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應臺:路走得寬闊,人顯得從容
發(fā)布時間:2020-06-03 來源: 人生感悟 點擊:
自首報告
如果馬英九因為那一半特支費匯入薪資而以貪污罪起訴,那么我該怎么辦?我們六千五百位歷任和現(xiàn)任的政務官該怎么辦?或者說,在一個現(xiàn)代的法治社會里,一個好的公民該怎么辦?
當二零零六年底馬英九的特支費成為一個司法事件之后,我才知道,原來首長特支費中不需收據(jù)的那一半,可能并非首長薪水的一部分而是公務費,不能匯入個人薪資。馬英九,可能因此被檢察官起訴。罪名,可能是貪污。
我太驚訝了。從一九九九年秋天踏進臺北市政府成為臺北市的首任文化局長開始,我的特支費的一半,三萬四千元,就是每個月直接匯入薪資賬戶的。秘書作業(yè)自動處理,沒問過我,也沒有任何人告訴過我還有其它的可能做法。我倒是記得跟公務員同仁有一段對話。拿到第一張薪水單時,非常驚訝,發(fā)現(xiàn)原來臺北市政務官首長月薪才十萬塊上下,跟她每天至少十幾個小時的工作時數(shù)和巨大的政治壓力還真不成比例。我笑說,“比我的稿費還低!
同仁笑答,“還好特支費的一半可以補上一點點。”
議會,有一年,因為“龍局長”不“合作”,所以通過決議刪除她的特支費一半,“以示懲罰”。
是否有例外,我不知道,但是在我個人身為政務官的經(jīng)驗里,顯然公務的慣常作業(yè)把一半特支費當作政務官的薪資補貼;
監(jiān)督政府預算的議會,把一半特支費也當作首長的酬勞,可以拿來作為“懲罰”官員的籌碼。官員自己,譬如我,要在離開政務官的職位四年之后,透過馬英九的案件,才第一次知道,原來這叫“貪污”。
我自詡是一個公私分明、一絲不茍的人。上任第一天,就把自己歐洲家人的三個電話號碼親手交給秘書,清楚交代:凡是這三個號碼的電話費,請從每月電話賬單里一筆一筆挑出來,我自己付賬,不用公款。訪問文化局的海外貴賓絡繹不絕,往往不愿意接受一般制式紀念品而希望得到局長簽名的書,累積下來數(shù)量非常龐大而且昂貴,我用自己的薪水去購買,不用特支費,因為,“局長”龍應臺不能圖利“作家”龍應臺。前者為公,后者為私。
如果馬英九因為那一半特支費匯入薪資而以貪污罪起訴,那么我該怎么辦?我們六千五百位歷任和現(xiàn)任的政務官該怎么辦?或者說,在一個現(xiàn)代的法治社會里,一個好的公民該怎么辦?
找出法條翻到“自首的定義”:
指犯罪人于犯罪未發(fā)覺前,向有偵查權之機關(如檢察署、警察局)或公務員(如檢察官、警察等)自動陳述其犯罪事實,而接受裁判者。
“自首的方式”,可以去檢察署按鈴,但是“口頭陳述或書面報告均可,書面報告不以表明自首字樣為必要”。所以,這篇文章,就是首任臺北市文化局長龍應臺向全民的“自首”文件吧。
迷宮的出口在哪里?
馬英九案對于我們的社會所提出的真正問題是,我們眼光的高度要放在哪里,才能在復雜混亂中看見出口?
然而,我一個人或者六千五百個人的“自首”可以激活技術層面的司法程序,但是它解決了什么問題呢?
道德不能處理法律問題,法律又不能處理政治問題。當?shù)赖隆⒎、政治糾纏不清,真正的價值因而混沌不明的時候,急切的我們就很便宜地把責任放在司法身上,以為司法可以提供終極的答案?墒俏覀兠髅髦溃w機時刻表可以標出臺北到羅馬的里程和時速,告訴我們一天到不到得了羅馬,但它絕不可能為我們判斷我們該不該去羅馬、羅馬是不是我們的真正目標。
法的執(zhí)行者固然必須謹守他的位置,捍衛(wèi)他那一個位置不可動搖的基礎價值,但是社會作為整體卻需要一個超出單一位置的高度。白老鼠走不出它的迷宮隧道,因為他自始至終在迷宮隧道里打轉,沒有高度,就無法綜觀全局,看見出口。我們在司法的技術解讀、藍綠的選舉盤算、“統(tǒng)獨”的玩弄操作的一條一條隧道里一遍一遍地打轉,奮力追逐自己的尾巴,以為那就是目標。
馬英九案對于我們的社會所提出的真正問題是,我們眼光的高度要放在哪里,才能在復雜混亂中看見出口?
誰在乎馬英九?
