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變黃金紀錄片 [垃圾變黃金]
發(fā)布時間:2020-03-25 來源: 人生感悟 點擊:
上世紀90年代,臺灣垃圾急速增加,各地發(fā)生了大大小小的垃圾大戰(zhàn)。 時至今日,臺灣家庭垃圾分類帶來至少95.6億元新臺幣回收再生產(chǎn)值。而光是為資源回收、清運而生的業(yè)者就達782家,并創(chuàng)造了2萬個就業(yè)機會。
來到臺北的外國旅客,若晚間在街頭漫步,多半都會被一幅畫面吸引。壕拖瘛按档讶恕钡墓适乱话悖敗渡倥钠矶\(獻給愛麗絲)》這首古典音樂在街道里回響,就會看見許多人從屋樓房舍間提著大包小包的廚余垃圾走出來,像是受音樂吸引的老鼠,跟著垃圾車而走一一傾倒那些可燃的、回收的,熟食和生果的“廢棄物”。
今年由經(jīng)濟學人智庫辦理的“亞洲綠色城市”評比,臺北和香港并列第二;去年,臺北也以“資源循環(huán)、永續(xù)社會”為展覽主題,獲選為上海世博會最佳實踐城市之一。
“不到八年,臺北市垃圾減少60%,資源回收能夠從2%增加到43%,很多人都認為這是環(huán)保奇跡,但這個環(huán)保奇跡,其實是市民配合得來的,當他們將垃圾交給清潔隊前,已先作好垃圾分類,因而達到垃圾減量資源回收的目的!迸_北市長郝龍斌說。盡管臺北市是垃圾政策的先行城市,但臺灣的垃圾處理成就卻是南北各地“垃圾大戰(zhàn)”乃至“反焚化爐運動”等民間和政府角力的結果。
垃圾大戰(zhàn)
在1987年掌管環(huán)境事務的“環(huán)保署”成立之前,垃圾多交由各地方政府自行處理,像是一種放牛吃草的形態(tài),因為經(jīng)費有限,地方都因陋就簡地處理掉。最常見的方式就是任意堆置在河岸或公共空間。
上世紀七八十年代,臺灣轉成外貿(mào)導向的工商業(yè)社會,垃圾急速增加,單純的堆置處理方式讓垃圾堆充滿了惡臭、沼氣,甚至形成大火。到上世紀90年代,臺灣各地發(fā)生了大大小小的垃圾大戰(zhàn)。當時最常見到的新聞畫面,即是各地方相互傾倒垃圾,為了阻擋垃圾運入,居民展開各種圍堵抗爭。棘手的垃圾問題,讓當時的“環(huán)保署廢棄物管理處長”被起訴,縣市環(huán)保局長被記過,鄉(xiāng)鎮(zhèn)長被判刑。
為了讓居民接受“垃圾在我家”,凡是住在垃圾掩埋場和焚化爐區(qū)1500公尺內(nèi)者,都有免水電費等等的福利,但即使如此,居民仍然不愿意:誰能忍受惡臭和蒼蠅?
反焚化爐運動
“環(huán)保署”成立時,垃圾問題成了當務之急,首任署長簡又新參考了荷蘭資源回收桶的創(chuàng)意,推出了“外星寶寶”,這些顏色不同的大型垃圾桶放置路邊,說明了垃圾需根據(jù)能否回收區(qū)分投放,強化民眾分類的觀念。而后,又推出了“環(huán)保火精靈”的政策,計劃建置22座公營大型焚化爐以解決掩埋場不夠的問題,但這無法滿足每個縣市的需求,繼而再打出“焚燒為主,掩埋為輔”以及“一縣市一焚化爐”的口號,官方無法獨力興建的焚化爐就透過“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垃圾焚化廠推動方案”來追加興建。
政府提出了六年BOT案,通過補助的方式吸引民間投資,并協(xié)議合約,保證20年后政府收購?此平鉀Q垃圾問題的計劃,卻隱藏著重大的盲點!碍h(huán)保署推的垃圾分類計劃,沒有考慮到廚余,興建焚化爐,卻不倡導分類”,臺灣綠色公民行動聯(lián)盟(綠盟)垃研會/河川組召集人陳建志表示,因有機堆肥的挫敗經(jīng)驗,讓官方產(chǎn)生廚余不好處理的印象,因而將它刻意忽略,“但占了垃圾量三成之多的廚余,卻是焚化爐的殺手,因為水分太多,不僅會讓焚化爐折壽,也會燒出戴奧辛等世紀之毒!
