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jiān)督:讓“一團和氣”走開:一團和氣的意思
發(fā)布時間:2020-03-15 來源: 日記大全 點擊:
不尋常的人大 春天,是中國人開會的日子。在大大小小的會議中,自地方到中央的人大會議一向是媒體每年必做的“功課”之一。不過,雖然媒體之間時常有熱鬧的競爭場面出現(xiàn),但普通人對一群“人民的代表”在討論什么,如何表決往往不甚了了。代表們決定的當然都是大事,只是大事很少會讓普通人去操心。
所以,當2000年許多地方的人大開會居然成為當?shù)厝私蚪驑返赖脑掝}時,人大會場一定發(fā)生了某些不同尋常的事。
4月,一個基層環(huán)保部門的朋友對我說,現(xiàn)在她們去轄區(qū)的餐館等場所收排污費時遇到了前所未有的事,店主不再只是磨磨蹭蹭,而是明確告訴她們:拒交。為什么?店主說:報上都登了,我們交的排污費都被你們拿去蓋樓買車,我為什么還要交?這樣的理由讓她們一時難以反駁,只得收兵回朝。她委屈地說,蓋樓買車的是省環(huán)保局,又不是她們這樣的基層站所。但店主是不會花時間去做這樣的區(qū)別了。讓廣東省環(huán)保局“浮出水面”的,正是廣東省人大對有關審計報告的一次審議。在今年1月的廣東省九屆人大三次會議上,省環(huán)保局又一次成為滿城談論的對象。直到3月全國人大在北京開會,它仍是全國各地的代表們熱烈議論的話題。
一些政府部門挪用全體人民的血汗“為自己服務”,或在行使職權上頻繁地“缺位”和“越位”本已不成其為新聞。廣東省環(huán)保局“不幸”淪為新聞主角,在它看來,或許是因為在“錯誤”的時間,出現(xiàn)在“錯誤”的地點,面對一群“錯誤”的對象。
它出場的時間是1月25日上午8點50分(正值省人大九屆三次會議的高潮),地點是廣東大廈,面對的是近30位不依不饒的省人大代表。當然,還有聞風而至的數(shù)十位記者。這里,將馬上舉行一場火爆的人民代表對國家機關的“質詢”案。
質詢案
1月22日下午,廣東省九屆人大三次會議收到第一份質詢案,也是唯一的質詢案:《對四會市在北江邊建電鍍城事件處理不當?shù)馁|詢案》,要求省環(huán)保局作答復。代表們在質詢案中稱:四會市(屬廣東肇慶市管轄)在北江邊建電鍍城沒有進行環(huán)境影響評估,未經(jīng)批準之前就私下接收18家電鍍廠進駐建設是違法的。省環(huán)保局從去年8月份就知曉此事而遲遲不做處理,使事件發(fā)展越加嚴重。最近,電鍍城有8家電鍍廠建成投產(chǎn),發(fā)生了7家電鍍廠廢水未經(jīng)處理通過地下管道直接排入北江的嚴重事件。省環(huán)保局雖然多次到四會市作調查,但一直沒有到下游征詢意見,沒有進行依法行政。
在媒體的報道中,質詢場面被生動地描繪了出來:
9時整,質詢開始。質詢方領銜人鐘信才首先發(fā)言:“我以為這件事情是省環(huán)保局處理不當,是不積極,失職!”
楊軍輝代表措詞更為強硬,他情緒激動:“這是一個嚴格執(zhí)法的問題,不是感情問題。你們是行政執(zhí)法者,環(huán)保意識水平比一般老百姓還差,你們怎么這個態(tài)度?”
這時,會場突然爆發(fā)出一陣掌聲,響亮而短驟。他接著說:“你們執(zhí)法的強度、硬度達不到人民的要求。不是考慮不夠,是嚴重失職!”
面對這種尖銳、難堪的場面,出席的環(huán)保局王子葵副局長答復:“不要感情用事!要依法行政,受理后我們是依法律程序處理的!
代表問:“請明確答復,現(xiàn)在對‘二十五條’要不要執(zhí)行!電鍍城該不該建?”
“哪個‘二十五條’?”王子葵問。代表發(fā)出哄笑,有代表說:“連‘二十五條’都不知道!辩娦挪烹x座把手頭的一份《建設項目環(huán)境保護管理條例》遞到了王子葵面前。
……
質詢進行近兩個小時后,主持人說:“今天的質詢我們主要看局長的態(tài)度,下面的工作我們要跟蹤監(jiān)督。現(xiàn)在進行表決。”結果是,滿意與不滿意比為5∶23。一人棄權。
11時21分,質詢會結束。據(jù)悉,這是近年來廣東省人代會質詢場面最激烈的一次,也是首宗沒有被代表通過的質詢答復。根據(jù)代表法第一章第十四條規(guī)定,提出質詢案的代表半數(shù)以上對答復不滿意的,可以要求受質詢機關再作答復。
1月26日上午10時30分,在廣東大廈國際會議廳,回答頗遭代表不滿意的副局長
王子葵再次到會接受質詢。周小剛代表的發(fā)言把質詢推向了高潮。他說:“我們現(xiàn)在要問:你們和這個項目究竟有沒有說不清楚的關系?現(xiàn)在不是法院開庭,不是論證會。你們完全可以用手中的權力,打著科學的幌子搪塞我們。但珠江三角洲1000多萬人在這個問題上決不含糊!
