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倬云:社會的底與邊
發(fā)布時間:2020-06-04 來源: 日記大全 點擊:
關于底與邊的問題,我當年在香港看過喬先生的研究計劃——“打小人”——就是婦女無可告狀之處,像是丈夫有了外遇,無處告狀,只好寫了名字,貼在紙上往上頭踩,就是“打小人”,這是一種“底邊”,就是“無可告訴”,沒地方找人主持正義的情況下,就產生了這種看上去好像是一種無聊的泄憤。從那個時候我就曉得,喬先生對于社會上弱勢人群有同情心,才能夠去發(fā)掘各種社會底層的現(xiàn)象。我自己在人類學上,充其量只是掛個邊而已,還不如我在考古學方面的了解要來的多一點。在今天的這個題目上,基本上我打算從歷史學的角度來向各位報告,在今天與明天的研討會內容當中,沒有觸碰到的部分。
我們從研討會若干篇的報告內容,以及喬教授對于主旨的說明里知道,所謂“邊”和“底”,就是“窮而無告”、“弱而無助”的一些人,這些人等于是被踐踏在社會的底層,也在“法禮”的邊緣,此處強調的是他們的“弱勢地位”。我們今天的重點是,這些底邊的人物,一旦有組織地結合起來,他們可以發(fā)揮很強大的力量。所以我今天打算向各位報告中國歷史上的地下社會與秘密宗教的發(fā)展痕跡。
首先,“地下社會”游走在法律以外。中國第一次出現(xiàn)是在戰(zhàn)國時期,大家都熟知的“四公子”(按:戰(zhàn)國四公子是指趙國平原君、齊國孟嘗君、楚國春申君、魏國信陵君)中最著名的孟嘗君,他在薛邑招致賓客,甚至是“雞鳴狗盜”之徒。孟嘗君自己是貴族,但他在當時的貴族系統(tǒng)中,并非是個國家王權能夠容忍的人,因為他具有當時法律以外的地方實力基礎,這些地方實力就是所謂的“俠”,套句韓非子的說法,就是“儒以文犯法,而俠以武犯禁”的“俠”,“俠客”的“俠”!皞b”這個字用在中國的通俗文學、武俠小說里面,是口吐劍光的“劍俠”、或擁有內功用掌風打人的“武俠”。我們所談的“俠”并不是這一類的“武俠”、“劍俠”,而是“社會團體”!皞b”字代表“法律”、“公權力”的出現(xiàn),非常符合老子所說的“法令滋章,盜賊多有”,有了法律就有了挑戰(zhàn)法律的人群,這些人是在法律以外的一群人,他們所擁有的力量,并非手舉一舉打中穴道的掌風,而是集體的群眾力量。他們平?赡苁恰半u鳴狗盜”之徒——小偷、酒徒、屠夫……這些人的職業(yè)很卑賤,為人所不齒,但這些人在法律以外仍要生存,無法向法律要求恩舍或正常的社會救濟。俠的作風,赴人之難,救人之困,重然諾,輕生死。這些人就是在“窮而無告”的情況下相互救助,因而構成了“俠”的基礎。(請注意!我并非鼓勵不良少年,況且不良少年并沒有日子過不下去的危險,其實他們可能還蠻有錢!)當時孟嘗君就是要以當今如反對黨、在野領袖的位置和身份,挑戰(zhàn)他的親戚占據(jù)的王權,但在那個封建世襲的時代,孟嘗君未嘗不能做個小封君,未嘗不能以一個小封君的身份共同執(zhí)政,他也做過好幾個國家的宰相,游走列國,卻未必有實權。當時王權剛剛形成,中國的戰(zhàn)國時期相當于歐洲的普魯士、法蘭西等民族國家、國族國家剛剛形成的時代,一個國家的力量,必須要以一個無可挑剔的王權力量作為象征,即使貴為皇親國戚也不能挑戰(zhàn)王權。孟嘗君是個能干、有野心的人,這時可就變成國家的對立面了,所以他需要另外一批人來組成另外一種力量。其他的幾個公子也都是相似的情形,有的是因為個人的野心,有的則是情勢所迫,也有的是因為那個國家的封建制度正在崩潰,新的國家正在建立,正所謂明暗交替之際,有個模糊的地區(qū),政治人物不能靠軍隊的時候,就要靠社會力量。一般的老百姓不能直接收編為支持者;
