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力建:被革命撲倒的改革
發(fā)布時間:2020-06-02 來源: 日記大全 點擊:
所謂革命,是指以群眾暴力等急劇方式推翻現有制度和現有權威的激烈行動(不包括反侵略的民族革命)。用我們熟知的一種經典說法,即“革命是暴動,是一個階級推翻另一個階級的暴烈的行動”,暴烈行動中“民族革命”尚且要被排除在外,非暴力的方式自然是更不包括在內了。而所謂改革則是則是指將舊事物中不合理的部分改成新的、能適應客觀情況的。從語義學上說,改革并不是革命的從屬概念,而且,它們在某方面甚至有著十分對立的內涵,同樣是變革舊事物,前者是自我調整和自我完善,后者則是破壞和摧毀;
前者通常是以和平方式進行,后者則一般通過暴力或以暴力為后盾;
前者一般自上而下,后者則往往自下而上。所以,它們區(qū)別是明顯的。
不過,二者雖然區(qū)別明顯,但實際上,它們又有內在的,不離須臾的血肉聯系,這聯系就是:革命往往以改革為先導,并且一直在后面追著改革,如果改革及時且速度夠快,則為社會開辟出一條快速向上的通道,國家幸甚,民族幸甚。反之,如果改革不及時,或速度太慢,則革命將會從后面呼嘯而至,將改革撲倒,河決魚爛,玉石俱焚。就此而言,我們可以說:革命既是改革的動力,也是改革的災星。
革命所以以改革為先導,這理由也很簡單:當社會矛盾尖銳到即將引發(fā)革命之際,統(tǒng)治者為自身利益計,總是情愿或不情愿地進行一些改革來挽狂讕于既倒。不過,因為這種改革是被動和應付的,所以也是緩慢跟拖沓的,結果,往往是給后面蓄勢待發(fā)而又急不可待的革命撲倒,演成一場悲劇。
對于革命,我們唱的頌歌已多,而究其實,它實在不能算做一個社會的福音或理想——朱學勤先生有言“說到底,革命是淤塞之后的潰決!备锩拈_始和終結不是什么人想要或不想要所決定的。它來臨了,是因為社會矛盾已經尖銳到無可調和的地步;
它結束了,是因為社會矛盾已經相對緩和到社會本身可以承受的程度。革命不是天堂,而且也未必能將人類引入天堂,但它可以給渴望革命者帶來天堂般的快樂。在任何一個歷史階段,總會有或多或少的弱者群體在困境中掙扎,他們心底不時會響起“時日曷喪,予及汝偕亡”那永恒的咒語。有壓迫,就有反抗,壓迫愈強,反抗愈強。當貧賤者最起碼的生存權也受到威脅的時候,任何一點火星,都會像狂歡節(jié)第一發(fā)禮花信號彈,為人類情緒與精力最壯觀的噴發(fā)揭開序幕:那便是革命的開始。當然,投身到革命中去分享快樂的,并非全是在朝不保夕的絕境中的死里求生者,還包括一部分原制度下既得利益階層的叛逆,即部分真誠的理想主義者和那些“不甘于平庸”的“革命浪漫主義者”,他們在狂歡節(jié)的火光中感受到一種受洗后靈魂升華的快樂,總之,對所有的革命者來說,革命都是一個渴望得到滿足的過程,無論這一渴望是原始的、本能的,還是崇高的、浪漫的。所以,從理論上說,在人類消除種種事實上的不平等之前,革命是社會發(fā)展過程中難以避免的必然現象。我們即使承認“烏托邦主義者的美好愿望只能造出一個人間地獄”,也至少必須看到,革命所摧毀的同樣是大多數人的地獄,否則革命不會發(fā)生。對悲觀主義者來說,人類前進的歷史是否就是從地獄到地獄的無限過程呢?然而人類畢竟還是在艱難地前進著。俄國人的一九一七年可說是法國人的一七九三年的翻版,“大處決”的悲劇幾乎是古往今來一切革命課題中的應有之義。悲劇的一再重演并不是由于人們處于不自覺的盲目狀態(tài),而是由于這是一個不受他們自己控制的客觀規(guī)律。最底層的群眾,往往是革命大軍中最激進、最積極、最具戰(zhàn)斗性的基本力量,他們在革命中體驗的快樂,第一是生存境況的改善,第二便是對壓迫者的報復。這種上升為快樂的報復情緒,很快會造成人性的扭曲,從而把報復行為推向極端化、擴大化。另一方面,革命的成功,不能不依賴集中的權力,權力的高度集中,必然向極權的方向發(fā)展,極權主義除了注定要帶來腐敗,它還會喚起對可能威脅和覬覦這一權力者(所謂“革命公敵”)的鎮(zhèn)壓的欲望。這種鎮(zhèn)壓往往因為掌權者被權力蒙蔽了理性而變得毫無節(jié)制的殘忍。權力是一種麻醉劑,高度集中的權力尤其如此,每一個稍持不同意見的人,都可能被夸大為異己份子——最危險的敵人,而對敵人的寬容,便是對革命的殘忍,按照上述邏輯,最終必然導致全社會的恐怖化。這個過程只有在新興的強者集團建立了絕對的統(tǒng)治秩序時才會漸漸平息,因此,那些為擺脫不堪忍受的命運而投入抗爭的廣大的弱者,往往在剛剛享受到解放的歡樂的同時,又不可避免地置身于新興的強者統(tǒng)治下的恐怖和無助的悲慘境地,這的確是人類歷史循環(huán)遭遇的一種可悲的無奈。
