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紹光:民主四講(四)
發(fā)布時間:2020-06-20 來源: 人生感悟 點擊:
二、階級結構與民主
現代化理論的一個主要缺陷是它“見物不見人”,只看經濟發(fā)展的影響,忽略了具體的人的歷史作用。簡單地說,現代民主的興起是從有限的選舉權轉向普選的過程。這個過程也是政治權力再分配和權力分享的過程,其間一定有人是推動力量,有人是反對力量。馬克思主義的分析方法告訴我們,從權力關系的角度來看,那些最可能在民主轉型中利益受損的階級一定會抵制轉型;
相反,最可能從中受益的階級就會支持轉型。這個簡單的理論假設讓我們不得不分析階級結構與政治變化的關系。
在民主出現以前的前現代國家,它的社會結構主要由以下幾個階級構成:在農村,主要是地主階級和農民階級;
在城市,主要有新興的資產階級和工人階級;
在中間可能還有一個中產階級。當時的社會大體上就是這樣一個結構。
那么,哪些階級會支持民主的轉型,哪些階級會反對民主的轉型呢?最近這些年,我們經常會聽到一種關于中產階級的“神話”,即“中產階級有利于民主的出現”。實際上,這種說法可以追溯到2000多年前的亞里土多德,雖然他并不喜歡民主,但是他認為,人在比較寬裕的情況下比較容忍,不會走向極端,有利于實現民主。他在《政治學》中說:“如果一個國家里的公民都擁有不多但足夠的財產,這個國家便是幸運的,因為貧富懸殊過大可能導致極端民主制或純粹寡頭制……當一個社會里中產階級占主導地位的話,民主會更安全、更長久。”前面提到的李普塞特完全同意,他說,“從亞里士多德到當今,不少人都曾論證,只有在一個富庶的社會里,當很少有人生活在赤貧狀態(tài)時,大眾才可能理性地參與政治,自我節(jié)制以避免成為不負責任煽動家的俘虜”。
但是馬克思主義者的看法不一樣。我在這里講的馬克思主義者,不是政治上的馬克思主義者,而主要是學術上的馬克思主義者,他們可能并不是共產主義者、社會主義者,但是分析的方法是用馬克思主義的方法。有些人可能讀過巴林頓?摩爾于 1966年出版的《專制與民主的社會根源》一書。在這本書中,摩爾分別分析了前資本主義社會的階級結構和資本主義社會的階級結構;
他認為地主階級與資產階級之間的力量對比是解釋民主轉型的關鍵變量。前資本主義社會的階級結構主要由地主和農民構成。在這種階級結構下,地主在很大程度上要使用暴力的方式來處理與農民的關系,壓榨農民。既然民主將使維持這種暴力關系變得非常困難,地主階級一定會極力反對、抵制民主轉型。因此,在地主階級非常強、資產階級非常弱的國家,要實現民主就幾乎完全沒有可能。資本主義社會的階級結構主要由資本的所有者和工人構成。在這種社會結構下,資產階級依靠的不是赤裸裸的暴力,而是依靠等價交換、市場競爭來賺取利潤,他們因此不會抵制民主。由此,摩爾得出結論:資本主義的社會結構比前資本主義的社會結構更有利于民主的發(fā)展,“沒有資產階級就沒有民主”。
其他使用馬克思主義階級分析方法的學者不一定得到這個結論。比如瑟本1977年在《新左翼評論》發(fā)表了一篇文章《資本的統(tǒng)治與民主的興起》,其中他認為,爭取民主的歷史性斗爭矛頭所指主要集中在打破附加在政治參與上的重重枷鎖。而除了瑞士以外,競爭性的資本主義本身都沒有造就民主,反倒是資產階級與工人階級之間的基本矛盾,以及由此產生的工人運動,推進民主突破了統(tǒng)治階級的界限。如果說資本主義與民主有什么關系的話,那是因為資本主義生產方式造就了一個比以往任何被剝削階級組織能量更強的無產階級。工人階級的斗爭不僅是為了更高的工資和更好的工作條件,同時也是為了爭取政治民主。依據瑟本的基本判斷,工人階級才是民主最重要的推動力量。
15年后,三位學者(Dietrich Rueschemeyer,Evelyne Huber Stephens,John D.Stephens)于 1992年出版了一本更系統(tǒng)的研究,其標題就是《資本主義發(fā)展與民主》;陔A級分析,該書的邏輯出發(fā)點很簡單:那些會在民主轉型中受益的階級將是民主運動的推動者與捍衛(wèi)者;
那些會在民主轉型中受損的階級將是民主運動的反對者,只要有機會就會想方設法開民主倒車。對各國民主發(fā)展史的分析印證了三位作者的觀點。地主階級是民主最激烈、最頑固的敵人。雖然各國情況不盡相同,但沒有一個國家里的地主階級是擁護民主運動的;
他們唯一的不同在于其反抗的能量。就像馬克思所說的那樣,小農階級像一堆土豆一樣互相不能團結起來;
由于其固有的分散性,他們當然沒有能力來推進民主。在某些歷史階段,資產階級會扮演民主推動者的角色;
一旦占據社會的統(tǒng)治地位,他們會害怕工人階級政治力量的成長有朝一日可能變?yōu)闈撛谕{;
因此,他們會反過來阻止將普選權擴大到工人階級。實際上,除了瑞士以外,在其他國家,工人階級得到普選權都不是由于資產階級的恩賜,而是他們自己通過激烈的社會運動爭取到的。至于中產階級,他們當然希望自己被包括到享有選舉權的人群中,但在政治結盟方面會左右搖擺。有時,他們的代表人物會支持民主轉型;
有時,他們又會成為反民主力量的同盟軍。德國魏瑪共和國時期,由于經濟危機帶來的損害,中產階級轉向反對民主就是一個例子。說到底,工人階級才是推動民主的最重要社會力量。在19世紀和20世紀前期,正是代表工人階級的工會、社會黨、共產黨在爭取普選權和責任政府的斗爭中發(fā)揮了先鋒作用,當然也不排除在一些國家,小農與城市中產階級也扮演了積極角色。工人階級之所以能夠在推動民主轉型的過程中舉足輕重,其內在的組織能力功不可沒。
與現代化理論相比,階級理論至少在兩個方面不同。第一,現代化理論認為資本主義有利于經濟增長,經濟增長本身有利于民主轉型;
階級理論則認為不是資本主義本身有利于民主轉型,而是資本主義引發(fā)的社會沖突以及階級力量對比的變化(削弱了地主階級,擴大了工人階級和中產階級,為這些階級組織起來創(chuàng)造了有利條件)使統(tǒng)治階級難以抵御民主化的壓力。第二,現代化理論聲稱民主化是一個漫長的、緩慢的、和平的過程;
而階級理論認為民主化是階級與階級之間斗爭的結果,是一個充滿紛爭、沖突、甚至暴力的過程,它至少要導致一個階級被推翻,尤其是地主階級。
三、文化與民主
有人認為,對民主的轉型來說,經濟發(fā)展不重要,階級結構也不重要,政治文化卻很重要。那么什么是政治文化?政治文化如何影響現實政治?政治文化是怎樣與民主政治掛上鉤的?民主的文化解釋又能給我們什么啟示呢?