工商業(yè)則在法律之內靠法律保護,也未必能被這些人收編。能夠為他收編的就僅剩在法律范圍之外這些人了。戰(zhàn)國時期的四公子所謂“任俠”,就是依靠這些人在法律圈以外所形成的另外一套法律,另外一個社會。
到了漢代,王權強大的時候——漢武帝時期,經過景帝削弱諸侯、地方豪強之后,“俠”的力量竟然最為活躍!例如朱家、劇孟、郭解。這些地方豪強不是占有土地、莊園,而是擁有群眾。漢景帝時期發(fā)生“七國之亂”,大將軍周亞夫走過洛陽,當?shù)氐膫b客領袖劇孟還沒有表態(tài),他說:“七國沒有劇孟,大勢已定了一半!逼邍姆秶诋敃r的中國是最繁華的都會區(qū),都會區(qū)是“俠”活動的地區(qū),“俠”不會在農村活動,因為農村的社會結構非常緊密,任何小村莊只要多個陌生人一下就被發(fā)現(xiàn)了,“俠”無所遁形;
但城里居民是流動的,再加上職業(yè)類型眾多,生活繁忙,就成為“俠”活動的最佳溫床。劇孟不只是洛陽地區(qū)的“俠”,還是關東地區(qū)的“大俠”,得到他一個人可以被大將軍形容成等于得到一只軍隊,可想其力量之強大。另一位郭解,貌不驚人,身材矮小,說話溫吞,漢武帝時期曾要求各地的大家族、皇親國戚遷移現(xiàn)址到將來皇陵附近的新城鎮(zhèn),目的在便于皇帝監(jiān)視,把財富集中在關中一帶,即所謂“強干弱枝”的做法,讓地方力量無法挑戰(zhàn)新興的王權。郭解被列入遷徙名單內,當時大將軍向皇帝報告,說郭解既沒錢又沒財產,更沒地位,何必要搬遷呢?皇帝就說,如果一個人沒錢沒勢卻能讓大將軍幫他說情,那多了不起!非遷不可!從漢代的例子,我們可以發(fā)現(xiàn)兩個條件:一個是當王權高漲之際,王權越強大,法律以外的力量也要跟著強大起來;
第二個是漢武帝時期乃城鄉(xiāng)經濟轉遍的關鍵,戰(zhàn)國時期到漢武帝之前,中國幾乎是走向商業(yè)主義、資本主義的時代,但漢武帝卻用強大的政治力量打擊工商業(yè),使得工商業(yè)從此一蹶不振,變成農村的附屬品,不再具有強大的動力。戰(zhàn)國時期到漢初工商業(yè)的發(fā)達,可以從《史記》的《貨殖列傳》看得出來,當時在都市里的諸多行業(yè),反映了都市的繁華,也反映出都市當中有許多地方是“藏污納垢”,讓“俠”可以有藏身之處。在中國歷史上,如果前述的兩個條件同時出現(xiàn)的話,“俠”也就隨之出現(xiàn)了;
但其中一個條件不夠,“俠”也難出現(xiàn)。
東漢以后,都市萎縮農村發(fā)達,然而東漢也有“俠”。但東漢的“俠”和西漢的不一樣。西漢的“俠”是屬于社會的底層,如朱家、劇孟、郭解等人那股,大口喝酒、大塊吃肉、替朋友兩肋插刀解決困難之徒;
東漢的“俠”是高官貴族的兒子,就是“紈绔子弟”!《后漢書》上面記載的“俠”,是一批仗著父兄勢力欺壓平民的人,他們并非《史記》當中《游俠列傳》、《刺客列傳》所記載的“俠”。在這里我要說班固的眼光遠不如司馬遷,班固只看見那些人違法犯紀,卻沒注意到當時的時代背景。
南北朝時期,基本上是回歸自然經濟,經濟的主力在農村,而農村是屬于家族的,其家族的結構是親屬關系(kinship)的,這是一個非常緊密的、先天獲得的結構,而非后天造成的。這種社會結構不容許有外人,所以這時法律沒有效果,禮俗和家規(guī)才是真正約束社會的力量。“俠”沒有可以挑戰(zhàn)的對象,也無藏身之處,因而南北朝時期的“俠”,是隱藏不見的。
