guī)定使議會上院變成了貴族、大地主和大商人的天下,下院變成了主要有工廠主、商人和農場主等新興資產階級代表參加的論壇,而廣大勞苦大眾仍被排除在議會之外。
。 二)現代政黨組織的出現
這次改革發(fā)生于瑞典工業(yè)化起步之際,反映了新生的資產階級參政的要求。議會由過去的每五年開一次會改為每年召開會議,在國家政治生活中影響明顯增長。議會中的政黨活動也隨之活躍起來,因議會中爭論的問題不同,議員中經常出現不同的黨派。但當時的黨派組織很不穩(wěn)定。1867年瑞典議會中成立的第一個政黨是農民黨(The Peasant Party)。作為地主階級和封建貴族的代表,它在后來的二十年中在議會中起著主導作用。1900年議會中的自由主義組織聯(lián)合成立了自由聯(lián)合黨(Liberal Union Party)。1902年該黨成立了全國性自由黨競選組織,開始向議會之外發(fā)展。1904年農民黨與議會其它保守主義組織聯(lián)合建立了全國性競選組織,也開始向全國發(fā)展。它們分別是自由黨(The Liberal Party)和保守黨(The Conservative Party)的前身。這時工業(yè)化在全國迅猛發(fā)展,大批農民破產后轉入工業(yè)使瑞典出現了一個人數眾多的無產階級。馬克思主義由此在瑞典得到迅速傳播。1889年社會民主工人黨(簡稱社民黨)成立后積極投入并領導了瑞典工人階級爭取政治民主權利和改善經濟條件的斗爭。1896年該黨領導人布蘭亭(Hjalmar Branting 1860-1925)當選為全國議員,1906年該黨在議會成立社民黨議會黨團,從而完成了由群眾性政黨向議會政黨的轉變。
隨著社民黨的崛起,議會由保守黨為主導開始向保守黨、自由黨和社民黨三足鼎立方向發(fā)展。1910年一批中下層農民代表從保守黨分離出來并于1913年成立了農民協(xié)會(The Farmers Federation)。1915年代表中上層農民和中小地主利益的農民全國協(xié)會(The All Swedish Peasants Union)成立。這兩個農民組織在1917年大選中同時進入議會,從而也完成了由群眾性組織到議會政黨的轉變。1921年這兩個組織合并成為農民協(xié)會(The Peasants Association),就是今天的中央黨(The Center Party)的前身。
這時蓬勃發(fā)展的社民黨卻發(fā)生了分裂。由于黨內對什么是社會主義和如何實現社會主義等問題上存在嚴重分歧,1917年社民黨青年組織和一部分知識分子黨員分裂出來,成立了社會主義左翼黨(The Socialist Left Party)。在同年大選中該黨也進入議會。1921年,這個黨在十月革命的影響下改名瑞典共產黨(The Swedish Communist Party)并加入了第三國際。這個黨幾經演變,最后變成了今天的左翼黨( The Left Party)。
。ㄈ┕襁x舉權的擴大
瑞典現代政黨制度發(fā)展與瑞典公民普遍選舉權的變革是分不開的。公民選舉權的不斷擴大使中下層民眾得以參與政治事務,與他們聯(lián)系密切的政黨隨之得到了較快發(fā)展。
如前所說,1866年議會改革對新生的資產階級參政提供了機會,但選舉法關于選舉人和被選舉人的財產與收入等的諸多限制,使得絕大多數勞動人民對國家大事難以問津。因此,社民黨自一誕生就把普遍的、平等的公民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作為其實現工人階級社會解放的重要目標。自由黨為了正在上升的資產階級利益和與保守黨爭奪選民的需要也積極地支持這一主張。1902年5月15日議會在自由黨提議下,首次討論普選權問題。同一天社民黨在全國發(fā)動12萬工人舉行罷工支持這一正義主張。這次會議雖然沒有就普選權改革通過任何決議,但在群眾強大壓力下議會不得不在原則上同意實行這一改革。
為了爭取主動,1907年保守黨就選舉權改革問題提出了妥協(xié)方案。盡管社民黨堅決反對,這個方案在保守黨和部分自由黨議員支持下獲得了通過。法案決定不再對下院選舉人和被選舉人提出財產要求,但要求他們是年滿24歲、服完兵役并連續(xù)三年交納稅收的男性。上院中選舉中對被選舉人的年收入要求被降至3000克朗或有5萬克朗的財產。在省市議會選舉中,富人和其財產的選舉權被限制在窮人的40倍以內。這次改革雖然很不徹底,但它對富人及其財富的權力進行的約束和其它變革,仍然使有選舉權的人數占總人口比例由1908年的9.4%上升到19.3%。1911年大選首次實行這一制度,社民黨在下院席位中由35席增加到64席,與保守黨并列為議會第二大黨。1914年大選中社民黨躍居議會下院第一大黨。1917年大選中社民黨與自由黨獲勝后組成了以自由黨領袖為首相的聯(lián)合政府。1918年政府在議會提出了普選權法案,主張給婦女以選舉權并取消對選民的收入和財產要求。這一法案在議會下院得到通過,但在上院卻被否決。同年夏天,歐洲大陸革命氣氛高漲,聯(lián)合政府抓住時機再次提出普選權法案并使之獲得通過。
這項改革使有選舉權的民眾由占總人口的19%猛增到54%。1926年著名的社民黨理論家尼爾斯.卡萊比(Nils Karleby)這樣說:“金錢和選票都是人們施加影響的方式。同等的財力和同等的選票都是人們想往的。平等的選舉權雖然并不能給人以同等的影響,但選舉權可以成為購買力的補充。通過普選權人們可以贏得進行國家干預的機會,進而影響購買力的分配!睔v史的發(fā)展證實了這一論斷。1隨著這一改革的實施,數以百萬計的勞動人民開始行使其政治權利,從而改變了瑞典政黨之間的力量對比。
。 四)走向議會民主
選舉權的改革與擴大促進了政黨制度的發(fā)展,加強了議會的地位,促使國家權力由封建王室向民選機構的轉移,從而加快了國家政治體制由君主制向君主立憲制或議會民主制的變革。瑞典國王預感到這一變革對王權的致命威脅。1907年古斯塔夫五世(Gustaf Ⅴ,1907-1950)拒絕出席其加冕儀式,以表達其日漸被貶為象征性和禮儀性代表的不滿。一次大戰(zhàn)爆發(fā)前夕,三萬多農民聚集在王宮廣場上抗議政府裁減軍備的政策。古斯塔夫五世感到他奪回政權的時機到了。1914年春他在王宮廣場上公開發(fā)表的反政府講話觸發(fā)了一場憲法危機。在國王拒絕收回其講話情況下,自由黨首相宣布政府辭職,國王所喜愛的保守黨人上臺組閣。但在1917年大選慘敗后保守黨首相拒絕留任。國王不得不召見獲勝的自由黨主席艾登(Nils Ed′en),并忍痛答應他提出的兩個條件:自由黨將與社民黨聯(lián)合組成政府;
國王將忠誠地接受政府政策,并不再擅自發(fā)表政治性講話。這一事件和1918年的普選權改革勝利標志著議會民主在瑞典取得了決定性勝利。
。ㄎ澹┤鸬湔h及其力量對比的演變
1921議會首次按照新選舉權法進行大選,議會中左翼政黨得票上升,右翼政黨影響下降,五大政黨力量對比出現了明顯變化。社民黨得票36.2%,增加6.5個百分點,共產黨7.8%,增加1.4個百分點。保守黨得票25.8%,下降2.1個百分點,自由黨得19.1%,下降2.7個百分點;