這里我們可以先來做一個簡單的頭腦實驗:比如說伊拉克,假設它采取美國憲法,把美國的制度原汁原味地搬到伊拉克,美國制度會不會在伊拉克生根發(fā)芽,開花結果?如果答案是“會”,那么就可以說制度很重要,制度決定一切;
如果答案是“不會”,我們就要問一下為什么不行?是經濟發(fā)展水平不夠高?是伊拉克的階級結構決定其反民主勢力太強?還是因為它的政治文化與美式民主政治不搭配?當然,伊拉克實行民主制度的時間還太短,暫時看不清楚,但菲律賓應是一個可以看得比較清楚的例子吧。
美國于1898年占領菲律賓,把它變?yōu)樽约旱闹趁竦亍?935年菲律賓成立自治政府時,其憲法便是由一批熟悉美國憲法的學者效仿美國憲法制訂的,且通過美國總統(tǒng)羅斯福批準。雖然直到1946年菲律賓才獨立,這部1935憲法也在1946—1973年間適用。根據這部憲法,除了沒實行聯邦制外,菲律賓的政體幾乎與美國一模一樣。即使按照現行的1987年憲祛(全世界最長的憲法之一),菲律賓的政體仍與美國高度相似,同樣設置三權分立,有直選的總統(tǒng)、眾議院、參議院、最高法院。在很長的時間里,菲律賓一直被譽為“東亞最悠久的民主”,被視為美國在亞洲的“民主櫥窗”,用馬科斯總統(tǒng)女兒艾米的話說,菲律賓實行的是“(美國)制度的拷貝”。但美式的民主架構并沒有讓菲律賓逃過馬科斯的獨裁;
自1986年“人民力量”推翻馬科斯政權后,這套美式制度也沒有讓菲律賓避免長期的紛爭與動蕩。20世紀50、60年代,菲律賓人均國民生產總值僅次于日本,居亞洲第二;
但現在它不僅被四小龍遠遠拋在后面,也落到其他不少亞洲國家后面,包括中國。
無獨有偶,美國模式還有一個非洲版,即位于西非的利比里亞。利比里亞的國名原意為“自由”,由美國黑人于1821年建立殖民地,受“美國殖民協會”派遣的總督管轄;
其后于1847年在美國政府支持下正式立國。該國的國旗與美國國旗非常相似,最好的大學叫“林肯大學”,長期受到美國的援助,其政治制度更是幾乎從美國照搬而來,也是三權分立,有直選的總統(tǒng)、眾議院、參議院、最高法院。然而,這個非洲最古老的民主國家比菲律賓更糟糕,自1989年以來一直處于內戰(zhàn)狀態(tài),是世界上最窮的國家之一,人均預期壽命只有40.4歲,不久前還出現過人吃人的悲劇。
“橘生淮南則為橘,生于淮北則為枳”。為什么在美國能夠運作的制度,伊拉克、菲律賓和利比里亞舶來后卻顯得荒腔走板呢?其中原因很多,政治文化的差異恐怕扮演著一個非常重要的角色,如伊拉克是伊斯蘭教國家;
菲律賓80%以上的人口信仰天主教,另有5%的人口信仰伊斯蘭教;
利比里亞的美國黑人后裔雖然在政治上很有勢力,他們只占人口的2.5%左右,大多數人信仰民間神靈或伊斯蘭教。
在20世紀50、60年代的時候,人們便開始認識到文化的重要性。那時二戰(zhàn)剛剛結束,人們開始提出疑問:為什么意大利、德國的民主體制在20、30年代相繼垮臺,然后成為法西斯主義溫床?為什么大多數南歐、東歐國家在二戰(zhàn)以后沒有采取民主制度?為什么天主教國家好像與民主格格不入?這是50、60年代存在的問題,現在也有很多人會問:伊斯蘭教會不會跟民主不搭配?是不是存在一種叫做所謂“亞洲價值”的東西?亞洲價值是不是與民主的關系不如新教文化那么密切?儒教能否與民主體制協調一致?
關于文化和社會體制的關系,比較早的研究是班菲爾德在1958年寫的《落后社會的道德基礎》。這本書分析的對象是意大利,作者發(fā)現意大利南部的文化跟其他地區(qū)的文化很不一樣。例如,這個地區(qū)居民之間的互信程度非常低,遠低于意大利北部與中部,也低于其他西歐國家。班菲爾德認為,意大利南部之所以不僅經濟上落后,政治上也落后,是因為這個地區(qū)盛行的家族主義抑制了人們參與政治的熱情和阻礙了市民社會組織的發(fā)展。
關于文化與民主關系研究最有影響的,可能是阿爾芒德和沃巴1963年出版的《公民文化》一書。這本書研究政治文化與政治制度的搭配問題,如果能搭配的話,當然沒有問題;
如果不能搭配的話,即使有看似民主的政治架構也未見得能實現民主。
近年來,當大家討論文化和民主的關系時,提到最多的大概是帕特南1993年出版的《使民主運轉起來》一書。他也是對意大利的北部和南部進行對比,討論文化和民主之間的關系。另外,亨廷頓1996年出版的《文明的沖突》一書聳人聽聞地斷言伊斯蘭教、儒教與民主是難以搭配的;
他甚至說所謂“儒家式民主”本身就是個自相矛盾的詞組。2007年,清華大學人文學院有一位加拿大籍的教授丹尼爾?貝爾出版了一本題為《超越自由民主:東亞背景下的政治思考》,其中也涉及到儒家與民主的關系,跟亨廷頓的觀點很不一樣,有興趣的讀者不妨找來看看。
講到文化與民主之間的關系,我們需要對文化、政治文化這兩個詞給出確切的定義。這里我不想糾纏到學術性的細節(jié)里面,簡單地說,文化是指一個社會普遍接受的、代代相傳的態(tài)度、價值和知識體系。政治文化則是指一國國民對各類政治標的物(自我、他人、民族、國家、政黨、領袖、政策等)的特定認知方式、價值判斷、態(tài)度、情感。那么,政治文化是如何與民主政治發(fā)生關系的呢?對于這個問題,不同的學者提出發(fā)生關系的四種不同媒介:即“公民文化”、政治容忍、[對生活的]主觀滿意程度、解放價值。
公民文化與民主
公民文化理論的開山之作就是前面提到的1963年出版的《公民文化》一書;
四分之一個世紀后,該書的兩位作者又于1989年編輯出版了一本題為《公民文化:再思考》的論文集來重新討論這個議題。兩位作者把世界上各種各樣的政治文化分成三大類:一種叫做“愚民文化”,即未開化人的文化;