我一向不回答任何關于馬英九的探詢。利用跟一個公眾人物共事而得到的近距離觀察和了解來對外銷售“權威消息”,我認為是不道德的。但是今天似乎已經(jīng)走到一個歷史的岔口:如果馬英九被起訴,如果馬英九因為自己的“道德潔癖”而決定退出二零零八“大選”,這樣一個人,作這樣一個決定,在臺灣民主的進程中,又意味著什么?
我無意為馬英九背書。善良的李遠哲所經(jīng)歷過的痛苦,對知識分子來說是一個令人深刻戒慎恐懼的教訓。結論是,很多政治人物都是在權力的測試之下,才在午夜變成怪獸,第二天早上穿上西裝去上班。如果有一天馬英九被權力腐化也轉化成一個權力怪獸——我現(xiàn)在、未來,都拒絕為他負任何責任。每一個人要為自己那一張選票負責。
誰在乎馬英九?但是臺灣的未來,不能不在乎。這個政治人物在或不在二零零八的歷史里面,會影響到臺灣的未來。是在今天特定的語境里,我認為談一談我所看到的馬氏人格特質,以及這個人格特質和民主文化的關系,可能是有歷史意義的。而今天的特定語境就是,在歷經(jīng)坎坷之后,人們開始普遍接受這樣一個邏輯:政治是一種詐術,畢竟需要手段,“不粘鍋”、有“道德潔癖”,不與人利益均沾,不講究“江湖義氣”,不懂得“你搓我的背,我搔你的癢”,不善于利用公家資源交換人情,就不是一個有“魄力”、有“能力”的領袖。
這個邏輯,應不應該被質疑?
天下為“公”
在選戰(zhàn)開打、滿城瘋狂的時候,我難免心驚肉跳,倍感壓力:這是個不公平的競爭;
馬愿意尊重我對文化獨立的堅持,換來的可能就是輸?shù)暨x舉?墒沁@個堅持,又是一個不能妥協(xié)的堅持。
我不知道馬英九有沒有做這個或做那個的能力與魄力,但是,我們共事時,曾經(jīng)發(fā)生過這幾件令我印象深刻的事情。
印象之一。在一次“總統(tǒng)”大選中,一向拒絕參與任何畏選的我,在半夜接到一通電話,是某一位候選人的競選主要干將。打電話的目的,他說,很緊急了,是希望我為那位候選人寫一篇文章。
我極為惱火地回答說,不寫。而且,這么晚打電話,是極不禮貌的騷擾。
第二天,見到馬英九,我怒氣沖沖把這件事告訴他。他微笑不語,然后我才明白,原來他一直有各方壓力,認為作為他的屬下的我,理所當然應該為他的陣營輔選,他應該給龍局長壓力,但是馬一口回絕,“龍局長不會愿意的,連試都不必試。”因為不斷地被他擋住,所以才會有那個半夜的突兀電話。
印象之二。市長室官員交代下來,一份公文就從我的科員那兒一路蓋章簽上來,最后到了我桌上,看得我直皺眉頭。原來,某月某日某經(jīng)濟園區(qū)落成,市長要去剪彩了。為了剪彩的風光,市長室請文化局責成下屬美術館配合剪彩時段,在該園區(qū)辦一個美術展,同時,請文化局安排現(xiàn)場表演節(jié)目。
我在已經(jīng)蓋了好多“擬辦”章的公文上批:
1.美術館展覽屬藝術專業(yè)范圍,自有其嚴格規(guī)定之專業(yè)流程,不宜配合市長剪彩“演出”。
2.文化局對市民負責,非市長幕僚。安排表演活動目的在培養(yǎng)市民美學則可,在“配合”市長剪彩則不可。以上事宜由新聞處幕僚單位出面作業(yè)較妥。龍
公文批好了,我把科員、科長一路到主秘都請來局長室,拿著白紙黑字的批示跟同仁溝通觀念:文化局是獨立的,負責對象是市民,它不是市長的化妝師。文化官員應有此基本認識,從最小處就不容許文化為政治服務,以免將來的掌權者公私不分,職權濫用。以后再有這種指令,比照辦理。
談完后,同仁離去,主秘卻不走,面有難色,欲言又止。我知道他有話要說。
他極坦誠地告訴我這“小白兔”:“局長,您的理念我完全了解,而且贊成,但是,能不能不要形諸文字,因為公文復閱,回流的一路上每個人都會讀到,給市長室的人難堪,就是給市長難堪,不太好。官場還是有官場文化的。您還是讓我去用電話表達比較好,原批示可以擦掉!
我默默看著這資深公務員大約足足兩分鐘之久,心中深深感動,他如此細致而誠懇地衛(wèi)護一個“誤闖”官場的人,怕她受傷害。思索之后,我說,“明白你的細心,但是,如果不落文字,這一路上舊觀念的公務員不會認識到文化行政獨立的重要。有白紙黑字,才能讓公務員嚴肅地對待這個問題吧,包括市長室的公務員!
主秘拿著公文起身離去,“而且,”我說,“我有信心馬市長自己也會支持這個立場!