農民協(xié)會11.1%,下降3.1個百分點。資產階級政黨在議會仍然保持多數。其它一些小黨也參加了選舉,但都未能進入議會。
這樣,一次大戰(zhàn)結束之際,也就是瑞典工業(yè)化基本完成之時,其現代政黨格局正式形成。之后雖然舉行過多次大選,但議會中這種五黨共存的局面,直到1988年環(huán)境黨(The Environmental Party)進入議會才被打破。蘇聯(lián)東歐巨變后,兩個右翼政黨――基督教民主黨(The Christian Democratic Party)和新民主黨(The New Democratic Party)1991年大選后同時進入議會,而環(huán)境黨卻因競選失利而被拒之門外。1994年大選中環(huán)境黨得以重返議會,而新民主黨因其領導人公開支持種族主義而被選民所拋棄。議會中這種七黨共存的局面被后來的幾次選舉固定下來。
瑞典議會中這種長期穩(wěn)定的政治格局是由多種因素決定的。其選舉法規(guī)定,一個黨在大選中得票必須超過總票數之4%或者在全國24個選區(qū)中的某個選區(qū)得票超過12%才能進入議會,可能是主要原因。國家對進入議會的政黨按其在議會席位多少提供財政支持,全國大選與省、市兩級地方選舉在同一天舉行等,也使得那些新成立的小黨難以與大黨相競爭。
。┲饕鸬湔h情況
現在瑞典議會中共有七個政黨。其中五黨是老黨,起碼有70年以上歷史。按意識形態(tài)從右向左,它們分別是保守黨、中央黨、人民黨、社民黨和左翼黨。還有兩個新近進入議會的政黨:環(huán)境黨和基督教民主黨。前者歷史較短,后者卻已有40多年歷史。其主要情況如下:
保守黨主要代表封建貴族、大地主、大資本家和高級軍官的利益。1914年后長期保持著議會第二大黨地位。1930年前曾四次組織少數派政府。1938年它改名為右翼全國組織,1952年又改稱為右翼黨(The Rightist Party), 1969年改名為(The Moderate Union Party)溫和聯(lián)合黨,又稱保守黨。1928年保守黨曾得票29.4%,之后逐步下降。七十年代布曼(G Boman)任主席時,該黨減少了極右翼色彩,也不再籠統(tǒng)地反對社會改革和社會福利,使該黨地位回升。其新自由主義主張受到一些中產階級選民的支持。1979年它再次成為第一大資產階級政黨。1976年至78年,1979至1981年它兩次參加由中央黨主席為首的三黨聯(lián)合政府;
1991年至1994年它曾聯(lián)合基督教民主黨、中央黨和人民黨上臺執(zhí)政。近年來該黨大幅度調整政策,由福利社會反對者轉為“擁護者”。在2006年選舉中它與中央黨、人民黨和基督教民主黨組成競選聯(lián)盟,吸引了大批中間選民,得票升至26.2%。10月以保守黨主席瑞菲爾特(Fredrik Reinfeldt)為首相的四黨聯(lián)合政府上臺執(zhí)政。
中央黨原名是農民協(xié)會,1936年至1939年和1951年至1957年曾四次與社民黨聯(lián)合組閣,1957年因職工退休金問題與社民黨分手并退出聯(lián)合政府。1958年它改名中央黨,其政策重點由維護農民利益向維護生態(tài)平衡和支持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方向調整,在政治上它逐漸向人民黨和其它資產階級政黨靠攏。隨著中間階層力量的增長和環(huán)境保護問題的上升,中央黨得票增多。在1973年大選中該黨主席費爾丁(T Falldin)狠抓核電站安全問題,一舉得票25.1%并使其躍居議會第二大黨。(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1976年和1979年它曾兩次聯(lián)合人民黨和保守黨組閣, 1991年至1994年又曾參加保守黨組織的資產階級聯(lián)合政府。在2006年大選中得票7.9%,參加以保守黨為首的四黨聯(lián)合政府。
自由黨強調個人的權利和發(fā)展機會,主張保護企業(yè)自由競爭。該黨早期主張禁止飲酒,并將這一主張寫入了黨綱。但在1922年的公民投票中這一主張被公眾否決。該黨1923年因此分裂成兩個黨。1934年它們重歸于好后成立了人民黨(The Peoples Party)。之后該黨開始重視人們的社會權利和公平競爭。1948年在其主席貝梯爾?奧林(Bertil Ohlin,諾貝爾經濟獎獲得者)領導下該黨曾取得了得票24.4%的好成績,隨后力量逐步下降。除了二十年代該黨兩次組織少數派政府外,1981年至82年也曾單獨執(zhí)政。人民黨還曾經參加過中央黨和保守黨分別領導的四屆聯(lián)合政府。在2002年大選中,該黨得票13.3%。但在2006年大選中,該黨通過電腦竊取社民黨競選計劃的丑聞被暴光,得票下降至7.5%。
瑞典社會民主工人黨是一個社會主義政黨。在其成立后的100多年里,其絕大多數黨員是集體入黨的工會會員,人數曾達到百萬之眾。1990年其放棄工人集體入黨制度后黨員人數下降到15萬人。該黨理論上以馬克思主義的歷史唯物主義為基礎,主張將市場經濟與資本主義相區(qū)別,反對資本主義權力制度。自瑞典實行普選權以來,社民黨始終是瑞典第一大黨。1917年它首次參政,之后在二十年代曾三次組織少數派政府。自1932年到2006年的74年里,該黨執(zhí)政65年,因而是西方國家中執(zhí)政時間最長的社會主義政黨。1936至1939年、1951至1957年它與農民協(xié)會聯(lián)合組閣,二次大戰(zhàn)期間曾領導戰(zhàn)時全國聯(lián)合政府。1976年社民黨在連續(xù)執(zhí)政44年之后下野。1982年重新上臺后開始減少國家干預和改革國有企業(yè),但堅持維護其龐大的社會福利制度。1991年因泡沫經濟破產再次下野。1994年上臺后該黨堅決整頓政府財政,改革社會福利和稅收制度并取得一定成功。但在2006年大選中其競選舉措失當,得票下降至35%并下野。
六十年代后期瑞典共產黨在赫爾曼松主席(C H Hermansson)領導下開始脫離蘇聯(lián)控制并向歐洲共產主義靠攏。1967年它改名為瑞典左翼黨――共產黨人(The Swedish Leftist Party—Communists)。在這之后的年代里它雖然并不事事支持社民黨,但長期支持社民黨執(zhí)政。隨著蘇聯(lián)東歐發(fā)生巨變,1990年該黨改名為左翼黨,政策上更加向社民黨左翼靠攏。為了幫助該黨保住在議會中席位,每次大選中都有一些社民黨人私下投它的票。左翼黨也投桃報李,明確支持社民黨執(zhí)政。2006年大選中得票5.9%。
環(huán)境黨成立于1982年,以維護瑞典生態(tài)平衡和經濟的可持續(xù)發(fā)展為宗旨。1988年它大選中得票5.5%,首次跨過4%選票的議會門檻,從而打破了議會近70年的五黨共存的局面。1991年大選失利后被議會拒之門外。1994年大選后重返議會。在2002年大選中環(huán)境黨得票4.6%,與左翼黨共同支持社民黨執(zhí)政。2006年大選得票5.2%.