1998年,臺灣的家庭垃圾到達歷史高峰期,日產(chǎn)2.4萬多噸垃圾,政府的說法是垃圾危機,勢在必行。然而,卻說服不了民眾,幾乎各縣市都掀起了“反焚化爐運動”,國外的環(huán)保運動者也加入聲援,并為臺灣民間解釋焚化爐的相關問題。
南埔村原本就有垃圾掩埋場,已讓村民難以忍受,縣政府又計劃將焚化爐引進南埔村,更讓他們憤怒。離鄉(xiāng)的年輕人,不忍見到家鄉(xiāng)淪為垃圾處理專區(qū),因而積極聯(lián)絡綠盟等環(huán)保團體協(xié)助,才促成保羅到訪。之后,村民組成的自救會每晚都在小區(qū)找人泡茶聊天,宣揚反焚化爐的必要性,除此之外,也整理調(diào)查臺中縣垃圾產(chǎn)生與處理現(xiàn)況,而后發(fā)覺根本沒有興建的需求。年輕干部制作簡報到縣議會召開公聽會,讓地區(qū)議員支持反對興建大安焚化爐,同時借著民間反焚化爐聯(lián)盟對“立法院委員”的游說,讓“環(huán)保署”認同“停建大安焚化爐是對在地居民的健康與產(chǎn)業(yè)永續(xù)、臺中縣民與政府財務負擔減輕都是多贏的結果”,最后終于停建。
這只是其中一個抗爭成功的例子,但當時臺灣從南到北都可見反焚化爐的抗爭,因為每一座興建中或已運轉的焚化爐,對當?shù)厝藖碚f,都是威脅生活環(huán)境的幽靈。除此之外,土地取得、執(zhí)照變更等程序的粗糙,都在威脅當?shù)鼐用竦纳。當時即有媒體直批:“對焚化爐承包商而言,焚化爐無疑是穩(wěn)賺不賠的生意,不僅有政策大力支持,垃圾進廠燒有處理費可拿,垃圾量沒有達到簽約數(shù)量時,也許拿公有焚化爐的垃圾補足或金錢賠償,甚至拿納稅人的錢負擔各地回饋金與設施,即使提早關廠也不用擔心,政府會負責賠償!睋Q言之,焚化爐即使無法經(jīng)營,都無損承包商和企業(yè),但惡果卻由繳稅和直接受環(huán)境沖擊的民眾來承擔。
焚化爐的嚴重問題,在環(huán)保團體的帶頭下,不僅民眾清楚意識到,連地方政府也深覺不妙,在估量各項環(huán)境成本、評估垃圾分類減量后,可能沒有這么多垃圾進焚化爐燒,而焚化爐的包袱將會束縛地方政府二十年動彈不得。
臺東市即為一例。臺東縣焚化爐一天要燒300噸垃圾,其中臺東市負責一百多噸,接任臺東市長的賴坤成原支持焚化爐,但經(jīng)過了解接觸后,發(fā)覺只要認真處理垃圾分類,可讓臺東市每日垃圾量從150噸降到50噸,自此,他成為反焚化爐大將。
臺東和云林兩個地方政府,雖蓋了焚化爐,但新任縣長接手后,便不讓焚化爐運作。臺東縣政府認為光掩埋場即可應付,焚化爐啟動后的營運成本并非他們能夠負擔的,云林縣也以“勿債留子孫”而另謀垃圾轉運政策,不啟用焚化爐。
而這些縣市政府的判斷是對的,直至今日,各縣市焚化爐都面臨垃圾不夠燒,進退不得的窘境。而垃圾量大減,也歸功于政府推行的垃圾分類計劃,以及民間團體要求“垃圾多元處理”并力求廚余回收再處理的可能。
垃圾多元處理
盡管環(huán)保團體也反對焚化爐興建,但他們不是只為了“反”,而是認為政府并沒有做好垃圾政策的配套,也沒有正視資源回收的重要性,沒有思考減量的方法。因而,除了一邊反對之外,包含主婦聯(lián)盟、看守臺灣等環(huán)保團體,甚至是移居臺灣的加拿大人劉力學都以親身實地證明資源回收以及廚余再生的可能和重要性。