我其實并不知道馬會怎么反應,但這是個很好的考試吧。當天晚上,跟市長通電話,我把這個批示原原本本道來。他靜靜聽完,輕松地說,“對啊,本來就應該這樣啊。這種觀念是要建立的,很好。”然后開始談別的公事。以后,文化局再也沒有接到過類似的指令。
在選戰(zhàn)開打、滿城瘋狂的時候,我難免心驚肉跳,倍感壓力:這是個不公平的競爭;
馬愿意尊重我對文化獨立的堅持,換來的可能就是輸?shù)暨x舉。可是這個堅持,又是一個不能妥協(xié)的堅持。我就在這樣的矛盾中度過和馬共事的三年半。
突然少掉一個選擇?
如果為了一個荒謬的特支費而使臺灣人民對于自己的未來突然少掉一個選擇的可能,令我不安。我一點也不在乎馬英九個人,但是少掉一個選擇,對人民是一種權利的損失,路,又變得更窄。
寫《開放社會及其敵人》的哲學家卡爾·波普在觀察歐洲戰(zhàn)后的新民主時,曾經(jīng)說,徒有民主的架構是不夠的,因為填到架構里頭去的,還是你自己的傳統(tǒng)的文化。如果傳統(tǒng)文化長不出民主的新精神來,那個架構是沒多大用的。臺灣的民主飽受考驗,人民備受煎熬。在選舉的民主框框里,填進去的仍是賣官鬻爵、利益輸通、公器私用、鉆營逢迎的文化,在其中如魚得水的仍是那種傳統(tǒng)的善于結幫拉派、相互哄抬的江湖人物。
問題來了:在這樣的氣氛、語境里,馬英九這一個政治人物的品格特質,應該被怎么看待呢?我們應該把結黨營私、互通有無的江湖幫派做法看做政治的正統(tǒng)而批評馬英九的“清凈自持”是一種不懂權術、昧于現(xiàn)實的政治幼稚?還是把馬英九的特質里對于“公”的固執(zhí)看做一種現(xiàn)代公民社會的重要價值,可以堅持,值得追求?
所以馬英九案,并不只是一個司法案件而已;
“馬英九現(xiàn)象”所逼問的是,我們的價值究竟是什么?我們要的未來,究竟像什么?我們對于民主政治的想象,究竟是什么?我們相不相信現(xiàn)代化的優(yōu)質民主真正可以在我們的傳統(tǒng)文化土壤里生根?在這一個高度定住了,清楚了,我們才能決定自己對馬英九這樣的政治人物,要如何對待。他的可能退出“大選”,對臺灣的民主進程是得到,還是失去,還是無所謂?
馬英九的進退,不僅只是“藍營”的事,就譬如民進黨的革新也不只是“綠營”的事;
臺灣的生存需要優(yōu)秀的政治領袖,需要優(yōu)秀的政黨,馬英九和民進黨都是整個社會太珍貴的資源。馬英九有沒有能力做大政治家,開創(chuàng)臺灣民主,影響華人世界,這是另一個層次的問題,我不知道,不背書,不討論,但是,如果為了一個荒謬的特支費而使臺灣人民對于自己的未來突然少掉一個選擇的可能,令我不安。我一點也不在乎馬英九個人,但是少掉一個選擇,對人民是一種權利的損失,路,又變得更窄。
深情、承擔、責任
如果是出自對于臺灣這塊孕育了我們的土地和人民的深情、承擔和責任,有什么阻礙是必須畏懼的,有什么失去是需要擔憂的,有什么忍辱負重是不能扛起的呢?
因此我對馬英九的所謂“道德潔癖”,是不以為然的。為了維護自己的道德形象而退出“大選”,是不是把那個微小的自己看得太重了?難道馬英九不該和我們任何一個公民一樣,關心長程的臺灣的民主未來,而不是馬英九的一己形象?跟臺灣的前途比起來,個人形象算什么?
臺灣的民主,在大歷史坐標上今天走到了哪一個位置?未來對臺灣,尤其在兩岸關系里,隱藏了怎樣嚴峻又可怕的挑戰(zhàn)?這些嚴肅的問題逼在眼前,競選二零零八,難道是為了個人仕途,而不是因為對于臺灣篳路藍縷的歷史和它艱辛無比的前途,有深情,有承擔,有責任?如果是出自對于臺灣這塊孕育了我們的土地和人民的深情、承擔和責任,有什么阻礙是必須畏懼的,有什么失去是需要擔憂的,有什么忍辱負重是不能扛起的呢?
歷史,需要人來承擔。人不同,歷史往往就走上了另一條路。我希望臺灣多一點選擇——路走得寬闊,人顯得從容。臺灣人在迷宮里實在努力得太久,太累,太傷了。我們需要,迫切需要,一個寬闊的、從容的未來。
。ū疚脑谙愀勖鲌蟆ⅠR來西亞星洲日報、廣州南方都市報同步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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