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強:“丁字型”社會結構與“結構緊張”
發(fā)布時間:2020-05-25 來源: 日記大全 點擊:
提要:本文采用國際社會經濟地位指數的方法分析“五普”數據,發(fā)現中國社會是倒丁字型的社會結構。造成該結構的主要原因是城鄉(xiāng)的分隔。丁字型結構造成了持續(xù)的“社會結構緊張”,社會群體之間需求差異太大,社會交換難以進行。幾乎所有的社會問題,都可以從丁字型結構和結構緊張上得到解釋。中國社會要想最終從“緊張”走入“寬松”,需要等待丁字型社會結構的根本轉變。最后,本文提出了社會結構轉變的基本戰(zhàn)略。
關鍵詞:丁字型/社會結構/結構緊張/社會穩(wěn)定
對于社會結構的分析和表述,社會學家常常采用類比的方法。比如,人們常說的"金字塔型"社會結構,就是試圖描述那種頂層呈尖端狀,上層階級、富有階級人數很少,中間階級①[本文使用了中產階級、中間階級、中間階層的概念,其涵義均為middle class,是可以互相替換的。]呈過渡狀,而下層階級很大的社會結構。再比如,人們常說"橄欖型"或"紡錘型"社會結構,是指中產階級為主體,而上層階級和下層階級比例都較小的社會結構。
筆者最近分析我國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數據,發(fā)現,中國的總體社會結構,既不呈"橄欖型"也不呈"金字塔型",而呈現為一個倒過來的"丁字型"的社會結構(inverted Tshapedsocial structure)。
筆者使用的具體方法是,采用社會經濟地位指標(socio-economic index)測量全國就業(yè)人口,發(fā)現了一個巨大的處在很低社會經濟地位上的群體,該群體內部的分值是一致的,在形狀上類似于倒過來的漢字"丁"字型的一橫,而丁字型的一豎代表一個很長的直柱型群體,該直柱型群體是由一系列處在不同社會經濟地位上的階層構成。本文就試圖解釋這樣一種很奇怪的社會結構。
一、國際社會經濟地位指數(ISEI)與"丁字型"社會結構
社會學對于社會地位的剖析有很多種方法,主要分為定性和定量兩大類。階級分析即一種定性的方法。馬克思用所有權關系分析階級現象,根據生產資料的占有狀況,分成資本家和雇傭工人這兩大階級。
如果用這種分析模式看,今天西方發(fā)達國家確實可以分為兩個巨大的群體:一部分擁有生產資料的雇主和絕大多數受雇的雇員(包括各種經理階層)。但是,如果將社會經濟地位很高的受雇的高級經理、律師、醫(yī)生、教授與社會經濟地位較低的酒吧飯店招待、收集垃圾工人、街道清潔工看成是同一個雇傭階級,這樣的分類對于社會現象、社會問題并沒有什么解釋力。為了克服上述缺陷,新馬克思主義者賴特試圖發(fā)展馬克思的觀點,他增加了兩個新的分類變量,一個是組織資產,另一個是技術資產,于是從三個向度將西方社會分為12個階級(Wright,1985)。
賴特自稱他的分類是馬克思主義的,實際上他已經接受了韋伯的多元分層標準。定性分析的優(yōu)點是能夠解釋總體的階級關系,缺點是只解釋了大的結構,而忽略了眾多小的社會階層。
另一種是定量的描述。定量的描述試圖解釋人們社會地位的細微差異,比如聲望測量,可以根據人們對每一種職業(yè)的評分而確定職業(yè)地位的高低,其缺點是僅僅為一種主觀的評價;
而按照收入將人群分組,是一種客觀標準。如根據中國國家統(tǒng)計局農村住戶抽樣調查的數據,2003年我國農村居民戶按照人均年純收入分組的情況是:100元以下的占0.49%,100-200元0.18%,200-300元0.31%,300-400元0.52%,400-500元0.78%,500-600元1.19%,600-800元3.25%,800-1000元4.87%,1000-1200元5.52%,1200-1300元2.97%,1300-1500元6.39%,1500-1700元6.45%,1700-2000元9139%,2000-2500元13.79%,2500-3000元10.81%,3000-3500元8.02%,3500-4000元5.84%,4000-4500元4.20%,4500-5000元3.16%,5000元及以上11.85%(國家統(tǒng)計局,2004:381)。按照上述分組,年人均純收入1300元至4000元的人數較多,占了全部被調查者的60.69%.按收入分組的好處是可以了解各個收入組的收入水平和規(guī)模,但是,這些收入組僅僅是一些統(tǒng)計意義上的分組,各組并不是具有真實社會互動和社會關系意義的群體。