隋唐之際,“俠”又出來了。唐代的傳奇小說里面有很多這一類的人物。他們也是藏身在城市當中,但卻往往依托大貴族,在商號家中當傭工,像是昆侖奴(他還是個外勞,大概是南洋來的),又如紅線(薛紅線)、聶娘(聶隱娘),他們是隱身在奴婢的身份之中。就因為他(她)們身份的卑微,進不了社會主流,只能依附藏身在上流社會的仆人身份里。甚至杜甫筆下的公孫大娘(昔有佳人公孫氏,一舞劍器動四方),究竟是演藝人員還是俠客,我們不清楚,但她藏身在都市里,是街頭的賣藝、表演人物,這個情況就與漢代的很不一樣。因為唐王朝的王權與漢代比較起來要弱得很多,唐朝有貴族階級,但漢代卻存心要消滅貴族階級,同時唐朝也是門第非常強大的時代,這個門第就是大族的后代,儼然成為沒有爵位的貴族。這些門第貴族本來就有在法律之外的特權,也因此要游走在法律圈外、挑戰(zhàn)法律,所以“俠”就只須依附在這些門第貴族之下,不須組織有形的社會團體。
至于宋代,有個特色,就是上山下海去當強盜!端疂G傳》故事的背景,有一部分正如宋代當時的情況,就是在國家之外(outside of the state),有一種“半在內,半在外”的東西——大大小小的莊寨。例如“玉麒麟”盧俊義的莊子,“小旋風”柴進的莊子,每一個莊子都在鄉(xiāng)下,等于在國家之外割據(jù)了一小塊地方。但宋朝政府卻又不找他們麻煩,因而他們是國家社會之外、以農村為主體、根深蒂固的另一種力量。雖然他們沒有與城市掛鉤,卻能招收附近的流民,形成對附近莊戶的一種威嚇的力量,而成為具有實質力量的小諸侯。當時國家的法律力量不夠強大,這股力量就形成了法律之外的另一種法律力量,一直到依附的人口達到某種威脅,政府就開始行動來打山寨了。所以《水滸傳》的故事背景,一部分是南宋時期的北方在金人統(tǒng)治下的情況,一部分是明朝初年的情況。岳飛當時力抗金人,號召所謂“大行忠義”,以及辛棄疾從北方帶領義軍南奔,這些武力都是與宋代莊園的力量類似的,逼得政府也只得承認那些“漢軍元帥”,以及半獨立的領土。不知大家有沒有看過金庸武俠小說當中的“全真七子”,他們就是在河南一帶活動,不過真正的全真七子不是靠武功而是依靠地方力量。又如“丐幫”也不是全國性組織,那是金庸把后來的青、洪幫投射進來的。
到了清朝,王權非常強大,尤其在雍正時期。雍正既要收拾皇親國戚,也要收拾滿洲的舊部,更要收拾漢人的力量,因而法律非常嚴厲。這個時候出現(xiàn)了一種地方力量,不是依托在城市里,而是在城市的連線——大運河上。大運河北起通州南至杭州,經過的地區(qū)全是中國最富庶的,有很多大城市。而運河的商人多是漕運的水手,水手在沒有蒸汽輪機的年代里要負責拉船,千百纖夫一拉就是幾千百里路,這是辛苦的勞力,漕運的水手彼此需要相互幫忙,拉纖又是集體的工作,所以就變成一幫一幫的了。他們又假借宗教信仰,在各地設置小廟、小庵作為“養(yǎng)老堂”,病的、老的水手都可以住在里面。一些日子過不下去的窮人也會住到這里,一方面棲身,一方面也等候派工討生活。這批人是社會的底層,為了過日子而結成一幫。單靠微薄的官餉沒法過活,所以他們也兼做走私的勾當,把私貨藏在官米的底下,過關不打稅,官船又免運費,靠這樣兜售走私貨物來賺錢。但這利潤并非一人獨得而是屬于大家的,纖夫、船夫的組織逐漸擴大,吸收了馬夫、車夫等,像今天美國的teamster(火車司機)一樣(另類的勞動團體,與工會不相干的),這就是后來“青幫”的起源。洪幫理論上是抗清的民族運動,實際上到了雍正時期反清的力量已經非常微弱了。當初反清的組織潛入地下,也開始仿造青幫的組織,藏身之處也是在城市之中。這是青、洪幫的背景,金庸把它給投射到“丐幫”上面去了。