基督教民主黨1964年成立。政治上它與保守黨接近,但主張市場經濟必須以基督教義和倫理道德為基礎。1991年進入議會后,該黨參加了以保守黨主席為首的四黨聯(lián)合政府。2006年大選中得票6.6%,再次參加上述四黨聯(lián)合政府。
六十年代后期,瑞典議會中五大黨變成了相互對立的兩大派。社民黨和左翼黨合稱為“社會主義集團”,而保守黨、人民黨和中央黨組成了“資產階級集團”。后來進入議會的環(huán)境黨選擇了前者,而基督教民主黨加入了后者。這種兩大集團對立的局面開始于冷戰(zhàn)時期,但目前這一格局大體上繼續(xù)存在。
二、執(zhí)政黨地位的合法性來源
自1866年瑞典議會改革以來,瑞典國家政治生活的重心不斷由王室向議會轉移。治理國家的權力被授予政府,而政府依賴于議會的信任。一個政黨或者政黨集團能否上臺執(zhí)政取決于其在議會中的地位,在于其能否得到議會多數的支持或者容忍。議會和在野黨通過不同方式對政府進行監(jiān)督和制約,在必要時可提出不信任案,對大臣乃到整個政府進行彈劾。
執(zhí)政的合法性來自議會
自1917年議會民主在瑞典取得勝利后,國王失去了對政府任命問題上的決定權,但依照法律條文,在政府更迭時國王有責任尋找并向議會推薦新首相候選人。1970年新憲法把國王形式上的這點權力,也交給了議長。憲法規(guī)定,議長根據大選后的議會形勢得與議會各黨首先是第一大黨領導人進行協(xié)商,之后與議會副議長交換意見,尋找并向議會推薦可能為議會接受的首相候選人。議會得到提名后在四天內須對之進行表決。如果多數議員反對這一提名,議長得重新與各黨領導人進行協(xié)商。如果議長提出的候選人連續(xù)四次被議會否決,議長得解散議會,宣布重新進行大選。只要議員反對票不超過半數,新首相即可向議會提出其施政綱領和政府成員名單并走馬上任。政府組成后,議會繼續(xù)對政府進行監(jiān)督,可隨時對某個大臣(甚至首相)提出不信任案。該案一旦被議會多數批準,首相得撤消該大臣的職務。而首相一旦失去議會信任,議長得宣布解散政府。
瑞典政府執(zhí)政的合法性來自議會,來自議會多數議員的支持或者容忍。近三十年來瑞典發(fā)生了11次政府更迭。其中1986年帕爾梅首相遇剌和1996年卡爾松首相急流勇退、主動辭職 。1978年和81年三黨聯(lián)合政府發(fā)生分裂,而發(fā)生政府更迭。1990年卡爾松政府因其重要提案未能獲得議會批準而宣布辭職。另外6次都是議會力量對比變化的結果。1976年,79年,82年,91年、94年和2006年大選后執(zhí)政黨失去了議會多數支持,政府不得不向議長提出辭職。
議會是政府與國家之間的聯(lián)系紐帶,議會多數的支持是政府順利執(zhí)政的關鍵。瑞典是法制國家,政府對國家的領導和對經濟的干預主要通過制定和修改法律來實現。法律規(guī)定,政府預算和其它所有政府提案都必須得到議會批準。因此政府只要取得議員多數的支持,其提案就很容易地通過議會審議和批準,它也就能順利執(zhí)政。如果一個小黨僅僅是靠議會多數的容忍過日子,其執(zhí)政也就變得比較困難。1981年至1982年人民黨少數派政府的提案在議會常設委員會里常常被擱置或者被改得面目全非,拿到議會大會去討論時又會再次受到種種挑剔和責難,甚至最后被否決。但社民黨做為議會第一大黨,戰(zhàn)后五十多年里曾多次在左翼黨或其它政黨的支持下,以少數派政府的形式執(zhí)政。
為了取得執(zhí)政的合法性,各政黨在大選中都極力取得選民支持,以便在議會爭得盡可能多的席位。與此同時他們也十分重視對黨員的紀律教育,以保證其當選議員對黨的忠誠。瑞典選民在大選中投的是某個政黨的票。選民在選舉之日將其支持的某個政黨的候選人名單放在特定的信封中并投入票箱,也就投了該黨的票。選舉后各黨按得票比例分得議員席位。該黨在某個選區(qū)贏得議席時,其候選人得按該黨選票上的名單順序分配議席名額。候選人及其排列順序是該黨省級組織商中央后確定的。但自1997年始選民可以在某黨選票上指定自己所喜愛的候選人。如果這個候選人在該選區(qū)得到該黨得票總額8%以上的提名,就可以比選區(qū)內該黨其它候選人更優(yōu)先當選。每個當選的議員在所有問題上都完全有權決定自己的立場。因此,各黨在決定其候選人時特別重視他們的可靠性。各政黨還對當選議員經常不斷地加強紀律教育,以便約束他們的行為,特別他們是在關系到黨的路線的重大問題上的立場。在絕大多數情況下,議員們在重大問題上都能按照本黨領導的意圖進行投票,特別是社民黨和左翼黨等紀律嚴格的社會主義政黨。資產階級政黨雖然比較松散,但在重大問題上其議員也能遵守本黨紀律。1973年瑞典議會由兩院制改為一院,350名議員全部由直選產生。但誰也沒想到同年大選后的議會中卻出現了兩大集團得票相等的僵局(175對175)。在野三黨當即要求社民黨政府下臺,但它們又缺少推翻政府所需的議會多數。社民黨首相奧洛夫·帕爾梅(Olof Palme)決定在左翼黨支持下繼續(xù)執(zhí)政。這一決定使瑞典議會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局面。當議會通過投票沒法決定政府提案時,人們只好通過抽簽來決定輸贏。因此當一個人民黨議員1974年公開宣稱將根據本人觀點投票時,引起了整個資產階級集團的恐慌。該黨主席表示,議員雖然可以自行決定投票立場,但在與黨的政策有分歧時,得事前報告議會黨團并與之進行討論后,方可投票。這一措施使得該黨議員背離黨的立場投票的事沒有出現。
歷史上僅有一次例外。1958年社民黨政府為爭取民眾對其建立與職工收入相聯(lián)系的補充退休金提案的支持,決定解散議會提前舉行大選。大選后社民黨和左翼黨雖然獲得了微弱多數,但由于議長(社民黨人)按當時的規(guī)定不能參加投票,從而使議會下院出現了115對115的僵局。在表決時,人民黨議員克尼哥松(T K?nigson ,冶金工人)在本黨方案已經失敗情況下宣布不支持保守黨人反對退休金改革的議案。他的棄權使得這場關系著數百萬職工的退休金的長達數年的斗爭最后以社民黨的勝利而告終?四岣缢勺h員因為在這個重大問題上沒有與本黨保持一致而失去了該黨的再任提名。
一個政府有了多數議員的支持或容忍,其執(zhí)政就有了基礎,有了合法性。在議會支持者越多,其執(zhí)政就越容易。有時個別議員的投票也會起舉足輕重的作用,但這種情況不是經常發(fā)生的。經常起作用的是絕大多數議員的意愿走向,而他們的行為取舍又往往取決于多數選民的意愿和黨內紀律的約束。由于瑞典政黨組織紀律性強,支持性政黨在議會重大問題投票中都與其政府保持一致。支持性政黨與政府之間的這種密切合作、命運與共的關系是瑞典政黨與政府關系的一大特點。
第二節(jié) 瑞典政黨與人事任命
一、人事任命中的權力關系
瑞典國家行政機構主要有三級:國家、。21個)和市政區(qū)(289個)。中央政府設十個部。除政府各部外國家一級還有330個局級行政管理機構。執(zhí)政黨通過政府首相任命政府大臣(約20人)、國務秘書、新聞秘書和高級顧問等共約150名高級官員,從而控制著中央政府。省長和行政管理局長等其它官員都是非政治性官員,其任命由議會各黨協(xié)商決定。
(一)議會機構的選舉 每次大選之后都要選舉和任命議長、副議長、秘書長和議會常設委員會的主席、副主席等大批議會官員。這些機構的組成基本上是按各黨在大選中的得票比例分配協(xié)商產生的,也就是說與各黨在大選中的得票比例是一致的。具體工作由議會內部選舉委員會進行籌備。每個議會政黨在這個選舉委員會都有代表,人數多少與其得票比例相一致。它與議會各黨就議會內部各機構的職務分配進行協(xié)商,就統(tǒng)一的候選人名單達成一致后,由議會大會鼓掌一致通過。議長通常由議會第一大黨或者政黨集團代表出任,副議長則由議會其它主要政黨出任(每黨一個)。但在一定數目議員要求投票表決時,這些職務的任命得通過秘密投票產生。