梁伯堯代表問:“省環(huán)保局就是想把不合法的項目搞成合法的。身為環(huán)保局的局長、處長,你們難道不感到臉紅嗎?不感到良心受到譴責嗎?”
王子葵表面一直平靜,聽完代表發(fā)言說:“你們不要懷疑我的職業(yè)道德!敝苄傉f:“不是懷疑,是譴責!”王子葵不滿地說:“你聲音不要這么大嘛!”
1月26日下午,因對繼續(xù)質詢結果更為失望,鐘信才等21名代表聯(lián)名向大會提交了《關于建議省政府撤換王子葵省環(huán)保局副局長職務的建議》,同時也向大會提出要求約見分管環(huán)保的湯炳權副省長。
2月22日,省環(huán)保局局長易人,據(jù)悉“這是一次正常的人事變動”。此前由于質詢案導致的人大代表要求撤換省環(huán)保局副局長的建議,已移交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辦理。
從稀罕到普遍
一直以來,質詢案在各級人大會議上都是一個非常稀罕的事。在廣東省人大對省環(huán)保局質詢案中,因缺少操作細則,對質詢后表決方式產(chǎn)生了不同意見,結果表決進行了兩次。大會議案組負責人說,由于以前人代會期間質詢案較少,所以質詢的答復怎么操作,怎么表決,滿意與否,滿意的標準是什么,看來都需要積累經(jīng)驗,制訂細則。
關于質詢,最早來自1954年9月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制定和頒布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1982年12月10日重新修改的這部法律第十六條規(guī)定:“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一個代表團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可以書面提出對國務院和國務院各部、各委員會的質詢案,由主席團決定交受質詢機關書面答復,或者由受質詢機關的領導人在主席團會議上或者有關的專門委員會會議上或者有關的代表團會議上口頭答復……”
然而在相當長的時間里,在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上,質詢的場面并不多見。
1980年,在五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170多名北京代表就新中國成立以來投資最大的上海寶鋼工程建設問題提出質詢,人稱“共和國質詢第一案”。
9年以后,在湖南省七屆人大二次會議上,副省長楊匯泉先被代表質詢后被罷免了官位。
進入2000年以來,人大代表向政府部門提出質詢的情況開始多起來。
不無巧合的是,在廣東環(huán)保局備感難堪的同一天,海南省交通廳和財政廳的3名正副廳長,就返還海口公共汽車公司燃油附加費問題,也接受了本省人大代表的質詢。
在更早的時候,湖北鄂州發(fā)生一起因報警不出警引發(fā)人大代表質詢公安局長案。而在此后舉行的廣州市十一屆人大三次會議上,一些官員也受到了人大代表的嚴厲質疑;蛟S由于受到省人大會議的“啟發(fā)”,在今年廣州市人大會議召開前夕,市民參與熱情高漲,專設的人大熱線電話幾乎被打“爆”。人民開始對他們的代表寄予一些真切的期望。
人民的厚望
在市人大會議上,代表們每人都接到市政府發(fā)的一份有關廣州市歌劇院的5種規(guī)劃設計方案。市政府有關方面此舉本是讓代表挑選最佳方案,然后表決通過而已。沒想到許多代表批評說:當前不應建歌劇院。于是,一份“廣州歌劇院應該緩建”的議案提交給大會。議案說,標志性建筑搞得太多,有些重復、利用率低。現(xiàn)在拿8個多億的巨資建歌劇院是否應該?所花的錢值不值得,效果和效益如何,老百姓受益有多少,值得懷疑。
如同省人大會議,此次大會也出現(xiàn)了一份質詢案。代表就有人在白云山風景名勝區(qū)特別保護范圍內興建別墅群一事質詢廣州市園林局、規(guī)劃局。不過,在大會主席團對此進行了研究、交流后,代表口頭同意將質詢改為詢問。用詞變了,但問話的場面并沒有因此而一團和氣,而是依然尖銳。
此外,人們已感覺到,人大代表的身影出現(xiàn)不僅在會場內,即使在閉會期間,也開始處處感受到他們的存在。
6月2日,廣州一家報紙的頭版二版分別出現(xiàn)兩條有關人大代表的新聞。在頭版中,廣州市7位人大代表就市民非議頗多的防盜網(wǎng)整治問題前往市環(huán)衛(wèi)局視察,對局長提了多方面意見。在二版中,廣州市民關注的整治火車站問題有了新的進展,全國人大代表、女作家許雁提出要視察火車站,多位在穗全國人大代表表態(tài)支持,準備視察并提出閉會其間的建議,以督促鐵道部著力協(xié)調、解決廣州火車站存在幾十年、令廣州人痛恨的問題。報道直接打出“全國人大代表站出來了”的大標題,在見慣了“有關部門”無數(shù)的敷衍推委后,媒體對人大代表們的厚望溢于言表。