第二種叫做“臣民文化”,就是俯首稱臣,甘心做順民;
第三種叫“公民文化”或者“參與者文化”。他們認為在愚民文化下,要實現民主可能性很小,因為這些人沒有意識到自己被統(tǒng)治,(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因此不會來爭取任何政治權利。對生活在愚民文化下的人來說,“天高皇帝遠”足矣。在臣民文化下,人們可能已經認識到了政府的存在,他們也知道自己是被統(tǒng)治者,但他們并不認為自己在政治過程中可以發(fā)揮什么作用,而是心甘情愿地當順民,所以當這種文化占統(tǒng)治地位時也不會出現民主。只有在公民文化占主導地位的時候,民主才可能出現。因為在這種文化下,人們才對自己充滿自信,對他人愿意寬容,對政府有很多期待,知道自己不滿意的時候可以抗議,也知道自己可以選擇自己的政治領袖,對政治決策施加影響。
公民文化理論倡導者當然知道,在一個社會里面,不可能100%都是公民文化,或者100%是臣民文化,或者100%是愚民文化。但是公民文化論者們通常認為:在第一種情況下,有公民文化的人占多數,約是60%,臣民文化的大約占30%,愚民文化占10%,基本可以把這種比例搭配的社會稱之為公民文化的社會。在這種社會中就比較容易實現民主。其它第二、第三、第四種搭配都會有問題。比如說第二種搭配,有臣民文化的人占80%,公民文化的占10%,愚民文化的占10%,這種情況下不可能實現民主。同樣在第三、第四種情況下也不太可能實現民主。這一理論也不是說當一個社會中全部都是有公民文化的人,就最有利于實現民主,而是相互之間有一個較為平衡的混合,把臣民文化、愚民文化與公民文化混合搭配起來可能是比較好的,他們將此稱之為平衡的差異性。這種平衡的差異性是實現民主政治的最佳文化條件。
阿爾芒德和沃巴用5個民主穩(wěn)固程度不同的國家分成三組來驗證其理論假設:美國和英國是高度穩(wěn)固的民主,德國在1963年前后已變成一個中度穩(wěn)固的民主,民主體制在當時的墨西哥和意大利還不太穩(wěn)固。他們發(fā)現,按照他們的定義,美國和英國的公民文化果然最好,德國居中,而墨西哥和意大利就很差了。這種研究方法在今天看來是非常粗糙的,但在當時來看,這種很簡單的對比研究卻是很有創(chuàng)造性的。
這里也許有人會問,一個國家的政治文化難道是一成不變的嗎?公民文化一旦出現就會永遠存在嗎?它會不會發(fā)生衰。坷,在1963年出版《公民文化》一書時,作者認為“英國的政治文化接近于公民文化”。但是,2002年4月16日的英國主流大報《衛(wèi)報》發(fā)表的一篇文章卻發(fā)現,“這里的政治生活已經陷入了神秘、卑劣、猜疑的惡性循環(huán),它徹底窒息了我們政治生活中的忠誠、信念、尊嚴。取而代之的是一種快速蔓延的犬儒主義和集體失信文化。好政府、好政策、好政治家出現的可能性比實現普選以來的任何時候都要低”?梢,至少在一些英國政治的觀察家看來,該國的很多東西已經變得與所謂公民文化格格不入。又如,20世紀70年代以前,西方不少政治文化學者斷言,民主最可能與新教發(fā)生關系,天主教強調等級、孕育臣民文化,不利于實現民主。但20世紀70年代中期以后,葡萄牙、西班牙以及拉丁美洲很多以天主教為主的國家都轉向了民主,讓這些預言家大跌眼鏡。現在亨廷頓又斷言,儒教、伊斯蘭教與民主需要的文化條件背道而馳,未來會不會證明這個論斷也是不正確的呢?我們似乎有理由相信,政治文化并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永遠處在動態(tài)的變化過程中。
政治容忍與民主
政治容忍是指人們愿意容忍其他人的政見,允許其他人享受與自己相同的政治權利,不管那些人自己喜歡不喜歡、看得慣看不慣;蛴梅鼱柼┑哪蔷涿哉f:“我完全不贊成你的觀點,但誓死捍衛(wèi)你說話的權利!痹谙喈旈L時間里,不少人認為民主政體只能在政治容忍的文化里生存,因為如果不能做到互相容忍,而是互相殘殺,一方上臺以后就把對方的人抓入監(jiān)獄,甚至統(tǒng)統(tǒng)砍頭;
哪里會有什么民主?只有當社會上大多數人都能接受基本的政治游戲規(guī)則(諸如言論自由、保護少數)時,民主政體才能運作。關于政治容忍與民主政治的關系,有大量的研究。圖表 2—11來自20世紀 90年代發(fā)表的一份比較研究。從中可以看出,就政治容忍度而言,英國和美國的民眾差不多,南非低得多,俄國就更低,90%的民眾對持不同政見者表現出非常不容忍的態(tài)度。
圖表2—11 四國政治容忍度比較
英國 美國 俄羅斯 南非
政敵應被允許公開集會 34 33 6 15
政敵應被允許公開講演 51 50 10 25
不過,反證也不少。斯托佛在 1955年曾做過一個研究,當時正是冷戰(zhàn)的高潮,美國在冷戰(zhàn)中還沒有占據絕對優(yōu)勢的地位。在那個時候,美國人對自己制度的信心是相當低的。兩年后,蘇聯發(fā)射了世界上第一顆人造衛(wèi)星,美國人更是處于極度不安的狀態(tài)。斯托佛在研究中發(fā)現,絕大部分美國人并不支持讓左翼人士享受基本的公民權利,而是認為應該剝奪左翼人士(尤其是共產黨人、無政府主義者)的言論自由、政治參與權利等。換句話說,當時大部分美國人奉行一種雙重標準,一方面主張保護主流社會群體的各種權利,另一方面要求限制極端群體和左翼團體的權利。