。ǘ﹪夜賳T的任命 憲法規(guī)定由議會議長提名政府首相。但其提名得經議會批準。在政府失去議會信任或政府首相辭職又或首相去世時,議長得尋找并向議會提出新的首相候選人。首相通常是由得到議會多數支持或容忍的政黨領袖或政黨集團領袖擔任。首相作為政府的首腦,有權任命政府其它成員。首相在獲得議會正式任命后即可在向議會宣讀其施政綱領的同時向議會提交內閣成員名單,之后帶領大臣們出席由國王主持的內閣會議,從而完成了政府組建的全部手續(xù)。
無論是聯(lián)合政府還是一黨政府首相,他們所任命的大臣基本上都是支持性政黨的領導人和高級干部,其中許多人是該黨議員。這樣做有利于協(xié)調執(zhí)政黨與政府的關系。1976年和1979上臺的三黨聯(lián)合政府成員中一多半是這些黨的核心領導,包括三黨的主席和各黨的領導核心成員。但兩屆三黨政府仍因內部矛盾而中途破裂。1991年四個資產階級政黨聯(lián)合組閣時,他們吸取了這些教訓,在政府21個大臣中竟有15個屬于各黨的執(zhí)行委員。1982年上臺的社民黨政府的19個大臣中有12個中央委員,其中有5名中央常委。帕爾梅首相(O Palme)遇剌后,1986年由卡爾松(I Carlsson)組織的新政府中,黨的中委占有相同的比例。1994年社民黨在經濟危機中重新上臺時,為了使黨組織更好地配合其政策調整,(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政府的一半成員是中央常委或后補常委。傳統(tǒng)上瑞典政府都是由執(zhí)政黨主席或執(zhí)政聯(lián)盟之主要政黨領袖出任首相。大臣們無論是由首相一人決定還是由參政黨領袖共同決定,都是由執(zhí)政黨精英或者骨干組成。執(zhí)政黨領導層與政府內閣的這種高度融合是瑞典政府政黨制度的另一個顯著特點,也是兩者相互支持、相互依賴的根本原因。
。ㄈ┑胤焦賳T的任命
傳統(tǒng)上瑞典實行地方自治,因此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官員任命沒有直接影響。而執(zhí)政黨對地方官員的任命影響大小取決其在省、市議會中的地位。瑞典省級行政管理分兩塊:省長領導下省政府和民選的自治機構----省議會(蘭斯亭)。前者是中央政府的延伸,代表中央政府對省政區(qū)進行管理。省長如同行政管理局長,屬于非政治性官員,由政府與在野黨協(xié)商后任命,任期為六年。省政府的任務主要是制定地區(qū)發(fā)展規(guī)劃、促進地區(qū)發(fā)展和維護地方治安等。省議會和全國議會及市政區(qū)議會一樣都是每四年選舉一次,都有征稅權。當選政黨按得票比例分配席位,從而分配在省議會及其管委會的權力。蘭斯亭及其管委員會主要負責省區(qū)醫(yī)療衛(wèi)生、交通和業(yè)余教育工作。市議會選舉同全國議會和省議會同時舉行,由選舉中得到多數的政黨或政黨聯(lián)盟組成市政委員會,對該區(qū)內的中小學教育、老幼護理、住房、社會福利和城市交通等進行管理。與許多國家不同,瑞典市政區(qū)議會主席對外稱市長,履行代表性職責。但由市政委員會及其下屬專業(yè)委員會對市政區(qū)進行行政管理。這些委員會的職位的分配主要根據各黨在地方選舉中得票多少而定。
中央政府對省議會管委會和市政區(qū)各級領導沒有任免權和管轄權,對地方工作,除由省政府分管的部分外,也沒有指揮權。因為中央執(zhí)政黨在地方議會中屬于在野黨的情況時常發(fā)生,各黨對地方官員任命和地方事務的影響大小取決于其在地方議會中的地位。但中央政府通過預算撥款對地方事務也有一定影響,各黨議員在全國議會中也經常就地方事務進行跨黨派合作。
二、執(zhí)政黨對人事任命的控制
瑞典各政黨特別是長期執(zhí)政的社民黨重視對干部的培養(yǎng)。它們平時注意對黨員積極分子進行各種政治訓練,將其中一些優(yōu)秀分子選入各級政府、議會和其它機構,讓他們學習并掌握執(zhí)政黨所需業(yè)務與技能,在實踐中鍛煉成長并在需要時將其推上各級領導崗位。在整個過程中這些干部必須向黨的相應機構報告工作,黨組織根據其表現情況不斷進行篩選,從而控制并影響著各級官員的任命。
執(zhí)政黨對中央政府人事的控制主要通過該黨領袖出任政府首相并任命大臣和其它政府高級官員來實現的。在部長任命問題上,一黨政府和多黨聯(lián)合政府之間存在著明顯的不同。如政府僅由一個政黨組成,部長的任命就變成政府首相個人的事,人們說,首相應該有權組織自己的團隊。在戰(zhàn)后瑞典16屆一黨政府中,除了1981年至82年的人民黨政府外,都是社民黨政府。社民黨主席在選擇內閣大臣時從來沒有開過中央委員會或者常委會。僅帕爾梅首相在個別任命問題上曾征求過某個黨內元老的意見。在組織聯(lián)合政府時,情況有所不同。戰(zhàn)后瑞典曾有8屆聯(lián)合政府,包括3屆社民黨與農民協(xié)會組成的聯(lián)合政府和5屆資產階級聯(lián)合政府。在這些政府特別是資產階級聯(lián)合政府中,首相雖然形式上掌握著大臣們的任命大權,但這個權力往往被局限為由他決定的參加政府的本黨人選。對于聯(lián)合政府中來自其它黨的候選人,首相雖然可以提出異議,這種事情也確實發(fā)生過。但一般說來,這些人原則上是由推薦他們的政黨領袖確定的。執(zhí)政黨領袖們在任命大臣時雖然一般不召開任何會議,但他們所任命之大臣基本上全是黨內精英,其出發(fā)點是實現該黨的綱領和長期執(zhí)政的目標,因而也就體現了支持性政黨的意志和利益。
執(zhí)政黨對人事任命的控制還體現在其領袖以政府名義任命政府各部國務秘書(常務副部長)、新聞秘書和專家、顧問等。這些人一般由各部部長推薦,由政府任命。他們之所以得到黨的領袖的青睞與黨內的長期培養(yǎng)和推選是分不開的。政府內這些政治性任命加在一起共約150人。其它政府官員(約4500人)都是國家公務員,不隨政府更迭而進退。
執(zhí)政黨還與在野黨協(xié)商任命省長、國家行政管理局長和某些駐外大使等高級職務以及各行政局局務委員會、大學管理委員會委員和國有企業(yè)董事等職務(詳見下文)。在這些任命中執(zhí)政黨雖然要考慮在野黨的意見,努力使分配公平合理,但執(zhí)政黨理所當然地有著更大的發(fā)言權和影響力。
三、在野黨對人事任命的制約
在野黨對政府大臣和其它高官的任命直接影響較小。但在野黨對政府高級官員進行嚴格監(jiān)督,并在必要時隨時對其提出不信任案,迫使政府在選擇并任命其高級官員時不得不進行慎重考慮。對內閣之外的其它高級官員,在野黨則有著較大的影響。如前所述,自70年代以來瑞典政界形成一種慣例,對下臺的大臣、國務秘書甚至包括一些想要退出政界的政黨領導人(不到退休年齡者),政府有責任為其在公共部門安排某些高級職務,例如國家行政管理局局長、省長、國有企業(yè)董事長和一些駐外大使等。各黨還可以向國家行政局、大學和國有企事業(yè)單位等公共部門派出代表參加其管理工作。朝野雙方經常就這類任命進行協(xié)商并做出安排。因此,這些單位的第一把手中有不少是在野黨精英甚至前領導人,但這時他們已不再為本黨工作,而是效命于國家。
第三節(jié) 瑞典政黨與政策過程
一、政策過程中的權力關系