中國的幫會到了杜月笙手上,勢力乃前所未有的強大。托庇于哪兒呢?有“國外之國”、“法外之法”之稱的“租界”。英國、法國、中國的法律到不了的地方,就是他們的法律。他們可以游走于租界和華界之間,游走于各個法律之間,就因為上海實在太繁華了,有很多可以討生活的地方,他們變成了另外一個政府,以至于到最后整個幫會改邪歸正,所有幫會活動變成“恒社”(如月之恒,如日之升),這是杜月笙的組織,是屬于核心的組織。杜月笙與他的黨羽可謂與當時定都南京的國民黨“共天下”,他們這股法外的社會力量,可以向洋人挑戰(zhàn),政府不負責任;
他們可以發(fā)動罷工、罷市,抵制日本、英國、法國,他們可以和共產黨的工會在工廠里械斗,所以國民黨是在用“法外之法”來維持“法內之法”,用“法外之權”來維持“法內之權”。因為當時的中國處在“國中有國”、“法外有法”的混亂局面,蔣介石政府是個集權政治,國家的力量對社會來說,應當是非常強大的,當然反抗的力量也就非常強大,這就是幫會。蔣介石可以把法里法外結合在一起,玩著“辨證式”(dia lectical)的手段,這是相當高明的。以至于這些人到后來轉換身份,成為投資的主流,上海商會的總會長就是杜月笙本人,他身上掛的銀行董事長的頭銜可以說是不計其數(shù)。我們可發(fā)現(xiàn)一個傳統(tǒng),從孟嘗君到杜月笙,同一個形態(tài),經過數(shù)千年又回到原點了。孟嘗君的時代是主權國家正在形成的時候,蔣介石時代也是主權國家正在組成的時候,我們可以看見“俠”正在法的內外游移。
法律之外,是幫會;
正統(tǒng)文化之外,是秘密宗教。秘密宗教也是要在主流文化最強大的時候,它的力量才會最強大,這也是符合所謂“辨證式”的情況。漢武帝時代有“巫蠱之禍”,是因為皇子們爭權、皇后的親戚(外戚)爭權,用巫師咒語的方式來冤枉對方(衛(wèi)太后)。為什么漢武帝時期有那么多巫師在長安城呢?因為漢武帝把全國的巫師都找去了,目的有兩個:一個是長生不老,人權力到了極點以后就會想要長生不老,(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想要籍由方士或巫師的力量來達到。另一個是統(tǒng)一文化。漢武帝統(tǒng)一了中國文化,中國的皇朝制度一直是到了漢武帝才落實。漢代有一個運動,就是要把所有的地方宗教集中起來統(tǒng)一放在官家底下,各地的祭祀都要統(tǒng)一放在“太!惫茌犞隆S械谋徽J為是正統(tǒng)的,如祭天祭地,祭山祭水的,皇上就許可;
有的是裝神弄鬼的,就把他們一起叫到宮里去,組成一個總的巫教,免得散在各地到時候出亂子。這就是宗教為國家的力量收編了。而當時國家的正統(tǒng)思想,是以董仲舒以后的儒家思想為主流;
儒家以外的東西、民間宗教的東西,就被收編成另外一種官家宗教;旧蠚v朝歷代都有類似的作法,目的是達到了;