到 1978年紐恩等人出版《容忍異己:一項有關美國民眾對民權態(tài)度的全國性調查》時,他們發(fā)現當時的美國人變得比十幾年前斯托佛做研究時更加能接受那些異己群體的政治權利,并把這種變化歸功于人們教育程度的普遍提高。但蘇利文、皮爾遜和馬庫斯等人在1982年出版《政治容忍和美國民主》一書卻得出不同的結論,他們的數據顯示,美國公眾對政治異己的容忍程度實際上比紐恩等人說的要低得多;
美國公眾此時之所以不再像50—60年代那樣激烈地反對給共產主義者、社會主義者或者無神論者些許自由,是因為他們認為這些人已造不成那么大威脅了。其深層次的原因是到1982年時,蘇聯的全球影響力已經下降,美國人已經不再為蘇聯展示的不同發(fā)展模式坐立不安了;
在這種情況下,容忍程度自然就會更高一點。即便如此,圖表2—12顯示的美國人和英國人的政治容忍程度可能還是低得出乎很多人的意料。我們可以看到,直到20世紀80年代中期,仍有三分之二的兩國公眾支持政府竊聽政治反對派的電話;
仍有三分之一的兩國公眾不能容忍異己團體的存在;
仍有超過四分之一的兩國公眾希望禁止異己分子參加競選;
更有80%以上的兩國公眾希望不要允許異己分子在公立學校教書。
圖表2—12 美國和英國公眾的政治容忍程度
最不喜歡的群體應該 容忍度
英國1986 美國1987 美國1978
被允許在公立學校教書 14% 18% 19%
被禁止參加競選 27% 27% 16%
不被允許存在 31% 32% 29%
被允許舉行公開集會 34% 33% 34%
被允許進行公開演講 51% 50% 50%
允許政府竊聽他們的電話 62% 63% 59%
被訪者數量 1266 1215 1509
2001年發(fā)生“9?11”以后,美國人犧牲公民權利的意愿(當然是犧牲其他人的公民權利)大幅飆升。(由于本網站一些圖表在技術上上網有困難,因而文字的敘述上有所變動-編者注,下同)當被詢問“為了對付恐怖主義,你是否認為放棄一些公民自由是必要的”時,在1995年,因為當年4月19日剛發(fā)生過俄克拉何馬州聯邦大樓爆炸案,有高達一半的被訪者認為“有必要”;
1997年,這個比例跌至29%。然而在剛剛發(fā)生“9?11”事件的2001年末,90%的人都贊成為了維護國家的安全,限制民權是必要的。
當政治容忍度本身被當成其他現象(如民主政治)的一個解釋變量時,人們往往忽略了,隨著外部威脅的消長,隨著一個國家的公眾對其制度的信心的增減,對異己勢力的容忍度是會發(fā)生變化的。就像我們在前面提到的,美國冷戰(zhàn)初期時非常不容忍反對派,后來容忍度有所提高,但發(fā)生“9?11”事件以后,恐怖主義又弄得美國人心惶惶,他們的容忍度隨之又下降了。政治容忍程度變化可以如此之大,拿它來解釋民主政治似乎過于牽強,除非我們認為美國一會兒是民主的,一會兒又變成非民主的。
提出公眾主觀的生活滿意程度與政治民主之間存在正相關關系的學者是美國密歇根大學教授、政治文化專家伊格哈特。他定期主持大規(guī)模跨國調查,即著名的“世界價值調查”。從 1990年開始,這個調查也包括中國。從跨國實證比較研究中他發(fā)現,如果一個國家的國民對生活的滿意度高、人民之間的互信程度高、對異己的容忍度高,該國更可能采取和維持民主政體;
反之,在那些滿意度低、互信度低、容忍度低的社會,民主政體難以形成和穩(wěn)固。
他的一篇論文顯示的是不同國家公眾的生活滿意度與民主程度之間的關系,橫軸是一個國家公民的生活滿意度得分,縱軸是“自由之家”測度的民主程度?梢钥吹剑绻藗儗ψ约荷畋容^滿意,這些國家就比較容易實現民主。荷蘭、美國、比利時、瑞士等都是民眾對生活比較滿意的,這些國家的民主程度也比較高;
烏克蘭、俄羅斯、白俄羅斯、亞美尼亞等則相反。中國的位置很有意思,中國人的生活滿意度相對還是比較高的,與西班牙、葡萄牙、韓國不相上下,但是中國的民主指數低于所有國家,這大概與“自由之家”的意識形態(tài)取向和評價體系有關,并不能真實地反映我們國家的民主水平。
那么,為什么不同國家的人對生活滿意度差異那么大呢?一般人馬上會想到,決定生活滿意度的最關鍵因素是一國的經濟發(fā)展水平,或人均收入水平。統(tǒng)計似乎證實了這個猜想,它顯示人們對生活的滿意的確與經濟發(fā)展是有關系的;
在人均收入高到一定水平以后(如17000美元),人們的滿足程度的確不低。但這也不能完全排斥人們的生活滿意程度受文化影響的可能性。在人均收入水平達到5000美金左右的近兩打國家中,近85%的哥倫比亞人感到滿意;
墨西哥也有75%以上的人感到滿意;
但在俄國,滿意的人只有不到40%;
在白俄羅斯,滿意的人甚至低于35%。這是否說明,拉美文化與東正教文化在人生態(tài)度方面的確存在較大的差別?這里中國的位置仍然很有意思,雖然在調查時,按購買力平價計算,中國的人均收入達2500美元左右,但高達78%的人對生活感到滿意或感到幸福,高于波蘭、土耳其、匈牙利、南非這些人均收入高得多又號稱“民主”的國家。
伊格哈特一篇較早的論文顯示的是在1973年到1987年間歐洲一些國家民眾生活滿意度的變化趨勢。我們可以看到,每個國家的滿意度雖然會上下波動,但這些歐洲國家的相對滿意度在十多年里沒有太大的變化:有些國家一直較高,有些國家一直不高。如丹麥人的滿意度一直在50%以上,高于其他國家;