為了彌補單純收入分組的不足,研究人員提出了"社會經濟地位指數"的方法。該方法的提出可以追溯到加拿大學者布利深(Blishen ,1958:519-531)和美國學者鄧肯(Duncan,1961:109-161),該方法根據各個職業(yè)群體的客觀平均受教育水平和平均收入水平加權打分,有時還考慮到了就業(yè)者的年齡因素甚至就業(yè)者父親的財富、社會經濟特征等。"社會經濟地位指數"是綜合人們的多種社會經濟因素而排列的順序和分值,是一種客觀地位而不是主觀地位,盡管該指數與職業(yè)主觀聲望測量的指數具有很強的相關關系。在將此類指標國際化的過程中,特萊曼做了很多努力,他將遍布世界各大洲的包括從發(fā)達社會直到傳統(tǒng)不發(fā)達社會在內的60個國家的85套職業(yè)聲望數據進行整合,提出了"國際標準職業(yè)聲望量表"(Treiman ,1977)。此后,特萊曼又與甘澤布姆和格拉夫一起提出了"國際標準職業(yè)社會經濟地位指數",即本文所使用的ISEI數值(Ganzeboom ,Graaf &Treiman,1992)。在建立該指數時,特萊曼等使用了16個國家的31套數據。這些國家包括了從最不發(fā)達到最發(fā)達的國家,采用的是國際標準化職業(yè)分類體系,同時將教育和收入的指標也作到了國際標準化,不僅具有國際代表性,并且解決了國別差異問題。
本研究在將職業(yè)指標轉換為ISEI值的時候,也盡量作到對于職業(yè)進行辨析和實現轉換的準確性。我國的職業(yè)分類自1986年國家統(tǒng)計局和國家標準局發(fā)布職業(yè)分類標準以來,已經多次修改,總的傾向是越來越接近于國際標準職業(yè)分類。當然,由于國情的差異,在職業(yè)種類上還是會有一些差別的。本文采用的是2000年人口普查的職業(yè)分類。
與國際標準職業(yè)分類比較,這一分類仍顯粗糙,類別沒有國際標準多,這可能與我國的職業(yè)分化不充分有關。但是并沒有影響分值的轉換,多數職業(yè)的對應還是比較容易。對于個別不容易對應的職業(yè),筆者與學生張海輝進行了討論,分析了該職業(yè)活動的具體內容,在分辨的基礎上完成了對應的工作。此外,需要說明的是,以往的研究曾經證明,中國的職業(yè)地位受到單位體制的影響,個人間的不平等受到單位間不平等的調節(jié)(Bian,1994)。而此次轉換為ISEI值時,沒有采用單位地位的調節(jié),這是因為:第一,隨著市場經濟的發(fā)展,單位地位對于個人地位的影響力已經大大下降了;
第二,目前由于眾多新型單位的涌現,連單位地位的高低也很難分辨了。所以,如果用單位地位去修正,反而會造成更大的誤差。轉化成ISEI后,我國各個職業(yè)階層的地位值見表1.
表1中國16-64歲人口的"國際標準職業(yè)社會經濟地位指數"(ISEI)①[本文所使用的數據來自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的抽樣數據,采用系統(tǒng)抽樣方法從全國總數據中抽取,抽樣比為0.95‰,樣本人口為1180111人,然后取其中的16-64歲人口,共為641547人,在分城鄉(xiāng)后有少量缺失樣本。]
表1的結果使我們十分驚訝,它所反映出的基本社會結構比一般的金字塔結構還要差,可以說是丁字形的,即64.7%的人處在非常低的分值位置上,與其他群體形成了鮮明的分界,其他群體則像一個立柱,顯示了巨大的差異性,參見圖1.
