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和媒體層面助推艾滋反歧視:預防艾滋,反對歧視
發(fā)布時間:2020-02-22 來源: 日記大全 點擊:
活動名稱:高!肮鏁蛷d” 走進高校:清華大學 舉辦時間:2010年12月5日 本期主題:艾滋反歧視運動,以及法律和媒體本期主題:在其中的作用
本期嘉賓: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本期主題:預防控制中心倫理委員會主任王若本期主題:濤,瑪麗斯特普國際組織“積極對本期主題:話”項目官員羅楠,新華社對外新本期主題:聞部周方
項目資助:南都公益基金會
特別鳴謝:清華大學心理協(xié)會
艾滋反歧視,一直在進行,任重而道遠。近日,由《環(huán)球慈善》雜志社和東珍納蘭文化傳播中心共同舉辦的高!肮鏁蛷d”在清華大學舉行。本期活動的主題是:艾滋反歧視運動,以及法律和媒體在其中的作用。
在多年抗擊艾滋病工作中,反對對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歧視一直是工作中的重要一環(huán)。除了向社會各界普及防治艾滋病知識,幫助公眾了解艾滋病外,切實可行的法律法規(guī)、媒體的宏觀報道,也是幫助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走出歧視陰影,爭取自身權利的重要措施。
曾擔任衛(wèi)生部艾滋病預防控制專家委員會副主任的王若濤,在活動中讓大家分享了中國針對艾滋病反歧視的立法與執(zhí)行情況,并且提出了從法律角度反對對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歧視有利于維護國家人權和法制的觀點。他指出,艾滋病當中的人權問題受到社會人權的制約,同時又是社會人權問題最活躍的領域之一。因為它牽扯到艾滋病曾經有一段被污名化、被政治化的歷史,且迄今為止依然沒有很好的治療方法。艾滋病的人權問題既有其普遍性,又有其特殊性。歧視和污名當中有兩種,第一個叫制度性歧視,另一種叫做社會文化性歧視。通常情況下,法律只能解決制度性歧視,不能解決社會文化性歧視,但所謂不能解決并非具有絕對性。如果從立法上能夠確定感染者感染狀態(tài)的隱私性,分清感染者和病人之不同,問題便不難解決。王若濤指出,艾滋病和人權是密切相關的,我們應以人權為基礎,對法律進行修訂來開展消除制度性歧視,同時反對社會文化性歧視。我們國家已越來越重視艾滋病問題,簽署了1996 年9月在日內瓦舉行的第二次艾滋病與人權問題國際協(xié)商會議通過的準則;2004年,十屆人大二次會議,《憲法》的修正案把人權引入國家根本大法,明確規(guī)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2006年國務院還頒布了《艾滋病防治條例》。
新華社對外新聞部的周方認為,對于艾滋病,媒體少報道為好,甚至不報道為好。應從宏觀角度出發(fā),重防,因為治的層面比較專業(yè)。他指出,由于缺乏對醫(yī)學專業(yè)知識的了解,記者對艾滋病的報道根本達不到新聞報道的平均水平。實際上,從中醫(yī)的角度看,艾滋病是一個很普通的病,我們不能過度看重這個病。媒體離不開大環(huán)境,只能是盡可能地跟大家一起,把艾滋病看得越普通越好。艾滋病的傳染跟生活習慣、道德觀念、社會倫理觀念有關。實際上,我們大家只要平時注意一點,就不會被傳染。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與我們每一個人都是一樣的,應擁有平等的權利,并且得到法律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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