而意大利對生活滿意的人很少超過15%,在這些國家中總是墊底。這再一次證實,收入水平固然重要,但不是唯一的決定因素。否則就無法解釋,為什么收入水平十分接近的國家,人們對生活的滿意程度存在那么大的差異?更不能解釋,為什么當時人均收入最低的愛爾蘭在生活滿意度上反倒高于英國、德國、法國。也許文化差異也非常重要。說到文化差異,宗教信仰的差異也許不像人們想象的那么重要。例如愛爾蘭與意大利都是天主教國家,兩國都有大約90%的人口信仰天主教,但兩國國民的生活態(tài)度卻有很大不同。
由此可見,文化是十分復雜的現象,很難一一確認其構成成分。但不管怎么說,只要生活滿意度不完全由收入水平決定,反映了某種文化差異,把它當作一個解釋民主政體的變量是說得通的。
解放價值與民主
在文化與民主的關系方面,我們要討論的最后一個媒介叫做“解放價值”或“自我表達價值”,這是伊格哈特教授及其合作者沃澤爾最近幾年提出的主張。什么是“解放價值”呢?這些學者把它定義為“強調自由、容忍和參與的價值觀”。具體而言,“解放價值”包括以下幾個要素:對個人自由和政治自由的向往,對挑戰(zhàn)權威行為的支持,對他人和異端的容忍,對同胞的信任,對生活的較高滿意度。由此可見,提出“解放價值”這個概念是為了發(fā)展出一個涵蓋“公民文化”、“政治容忍”和“生活滿意度”的更廣泛的概念。(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利用“世界價值調查”的數據,這些學者首先對上述要素分別量化,然后加總、計算出各國的“解放價值”指數,最后再檢驗解放價值與民主政治之間的關系。他們相信,強調自我表達的解放價值是一股強有力的解放力量,它有利于迫使精英對公眾負責、回應公眾的需求和要求,并按游戲規(guī)則行事,并因此有利于釋放公眾壓力。這種解放價值應是民主政治運作的基石。
從他們的數據檢驗結果我們可以看到,“解放價值”越高的地方,實現民主政治的可能性就越大。瑞典、新西蘭、芬蘭、荷蘭、丹麥、加拿大、澳大利亞這些國家的“解放價值”指數最高,它們的“有效民主”指數也同樣最高;
津巴布韋、阿塞拜疆、伊朗、尼日利亞、巴基斯坦、埃及的“解放價值”指數最低,它們的“有效民主”指數也最低;
兩個指數都處于中不溜秋地位的是那些拉美和東南歐的轉型國家,如希臘、西班牙、葡萄牙、馬爾他、捷克、烏拉圭、立陶宛等,也包括東亞的韓國與中國臺灣。中國的“解放價值”指數引人注目,它與智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巴西的得分幾乎不相上下,比所謂“民主”的中國臺灣、愛沙尼亞、波蘭。匈牙利、南非、菲律賓、印度的得分還高不少,但中國的“有效民主”的得分卻很低?磥砜鐕容^研究一遇到中國就很尷尬,別處看似有規(guī)律的觀察總難以適用中國。究其原因,國外那些主流研究者借以觀察中國的有色眼鏡是主要障礙。這里中國的“有效民主”得分大概就是透過有色眼鏡看中國的結果。
“解放價值”理論的倡導者看出了一些蹊蹺,即世界上不同地區(qū)的國家似乎屬于不同的文化圈。
“西方新教區(qū)”里所謂“西方”不完全是地理意義上的西方,而是文化意義上的西方,如地處大洋洲的新西蘭和澳大利亞。新教文化似乎最適合民主政治的生長。隨后是“西歐天主教區(qū)”,它包括德語國家(德國、比利時)、靠近地中海的西歐國家(如法國、意大利、西班牙、希臘),也包括拉丁美洲一些天主教國家(如烏拉圭、智利)。20世紀70年代以前,研究政治文化的人一般認為天主教與民主很難融合,但事實表明天主教也可以成為民主政治生長的土壤,這也不盡然,如“東歐天主教區(qū)”里那些國家,如前南斯拉夫內的天主教國家、波羅的海國家、中歐的一些國家,那兒的民主水平就要低許多。“拉美區(qū)”處于“東歐天主教區(qū)”下方,包括中美洲和南美洲的一些國家,如巴西、墨西哥、阿根廷、多米尼加、秘魯等!皷|歐東正教區(qū)”則處于“拉美區(qū)”左下方,包括俄羅斯、烏克蘭、塞爾維亞、亞美尼亞等國。與“東歐東正教區(qū)”緊密相連、但更接近的是“伊斯蘭教區(qū)”,這里分布著埃及、伊朗、巴基斯坦、尼日利亞、約旦、土耳其等國。大概還可以確定一個“儒教區(qū)”。日本、臺灣地區(qū)、韓國應可以劃在一個區(qū)內,這個區(qū)與“西歐天主教區(qū)”毗連,在“東歐天主教區(qū)”右上方。這么看來,“儒家思想”與民主的關系并不像亨廷頓說的那么格格不入,而好像是培植民主的沃土。問題是,本應是“儒教區(qū)”龍頭老大的中國在這張圖里卻離該區(qū)甚遠。
看得更清楚的是,最有利于有效民主生存的文化依次是新教、歐洲天主教、佛教、拉美天主教、東正教和伊斯蘭教。
其實,不管是公民文化也罷,解放價值也罷,或者其他什么文化因素,只要我們接受對民主出現與否的文化解釋,我們也必須接受這種理論視角暗含的一些推論:除非一個地方的政治文化是支持民主制度的,否則的話,這個地方無論經濟發(fā)展到多高水平,社會階級結構如何現代,它實現民主的可能性或者民主鞏固的可能性仍然非常小。文化不比經濟,它的變化速度很慢,其變速不是以年計,而是以十年、百年計。從這個意義上講,20世紀90年代以后,很多國家很可能是在錯誤的、不適合民主生存的文化區(qū)域里推行難以生根開花的民主制度,比如伊斯蘭地區(qū),或者是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國家,如果這些地方的政治文化與民主完全不搭配的話,由外部移植或強加的民主制度存活的可能性有多大就可想而知了。
文化解釋的短處是,它不能解釋文化差別本身從何而來?文化變遷如何發(fā)生?