“垃圾本來就是資源,公部門在處理垃圾之前,并未作成分分析,一概作為廢棄物!标惤ㄖ颈硎,根據(jù)過去20年來,專家針對臺灣垃圾的成分分析結果來看,可重新利用的資源,如紙、塑料、廚余占了垃圾的七八成,真正無用的垃圾只有兩三成,這和焚化爐燃燒后的殘渣量是差不多的,因此,根本不存在垃圾危機,“況且,資源回收和廚余處理的成本,遠低于焚化爐!
其中以主婦聯(lián)盟為最。主婦聯(lián)盟是由一群關心吃食及環(huán)境的家庭主婦組成,因為操持家務,所以比一般人更注意食物來源及生長環(huán)境,更熟悉垃圾處理問題,在臺灣是重要主導環(huán)境議題的婦女組織。他們也以會員的力量,專注在資源回收和廚余處理的計劃。
民間團體一方面自己處理,一方面游說政府,要求停建焚化爐,同時進行資源回收計劃。2000年,由臺北試行,效果不錯,也讓其他地方政府如臺中市、臺中縣石岡鄉(xiāng)相繼仿效,直到2005年,“中央專責部會環(huán)保署”才下令全面實施強制垃圾分類,廚余、可回收垃圾和一般垃圾三類的政策,若垃圾不分類,清潔隊則可拒收。自此,廚余回收量由平均每日80噸,提高到每日2000噸以上,相當于兩座垃圾焚化廠日處理量。
根據(jù)民間團體調(diào)查,垃圾分類剛開始推行不順,人人雖知道,但真正做到的才五成。因而他們參考了日本和韓國的做法,游說政府實施“垃圾隨袋征收”政策。各部門一開始相當抗拒,直到馬英九當選臺北市長,才定案實施,連同廚余回收一起作為配套措施,正式讓生產(chǎn)的廢棄物進入了可利用的體系。馬英九曾穿著圍裙上電視宣傳政策,垃圾分類回收成為他市長任上最突出的政績。
2000年7月臺北市所實行的垃圾隨袋征收,即指需焚燒的垃圾以由市環(huán)保局指定的專用垃圾袋,按容量計費;可回收利用垃圾不計費,由經(jīng)濟誘因推動垃圾減量。正式實施后三個月,垃圾量銳減,于是清潔隊一周只收6天垃圾;到2003年5月,垃圾量持續(xù)減少,收垃圾時間變?yōu)?天!耙驗閷S美ㄥX,所以,為了節(jié)省這項花費,家家戶戶對于垃圾分類處理也就更用心!标惤ㄖ菊f,垃圾袋收取的錢,則依比例轉給清運垃圾者和處理垃圾者。以一家四口為例,透過資源回收為家庭減少垃圾數(shù)量,約可省下近五成的垃圾清潔費。
臺灣大學環(huán)境工程研究所教授于幼華表示,臺灣資源回收成效在全球數(shù)一數(shù)二,即是因為獎勵措施,例如,凡小區(qū)或居民自組回收組織,收集來的資源回收物,都可從政府的“資源回收管理基金會”取得回饋金,供小區(qū)公共用途。學校、社福團體、公家清潔隊、回收商,都是回饋對象。在臺灣,連小學生都知道,哪些是“可回收垃圾”,如何成為新的資源利用。
新加坡《聯(lián)合早報》去年即以“臺灣強制垃圾分類回收,垃圾變黃金”,大篇幅報導臺灣垃圾分類成效,文中引用“環(huán)保署”2009年資料指出,臺灣家庭垃圾分類帶來至少95.6億元新臺幣回收再生產(chǎn)值。而光是為資源回收、清運而生的業(yè)者就達782家,并創(chuàng)造了2萬個就業(yè)機會。若加上再生產(chǎn)值貢獻最大宗的工業(yè)廢棄物回收資源金額487億元,整體資源回收產(chǎn)值超過582億元。2008年,資源回收管理基金會支出的回饋金即達47億8270萬元。