在政策的制定過程中執(zhí)政黨與政府的關系受到許多因素的影響。政府是由一黨組成還是聯(lián)合執(zhí)政,這兩者在政府的組建上和政府的日常運作上有著重大區(qū)別。同樣是聯(lián)合政府,其支持性政黨里有沒有一個主導性政黨對政府的決策也有重大影響。聯(lián)合執(zhí)政的政黨對政府決策通常有著較大制約。1976年大選中資產階級三黨獲得議會多數,中央黨得票最多(86席),超過其它兩黨,因此中央黨主席得以出任首相。但三黨間除了在反對社民黨執(zhí)政問題上有著共同點外,在其它問題上分歧很大。其通過談判制定的執(zhí)政綱領,實際上是三黨綱領的混合物。在執(zhí)政過程中,保守黨與兩個中間黨派相互競爭,互不相讓,對政府決策造成了很大制約。在1978年的關于核電站問題的公民投票中三黨干脆分道揚鑣,支持核能源的保守黨和反對核電站的中央黨同時退出政府,由人民黨單獨執(zhí)政。1979年大選中保守黨得票上升并超過其它兩黨,但兩個中間黨派加在一起,票數仍然比保守黨多,因此新的三黨政府仍由中央黨主席擔任首相。在執(zhí)政中三黨繼續(xù)爭斗不已。1981年社民黨乘虛而入,與兩個中間黨派就稅制改革問題進行談判并達成協(xié)議,導致保守黨退出政府。執(zhí)政三黨在重大政策問題上各執(zhí)己見,互不妥協(xié),不僅對政府決策造成極大制約,而且最后斷送了聯(lián)合政府。1991年,上述三黨和剛剛進入議會的基督教民主黨在新民主黨支持下上臺執(zhí)政。這次它們接受了教訓并以保守黨和人民黨共同競選綱領為基礎進行了艱苦談判。四黨領袖各自帶著專家對每個政策問題都逐個進行討論并尋找共同解決方案。在談判過程中他們將所有妥協(xié)方案帶回本黨中央及其議會黨團,在更大范圍內尋求支持與諒解。談判所達成的協(xié)議成為聯(lián)合政府政策的基礎。四位政黨領袖進入政府后,又各自派出專家在首相府內對政府決策進行協(xié)調。在專家們無法達成共識時四黨領導人再進行最后討論和判決。由于執(zhí)政黨在執(zhí)政過程中堅持協(xié)調一致,與前兩屆三黨政府不同,聯(lián)合政府得以善始善終,但因四黨之間政策分歧太多,而且還要與政府外的支持黨――新民主黨協(xié)商,以致決策進程十分緩慢,難以遏制迅速發(fā)展的經濟危機。它們執(zhí)政三年期間瑞典GDP下降5%,公開失業(yè)率由1.5%上升到8%,政府財政開支由1990年的盈余(相當GDP之4%)變成巨額赤字(GDP之12.3%),國債占GDP比例由42.3%上升至77.9%,以至人心思變,1994年大選后四黨政府被迫下臺。政府對其支持黨的依賴和由此造成的決策遲緩低效最后斷送了四黨聯(lián)合政府。
社民黨在其長期執(zhí)政過程也曾與它黨合作或結成聯(lián)合政府。但社民黨作為第一大黨,力量遠遠超過其合作伙伴,加上其黨內凝聚力強,其領導的政府在與支持性政黨關系中表現出很強的自信,在政府運作中也表現出很大的自主性。1932年社民黨在經濟蕭條中獲得大選勝利。大選后該黨(104席)與農民協(xié)會(36席)立即開始談判,以對農產品進行補貼的許諾換取了其對社民黨組閣的支持。新政府在議會穩(wěn)定多數支持下決定通過發(fā)行公債和提高稅收等措施籌款興建鐵路、公路和港口等基礎設施并按市場價格向參加施工的失業(yè)工人支付工資,在促進經濟回升的同時使半數以上失業(yè)者得到某種形式的幫助。社民黨在支持工人組織起來維護自身合法權利的同時,還支持總工會與雇主協(xié)會通過談判解決工資和勞動條件問題,從而為瑞典經濟發(fā)展創(chuàng)造了穩(wěn)定的國內環(huán)境。政府1934年在資助工會建立了失業(yè)基金之后,又通過了人民養(yǎng)老金法案,實行了產婦補貼、兒童補貼和建房貸款制度等。1936年美國著名作家馬爾奎斯·查理德(Marquis Child)著書《中間道路》贊揚瑞典在保留市場經濟主要成份的同時,通過國家干預成功地為勞動人民提供了某種保障,從而為“正在困境中掙扎的其它西方國家樹立了一個榜樣”。但期間農民協(xié)會并沒有參加政府,社民黨只是每年就對農業(yè)補貼問題與農協(xié)續(xù)簽一次協(xié)議,就得以自主地推行經濟變革。1936年后社民黨四次與農民協(xié)會組成聯(lián)合政府,以農業(yè)政策上妥協(xié)和少量大臣職務,換得了對政府決策的主導權,從而為其福利國家建設打下了堅實基礎。1957年聯(lián)合政府因退休金問題而破裂,社民黨通過提出并贏得退休金法案獲得了廣大工薪階層的支持,使該黨在1958和1960年的議會選舉中,力量又有較大增長。
附表1,1945年至1968年政府在議會中地位
年份 執(zhí)政黨 上院
150
保守黨 中央黨 人民黨 社民黨 左翼黨 下院
230
保守黨 農協(xié) 人民黨 社民黨 左翼黨
1945 社 150 30 21 14 83 2 230 39 35 26 115 15
1948 社 150 24 21 18 84 3 230 23 30 57 112 8
1951 社農 150 24 21 18 84 3 230 23 30 57 112 8
1952 社農 150 20 25 22 79 4 230 31 26 58 110 5
1956 社農 150 13 25 30 79 3 231 42 19 58 106 6
1957 社 150 13 25 30 79 3 231 42 19 58 106 6
1958 社 151 16 22 32 79 2 231 45 32 38 111 5
1960 社 151 19 20 33 77 2 232 39 34 40 114 5
1964 社 151 26 19 26 78 2 232 33 36 43 113 8
1968 社 151 25 20 26 79 1 233 32 39 34 125 3
社民黨在主持戰(zhàn)時聯(lián)合政府和與農協(xié)聯(lián)合執(zhí)政期間取得的顯著成就,其在戰(zhàn)前與戰(zhàn)后復雜局面中所表現的卓越能力和自主精神獲得了選民的信任,也加強了該黨獨自執(zhí)政的能力和信心。從1957年起社民黨再次單獨組閣。在后來的15次單獨執(zhí)政期間,社民黨在議會很少有自己的多數,絕大多數時間要依靠左翼黨的支持。但左翼黨從來沒有參加過政府,社民黨也很少就政府決策與之進行協(xié)商。從其意識形態(tài)考慮,左翼黨在冷戰(zhàn)時期大體上無條件地支持社民黨執(zhí)政。僅有一次小小的例外。就是上文中曾提到的,當1990年2月卡爾松政府開始調整社民黨福利政策時,左翼黨對政府提案與資產階級政黨一起投了反對票,以至該提案被否決,社民黨下臺。但在八天后卡爾松重新組閣并提出了削減醫(yī)療保險提案時,左翼黨議員卻投了棄權票,因為它難以承擔再次推翻“工人階級政府”的責任。(詳見第30頁)