雖然我們無法預料人大代表“干預”后的結果,但是,《憲法》中的“最高權力機關”及其代表在社會生活中、在人們心目中的地位逐步牢固,應當是世紀之交的中國社會值得關注的重大趨勢之一。人大:不做“表決機器”
事實上,人大的活躍并非始自今年。
十幾年來,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監(jiān)督權經(jīng)歷了一個由淺到深的過程。開始是諱言監(jiān)督,其后是羞羞答答談監(jiān)督,提出“寓監(jiān)督于支持之中”或“寓支持于監(jiān)督之中”,現(xiàn)在則是基本上敢于理直氣壯地談監(jiān)督了。一位人大研究專家評論說:這就像接力賽,一屆一屆地進展,直到今天更善于做人大工作、更善于把握駕馭、監(jiān)督更細致更具體的局面。
如何在《憲法》規(guī)定的“粗線條”下具體行使監(jiān)督職能,各地人大不斷地在進行監(jiān)督制度的創(chuàng)新。
評議“一府兩院”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是許多省份的人大監(jiān)督工作的重頭戲。
海南省人大1999年3月至9月,用半年的時間對省公安廳進行的監(jiān)督評議,堪稱是一次硬碰硬的較量。評議前,省人大常委會7名副主任分別帶隊深入省公安廳和12個市縣進行調研,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抓住了群眾反應強烈的兩大熱點問題:省公安廳及交警總隊違反國家規(guī)定,在軍車改掛地方牌照工作結束后,仍然為55輛汽車辦理改掛和出入境管理處違法違規(guī)為張莉等12名異地女子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將這兩大問題作為評議工作的重點。在先后召開了兩次說明會和各小組對口評議會后,在6月15日召開了總評大會。針對軍車改掛地方牌照問題,符愛梅代表在聽取了省公安廳及交警總隊有關負責人的解釋后質問道:改掛的55輛車出廠時間大多是1996年,有的還是97款型的車,問題明擺著,1996年底出廠和97款型車能在1996年12月31日前取得軍用車牌嗎?就交警總隊曾向公安部交管局請示“處理軍車改掛遺留問題有何新政策”、“改掛何時結束”一事,符代表指出,這個請示完全是多余的,一方面,海南省在1997年11月已經(jīng)進行了軍車改掛工作總結,改掛工作已經(jīng)結束,再進行請示實屬明知故問,況且在沒有請示之前,省車管所辦理違規(guī)改掛已成既定事實!
在為12名異地女子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的問題上,海南省公安廳有關負責人在說明中講到,導致這一事件得不到處理的原因主要是自己“不敢碰硬”,符忠昌代表在隨后的發(fā)言中立即指出,這一事件屬嚴重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事實非常清楚,請問:在這個問題上你碰到了什么“硬”?出入境管理處港澳科以超常速度違規(guī)為這12名異地女子辦理了赴港證件,這到底是什么原因?如果這12名異地女子赴港行為屬團伙偷渡性質,那么,為她們辦理通行證的出入境管理處的有關人員又該負什么樣的法律責任呢?
總評大會后,評議工作進入關鍵的“認真整改、鞏固成果”階段。省人大評議組及時將代表意見綜合整理成44條意見和建議,書面轉交省公安廳,并對整改工作思路不明確、查處不力的,及時提出糾正意見和建議。對于人民群眾特別關心的非法辦理軍車改掛地方牌照和違規(guī)辦理赴港證件的問題,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及出入境管理處進行了認真的調查和清理,違法違規(guī)的做法得到糾正,有關的責任人受到了嚴肅的教育和處理,特別是公安廳原副廳長路某在事件中負有重要責任,被撤銷職務,目前正在接受進一步的調查。
在山東菏澤,在當?shù)厝舜髮φ块T的年度評議中,被評為“不稱職”的統(tǒng)計局局長當即被按法定程序提請免職,并很快被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給菏澤的政府各職能部門及法、檢兩院來了一次“地震”:人大,并不只是“表決機器”。
3月,當廣東環(huán)保質詢案在九屆全國人大
三次會議上引起代表們的熱烈議論時,安徽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孟富林認為,它像一個顯示器,告訴人們最近一兩年來,人大監(jiān)督工作有了新的氣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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