下面試介紹上述ISEI分值所顯示的一些主要群體的構成情況:
23分組占了全部就業(yè)者的63.2%,而組成該分值的職業(yè)群體基本上是農民,包括從事大田、棚架等農作物種植的人員、農副產品加工人員和其他種植養(yǎng)殖業(yè)從業(yè)人員、畜牧業(yè)生產人員、家畜家禽等從業(yè)人員,以及收垃圾為生者、清潔工等。其中從事大田勞動的即中國傳統(tǒng)意義上的農民占該組的9.12%,占全部就業(yè)者的58%,另加上5.2%的其他體力勞動者,共同構成了丁字型社會最下面的一個巨大的群體。該群體反映了中國的一個非常嚴酷的現實:社會下層的比例過大。
29-31分組在立柱形的分組中人數稍多一些,占9.1%,多為建筑工人、土石方施工工人、混凝土配置加工工人、架子工、地質勘察工人、煤礦冶金礦物開采工人、建筑材料加工工人、金屬加工工人、裝運搬運工人、人力車工、外賣運送工、運輸工、伐木工人、屠宰場和肉類加工工人、皮毛生產加工工人、制鞋業(yè)工人、手工業(yè)工人,等等。這類人多是由農民轉化而來的農民工、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工人,他們的實際社會地位和實際生活水平與農民比較接近。
33-38分組,人數稍多一些,占就業(yè)總數的10.3%,主要由公路、道路、鐵路、水上運輸人員和其他運輸服務人員,商業(yè)服務業(yè)普通營業(yè)人員,餐飲業(yè)服務人員,機電產品、電子產品裝備人員和裝配人員,機械動力設備裝配人員,機械設備修理人員,電子元器件和設備制造、裝配人員,儀器儀表修理人員,工藝品制作人員,樂器制作人員,生活生產電力設備安裝操作修理人員,化工業(yè)的半技術人員,加工業(yè)的半技術人員,等。這個階層介乎中產階級與藍領層之間的位置,可以稱作藍領上層,也可以稱作白領下層。
以下各組的比例就更小了,相比較而言,還有下面各組值得一提:43-45分組,占全部就業(yè)者的2.3%,主要是小學教師,幼兒教師,護士,普通行政業(yè)務人員,辦公室普通職員,企業(yè)普通職員,商業(yè)服務業(yè)人員,推銷、展銷、購銷人員等。是典型的白領群體。
68-69分組,占全部就業(yè)者的2.6%,主要是從事生產、銷售、服務的各類企業(yè)的經理、負責人,科技專業(yè)人員,規(guī)劃設計人員,電子、電力、廣播、電影、電視、交通的工程技術人員,中學教師和各類中專、中級、中等職業(yè)教育人員,行政管理方面的專業(yè)技術人員,等。
在最高分值的組里,85-88分的所占比例稍高一些,但也僅占全部就業(yè)者的0.5%,主要是:銀行、金融、證券企業(yè)的經理、負責人,醫(yī)生、教授等高級專業(yè)技術人員,國家機關黨群組織負責人,律師、法官等高層司法人員。
我們知道,科學的社會理論應該能夠經得起社會實踐的驗證。筆者所提出的這樣一種丁字型社會結構的觀點,是否真的反映了我國的實際情況呢?應該說,我們每天耳聞目睹的無數事實都在印證此種二分式的社會結構的現實。比如,近年來倍受關注的"三農問題",本質上就是丁字型社會結構的巨大的下層結構問題。再比如,我國目前嚴峻的區(qū)域發(fā)展不平衡,也是這種丁字型結構的一種反映。
在采用調研數據表現社會分層結構方面,目前國際上比較流行的模型有兩種,一種是前文提到的賴特的模型,另一種是戈德索普(John Goldthorpe )模型。中國社會科學院陸學藝先生主編的《當代中國社會階層研究報告》一書將中國社會分成十大社會階層,其方法實際上是將賴特模型與戈德索普模型結合(陸學藝主編,2002:7-23),仍然沿用了原模型的基本要素。那么,本文采用ISEI值的方法來展現社會結構,與上述方法有何異同呢?我們知道賴特模型所依據的指標是三個,即所有權、組織資產和技術資產,戈德索普模型的基礎是職業(yè)結構,而職業(yè)結構本身與所有權、組織資產和技術資產也是交織在一起的。ISEI值所依據的是收入、教育和職業(yè)結構。所以,就所依據的要素看,ISEI值的方法與上述模型是高度交織和重合的。與上述模型不同的是,ISEI值所描述的社會結構更為細化,能夠展現社會結構的每一個細節(jié),這樣就可以更為準確或精確地表現社會結構。再者,本文使用ISEI值時,采用的是直接展現的方法,沒有再作分組,這樣反映的社會結構比較客觀,不受主觀干擾。其他模型則由于作了人為的分組,常常具有很重的主觀成分。
二、丁字型結構、兩極型社會的核心是城鄉(xiāng)關系問題
在以往有關社會分層結構的研究中,丁字型結構確實是比較罕見的。與金字塔型結構相比,丁字型所表現的階層之間的界限更為突出,是直角式的,下層與其他階層之間幾乎完全沒有緩沖或過渡,(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是非此即彼的二分式結構。為什么會如此呢?中國為什么呈現出了"丁字型"社會結構呢?