在其單獨執(zhí)政期間,社民黨政府不僅很少與其在議會的支持黨進行政策協(xié)商,而且對本黨意見甚至黨代會的決定,也表現出一定自主性。1982年帕爾梅重新上臺時,政府施政綱領所依據的是1981年黨代會通過一個原則性政策聲明。但這個聲明對政府上臺后所采取的貨幣貶值16%等重大措施沒有,也不可能提及。對聲明中提出的職工基金主張,政府也作了重大修改。政府提案規(guī)定基金在同一企業(yè)中所購股票不得超過總股份之40%,交工會管理部分不超過其中之一半,(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使基金難以對私人所有權構成重大威脅,與黨代會決議中通過基金來購買企業(yè)股票,交由工會進行管理,通過改變所有權來實現經濟民主的目標大相徑庭。進入九十年代,國際形勢發(fā)生了巨大變化,蘇聯(lián)解體、東歐巨變。面對形勢的變化和挑戰(zhàn),卡爾松政府被迫對一些社民黨傳統(tǒng)政策進行重大調整。在這個過程中,政府遇到了來自其支持性黨、總工會及其傳統(tǒng)選民的巨大阻力。長期來許多社民黨人認為,加入歐共體與其傳統(tǒng)的不結盟政策不符。因此黨內從未就加入歐盟問題進行過討論,更沒有做出任何決議。但1990年卡爾松在國際形勢大變化情況下,沒有召開任何黨內會議就公開提出了加入歐盟的主張。同年,在他提議下該黨和一些資產階級政黨合作在議會做出了申請加入歐盟的決議。期間社民黨內還就瑞典經濟是否過熱,政府是否應支持降低所得稅邊際稅率,是否應對膨大的社會福利進行調整爭論不已。作為社民黨中央執(zhí)委的總工會主席對 “內閣中的右派”經常進行公開指責。它們之間的爭論被人稱為“紅、白玫瑰戰(zhàn)爭”。但卡爾松政府為了贏得中間階層選民,不顧黨內左翼許多人的反對,1989年在人民黨支持下決定將所得稅邊際稅率降至50%以下,使中上層收入者所得稅率大大降低。1990年2月他還利用議會中兩大派對峙和左翼黨對政府的依賴,先是提出凍結工資、物價和禁止罷工的提案,被議會否決后即宣布辭職。但在幾天之后卡重新上臺時,政府又提出新的更加嚴厲的緊縮政策,主張將病假工資由原工資之90%至100%,改為頭3天65%,之后80%,自第91天恢復到90%;
因小孩生病請事假,補貼由工資之90%,改為頭兩周80%,之后90%。這是社民黨對其社會福利政策的第一次緊縮性調整。由于卡爾松把政府提案與政府生存相掛鉤,迫使該黨議員不得不投贊成票,而左翼黨議員也不敢反對,從而成功實現了瑞典政府對社會福利政策的首次重大調整。
社民黨政府作為國家代表在黨的傳統(tǒng)政策與國家利益和該黨的長遠利益發(fā)生矛盾時,能夠考慮國家和經濟發(fā)展的長遠利益,頂住黨內外壓力,對黨的傳統(tǒng)政策多次做出重大調整。政府對其支持黨在重大問題上表現出的自主性是瑞典政府與政黨關系的另一大特點。這個特點為社民黨政府所獨有,實際上也只有社民黨政府才具有這樣的能力和勇氣,在歷史轉折的重大關頭進行重大變革,使國家跟上時代的發(fā)展。該黨也由此得到了廣大選民的長期支持,得以不斷維護并更新其執(zhí)政的合法性。
附表2、1970年至2006年政府和各黨在議會中的地位
年份 執(zhí)政黨 保守黨 中央黨 人民黨 社民黨 左翼黨 環(huán)境黨 基民黨 新民黨
1970 社 41 71 58 163 17
1973 社 51 90 34 156 19
1976 中、保、人 55 86 39 152 17
1978 人民 55 816 39 152 17
1979 中,人,保 73 64 38 154 20
1981 中,人 73 64 38 154 20
1982 社 86 56 21 166 20
1985 社 76 44 51 159 19
1988 社 66 42 44 156 21 20
1991 保中人基 80 31 33 138 16 26 25
1994 社 80 27 26 161 22 18 15
1998 社 82 18 17 131 43 16 42
2002 社 55 22 48 144 30 17 33
2006 保中人基 97 29 28 130 22 19 24
九十年代后期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深入發(fā)展,社民黨繼續(xù)調整其經濟政策。其政策調整幅度和困難之大,使其在議會之合作伙伴與合作方式也發(fā)生了變化。1994年在工會支持下重新上臺時,政府是按照本黨多數選民的愿望停止削減和整頓,還是不顧他們的要求繼續(xù)進行政策調整,社民黨不得不進行痛苦的選擇。經濟危機的冷酷現實,使該黨意識到停止整頓只會前功盡棄,最后勢必會危及國家利益和該黨執(zhí)政的合法性。經過再三權衡,社民黨決心繼續(xù)其自1990年開始的政策調整。新政府決定在任期內把消滅財政赤字作為首要政策目標。為此,政府提出了四年內增收節(jié)支1180億克朗(相當于GDP之7.5%)的計劃。對這一計劃,其傳統(tǒng)支持者――左翼黨迫于黨內壓力表示難以支持。社民黨與中央黨1995年就在經濟政策、國家預算和失業(yè)問題進行合作達成協(xié)議。為此,社民黨同意中央黨向政府財政部和國防部派出專家,以便雙方協(xié)調政策。在該黨支持下,社民黨不顧工會的強烈反對,在前政府基礎上繼續(xù)加大對社會福利調整力度,把社會保險補償程度由當時的80%統(tǒng)統(tǒng)下調到75%,養(yǎng)老金、兒童補貼,住房補貼等其它福利補貼也被全線下調,從而使政府財政狀況大大好轉。但1998年大選中這兩黨都因此受到重大挫折。在中央黨表示難以繼續(xù)雙方合作情況下,社民黨又轉回頭來與左翼黨、環(huán)境黨就在經濟、就業(yè)、公平分配、男女平等和環(huán)境政策等五個領域合作進行談判并達成協(xié)議。為此三黨在政府內成立了聯(lián)合工作組就有關政策進行協(xié)商。2002年大選后這三黨決定繼續(xù)進行合作,左翼黨和環(huán)境黨得以向政府財政部和其它有關部各派出8名專家,與社民黨進行政策協(xié)調。因此社民黨少數派政府雖然得以繼續(xù)執(zhí)政,但在新形勢下其它黨對政府的支持再也不是無條件的。在有關政策領域內政府必須與上述政黨事先進行協(xié)商才能做出決策。這些支持性政黨對社民黨政府決策的影響因此有所增長。情況與上個世紀三十年代初社民黨與農民協(xié)會的合作有些相似。由于這些小黨力量有限,而且在許多問題上有求于社民黨,它們沒有也不可能從根本上動搖社民黨對政府決策的主導能力。
政策的大調整為瑞典經濟帶來了巨大活力。據統(tǒng)計,1994年至2006年瑞典經濟平均年增3%,超過西方國家平均水平。期間人均產值年增2.6%,甚至超過了美國。生產率年增由80年代的2%,上升到近年來的3%。政府財政收支由1994年的赤字(相當GDP之10.8%)變成近年來黑字(年均結余約合GDP2%)。同期國家債務占GDP的比例由76.2%下降至40%。失業(yè)率下降,通膨率走低。社民黨政府由此完成了瑞典歷史上最大規(guī)模的經濟整頓任務。隨著經濟的好轉,政府決定從1998年1月起將其社會保險補償度調回到80%。通過勞資集體協(xié)議,絕大多數職工的醫(yī)療保險金可達病前工資之90%。2000年政府決定在恢復福利金基數全額的同時,提高補充養(yǎng)老金、提前退休金、兒童補貼、住房補貼和沒有參加保險的失業(yè)者現金補貼等,從而使工薪者實際收入出現較大增長。聯(lián)合國開發(fā)計劃署公布的全球173個國家發(fā)展程度排名榜上,瑞典由1990年的11位提升到2000年的第2名(僅次于挪威),國際社會對社民黨近十多年來的政策變革的肯定也增加了其競選資本,從而使社民黨2002年大選中得票(39.8%)有3.4個百分點的較大增長。
臨近2006年大選,瑞典經濟繼續(xù)走好,第二季度經濟增長5.1%,8月份公開失業(yè)率下降到5.7%。世界經濟論壇宣布瑞典國際競爭能力超過美國,躍居世界第三位。但在野四黨為推翻社民黨政府進行了多次進行政策協(xié)調并結成競選聯(lián)盟,而社民黨領導人出于一黨獨大的考慮卻拒絕與其支持性政黨進行競選合作。盡管全面就業(yè)一直是社民黨的專長,這次大選中卻偏偏被其忽略,反成了反對黨手中的尖銳武器。近10年來該黨在實行壓縮福利、緊縮經濟過程中又得罪了不少選民。前外長林德被刺后該黨領導層趨向老化,對青年人缺乏吸引力。加上其對改頭換面后的保守黨缺乏足夠的重視、對利用電腦盜竊其競選機密的人民黨又沒痛打落水狗,結果大意失荊州,在一片大好形勢中敗下陣來,失去了執(zhí)政黨地位。但其作為議會第一大黨,必將繼續(xù)在瑞典政治中發(fā)揮重要作用。
