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任的政府一定是愛護孩子的|壽光洪水政府負責任嗎
發(fā)布時間:2020-04-04 來源: 人生感悟 點擊:
官員們在自己享受特權的時候,考慮不到學生的安全 又一起學生交通事故。12月12日下午,江蘇省豐縣首羨鎮(zhèn),一輛裝載小學生的汽車側翻倒在鄉(xiāng)間灌溉河渠里。至12月13日凌晨,已有15人遇難,另有十余人重傷。在此之前,甘肅幼兒車禍剛過去。為什么有如此密集的學生交通事故,為什么讓這么多學生慘死在上學路上?
甘肅幼兒交通事故以來,全國都在“嚴查校車超載”,不少地方為了不“頂風作案”,派出公務人員在學校門口執(zhí)勤,只為避免超載,以致一些平時依靠擁擠才能上學的孩子,不得不改作步行,小跑。但離校太遠的學生畢竟別無辦法,超載不能杜絕。前些天,有某地“核座16人的車,擠了64個幼兒園的孩子”,超載司機被罰款兩千,沒收駕照的報道。
盡管這樣“嚴防死守”,這期間的學生交通事故報道并不見減少,反而有所增多!這是為什么?客觀地說,學生交通事故從來都不少,在目前高度緊張的情況下,倒應該有所減少,我們看到的“增多”,是因為現(xiàn)在有網(wǎng)絡,有微博,較大的學生交通事故就成為社會事件。換句話說,學生交通安全此前是被可恥地“忽略”了。
所有的官僚體制“總結經(jīng)驗教訓”的基本思路,不外乎掩蓋矛盾,“渡過危機”,不要“頂風作案”。公共安全在官員的選擇中,等于做官安全!君不見,在甘肅幼兒交通慘禍之后,各地采取的對策,連小學生都知道是本末倒置的表面功夫。
首先,超載被當成禍首。學生交通安全,轉換為“整治校車超載”的運動。在這種邏輯下,不超載的學生交通事故,似乎就可以默認官員免責了。江蘇“12•12”學生交通慘案發(fā)生的“第一時間”,有關部門發(fā)出的消息特別說明,這輛車核坐52人,實坐48人,沒有超載。
沒有超載,就是天災而不是人禍了嗎?我們長期以來縱容著這樣的事實:官員們在自己享受特權的時候,考慮不到學生的安全。一個基層權力機構的官員,也是一個人坐一輛幾十萬元的免費車,國家財政還給養(yǎng)司機,在他管理之下的孩子們,則一群人擠一輛破車,還自己掏錢。官員出行八面威風,警察開道,汽笛長鳴,學生交通安全絕對在領導干部之下――你擠占了孩子的資源,你就是災禍的間接責任人,從社會管理的角度,你也是第一責任人,是罪魁禍首。
公款只養(yǎng)官車,不養(yǎng)校車。這是全國大多數(shù)地方的悲摧現(xiàn)實。江蘇省豐縣“12•12”慘禍中,孩子們坐的也是“租用社會公交車輛”。中國只有教育資源集中的地方,或者“主流人群”集中的地方,才有校車,基層社會根本沒有校車一說。接二連三的學生交通事故報道,媒體使用“校車事故”一詞,多屬用詞不當,把“坐著學生的車”和“校車”混為一談了。
目前,這一殘酷事實則掩蓋在“整治校車超載”的熱潮中。有關方面應該知道,不能假設平民的孩子都是傻子,他們都愿意擠在危險的破車里,而是你們只給了他們不能不超載的條件。
官員們更應該知道,由于適齡學生人口的銳減、大量中小學校的撤銷與合并,學生尤其是鄉(xiāng)村學生如果不選擇輟學的話,只有借助“校車”上學。以目前的“校車”質量、司機資質、鄉(xiāng)村路況、交通普遍的混亂狀態(tài),一定會發(fā)生“校車”事故的。如果不想辦法應對這樣的現(xiàn)實,完全可以預料,學生交通事故還會接二連三地發(fā)生。
目前,除了“整治超載”的專項行動作為“保障校車安全”的步驟,還有什么辦法嗎?當然有。只憑慣性反應,官方的“應急”花架子也是一整套。在甘肅幼兒車禍不久,筆者在某縣最好的酒店門前,看到一溜黑色轎車,它們是載著上級領導來檢察“校車”安全的。關心校車安全的部門之多,也超出一般人的常識,在視察校車安全的公車隊伍里,有一個車隊叫關工委(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其實這個縣跟全國大多數(shù)縣一樣,一輛校車都沒有。
越來越有點覺悟的公眾,不免在心里做著這樣的換算式:讓這些官員們減少幾輛車,全縣的學生就可以坐上安全的公車上學了呀!可是,這樣的想法,只是從公共的角度,從家長的角度出發(fā)的。領導干部們有什么理由這么想呢?他們有什么理由用自己已經(jīng)到手的享受,去換算孩子們的完全呢?他們的責任是來檢察和視察“校車”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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