四、公民社會與民主
20世紀90年代以后出版了大量與所謂“公民社會”相關的書,其中很多都講到公民社會與民主的關系。那么,到底什么是公民社會呢?“公民社會”的英文是Civil Society,它其實不是一個新概念,霍布斯、盧梭、洛克、黑格爾、馬克思、托克維爾、葛蘭西都曾用過這個概念,但各人的理解不盡相同。在不同的語境里,這個詞也可以譯為“文明社會”、“市民社會”。簡而言之,公民社會既不是家庭,也不是國家,更不是市場,而是介于家庭、國家、市場之間的一個空間。它不完全是私人的,因此被冠以“公民”;
它不屬于國家與市場,因此被叫做“社會”;
于是這個空間便就被人叫做“公民社會”。簡言之,公民社會可以是國家、家庭以及市場組織以外的任何組織,其中很小很小一部分是近年來人們熟知的所謂“非政府組織”(如環(huán)保團體、人權團體等具有倡導性功能的組織);
更大的一部分是“非營利組織”(如非營利的學校、醫(yī)院、養(yǎng)老院等社會服務組織,醫(yī)師協會、律師協會、工程師協會之類的專業(yè)團體);
還有更大一塊是“草根組織”(如讀書會、足球俱樂部、氣功協會、觀鳥協會、集郵協會、釣魚協會等休閑群體)。這些正式或非正式的組織在家庭、國家、市場以外占據的空間就是“公民社會”。從這個定義,我們可以了解到被一些人近年來吹得神乎其神的“公民社會”實際上是個無所不包的大雜燴。
從20世紀70年代末開始,南歐、東歐、西歐、北美一些人提出公民社會是民主前提條件的理論,他們把公民社會說成是實現民主政治的必要條件,甚至充分條件。90年代初,這種理論傳入中國研究界和中國學界。那時,不少人成天拿著放大鏡到處找,哪里有成熟的公民社會,哪里有公民社會的萌芽,哪里根本找不到公民社會的痕跡。這種對公民社會的探究最后往往變成“半桶水滿”還是“半桶水不滿”的爭論。例如,在東歐、前蘇聯地區(qū)的一些地方,由于當時剛經歷了所謂“民主轉型”,有人斷言那里的公民社會相當蓬勃,有人斷言那里的公民社會十分虛弱,爭論的焦點是能否用公民社會的強度來解釋民主的出現與鞏固。
那么,公民社會與民主到底有什么樣的關系呢?據我所見,強調公民社會和民主關系的人一般偏重公民社會或者社團的外部效應,即這些社會團體可以為自己的成員提供表達的渠道,可以用自己動員起來的力量來對政府施加壓力,迫使政府回應自己的要求,從而制衡政府,使之不能濫用權力。在這些學者看來,當這樣的團體不是一個兩個,而是成千上萬個,甚至是幾百萬個,它們不僅能有效地制衡政府,而且能互相牽制、避免任何團體獨大,形成多元的政治格局,或民主政治的格局。
對強調外部效應的公民社會理論我一直持批評態(tài)度。早在1991年我就寫過一篇題為《關于“市民社會”的幾點思考》的文章。我對這種理論的不滿集中在兩方面。第一,它把公民社會當成一個整體,好像完全不存在階級差別,好像各種社團是在完全平等的基礎上競爭;
這當然完全是虛妄的假設,我在下一講會用實證加以駁斥。第二,它把公民社會看作一塊凈土,與污泥濁水的國家相對立,似乎好事都是公民社會干的,壞事都是國家干的;
這當然也是虛妄的假設。從這兩個假設可以清楚看出這種公民社會理論的意識形態(tài)基因,即自由主義。為此,我在1991年那篇文章中指出,“任何明眼人都知道,現實中的公民社會絕不是一個同質的實體,它也絕不是一個牧歌樂園”。恰恰相反,“公民社會中有貧民窟與花園別墅,有血與淚,有劍與火。把它描繪成寧靜、和平的去處,不是出于無知便是出于欺騙”。
當然批評時髦的公民社會理論并不意味著否認公民社會組織有促進民主的作用。與強調外部效應的流行理論不同,我認為,社團組織產生的內部效應也許對實現民主更重要。外部效應與內部效應的發(fā)生條件頗為不同。除非社團具有某種政治性、正式性,且脫離政府的控制而相對獨立,否則外部效應不大可能發(fā)生。這也是為什么,偏重外部效應的流行理論嚴格要求公民社會組織必須獨立于政府。獨立性很強的才夠格被稱之為“公民社會組織”,否則,就被劃入“另冊”。但內部效應就不要求社團具有明顯的政治意圖,且不要求它們是正式組織,并獨立于政府。其實自由主義的老祖宗之一托克維爾,就稱贊各種各樣的社團都是有價值的組織,不管它們是“宗教的或道德的、重要的或不重要的、目標宏大的或狹隘的、很大的或很小的”。在他看來,文學沙龍、酒館、書局、閑暇愛好協會與工商協會、政治團體一樣重要,甚至更重要。托克維爾說:“一個民主國家的居民,如果沒有為政治目標而結社的權利和要求,其自主性就會有危險,但他們可以在長時間內保有他們的財富和知識。但如果他們在日常生活中沒有養(yǎng)成集體行動的習慣,文明本身就處于危險之中!毖芯空挝幕膶W者沃巴及其合作者對此也有同感:“政治參與的動機和能力都植根于基本的非政治機構中!薄妒姑裰鬟\轉起來》一書的作者帕特南的說法更生動;
“參加合唱團和觀鳥俱樂部、研究俱樂部,能夠使自己學會自律和享受合作成功的快樂!贝送,各國還有更多的實證研究發(fā)現,參加非政治組織能夠激發(fā)政治參與和政治興趣。
同理,一個社團要產生內部效應,它不一定非得是正式的、自愿的或脫離政府而完全自治的社團。例如,一項對德國非正式團體的研究發(fā)現,“這種組織的非正式性質,并沒有妨礙它為(相識的)成員相互幫助和資源共享提供便利”。同樣,英國的一項對非自愿組織的研究,對當前強調自愿組織的做法提出了質疑。該研究發(fā)現,在14—17世紀,活躍在英格蘭小社區(qū)內的正式機構產生了可觀的內部和外部的效應,不管參加這些機構是強制性的還是自愿的;
因此,在研究社團時,沒有必要過于強調組織的自愿性。
總之,強調公民社會外部效應的理論分析框架局限性太強,其結果是很多有趣而又重要的結社活動被當成不值得研究的問題而被忽略掉。相反,強調公民社會內部效應的理論具有很強的包容性,它可將所有類型的社團都置于我們的研究范圍之內。
所謂公民社會的內部效應,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培育合作習慣和公共精神。在社團里面,尤其是非政治性、非經濟性的社團,人們如果聚集在一起的話,他們更容易學會合作的習慣。原因很簡單,這里不涉及任柯利益。相反在政治性、經濟性的社團里面很可能涉及利益紛爭,所以大家很難合作。二是培育互信、互惠、溫和、妥協、諒解、寬容的品性。在團體活動中,人們更容易超越狹隘的自我,逐步認識到合作互助的必要性和優(yōu)越性,從而學會互相信任,不走極端,妥協包容的習慣。三是培育與人交往、共事的交流技能。除了前面的這些東西以外,人們在社團中還能學會怎么開會、怎么在公眾面前說話、怎么寫信、怎么組織項目、怎么去辯論等這樣一些技能。反過來,這些習慣和技巧又強化了人們參與政治的積極性和能力,并加強了政治效能感和競爭意識。需要指出的是,這三方面的習慣和技巧都是民主社會必不可少的,因此,正是在這種非政治性的、非經濟性的社團組織中,內部效應使得這些組織變成了培育成員的民主倫理的“學!保屓藗儗W會用民主的方法來互相對待,以民主的方式來共同生活等等。可以說,如果認為公民社會對民主能夠起到促進作用的話,我認為更多的應該強調其內部效應。