二、執(zhí)政黨對決策過程的控制
瑞典法律對政府辦事程序有著明確的規(guī)定和明確的階段劃分,從而使政府執(zhí)政有較大的透明度。一項任務一旦列入日程,首先要成立一個調查委員會,對該事情進行調查研究,寫出政策建議。根據事情的重要程度,這個委員會可由政府任命,也可由政府部、局任命。委員會中不僅有朝野各方政黨代表(人數按在議會力量對比),而且還有主要社會團體(如工會和雇主協(xié)會)、國家公務員和獨立的專家代表。政府一般僅對委員會的人員組成、工作目標和時間做出規(guī)定,而對具體調查工作和結果不施加影響。近50年來,每年都有二、三百個委員會在進行工作。政府有時會把一些難題推到調查委員會,因此有些調查可以拖到七、八年之久。近年來隨著信息化的發(fā)展和輿論監(jiān)督的加強,調委會工作節(jié)奏大大加快。在緊急情況下政府可以按照議會授權大大縮短其工作進程。委員會的目標是對問題的解決提出政策建議。盡管委員們在對政策建議常常存有分歧,他們對分歧問題也可以做出保留或者提出個人建議。但大多數情況下委員會報告能對問題提出某種解決方案。
調查報告完成后,政府將它送到各個有關機構和社會團體,征求意見。在這些反饋意見和報告建議的基礎上政府可提出決策方案――政府提案。議會對政府提案首先讓議員們閱讀并提出意見。議會有關常設委員會對此提案和有關議案進行審議后向大會提出建議,議會對此建議進行辯論和投票并做出決定。2001年至2002年政府共提出190份提案。同年議員共提出各類議案4231件。由于執(zhí)政的社民黨就有關問題事前與左翼黨和環(huán)境黨的專家達成了共識,三黨聯(lián)合起來主導了調查委員會調查、議會常設專業(yè)委員會審議和議會大會討論表決等重要環(huán)節(jié),從而對政府決策進行了有效控制。因此,政府對決策控制能力大小取決于其在議會的力量大小。議會通過的法律、法令和決定由政府交由有關國家行政管理局負責實施。在施行過程中,如遇到問題,有關行政管理局得向政府報告,政府可通過補充或者修改法律來改善工作。這時可能會重復上述程序。除了立法和修改法律之外,政府依據憲法每年還頒布各種行政法規(guī)、執(zhí)行條例并就其它行政事務做出上萬條決定。這些問題不需要議會討論,完全由政府自主地進行決策。所有決定由政府各部進行起草,由內閣會議通過并以政府集體名義下達。在實施期間,執(zhí)政黨和政府官員不得進行個人干預。大臣個人也無權對下屬機構發(fā)出任何指示。1986年帕爾梅首相遇剌后,政府司法大臣曾因為某個調查人寫推薦信,并因此受到議會憲法委員會的正式批評。政府每周五在首相主持下召開內閣會議就有關問題做出決定。大臣們每個工作日都在首相府進行集體午餐,對日常工作進行非正式協(xié)商。這是瑞典政府的一個傳統(tǒng)。所有調查報告、政府提案(包括政府預算等)和政府決定全部對民眾公開,人均可以閱讀并參與制定過程中的討論。各級議會大會全部對公眾開放,以保證決策過程和執(zhí)政過程中的高度透明性。
三、在野黨對決策過程的制約
在野黨對政策制定有一定影響。在問題調查階段和議會常設委員會對政府提案進行審議時在野黨都能提出自己意見并發(fā)揮一定影響?紤]到外交事務的特殊性,瑞典還專門設有外交事務委員會。該委員會主席是國王,有議長和議會各黨(九名)代表組成。政府得在所有重大涉外事務上聽取該委員會意見。各在野黨在該委員會里都有代表,只要其中四人要求開會,政府首相和外交大臣就必須到會,向委員們介紹情況并聽取其意見。因此在重大外交問題上,在野黨也有一定發(fā)言權。在國家困難或者是危機時期在野黨對政府決策可能會發(fā)揮較大影響。1939年在野黨與社民黨共同組成大聯(lián)合政府,領導國家共渡二次大戰(zhàn)難關。1974年帕爾梅政府為打破“抽簽議會”的僵局主動邀請在野黨就經濟政策進行協(xié)商,并與人民黨和中央黨達成了重要協(xié)議。1981年人民黨、中央黨與在野的社民黨就所得稅改革達成協(xié)議。1992年貨幣危機時四黨聯(lián)合政府主動與社民黨進行磋商,以爭取其對政府提高銀行貼現率和實行緊縮政策的支持。在國家困難時期,瑞典執(zhí)政黨主動尋求在野黨的支持與合作,而在野黨往往也能給以積極響應并對政府決策發(fā)生一定影響。
第四節(jié) 影響瑞典黨政關系的主要因素
一、憲政體制
瑞典憲法由《政府組成法》,《王位繼承法》,《出版自由法》和《言論自由法》組成。1974年新的《政府組成法》就其國家體制問題在第一章中明確規(guī)定:瑞典所有公共權力來自人民。(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國家權力建筑在輿論自由和普遍的平等的選舉權基礎上,通過議會代表制政體和地方自治來實現。該法規(guī)定,議會憲法委員會負責監(jiān)督大臣的職務履行和政府案件處理,為此該委員會有權得到所有政府文件與記錄。議員(不少于總數十分之一)有權對政府(或某個大臣)提出不信任案,在議員多數支持這一提案時,議長得解除首相(或該大臣)的職務。如果政府在不信任案通過后一周內,決定舉行特別大選,議長將不宣布解職政府命令。同時議員可對大臣提出質詢和問題,有關大臣必須就此做出回答!蹲h會程序法》詳細地規(guī)定了議會選舉、工作程序和政府與政黨之間的關系,從而使政府、執(zhí)政黨和在野黨的關系有章可尋,有法可依。
二、政黨制度
憲法規(guī)定并保護結社自由。政黨受到憲法和法律的保護,同時也必須依法行事。根據法律任何公民都可組織并建立政黨。有關手續(xù)也非常簡單,政黨負責人只要到稅務局進行登記并提出政黨章程就行了。一個政黨只要有1500個以上具有選民資格的黨員,就可以報名參加全國議會選舉。
為了保證政黨組織參與國家政治活動,國家向進入議會的各黨按照其席位和得票多少提供資助,而且對資助不提出用途要求。對得票超過2.5%的黨派,政府也提供一定資助。2002年至2003財政年度,國家向議會各黨所提供資助共達2.6億克朗,其中社民黨得8570萬;
保守黨4835萬;
基督教民主黨3029萬;
人民黨2869萬,左翼黨2965萬;
中央黨2021萬和環(huán)境黨1788萬克朗。各黨70%至90%的經費來自國家資助。地方政府向各政黨和民間團體也提供活動經費或者補貼。這些規(guī)定連同朝野協(xié)商安排非政治性高級官員任命等政治恩賜,雖然并不僅僅惠及執(zhí)政黨,但無形中對各大黨派特別是長期執(zhí)政的社民黨給予更多的支持,因而有利于維護現有社會秩序。但各級政府財政制度嚴格,任何政黨不得染指國庫。
自瑞典現代政黨制度形成以來,五大議會政黨既相互斗爭又相互合作。隨著國際形勢發(fā)展,自六十年代起五大黨逐漸形成兩大派。社會主義集團與資產階級集團之間的斗爭,主導了近半個世紀的瑞典政治舞臺。冷戰(zhàn)結束后,情況有所變化。1995年至98年社民黨政府與中央黨進行的合作,是1957年兩黨聯(lián)合政府破裂以來,社民黨與“資產階級政黨”首次進行的“有組織的”合作。但事過不久,社民黨就與左翼黨和環(huán)境黨達成協(xié)議,恢復了社會主義集團內部的合作。瑞典政黨組織的這種兩極分化有著其歷史根源和階級根源,可能還要繼續(xù)一個時期。
三、政黨特征
