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英洪:“零舉報”的隱憂
發(fā)布時間:2020-05-24 來源: 人生感悟 點擊:
《中國青年報》2004年5月13日有一則“安徽阜陽推行職務犯罪‘每日零舉報’制度”的記者報道。乍看標題,疑竇頓生:難道安徽阜陽市全體公職人員一下子個個都成了天使,從此不再有職務犯罪了?難道安徽阜陽市全體民眾人人都對全市天使般的公職人員無需再舉報了?抑或有一種什么新的外在強制力量鉗制民眾舉報,從而實現(xiàn)太平盛世的“零舉報”?
細讀全文,方知記者玩了個大帽子罩小腦袋的把戲:不是阜陽全市而是阜陽市人民檢察院推行職務犯罪“每日零舉報制度”。不先對此作一番如此這般的費神梳理,讀者諸君定會與筆者一般會被下文中迅即又提到“有群眾舉報”云云的敘述墜入五里煙云。
現(xiàn)在明白了,原來是阜陽市人民檢察院為了“在偽劣奶粉暨工業(yè)食品清理整治工作中認真做好檢察工作”,防止檢察機關工作人員的“職務犯罪”,特下發(fā)了專門文件,規(guī)定從5月1日起正式實行檢察機關工作人員職務犯罪“零舉報制度”。即使如此,亦不免使人納悶如前。
偽劣奶粉事件確實暴露了一些地方市場經(jīng)濟秩序的混亂和有關執(zhí)法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不作為。阜陽市人民檢察院以此為突破口,加大檢察權的行使力度,原本無可厚非。只是以為“零舉報制度”是“近40個幼小生命和數(shù)百個傷殘兒童家庭的痛苦代價”催生的“一項反腐敗新制度”,筆者就不敢茍同了。
眾所周知,由于人性的不完善,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這是萬古不易的一條經(jīng)驗。在缺乏有效監(jiān)督和權力制約的境況下,積極的權力尋租和消極的權力不作為就會并行不悖。阜陽市人民檢察院自以為高明地推行“零舉報制度”就能一舉解決全市檢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不作為和瀆職問題,這不是自欺欺人,那就是過于天真了。
退一步說,對于阜陽市檢察機關是否做到了“零舉報”,這個最后的評判大權或許應該交給社會而不是自己下文件宣稱的檢察院。再說,阜陽市人民檢察院真要長期做到“零舉報”,如不是把自己的工作人員訓練成天使,就只能靠鉗制民意和弄虛作假來強行支撐臺面了。如果說阜陽市人民檢察院下個文件真能實現(xiàn)“零舉報”的奇效,那么中央有關部門依此而行,則因吏治的腐敗而彌漫全國的上訪潮可一日退盡矣。
看來,在建設政治文明的今天,有關部門和領導面對新的形勢和問題,恐怕要放棄那種作秀式的“過硬措施”,得想想別的辦法。我們的記者恐怕也要拷問一下那種一見“閃光的東西”就禁不住吹起喇叭的習慣沖動了。
200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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