原因當然可以找出很多,但是最為直接的原因顯然是戶籍分隔。
僅從這一點就可以知道,我國"丁字型"社會結構并不是自今日始,而是持續(xù)了久遠的時期。筆者認為,改革開放以前其實也是丁字型結構,不過在當時,主導社會的是"政治分層"結構(李強,1997:32-41),經濟和社會地位較低的群體,比如貧下中農,卻具有很高的政治地位,于是,丁字型的結構被暫時掩蓋起來了。
改革25年來,中國的經濟和經濟結構都有了巨大的發(fā)展,為什么丁字型社會結構卻依然如故呢?這不能不使我們反思20余年來的城鄉(xiāng)戶籍政策,筆者以為,在戶籍制約下的中國"城市化"的嚴重滯后是導致城鄉(xiāng)差距日益擴大的根本原因。我們知道,在世界各國,現代化、工業(yè)化的發(fā)展始終是與城市化的發(fā)展并行的。那么,工業(yè)化與城市化的發(fā)展是否有一定的比例關系呢?回答是肯定的。普雷斯頓對1950年至1970年世界絕大多數國家(不包括中國)工業(yè)化與城市化關系進行考察,在收集了大量數據的基礎上,他發(fā)現,其比例關系大約是1∶2(普雷斯頓,1988:24-25),即,工業(yè)勞動力占全體勞動力的比例每增長1%,城市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會增長2%.以此為參照,我們看看中國改革以來的情況,就會發(fā)現嚴重的城市化發(fā)展滯后的問題。
試以1978年至2000年中國大陸的數據為例,1978年中國工業(yè)勞動者占全體勞動者的比例為26.2%,城鎮(zhèn)人口比例為17.92%.到2000年,工業(yè)(非農業(yè))勞動者占全體勞動者的比例低的估計為50%,高的估計為60%,本文取中間數55%.這樣,2000年中國工業(yè)勞動者占全體勞動者的比例比1978年上升了28.2%,按照上述普雷斯頓所發(fā)現的1∶2的比例,相應的城市人口應上升56.4%.然而,我國2000年的城鎮(zhèn)人口比例為36.22%,與1978年比,僅上升了18.3%,也就是說,比國際一般規(guī)律測算的城市發(fā)展速度低了兩倍。
為什么城市化滯后會導致城鄉(xiāng)差距的擴大呢?道理是顯而易見的,與農村相比,城市具有十分明顯的優(yōu)勢地位。城市是經濟(工業(yè)、商業(yè)、金融、新興產業(yè))、政治、文化的中心,所以,資本、高素質勞動力、技術流入和聚集在城市是不可避免的。
相反,與城市和工業(yè)相比,農村和農業(yè)具有明顯的劣勢。農產品生產周期長,容易受到自然災害的侵襲,量大值低,不容易保存,需求彈性小,利潤低,風險較大(趙滿華主編,1997:121)。因此,世界各國都采取一定措施保護農業(yè)。當農業(yè)人口降低到較低的比例時,比較容易采取輔助政策,像我國這樣,城市人口比例低、農業(yè)人口巨大,則補貼的人均量必然較小,只能是杯水車薪。
農業(yè)本身的劣勢使得生活于農村的人口處于不利的地位,即使進城打工,也只能處于次級勞動力市場——即由于戶籍的限制,農民工一般就業(yè)于收入低、福利差、不穩(wěn)定的職業(yè)。
雖然可以從城里獲得一些收入,但是與城里人相比,是很低的收入水平,打工和匯款也不能起到縮小城鄉(xiāng)差距的作用,相反卻擴大了差距。
所以,如果不對城鄉(xiāng)分野的戶籍政策作出重大調整,任由城市和農村自由競爭的話,農村的滯后只會是越來越嚴重。中國城鄉(xiāng)居民之間的收入差距和消費差距,在20世紀90年代末和新世紀初都上升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上的最高峰。無論人均收入還是人均消費,城市居民都大約是農村居民的4倍。根據國家統(tǒng)計局的分析,如果加上城市居民享受的各種福利和補貼的話,城市居民的收入大約是農村居民的6倍。正是城鄉(xiāng)分野的體制,使得丁字型的社會結構難以變化(農業(yè)部信息中心,2003)。
以上說明,丁字型社會結構反映的是中國城鄉(xiāng)分野的現實:構成丁字型結構一橫的,是巨大的農村社會階層;
而構成丁字型結構一豎的,則更多地是城市的社會階層。下面筆者就通過數據分別分析驗證這一結論。
先看看用ISEI測量的農村社會結構(參見表2)。
從表中可以看到,23分值的群體,即大田農民占到了農村勞動者的78.3%;
29分到31分,如上所述,主要是由農民轉化來的建筑工人、礦工以及一些重體力型的、粗重勞動的工人,包括很多不很正規(guī)的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工人,合計占7.2%;