有關各國民眾參與各類社團的數據十分難得,即使有數據也不太可靠;凇笆澜鐑r值調查”的數據描述各國家參與至少一個社團的民眾占男女人口的比重。由于各國調查分頭進行,盡管問卷相似,但在不同語境,人們對“參與社團”含意的理解可能相去甚遠。因此,它提供的信息不可不信,也不能盡信。我們看到,各國民眾在參與社團活動方面差異巨大。有些國家超過90%的公眾參與至少一個社團,而另一些國家只有不到20%的公眾參與至少一個社團的活動。一般認為,在發(fā)達的西方資本主義國家里,公眾參與社團活動的積極性較高,但事實未必如此。瑞典、荷蘭、冰島、美國民眾的參與度很高,但英國、西班牙民眾的參與度卻很低,與俄羅斯不相上下。發(fā)展中國家的公眾也可能積極參與社團活動,如坦桑尼亞、烏干達、津巴布韋、孟加拉。這樣看來,分布情況也間接挑戰(zhàn)了關于公民社會與民主之間關系的流行觀點,即公民社會越發(fā)達的地方,民主出現的可能性就越大。實際上未必如此,不少“民主”國家里的公眾參與社團活動似乎還不如不那么“民主”國家里的公眾。
如果活躍的公民社會的確是民主制度的條件之一,那么西方有些國家的民主根基恐怕就有些不牢靠了。(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先看美國,當托克維爾在1830年代訪問美國時對其密集的社團活動印象很深。但從20世紀中期開始,情況出現變化。關于美國的“家長—教師協會”成員的變化情況,家長—教師協會大概是美國最普遍的社會組織,幾乎每個學校里面都有家長—教師協會,其目的是便于學生家長與校方溝通。參與家長—教師協會活動的家長比例一直在下降,從1960年的33%降到1992年的15%左右,不足以前的一半。
假如連家長—教師協會都懶得參加,參與其他社團(如獅子會)活動的可能性就更小了。從美國人參與32個在全國各地都建有分支的社團活動的情況可以看到,1960年以后,美國公眾參與社團的比例逐漸開始大幅下降,到20世紀末,已回落到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時的水平。當然,現在還有很多美國人是這個或那個社團的成員,但這可能掩蓋了另一個發(fā)展趨勢:越來越多的美國人只是在社團掛名而已,不參加其日;顒樱皇嵌ㄆ诮患{會費或向社團提供捐助。社團逐漸成為專業(yè)人士管理的機構。帕特南在哈佛大學的同事、著名社會學家斯卡奇博在1999年的一篇文章里,把這種現象叫做“沒有會員的社團”。幾年后,她針對這個現象寫了一本憂心忡忡的書《縮水的民主:美國公眾生活從參與到管理的演變》。當會員廣泛參與社團活動時,社團可以產生促進民主文化的內部效應;
當大量社團徒有虛名,沒有會員參與時,的確有理由懷疑,民主的基石是否已經松動。
這里還需要強調一下公民社會這個概念,因為這是一個非;煜母拍。實際上,在家庭、市場和國家之間,除了“好”組織外,還存在一些其他組織形式,比如意大利的“黑手黨”基本上也是在這三者之間的,中國香港的“三合會”、日本的“奧姆真理教”、美國的“三K黨”、中國的“法輪功”,以及本?拉登的“基地組織”都是非政府組織,這樣的例子還可以舉出成千上萬。但是,這類組織會不會有利于促進民主呢?我想,即使那些鼓吹公民社會理論的人也不這么看。因此,我認為,把公民社會對民主的作用無限夸大,是過去十幾年人們缺乏想象力的一種表現。舉例來說,從民主實現的角度來看,在20世紀的80年代末、90年代初,俄羅斯、羅馬尼亞、阿爾巴尼亞進行民主轉型之前并沒有什么公民社會,但這些國家仍然轉向了民主體制。相反,在香港、澳門、新加坡這些地區(qū)或國家公民組織非常發(fā)達,但實行的并不是西方意義上的民主體制。因此,公民社會與民主兩者之間到底是什么關系?這可能不是個可以做出簡單回答的問題。另外,這兩者之間到底是誰在影響誰,還是相互影響,到底哪一個關系更加重要,這些理論實際上都還沒有說清楚。
五、社會資本與民主
社會資本現在也是一個很熱門的概念。什么是“社會資本”?美國華裔社會學者林南把它定義為“行為人在行動中能夠獲得和使用的、嵌于社會網絡中的資源”;
皮埃爾?布迪厄則認為,社會資本植根于“一個或多或少制度化的、人們能夠相互了解和認可的持續(xù)的網絡之中——換句話說,就是團體的成員關系之中”。按照這些定義,上面已經討論過的公民社會組織或社團顯然也是社會資本的基石之一。
但社會資本所要求的社會網絡不一定非要采取正式的組織形式,如果一個社會里的人們愿意信任其他人,包括陌生人,這個社會里的人實際上也構成了一個無形的、巨大的社會網絡;
人們可以利用由這種互信產生的資源。因此,社會信任也是社會資本的一部分。所謂“社會信任”不是指家里人之間的互相信任,也不是指朋友或熟人之間的互相信任,這種信任是人之常情,很容易得到!吧鐣湃巍笔侵笇Σ徽J識的人、從未打過交道的人、今后也不一定會打交道的人的信任。在“世界價值調查”里包括這樣一個問題:“您是否信任社會上大多數人?”這個問題測量的就是“社會信任”。如果說一個社會中很多人表示“社會上大多數人值得信任”,這個社會的信任程度比較高,其社會資本也因而比較高;
反之,如果一個社會里很少人同意“社會上大多數人值得信任”的說法,其社會資本就非常低。
不少學者把社會信任的程度看成是一種文化現象。如阿爾芒德和沃巴在《公民文化》一書中發(fā)現兩個老牌民主國家(美國和英國)與三個當時的新興民主國家(西德、意大利和墨西哥)相比,民眾對社會上大多數人更信任,這種信任度的差異反映了不同國家里的人對社會事物的不同心理傾向。其后,伊格哈特利用更大規(guī)模的跨國時間序列數據(世界價值調查)證明,的確,有些社會具有高信任度的政治文化,而其他社會的政治文化卻是以低信任度為特征的。帕特南在《使民主運轉起來》一書中則進一步證明,即使在一個國家內部(如意大利的南部和北部),信任文化也可能很不一樣。福山更干脆,他把世界上的國家劃為兩大類,一類叫做低信任度社會,另一類叫做高信任度社會。