對于因為延緩改革而導致革命的例子,我們不妨來看看中國的辛亥革命和法國的大革命。
縱觀歷史,我們可以看到這樣一個有趣的現象:那就是,暴力革命往往不是發(fā)生在最專制的時刻,在那個時候,一切革命的可能都被殘酷壓制了。偏偏在壓力減輕。漸近改革進行到最后關頭,似乎是最可以避免暴力革命的時刻,革命爆發(fā)了。辛亥革命就是這樣的例子。戊戌變法失敗后,中國進入了政治高亞全面反動的時期。所有新政幾乎是在一夜之間就被完全推翻,慈禧太后及其所代表的頑固派不僅否定了戊戌新政,而且重新又仇視一切洋人、洋事物,甚至要“剿滅”或趕走一切洋人。這實際上是把歷史的車輪又倒退到了洋務新政以前。慈禧太后及頑固勢力的倒行逆施,可以說使晚清社會倒退到最黑暗時期——然而,此時,暴力革命倒真潛伏不露,社會呈現萬馬齊喑竟可哀的局面。問題出在哪里?問題就出在觸底之后反彈的1901年。庚子年的八國聯軍戰(zhàn)爭中,慈禧太后及其所代表的這股勢力幾乎被洋人所“剿滅”。這無論對朝廷、對民族,都是又一次的“創(chuàng)鉅痛深”,又一次的生死存亡考驗。也就是說,“庚子”是戊戌以后大清國歷史車輪倒退的最底線,這以后只能是掉頭再往前進。再次啟動改革機制。這一年1月29日,即清政府宣布接受《議和大綱》的14天之后,詔令變法,開始了晚清第三次新政,史稱清末新政。史學家認為:清末新政與前兩次新政一樣,指導思想是“中體西用”:“不易者三綱五!,“可變者令甲令乙”。但這只是清王朝的一廂情愿,無論是從時代潮流還是社會要求看,庚子以后的變法不僅不可能停留“令甲令乙”式洋務新政水平上,也不能僅僅重演戊戌新政。所以,清末新政比兩次新政都前進了一大步。這種進步主要體現在這幾個方面:在經濟領域,經由清政府的三次新政,在數千年小農經濟一統(tǒng)天下的中國,創(chuàng)建了一批軍事工業(yè)企業(yè)、民用工業(yè)企業(yè),以及近代開礦、交通、通訊、金融業(yè)設施和企業(yè),成為中國建立現代化經濟體系的基礎。更重要的是,清政府還制訂、頒布了一批適應或有利于建立、發(fā)展近代工商業(yè)的政策和法規(guī),它也是中國建立近代經濟體制的起點。
在軍事領域,清政府從西式武器的購買、制造,到新式陸軍、海軍的編練,以及近代型軍事人才的培養(yǎng),近代軍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等,從而初步建立了一個近代國防體系。盡管這個體系在當時是內戰(zhàn)有用,外戰(zhàn)無用,但它畢竟是中國軍事現代化的開端。在文化教育領域,清政府從洋務新政開始創(chuàng)建培養(yǎng)洋務專才的軍事、外語、技術類的新學堂,到第二、第三次新政在全國各地日益廣泛地建立旨在普及國民教育的普通學堂,不僅使近代學堂遍及全國各地,逐漸形成了一個近代教育體制:從幼稚園、小學堂、中學堂、高等學堂,直到大學堂,以及職業(yè)教育、社會教育、師范教育、留學教育,還建立了近代教育制度和教育機構,并且為中國的現代化建設培養(yǎng)出了第一批科學技術人才。在政治領域,清政府從建立總理衙門開始改革政治制度,通過三次新政,尤其是清末新政,基本打破了沿襲了兩千余年的君主專制政治體制,初步建立了一個近代型的、已顯三權分立雛型的立憲政體:作為向國會過渡的資政院,以及內閣、大理院,在地方也建立了向地方議會過渡的咨議局,在全國范圍推行了地方自治制度,并且還制訂了近代法律,其中有憲法大綱、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以及律師制度,中國政治開始向法制化、民主化邁進。而且這一政治架構,基本上被民國所接受。中國政治的現代化由此起步。要之,在十年時間里,幾乎同時進行了教育制度、軍事制度、經濟體制、財政制度、法律制度等方面的改革,直至進行政治體制的改革。這是中國歷史上從來沒有過的廣泛、系統(tǒng)而深刻的社會變革。各個領域的改革不僅各自留下了許多有形的成果──這些成果大多被繼起的民國所接受,取得了中國早期現代化運動過程中的最大的實績;