但是儒家思想是反對怪力亂神的,儒家的天堂在人間,儒家的理想社會是要靠人,在禮教、倫常之下組成理想世界,天上的事情它是不管的。但是這個時候進入中國的“啟示性”宗教,提出劫數(shù)與救贖的觀念。除了從中亞進入的佛教以外,其他一些在中東、近東一帶發(fā)展的啟示性宗教,就成了后來摩尼教的前身。啟示性宗教傳入中國以后,一方面有講佛法、傳佛學的,一方面也有地下宗教。東漢晚年的“黃巾”,就是一個啟示性的宗教,承諾會改天改地,會有新天新地降臨,現(xiàn)世的綱紀倫常在新天新地里完全不存在,這種反權威、反現(xiàn)實的力量是非常強大的。所以黃巾及其同類,如“天師道”、“五斗米道”、“鬼道”,都是窮人百姓。在現(xiàn)世當中他們無法容身。他們相信有一天新天新地降臨之時,或死了以后,到另一個世界去,一切就會都不一樣了。原始道教是與巫教、啟示性宗教融合在一起的。今天臺灣的“打醮”儀式有五營元帥、天兵天將、仙官仙吏,那些道士平常就是乩童,他指揮天兵天將、五營元帥之際,自己感覺就不是個普通人了,而儼然是個大元帥,指揮所有的兵將。就是讓這些窮而無告的人,模仿當前的王朝、政府結構、權力和榮華,塑造一個虛擬的王朝、虛擬的爵位。后世正統(tǒng)道教被政府收編了,其他的繼續(xù)潛伏在民間繼續(xù)吸取從中亞傳過來的啟示性宗教的養(yǎng)分。
南北朝時期,孫恩、徐道覆等人結合了本來“黃巾”的余部,再加上潛伏在民間的道教,就變成很強大的宗教軍隊。其實在三國時代的漢中地區(qū),就有神權國家的組織,就是張修和張角、張陵等人的組織。到了宋朝,又有方臘之亂;
元朝時候是明教轉變成的白蓮教。今天在民間如洪幫、青幫的社會里面,有句話叫做:“紅花綠葉白蓮藕,三家本是同一源。”這意味著白蓮教的宗教系統(tǒng)要和青、洪兩幫來掛鉤,形成可以相互支援的關系。白蓮教演變到了明朝,朱元璋翻臉不認人,把自己本來明教的底子不要了,白蓮教就潛入地下,到清末留下來的只剩下南方“離宮”(離卦)一派,就是后來的義和團。啟示性宗教與道教的結合,探其根源,其主張人身體就是一個“官府”、“國家”、“宇宙”,中國人所謂的“內功”,就是身體里小宇宙的運行而產生的。
秘密宗教系統(tǒng)是在禮教之外的。為何在明朝會出現(xiàn)?因為明朝是儒家非常興盛的時代。秘密宗教通常就是在正統(tǒng)思想勢力最強大的時候會出現(xiàn)。宋朝的方臘之亂,當時正是道學剛剛組織起來的時代,也是正統(tǒng)思想強大的時候。為何南北朝時期孫恩、徐道覆等人領導的運動會那么強大?因為地方上的大族,都是以儒學來當作權力與精神的主要支柱,也正是說,在禮教之外,有秘密宗教?墒撬麄児餐从沉艘粋特色,就是喬教授所說的等級財產的消失。不過有一點與 Victor Turner所說的不一樣:中國的秘密社會、宗教,都是仿宗族、仿親屬結構的組織。其中最大的禁忌就是“吃里爬外”、“以下犯上”,并非社會階級的上和下,而是輩分的上和下。既然是仿親屬的結構,內部就不會沒有rank(等級),他相互共有、共享利益與財源,這與先前所講的是一致的。至于呈現(xiàn)homogeneity(同質性),收容各方人馬加入后,就要遵循同樣的幫規(guī),甚至還取了新的名字。而“無私”,也正是他們所標榜的,要替人排困解難,赴湯蹈火在所不辭!氨跋隆笔侵鸽m然他們不屑高高在上的王權,但他們對一般人可是不許嬌縱蠻橫的。所以Turner講的這幾個特色,與中國底邊力量的組織也正好是符合的。相對于主流社會嚴密的結構,他們是“反結構”(anti—structure)的,就是社會之外的社會,法律之外的法律,主流之外的主流,禮教之外的禮教。要拿禮教、法律、國家、親屬做個反射,如鏡子影射,也有有意的模仿,例如幫會里的輩分、堂口;
也有有形的模仿,例如打醮的時候要遐想自己掌握一個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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