時至今日,臺灣普羅大眾皆了解垃圾處理和分類概念,政府也已倡導著“資源全回收、垃圾零掩埋”的理想,進而提出將掩埋場轉化成生態(tài)公園或停用部分焚化爐作為博物館之類的計劃。
聽起來很美好,但是焚化爐還在,監(jiān)督和檢查其運作,仍然不能忽視。除此之外,回饋金的使用要民主化、透明化也是重點項目,“我們也希望政府不要壟斷了所有資源回收的機會,可以和二手家具行、收舊物的弱勢群體合作,讓資源可以在民間成為循環(huán)系統(tǒng),也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标惤ㄖ菊f。
臺北垃圾分類政策
推進之路
1985年之前
臺北市垃圾采露天堆置,形成基隆河旁的“內(nèi)湖垃圾山”。
1985年12月
福德坑垃圾掩埋場啟用,之后臺北市開始采取衛(wèi)生掩埋。
1991年
臺北市從1991年開始焚化處理,并確立”以焚化為主,掩埋為輔“之目標,目前非資源垃圾99%以上已采焚化處理,運作中的焚化廠共有三座:內(nèi)湖、木柵和北投焚化廠。內(nèi)湖垃圾焚化廠于1992年正式接管運轉,設計處理量900 噸/日,木柵垃圾焚化廠于1995年3月正式接管營運,設計處理量1 , 2 0 0噸/日,北投垃圾焚化廠于1999年5月正式接管運轉,設計處理量1 , 8 0 0噸/日,三廠目前均正常運轉中。
1992年
臺北市開始推動資源垃圾回收,當時因垃圾采落地收運,全市有3,765個垃圾集中點,環(huán)境極臟亂。
1997年
臺北市實施“垃圾不落地”及“三合一資源回收計劃”,規(guī)定市民必須將垃圾直接交給垃圾車收運,采取定時、定點、定線清運垃圾方式,方便市民將“垃圾分類”、“資源回收”與“垃圾清運”一次完成。
2000年
臺北市開始全面實施垃圾費隨袋征收,實施前,臺北市生活垃圾量為每人每日1.12公斤,目前為0.39公斤,已減少了65%;資源回收率也從實施前之2.4%,增加到目前的44.0%,市民垃圾費負擔也由1999年的每戶每月144元減至51元。
2010年
為配合市政府2010年零掩埋全回收政策,山豬窟垃圾衛(wèi)生掩埋場轉型為廢棄物暫置場,遇有天災則進行災害廢棄物分類物回收再利用作業(yè)。
處罰
針對沒有依照規(guī)定進行垃圾分類的民眾,市政府會開出新臺幣1,200-6,000元的罰單,檢舉獎金則為罰款的20%;針對偽造專用垃圾袋者,除可以罰款新臺幣1,000萬元外,并移送法辦可處2-7年徒刑;販賣偽造垃圾袋者,除可以罰款新臺幣3萬-10萬元外,并移送法辦可處1-7年徒刑;檢舉偽袋制造的民眾最高獎金為新臺幣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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