而且還產生了許多無形的成果,如:加速了社會的分化,新的社會經濟成份和社會力量加快成長;
促進了政治力量的分化和組合,代表社會進步方向的政治力量得以更快地壯大;
推動了社會觀念形態(tài)的更新,近代文化和思想在逐漸擴大傳播的過程中不斷向前發(fā)展。這些無形的成果比有形的實績更有意義。然而,這些努力為時太晚,步伐太慢——當時,清政府面臨的選擇是:要么是政府徹底地自我改革,改造成能承擔近代政治的載體;
要么讓位。衰朽老邁而昏聵的清王朝不愿、也無力做到前者,那么只能讓后者選擇它。這是歷史、社會、人民的選擇,不是孫中山及其革命派所獨能為;
不是革命中斷了改革,而是清王朝不愿、也無力繼續(xù)改革而迎來了革命。換言之,后面的革命因前面的改革太慢而撲倒了改革。
再來看法國大革命。朱學勤先生有云“革命確實起源于壓迫,卻往往是在彈簧剛開始放松而不是壓得最緊的那一剎那發(fā)生。革命中推翻的君主,通常是在父君孽債深重而自己又傾向于開明的時候,大地突然晃動起來。說革命是勢利鬼欺軟怕硬,也許不太合適,但父債子還確實是革命初起時常見的景象。最能證明這一點的,是最近一千年最為著名的那場革工作命————1789年的法蘭西革命,幾乎所有的歷史學家都承認,路易十六遠比路易十四、路易十五開明!蓖锌司S爾通過比較研究,也得出這樣的結論:“有件事看起來使人驚訝:大革命的特殊目的是要到處消滅中世紀殘余的制度,但是革命并不是在那些中世紀制度保留得最多、人民受其苛政折磨最深的地方爆發(fā),恰恰相反,革命是在那些人民對此感受最輕的地方爆發(fā)的。”就歐洲而言,法國當時并不是封建權利最深重的地區(qū),相反,它卻是封建權利壓迫最輕的地方。這是因為法國早已發(fā)生了一場靜悄悄的改革:農民完全擺脫了領主的統(tǒng)治,而且已變?yōu)橥恋厮姓。但是,正因為如此,農民對殘存的封建權利就更難忍受。作為土地所有者,農民才會對封建制度強加在地產上的多種負擔感到痛苦和憤慨;
貴族不再擁有統(tǒng)治領地的權力,貴族的特權乃至他們本身的存在也就愈加可疑。也就是說,不是貴族個人變得窮兇極惡,而是封建制度的瓦解引起社會心理的變化:“封建制度已不再是一種政治制度,但它仍舊是所有民事制度中最龐大的一種。范圍縮小了,它激起的仇恨反倒更大;
人們說得有道理:摧毀一部分中世紀制度,就使剩下的那些令人厭惡百倍!比欢,就因為這場改革的遲緩,一場天崩地裂的大革命終于從后面撲了上來,壓倒改革,制造血海。
我們曾說過:對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來說,最好的情況應該是:革命永遠都只停留在理論上,我們應該時時宣傳“革命理論”,讓全國人民——尤其是統(tǒng)治者知道:如果一個社會停滯不前統(tǒng)治者拒絕改革的話,人民是有權起來革命的。到時天崩地裂魚死網破,誰也別想好!這樣,在革命的恐怖下,大家都做一些讓步,尤其是統(tǒng)治者,應該及時進行改革,加快改革步伐,以調整利益格局,緩和社會矛盾,使整個社會有一些回旋余地和彈性,革命運動(實踐)也就因此而不會爆發(fā)。王富仁先生指出:“它(指‘革命’——筆者)將永遠威脅著社會的上層統(tǒng)治階級,不要把自己的權力擴大到它權力范圍之外而把社會底層的廣大公民逼到公開與它決斗的地步!边@,或許就是我們這篇文章要得出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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