瑞典政黨組織結構大同小異,都有地方組織,省市機構和中央組織。除了政黨組織本身外,往往還有相對獨立的青年、婦女組織等。除了組織各級議會競選之外,平時都有其它活動。長期執(zhí)政的社民黨在全國各大工作單位和居民區(qū)有3000多個協(xié)會(支部),在每個市政區(qū)都有市委,負責地方政策和市議員與市政府候選人的任命。在每個省有區(qū)委,負責地區(qū)政策和蘭斯亭成員及其全國議員(本選區(qū)內的)候選人的任命。全國代表大會每四年召開一次,制定黨綱、黨章和黨的方針政策,選舉黨的中央委員會和信任委員會,就次年大選提出綱領性方案。在大會閉幕期間由中央委員會及其執(zhí)行委員會負責黨的日常工作,協(xié)調各區(qū)黨組織之間的聯(lián)系。信任委員會是黨內的協(xié)商性機構,每年開會一次,反映黨內外意見與要求,提出政策性建議。左派政黨每年最大的活動是五·一節(jié)慶祝。其它中間黨派和右翼政黨組織相對松散,基層組織活動較少。
與其它各國相比,瑞典、芬蘭和丹麥政治受階級關系影響較大。換句話說,在這些國家,政黨歸屬和投票取向比其它國家更受民眾個人階級地位的影響。這些北歐國家的藍領工人與社會其它階層之政治差別要比其它國家更明顯。在人口不到900萬的瑞典,200多萬工人加入了蘭領工會(其主席是社民黨常委)。在每次大選中都有70%左右的工人支持該黨和其在議會的支持者--左翼黨。有著100多萬會員的白領工會――職員中央組織也在社民黨影響之下。社民黨堅持歷史唯物主義,即使在蘇聯(lián)東歐巨變,眾多歐洲共產黨易幟情況下,依然在其2001年綱領中堅決反對資本主義,堅持要改造整個社會,堅決維護廣大勞動人民利益。強烈的意識形態(tài)和嚴密的組織保證了該黨強大的凝聚力,使其無論參加聯(lián)合政府還是單獨組閣時都能主導局面。其組織的政府既注意尊重并代表黨內大多數人意見,又能在歷史的轉折關頭,在與支持黨性關系中表現出較大的獨立性。在該黨下野的九年間,政府政策雖然有所變化,但社民黨所制定的基本國策和其建立的基本制度仍然得到維護。它多年為之奮斗的改革已經為大多數政黨不同程度地接受下來,變成了瑞典整個民族的共同財富。
四、政治文化。
瑞典政治文化雖然是有階級性的,但同時也是在西方多黨制情況下發(fā)生的,是在金錢和選票競相發(fā)揮作用情況下發(fā)展的。瑞典工會力量雖然強大,但其對立面瑞典資產階級力量也很強大。瑞典大中企業(yè)組織在有140萬雇員的雇主協(xié)會中,在政治和經濟上對資產階級政黨特別是右翼政黨給予巨大支持。社民黨批判地接受了傳統(tǒng)的西方民主制度,反對暴力革命,主張改革必須以為多數民眾所接受為標準。社民黨努力為其代表的階級和社會階層工作,但在僅靠本黨力量無法實現其目標時,它又隨時準備與其它政黨達成妥協(xié)并進行合作。協(xié)商或者妥協(xié)就因此成了其民族文化的一個重要部分。這一文化也影響了其政黨與政府關系。如前所說,半個世紀以來瑞典各屆政府多次與在野黨進行對話和合作。實際上,社民黨在其漫長的執(zhí)政期間很少有自己的多數,它在執(zhí)政期間所進行的大多數改革都是在一、兩個在野黨支持下進行的。瑞典政治文化中的這一傳統(tǒng)促進了瑞典政黨與政府關系的成熟和政局的長期穩(wěn)定。
五、其他
瑞典政黨制度的相對穩(wěn)定,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其政黨領袖們一般任職較長,且在壯年時期開始主政。以社民黨為例,該黨自1889年成立至現在的114年間僅有六位主席,平均每人任職19年。其中任黨和政府首腦最長(23年)的是艾蘭德(Tage Erlander)。布蘭亭(H Branting)和漢森(P O Hansson)在職期間病逝;
帕爾梅被刺身亡。艾蘭德和卡爾松則是主動讓賢。這些人開始擔任主要領導職務時,大都在四十歲上下,年富力強,通過領導黨和政府多次克服艱難險阻,而贏得了黨內外民眾的信任和威信。
其中艾蘭德首相執(zhí)政最長,他重視黨的團結、注意聽取黨內意見并在黨內建立了廣泛聯(lián)系,他經常會晤黨的書記和司庫,每月至少召開一次中央執(zhí)委會。在議會開會期間他每周召開議會黨團會議,他定期會見黨報編委,經常出席黨的地方組織、婦女協(xié)會、青年組織會議,以便了解情況,宣傳解釋黨的政策,并把黨內外意見反映到黨的政策要求中去。他的接班人帕爾梅和卡爾松繼承了這一傳統(tǒng),努力在黨和政府之間做好橋梁,處理好與左翼黨的關系。在他們執(zhí)政時黨內的最大難題是與總工會關系。他們努力在工會要求和經濟現實之間尋求妥協(xié),成功地緩和了執(zhí)政黨與支持其的群眾組織之間的矛盾,保證政府工作的順利進行。期間,中央黨主席費爾丁,人民黨主席奧林,保守黨主席布曼和左翼黨主席赫爾曼松等都曾在其各自黨內長期任職,領導該黨進行過較大的政策調整,為瑞典政治生活的長興不衰也做出了重要貢獻。
結束語:瑞典黨政關系的主要特點
瑞典長期以其政治穩(wěn)定,經濟發(fā)達,福利全面而著名。同樣的五個政黨在議會民主獲勝后長期共存近70年。同一個政黨在近74年間執(zhí)政長達65年。近40年間議會各黨形成相互對立的兩大集團。社民黨依靠蘭領工會,團結白領職工,時而與左翼黨結盟,時而與中間政黨合作,推動瑞典經濟發(fā)展和社會變革向著有利于勞動人民方向發(fā)展。社民黨通過領導民族聯(lián)合政府使瑞典幸免于二次世界大戰(zhàn),之后又通過中立政策避免了大部分冷戰(zhàn),從而贏得了民族信任。在其長期執(zhí)政期間,瑞典由一個歐洲窮國,變成了一個經濟發(fā)達,社會福利全面的國家,廣大勞動人民生活水平和社會地位得到很大提高。社民黨因此得到了長期執(zhí)政的合法性。期間,各執(zhí)政黨與政府關系大體上相互依賴、關系密切。通過執(zhí)政黨領袖或執(zhí)政黨集團領袖出任政府首相,任命政府主要官員,執(zhí)政黨與政府領導層相互融合。政府通過提出政府提案將執(zhí)政黨綱領或者執(zhí)政黨與在野黨之間的協(xié)議變成國家法律、政府法令乃至人民意志。但在風云變幻時,政府特別是社民黨政府又能與時俱進,及時調整政策,在與其支持黨關系(包括其支持性組織工會等)中表現出一定的獨立性。在野黨通過議會和其它各種機構影響并參與政府決策過程,通過議會和輿論機構對執(zhí)政黨進行監(jiān)督。憲法和其它法律詳細規(guī)定了政黨與政府的關系。執(zhí)政黨和政府通過議會制定法律,但執(zhí)政黨和政府官員個人不得干預法律執(zhí)行,也不得介入政府決定的實施。國家通過政府對各黨進行資助,但任何政黨都無權染指國庫資財,從而在較大程度上保證了法律的公正性,政府的廉潔度和執(zhí)政的公開性。瑞典以法制國,以法管黨的經驗值得進一步研究。
參考書目
斯文格· 斯克赫爾姆,萊娜· 斯特羅姆:《瑞典國家體制》,瑞典教育出版社,1979年第4版
奧洛夫 ·瑞林:《瑞典:從穩(wěn)定走向不穩(wěn)定?》《政黨與政府》
奧蓋· 艾米爾:《從貧窮瑞典到福利國家》瑞典阿爾都斯出版社,1975年第6 版
尼爾斯· 卡萊比:《面對現實的社會主義》,瑞典時代出版社,1976年版
馬爾奎斯· 查理德:《瑞典--經受考驗的中間道路》英國耶魯大學出版,1980年出版
《瑞典社會民主工黨1990年黨綱》,瑞典文版,1990年9月15日通過
《有錢人越飛越高》,瑞典總工會調查報告,2001年10月
《瑞典社會民主工黨2001年黨綱》,瑞典文版,2001年11月6日通過
瑞典議會憲法委員會《關于大選結果與組成政府情況的調查報告》。玻埃埃茨辏痹拢踩
來源:當代世界社會主義
熱點文章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