凡是將信任解釋成文化現象的人都或多或少相信,信任是社會文化密碼的一部分,而文化密碼像基因一樣是以某種神秘的方式世代相傳的。如福山就認為信任來自“遺傳的倫理習慣”,是本社會共享的道德規(guī)范的產物。不過,福山整套關于高信任度社會/低信任度社會的理論其實只是建立在他個人的印象之上,沒有任何實證基礎,只是想當然而已。倒是伊格哈特主持的“世界價值調查”為我們提供了一個進行跨國比較的數據平臺。他標注了世界不同國家的社會信任情況。從中我們可以作兩個觀察。第一,不同國家之間社會信任度差距甚大。社會信任度可以高至65%以上,也可以低至10%以下,最高與最低之間的差距是55%。第二,我們似乎難以發(fā)現帶規(guī)律性的分布。伊格哈特曾依據早年的數據斷言,受新教和儒家學說影響的國家比受天主教、東正教、伊斯蘭教影響的國家更容易產生信任,但2000年對伊朗所作的調查顛覆了這個看法。在伊朗,65%的人認為大多數人值得信任,在世界各國中排列第三,僅略低于丹麥與瑞典。不僅伊朗如此,同屬伊斯蘭教的沙特阿拉伯和伊拉克也是高信任度社會。以前伊格哈特還推測,各國的社會信任度與經濟發(fā)展水平相關。不過,最新一輪的調查表明,情況并不是這么簡單。在社會信任度最高的20個國家里,近一半是不發(fā)達國家。實證研究都毫無例外地證明,相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而言,中國是一個高信任度國家。“世界價值調查”于1990年第一次將中國包括在調查對象中,結果發(fā)現在被調查的41個國家中,中國相信大多數人值得信任的比例高達60%,僅次于瑞典,挪威,芬蘭,排列第四,不僅高于大多數第三世界國家,也高于包括美國在內的大多數西方發(fā)達國家。這個結果使伊格哈特大惑不解,以為自己的調查方式出了問題。1993年,兩位日本學者針對同一問題再次在中國進行了調查。他們的結果雖然比伊格哈特的要低一些,但仍然高于所有非民主國家和新興民主國家。其后幾輪“世界價值調查”的結果與1990年的結果大同小異,如在2001年的調查中,仍有54.50%的中國人說,他們認為大多數人值得信任。雖然伊格哈特仍無法解釋中國人如此之高的信任度,但他已不再懷疑自己的數據有問題了?傮w來說,雖然我們自己覺得目前社會信任程度大幅度降低了,但如果跟其他國家比較起來,中國人的社會信任程度還是很高的。
雖然宗教傳統(tǒng)與經濟發(fā)展水平都看來與社會信任度關系不大,一些學者仍然相信社會信任跟民主制度之間存在密切的關系,例如,在1999年,劍橋大學出版社出版了一本題為《民主與信任》的論文集,其中一些作者注重信任是否有利于發(fā)展和維護民主制度,而另一批學者則關注民主制度是否有利于增進人們之間的彼此信任。有人斷言,只有在民主制度下信任才是種理性的博弈。在極權體制下,過度信任他人是十分危險的,因為當政府一手遮天時,人們至多只能信任自己的家人和密友。只有當人們沐浴著民主的陽光時,他們才可能信任陌生人。
實證研究發(fā)現,民主體制下社會信任度的確較高。伊格哈特用來描述社會信任與民主之間的關系?梢钥吹剑睔W一些國家,如丹麥、芬蘭、挪威這些國家的社會信任程度非常之高,它們實現民主的時間比較長,民主質量也比較好。土耳其、巴基斯坦、秘魯的社會信任度非常低,這些國家的民主也不太靠得住。這里沒有包括中國,大概是因為中國這個例子讓伊格哈特教授很頭痛,順著主流意識形態(tài)無法想象出對中國現象如何做出解釋。
另外,可以看到,社會信任跟民主的鞏固之間也是正向相關的,社會信任程度高的國家,民主鞏固的可能性就高,相反,社會信任程度低的國家,民主鞏固的可能性就低。這里民主鞏固的程度是以一個民主體制的生存年限為測度依據的,在頂端的那些國家自1920年以前就開始實行民主體制了,而下端的那些國家是1990年前后才開始進行民主過渡的。這里有中國,它是社會信任度可媲美上端那些國家,卻被打入下端的唯一例子。
如果社會信任確是發(fā)展和鞏固民主的基石之一,不少現行的民主體制看來也有問題了。近年來的許多調查發(fā)現,不少國家的社會信任程度在下降。圖表2—26列示了美國和一些歐洲國家社會信任程度的變化,不難看出,美國和很多歐洲國家如英國、瑞典、芬蘭、西班牙等,社會信任的程度都是下降的,在德國和挪威略有上升。當然,針對英國有兩個不同的調查,一個調查發(fā)現其社會信任程度沒有變化,而另一個調查發(fā)現是下降的,而且是急劇下降。
圖表2—26 社會信任程度的下降
國家 1981(%) 1990(%) 1995—1998(%)
德國 30 38 41
挪威 61 65 45
西班牙 34 33 30
瑞典 58 65 50
美國 47 50 36
英國(WVS) 45 45 30
芬蘭 58 62 48
美國的情況比較有意思。1993年出版《使民主運轉起來》后,該書的作者帕特南于1995年在《民主學刊》上發(fā)表了一篇論文,題目是“獨自打保齡球:美國社會資本的流失”;
這篇文章引發(fā)了美國學界的廣泛討論。5年后,他又于2000年把該論文的觀點擴展為一本544頁的大書《獨自打保齡球:美國社區(qū)的崩潰與恢復》。為什么研究美國的社會資本的文章和書要用打保齡球為題呢?原來帕特南觀察到一個有趣的現象,即美國人在三四十年前,大家都是成群結伙地去打保齡球,一邊打球,一邊與同事、鄰居、朋友天南海北的侃大山,其樂融融。而現在,在美國社區(qū)里的保齡球館,常?吹揭恍┕陋毜膫人獨占一條球道,周圍的人誰都不認識,郁悶地喝著啤酒,偶爾拋出幾個球,無人喝彩。帕特南敏銳地看到了保齡球文化演變中的象征意義:以前大家一塊兒打球說明社會網絡比較繁密;
今天人們獨自打球說明社會網絡已經崩壞。于是,他用這個現象來描述美國社會資本發(fā)生的一些變化。除了打保齡球外,帕特南教授還找到了很多指標來證明,美國人互相交往的頻率確實是越來越低,如在過去四分之一個世紀,參與俱樂部活動的美國人下降了58%,連請朋友做客的人也下降了35%。
與他人交往少了,也影響到人們的互信。從美國人的社會信任程度可以看到,美國人互相信任的程度也在不斷下降,從1960年的58%降到1993年的37%。
隨著人們互信的降低,他們對政治體制也越來越疏離。從美國民眾對政府的不信任程度發(fā)現,這個比例倒是不斷在上升的,說明美國人對政府越來越不信任了。
在這里我不想判斷社會資本是否是民主的必要條件。但是,如果像許多學者所說的那樣,社會資本是民主體制的重要基石的話,那么現在美國、英國和某些歐洲國家的民主都是有大問題的,因為這些國家的社會資本在不斷下降。當然,有人可能會間,這些國家有沒有可能扭轉社會資本下降的頹勢,提高社會資本?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但沒人知道答案。這可能讓不少人沮喪,如果社會資本對實現民主很重要,但沒人知道如何增加社會資本,那不等于提出社會資本理論的人都白忙活了嗎?
王紹光《民主四講》,三聯書店,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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