33-34分,主要是農村中搞運輸的、從事一些小的服務、餐飲業(yè)服務的人員以及農村一些從事制造加工業(yè)的工人,合計占2.4%;
37-38分,主要是農村的一些機械設備修理人員,電子元器件與設備制造、裝配人員,儀器儀表修理人員,工藝品制作人員,精細紡織業(yè)的工人等,占3.7%.累計40分以下的群體,已經占到農村全體勞動者的96.7%,40分以上的群體寥寥無幾。可以肯定地說,我國農村是一個典型的由普遍較低地位者構成的社會。農村根本談不上有什么中產階級。
再來看看城市里的群體(見表3)?偟膩碚f,在城市居民的分布里,中間階層還是占有相當比例的。低分值群體雖然也占有一定比例,但并不是很多。最高分值的群體比例當然很小。總體來看,還是有中間大、兩頭小的趨勢。所以,城市的階層分布與農村完全不同,應該說城市還是有中間階層結構傾向的。
如果嚴格按照分值將城市群體均等分成三組的話,可以分為高、中、低三組。低地位群體組分值為16分至40分,人數比例共計55.3%,相比之下上面農村社會ISEI值16分至40分勞動者已經占到農村全體勞動者的96.7%.可見城市與農村社會結構的巨大差異性。
城市中間地位群體組分值為41分至66分,總共占26.5%.高地位群體組分值為67分至90分,總共占18.2%.所以,總的結構是下層組比例略高一些,占了全體勞動者的一半多一點,中層和上層組合計幾乎占了另一半,這種中上層結構顯然也與農村的丁字型結構完全不一樣。
表2我國農村16-64歲人口的"國際標準職業(yè)社會經濟地位指數"(ISEI)
表3我國城市16-64歲人口的"國際標準職業(yè)社會經濟地位指數"(ISEI)
下面,我們試對城市的上、中、下這三個組進行分析。低地位組雖然比例高,但是,其內部的情況也很不一致。該組中真正處在底層的人比例很小,比如,典型的23分組(對應農村的農民)只占6.2%.24分至40分是該組的大多數,占到83.9%,占全體就業(yè)者的46.4%,其構成人員主要為:街頭小販,屠宰場和肉類加工工人,食品加工工人,蔬菜水果加工工人,建筑工人,管道工,土石方施工工人,混凝土配置加工工人,瓦工,木工,油漆工,理發(fā)、美容工,陶瓷玻璃制作工,金屬冶煉、地質勘察工人,煤礦冶金礦物開采工人,建筑材料加工工人,金屬加工工人,保姆,廚師,保管員,宿舍管理員,物業(yè)管理員,各種服務人員,廣告架工,建筑業(yè)架子工,水下作業(yè)工,鐵匠,工具制作工,紡織工,制衣工,電機機械工,電子設備制作工,電話安裝工,樂器制作工,手表制作工,精細手工制作工,印刷工,音像制作工,組裝工,等等。所以,這一部分的主體是由直接操作工組成的,是城市工業(yè)勞動者的主體。他們所處的位置不是真正的下層,而是中下層。該群體雖然不很富裕,但他們的生活還是有保障的。
如上所述,中間地位群體組分值為41分至66分,總共占26.5%.其組成成員為:火車和輪船駕駛員,電子設備服務人員,電機工程技術人員,電子通訊工程技術人員,化學工程技術人員,醫(yī)療工程技術人員,測繪工程技術人員以及其他工程技術人員,計算機技術人員,各類電子設備技術人員,輪船飛機技術人員,銷售人員,模特,展示人員,救火員,警察,客戶服務職員,收款員,收票員,信息服務人員,旅游機構職員,電話接線員,各種藝術表演員,運動員,職員,秘書,文字處理員,數據處理員,會計員,統(tǒng)計員,管理生產運輸職員,商業(yè)機構職員,廣告員,政府普通管理職員,社會工作者,保險業(yè)務員,傳統(tǒng)醫(yī)學人員,特殊教育人員,職業(yè)介紹員,勞動管理員,實驗室助理,醫(yī)療健康輔助人員,醫(yī)藥助理,護士,翻譯人員,編輯人員,幼教教師,初等教育教師以及部分中等教育教師,圖書館職員。
總之這一部分是中國場景下的典型中間層。中間層也可以再分為上層群體和下層群體,以上這部分人也可以稱作中產階級的中間群體和中下群體。
高地位群體組分值為67分至90分,總共占18.2%.其構成為:律師、法官、檢察官等司法人員,經濟學家等各類社會科學家,人事管理人員、商業(yè)專業(yè)人員、大學教授等各類高等教育專業(yè)人員和管理人員,醫(yī)生、藥劑師等各類醫(yī)療專業(yè)人員,工程師、建筑師等各類高層專業(yè)技術人員,物理學家、化學家等各類自然科學家,計算機軟件、硬件、程序設計等計算機工程師,國家機關及其工作機構負責人,黨群組織負責人,企業(yè)負責人,各類企業(yè)經理,各類事業(yè)單位負責人,等等。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到城市社會結構的特點。第一,雖然我國城市社會中下層的比例比較高,但是,它與農村的社會結構完全不同,真正的下層群體比例并不高,而是介乎于下層與中層之間的群體比例較高;
