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打,記者的“添”職?】 今日資訊記者挨打
發(fā)布時間:2020-03-20 來源: 人生感悟 點擊:
2007年1月14日下午6時許,《南方日報》著名揭黑記者梁文祥在自家小區(qū)門前遭兩男子襲擊,對方毆打梁長達數(shù)分鐘,致使其肋骨骨折、大腦積血。由于隨身攜帶的價值數(shù)萬元的攝影器材并沒有被劫,梁懷疑打人者是為了報復,而他正是小區(qū)業(yè)委會籌委會的發(fā)起人。
梁文祥曾冒著生命危險,做成報道《茫茫人海見毒瘤》,拍攝了千余張廣州火車站吸、販毒猖獗的照片。前些年,談到記者工作的艱辛,總有人說,某某年是“記者挨打年”,仿佛樹碑立傳一般,現(xiàn)如今,記者挨打早已見怪不怪,攝影記者挨打更多!
無獨有偶,1月9日,《中國貿(mào)易報》山西記者站記者蘭成長,在山西省大同市渾源縣一煤礦采訪時被一伙不明身份的人打成重傷,送醫(yī)院后第二天因顱內(nèi)出血搶救無效死亡。
同是記者,同樣挨打,卻不可“同日而語”。據(jù)悉,蘭成長系報社試用人員,前往礦區(qū)采訪有“敲詐”之嫌,遭礦主“滅口”。
一邊被人無辜毆打,一邊又可以瀆職受賄,記者就是這么一個特殊的群體,挨打與賄賂都只有一個目的――閉嘴。
早在2003年,同樣是在山西,就曾報出“山西繁峙礦難11名記者受賄”丑聞,轟動一時。因報道同一事件獲得中國新聞獎的《中國青年報》記者劉暢就曾坦言,“記者手里有‘權(quán)’,監(jiān)督別人,更需要監(jiān)督!”
曾幾何時,由于記者的介入,突破了某些當權(quán)者人為設(shè)定的“統(tǒng)一口徑”,破壞了這些視烏紗為生命者的所謂“政績”和“形象”,毀壞了他們的前程和仕途,因此,“防記者之筆甚于防川”、“防火防盜防記者”的傳言漸漸風行。
掛著跑新聞的名義斂財?shù)氖怯浾咧械臄☆,但是更多的記者是好樣的?梢赃@么說,大凡記者挨打,都說明有些人想掩蓋一些真相,想剝奪公民對于新聞事件的知情權(quán)。打記者,實際上侵犯的是更多人的權(quán)利。
而記者挨打往往只有以下幾種結(jié)局:一是私了,打人的給被打的一些補償,大家“哈皮”完事;一是強行壓下,“自生自滅”。更多的時候,記者被打,多以“一般治安案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這是記者的悲哀,也是全社會的悲哀。
為什么唯獨記者挨打?打警察,敢嗎,一槍斃了你;打國家干部,那是暴力抗法;打法官,那是妨礙司法公正;打外國人,外交無小事;打孩子,違犯未成年人保護法;打老婆,違反婦女兒童權(quán)益保障法。
2007年伊始,兩起記者挨打事件給我們呈現(xiàn)了事件的兩種極端,無論是記者被打,還是少數(shù)記者受賄的現(xiàn)象,都在呼喚“新聞法”的誕生。特殊的群體必定要有特殊的保護辦法和約束機制。該嚴懲的嚴懲,該保護的保護,該追查的追查。期盼“梁文祥案”在兄弟媒體的聲援下得到妥善處理,希望所有的記者珍惜自己身上的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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