第二,在城市社會中,可以發(fā)現比較明顯的中間階層群體,雖然比例沒有中下層群體高,但是,與農村社會相比,城市是有中產社會的;
第三,中產階級與上層階級的界限不十分清晰,兩個階層在很多方面是重合的,ISEI高分組里有相當一部分是屬于中產階級的。
總之,對比了城市社會結構與農村社會結構之后,我們清楚地看到,一方面,城市和農村人口的戶籍分野是丁字型社會結構的根本原因,另一方面,城市和農村是兩種完全不同的社會結構。人們必然會提出疑問,中國究竟是一個社會分層體系還是兩個社會分層體系?筆者以為,實際上,中國是兩個社會分層體系,一個是城市社會的分層體系,另一個是農村社會的分層體系。這兩個體系幾乎是獨立運轉的,相互之間并不交融,雖然有巨大的農民工群體流動于城市和農村之間,但是,由于與戶籍相關的一系列限制,多數農民工最終還是回到農村去,而不是融入到城市社會中來。
三、丁字型社會結構與"結構緊張"
丁字型結構的社會后果是什么呢?筆者以為,丁字型的社會結構,由于其下層群體過大,而且下層與其他群體之間屬于一種兩極式的(或直角式的)連接方式,因而導致社會群體之間甚至整個社會處于一種"結構緊張"的狀態(tài)。在此有必要介紹一下"結構緊張"的概念。
筆者所說的"結構緊張"(structural strain ),也可以稱作"社會結構緊張",是指由于社會結構的不協(xié)調,而使得社會群體之間的關系處在一種對立的、矛盾的或沖突的狀態(tài)下,或者說,社會關系處于一種很強的張力之中。在這樣一種狀態(tài)之下,社會矛盾比較容易激化,社會問題和社會危機比較容易發(fā)生。
在這里,涉及到了社會學的一個基本理論問題,即社會結構究竟是一種超于個人之上的實體,或僅僅是一個沒有實際意義的名稱?在韋伯等社會學家看來,所謂社會結構不過是個名稱,并不是一種社會事實,它是沒有經驗根據的、是推測性的抽象(約翰遜,1988:267)。
韋伯認為社會現實是以個人的社會行動為基礎的,社會結構不過是一種可能性,它并不能獨立地存在于人們的行為之外。與此相反,另一派社會學家則認為,社會結構是對于社會上每一個人都發(fā)揮巨大作用的實體。
比如,涂爾干將社會結構視為一種客觀的實在,認為它超越于個人之上,并影響和制約著每個人的行為。涂爾干有一句名言:"社會先于個人"(society is prior to individual)(轉引自葉啟政,1992:18)。在這一點上,他與馬克思的觀點是一致的,馬克思也認為,社會結構是一種不依人們意志為轉移的客觀實在。本文的立場是屬于后一派的。本文認為",結構緊張"或"社會結構緊張"是一種超于個人之上的社會實在,它的產生是因為社會階級結構出現嚴重的不協(xié)調,它一旦產生以后,則制約著全體社會成員的行為。所以,結構緊張是造成眾多社會問題、社會矛盾的基礎原因。
在社會學中,最早提出"結構緊張"概念的是美國社會學家默頓。
默頓試圖用這個概念解釋社會結構在什么樣的情況下會引發(fā)或造成社會問題。他認為,所謂"結構緊張"(structural strain )是指這樣一種社會狀態(tài),(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即社會文化所塑造的人們渴望成功的期望值,與社會結構所能提供的獲得成功的手段之間產生了一種嚴重失衡的狀態(tài)。比如,某一社會,占統(tǒng)治地位的意識形態(tài)過于強調金錢、致富的重要性,而與此同時社會所能夠提供給人們的掙錢手段又不多,這時候,社會就處于一種"結構緊張"的狀態(tài),默頓認為,這時社會矛盾、犯罪、沖突就會激增(Merton,1938)。
后來,斯梅爾塞還進一步分析了"結構緊張"的社會后果。與默頓的觀點相似,斯梅爾塞認為,當人們對于生活水平、社會狀況的期望得不到滿足時,結構緊張就會發(fā)生。斯梅爾塞提出,在結構緊張的狀態(tài)下,人們會產生非理性的信念或行為,例如造反,人們會用這種非理性的信念來解釋社會狀況。當發(fā)生突發(fā)事件時,比如種族暴力行為,人們的反應是動員起集體行動,如果該行動不能被社會控制的因素所阻止,就會出現混亂的集合行為甚至社會運動(Smelser ,1962)。
馬克思在論證西方社會的基本矛盾時,盡管并沒有直接使用過結構緊張的概念,但是他的觀點與結構緊張類似。例如,馬克思在《共產黨宣言》中提出,最容易激化社會矛盾的一種社會結構,就是社會"分裂為兩大敵對陣營"的兩極型社會結構(馬克思、恩格斯,1972a:251,263;
1972b :708)。所以",結構緊張"說大體上與馬克思主義分析社會的視角是一致的。
本文所發(fā)現的丁字型社會結構,以及丁字型結構所造成的結構緊張,可以用來理解和解釋當今中國社會的種種社會矛盾和社會問題。
比如,目前社會上不斷攀升的貧富差距就是丁字型社會結構的直接反映。又比如,筆者曾通過職業(yè)聲望調查發(fā)現(李強,2000:100-111),社會價值觀念出現了分裂,出現了幾種互相沖突的價值觀念體系和分裂型社會評價,而沖突的價值觀念體系又恰恰反映了群體關系的裂痕,所以,也是丁字型結構的結果。還比如,生命攸關的食品安全問題:生產和加工食品的多是丁字型結構的下層,但是在消費食品的丁字型結構的中上層群體中產生了嚴重的食品安全恐慌。再比如,城市里偷盜下水道井蓋的事屢禁不止,還有盜竊路燈、消防水龍,甚至樓房的紗窗,其實盜竊者賣廢品后所能得到的利益是極為微小的,卻成為丁字型結構下層的一些人謀生的方式。為了微小的利益造成公共設施的巨大損失,這說明丁字型結構的巨大差異已經使得社會的基礎設施都難以保護,基本的運轉都難以進行。目前,中國社會運行的巨大難題就在于,丁字型結構造成的社會群體之間需求差異太大,社會交換難以進行,中產階級體面生活所需要的基本設施,在丁字型結構的下層群體看來都是奢侈的和可以利用來謀生的途徑?傊,幾乎所有的社會問題,如秩序問題、治安問題、貧困問題、艾滋病問題、賣淫問題等等,都可以從丁字型結構和結構緊張上得到解釋。
筆者以為,丁字型結構和結構緊張是個老問題而不是個新問題。
一個世紀以來,中國因社會階層差異而造成的社會結構緊張的問題始終沒有解決,只不過在不同時期表現為不同的內容罷了。解放前,它表現為大土地所有者與失地或很少土地農民的矛盾。解放后,在相當一段時間里,表現為大規(guī)模政治運動中各群體間的批判和斗爭。
有人以為當時的結構緊張完全是最高領導個人的"階級斗爭"政策造成的,其實不然。個人政策會加劇或緩和形勢,但是,社會結構不是個人政策能夠創(chuàng)造的。面對當時巨大差異的社會,毛澤東曾采用政治上提高貧下中農、體力工人地位的政策,試圖以此緩和結構緊張。其基本政策取向是向丁字型結構的底層傾斜,結果是緩和了大眾的情緒,甚至喚起了大眾普遍參與的積極性,但是,卻造成了中層和上層群體的重大挫傷。
總之,筆者以為,中國社會始終沒有走出"社會結構緊張"狀態(tài),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此種丁字型的社會結構。換言之,如果想從緊張型社會進入寬松型社會,最根本的還是要完成社會結構的轉型。那么,如何實現社會結構的轉型呢?
對于中國社會結構的轉型,學界已經有過很多論述,筆者認為,雖然社會結構的涵義很廣,但是核心問題還是要實現群體結構或階級結構的轉變。黨中央的十六大報告中提出的"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的思路,與本文所說的方向是完全一致的。
要實現社會結構的轉型,首先應該認清,社會階層結構的變化是在一定經濟社會條件下發(fā)生的歷史過程,很大程度上并不是單純的人為因素就可以改變的,重大社會事件、社會政策變量可以影響社會結構的變化,但是,其影響往往是有限的;
第二,社會結構的變化是一個長期的歷史過程,很難期望在短期內完成;
第三,如果完全不顧歷史發(fā)展的進程,人為地干預社會結構的變化,反而會帶來更為慘痛的教訓。
探討結構變遷趨勢的一個最好途徑就是分析一下過去變遷的歷史軌跡。下面,筆者試比較一下我國三次人口普查所反映出的社會階層結構的變化。由于沒有1982年和1990年人口普查的原始數據,所以沒有采取上述的轉換為ISEI值的方法,而采取比較三次人口普查中大的職業(yè)類別變化的方式,這樣一方面使得闡述比較簡潔,另一方面,也可以提綱挈領地理解變遷的主要趨勢。同時,上述ISEI值的方法也是以職業(yè)為基礎的,因此在大的結構上也沒有本質的區(qū)別。
表4顯示了從1982年至2000年近20年的時間里,我國社會職業(yè)結構所發(fā)生的變化,這段時間恰好是我國改革開放的時期,所以,該數據也反映了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社會職業(yè)結構、階層結構發(fā)生的最主要的變遷。
筆者試對表4中顯示的主要變化做如下分析:第一,從1982年到1990年的這段時間里,雖然改革開放的力度很大,但是社會職業(yè)結構基本沒有變化,這反映出政策變量對于社會結構影響的滯后性。農業(yè)(農、林、牧、漁、水利業(yè))人員僅僅減少了1.4%;
生產工人百分比基本保持不變,甚至有所減少。當然,工人內部結構還是有變化的,城市市民中的工人比例有所減少,而農村的工人對于這部分有一些補充;
商業(yè)、服務業(yè)人員僅增加了1.4%;
辦事員、專業(yè)技術人員和單位負責人也只有微小的變化。
第二,從1990年到2000年,社會結構的變化速度有所加快。農業(yè)勞動者減少了6.12%;
表面上看,生產、運輸工人的總比例僅增加了0.67%,但內部構成變化很大,城市居民里面的生產工人比例大大減少,農民工的數量在增加,農業(yè)勞動者所減少的6.12%主要補充到了工人之中;
商業(yè)、服務業(yè)人員和辦事人員幾乎翻倍;
只有專業(yè)技術人員和各種單位的管理者比例變化不大。
表4 1982至2000年我國各主要職業(yè)群體結構的百分比變化
第三,盡管發(fā)生了上述變化,但"丁字型"社會結構的基本格局依然如故。如果預測一下未來的變遷趨勢,如果農業(yè)勞動者以上述每10年6.12%的速度減少,要縮小到占全部就業(yè)人口的20%還需要70余年時間。即使條件允許我們采取加速城市化和產業(yè)化的對策,農業(yè)勞動者每10年減少10%,也還需要40余年時間。所以,對于我國社會結構的變遷要有長期的準備,不能指望短期內發(fā)生太大變化。
第四,我國社會結構的一個突出特征和關鍵問題是中層太小。從世界各國的經驗看,中間階層主要是由四個職業(yè)群體構成的,即管理人員、專業(yè)技術人員、辦事員和商業(yè)服務業(yè)人員。出于對管理成本增加的憂慮,我國在管理對策上希望精簡機構,不愿意將管理人員、干部的隊伍擴大,但是其他三個群體的擴大對于社會是有益的,特別是專業(yè)技術人員和商業(yè)服務業(yè)人員。在我國目前更為稀缺的是操作型專業(yè)技術人員,為此,就要在對策上加大這方面的導向和培訓投入,同時,開拓操作型專業(yè)技術人員的技術認證渠道,對于專業(yè)技術人員的社會身份不應設置戶籍等障礙。對于商業(yè)服務業(yè)人員,目前主要應提高他們的教育、專業(yè)和職業(yè)水平。
總之,本文認為,對于我國社會結構的變遷,應采取"兩步走"的戰(zhàn)略,第一步,真正實現第一產業(yè)就業(yè)群體向第二產業(yè)轉變,即實現目前已經進入工業(yè)領域的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工人、城市農民工的正規(guī)化就業(yè)。所謂正規(guī)化就業(yè),就是按照我國的"勞動法",用人單位和雇主應該與雇工訂立勞動合同,保護勞動者享有取得勞動報酬、獲得勞動安全衛(wèi)生保護、接受職業(yè)技能培訓,特別是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權利。所謂社會保險,主要是工傷、失業(yè)、醫(yī)療、養(yǎng)老的保障,使他們能夠長期穩(wěn)定在生產工人的隊伍里,避免雇主一方獲得了廉價勞動力的好處以后,又將他們一腳踢開,推向社會和農村——這種現象是導致我國工農結構轉變緩慢的一個重要原因。目前,為完成第一步戰(zhàn)略遇到兩大障礙,戶籍障礙和城市容納力的障礙。
為此要繼續(xù)推進戶籍改革和城市化模式及城市容納力研究。我國農民中已經有較大群體轉入工業(yè)隊伍,現在的任務是如何確認這種轉變。如果一代農民轉化困難的話,可以通過代際變遷完成轉化,使農民的第二代轉化為工人。
第二步,實現第二產業(yè)向第三產業(yè)的轉變,完成擴大中間階層的任務。表4顯示,在跨度約20年的時間里,中間階層里的兩個典型群體,管理者和專業(yè)技術人員比例變化很小,所以,也很難指望這兩個群體會在短時期里有較大增長。而中間階層的增長主要依靠商業(yè)、服務業(yè)人員、辦事人員和有關人員的增長。所以要培育適于這些階層發(fā)展的社會環(huán)境,比如,提高商業(yè)服務業(yè)人員的技術和文化水平。此外還要研究如何培育農村社會的中間階層。
目前任務的焦點還在于第一步,所以,社會政策的配合主要還是在于為第一步的轉變服務。比如,第一步對于教育的要求是在國民中普及9年或12年的教育,強調操作型專業(yè)技術的培訓,所以,教育的投入,應主要導向于中、小學領域。
總之,本文是試圖從大的社會結構角度解釋中國社會問題,從這個角度看,中國社會要想最終從"緊張"走入"寬松",需要等待丁字型社會結構的根本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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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單位:清華大學社會學系
來源:《社會學研究》200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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