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政治動蕩的原因與前景 泰國政治動蕩
發(fā)布時間:2020-03-19 來源: 人生感悟 點擊:
2008年9月9日,泰國憲法法院宣布,沙瑪?順通衛(wèi)在總理任職期間,四次主持電視烹飪節(jié)目,并收取報酬8萬泰銖(約合2300美元),違反憲法第267條款,立即剝奪總理職務。隨后,經(jīng)過一周的內部協(xié)商,以人民力量黨為首的執(zhí)政聯(lián)盟于9月16日提名頌猜?翁沙瓦參選總理職位。9月17日的眾議院表決中,人民力量黨副主席頌猜以298票對163票壓倒反對派候選人――民主黨主席阿披實?維乍集瓦,成為泰國第26位總理。
從2006年2月政局陷入動蕩至今,泰國已在兩年半的時間里,相繼更換了四位總理。從他信到素拉育,再從沙瑪?shù)巾灢拢M管泰國總理“走馬燈”似的更迭,而政局在各派力量的沖突與糾葛中,卻始終未見平息的跡象。
“街頭政治”與“選票政治”之爭
盡管頌猜已榮登泰國總理寶座,但目前卻不得不屈尊在廊曼機場的國際候機廳臨時辦公,因為,泰國總理府已被“鳩占鵲巢”。2008年8月26日,泰國反政府的人民民主聯(lián)盟(簡稱民盟)率眾沖擊并占領總理府,聲稱將堅守到沙瑪“傀儡政府”下臺。雖然沙瑪已于9月9日離職,但民盟認為以“他信妹夫”頌猜取代“他信代言人”沙瑪,并未從根本上改變“傀儡政府”的性質,因此拒絕妥協(xié)。這使得頌猜“打道回府”的口子頗感遙遙無期。
對于曼谷的城市中產(chǎn)階級而言,盡管早已習慣于通過“街頭政治”的方式向政府施壓,以此爭取政治話語權和經(jīng)濟發(fā)展資源,但是,“非暴力”原則始終是抗議示威和游行集會的重要底線。事實上,無論在2006年“反他信”運動中,還是在2008年“反他信傀儡”運動前期,都不難看到民盟的“非暴力”初衷。不過,民盟最終還是邁過了“法律”的紅線,從“自由民主”走向了“無政府”。通過民盟的蛻變,我們不難看到“街頭政治”與“選票政治”的交鋒,以及城市精英對于農村貧民“挺他信”的深切焦慮與強烈不滿。
20世紀60年代以來,泰國經(jīng)濟取得了長足的發(fā)展,2007年人均GDP已增至3700美元。但是,發(fā)展不平衡的問題始終未能得到有效緩解。長期以來的“重城市,輕農村”政策傾向,使得占到全國總人口近七成的廣大農村地區(qū),始終未能分享經(jīng)濟發(fā)展的紅利。政治話語權的匱乏,已成為阻礙廣大農村民眾爭取經(jīng)濟發(fā)展資源的關鍵所在。對于脫貧致富的渴望,使得農村選民在他信提出“草根政策”的農村發(fā)展綱領后,很快就成為泰愛泰黨的追隨者。2001年眾議院選舉后,成立不到3年的泰愛泰黨成為泰國第一個擁有簡單多數(shù)席位的政黨。他信在第一任期(2001~2004年)相繼落實了多項“草根政策”,其中包括:“負債農民三年緩債計劃”、“一鄉(xiāng)一特產(chǎn)”計劃、“鄉(xiāng)村基金”計劃、“三十銖治百病”計劃、“仁愛”系列計劃等。泰愛泰黨的“言出必行”,進一步贏得了農村選民的認同與信任。2005年眾議院選舉中,泰愛泰黨在農村選民,特別是東北部和北部農村選民的支持下,贏得了全部500席中的377席,他信不僅成為泰國第一位成功連任的民選總理,而且也成為泰國第一位“一黨執(zhí)政”的總理。至此,泰愛泰黨與農村選民之間的政治互補與利益合作已然相當牢固,前者為后者爭取政治話語權和經(jīng)濟發(fā)展資源,而后者則為前者提供選票支持以確保議席優(yōu)勢;谇猩砝娴目紤],農村民眾始終堅定地站在“挺他信”陣營。正是看到這一點,他信才敢于在2006年2月解散下議院,提前選舉,并且宣稱“拿不到過半數(shù)選票,我就不出任下屆總理”;而“他信代言人”沙瑪也敢于在面臨民盟政治壓力時表示,“舉行全民公決,讓真正的民意決定政府的去留”。
雖然“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是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則之一,但在曼谷的部分城市精英看來,如果廣大的農村貧民已成為“骯臟政客”攫取國家權力的工具,那么,采取精英政治將是最為合理的選擇。對此,民盟甚至明確提出“眾議員三成民選,七成任命”的政治要求。盡管迄今為止,這還僅是激進分子的口號,但城市精英群體對于維護長期以來政治話語權優(yōu)勢的熱切與執(zhí)著,卻是由此表露無遺。而且,如果能得到同屬于“反他信”陣營的官僚集團、軍人集團以及議會反對派的全力支持,那么,威權時代“眾議院任命制”的復辟,其實也并不完全是天方夜譚。事實上,通過軍人政變集團頒布的《2007年憲法》,“參議員任命制”已然先行復辟,現(xiàn)在泰國近半的參議員不再通過民選,而是經(jīng)由遴選委員會任命產(chǎn)生!1997年憲法》中曾被譽為民主里程碑的“參議員全部民選”制度,須臾間轟然坍塌。
“反他信”的“街頭政治”與“挺他信”的“選票政治”之爭,所折射的其實是泰國長期以來“重城市,輕農村”政策所引起的城鄉(xiāng)割裂。如果不能從根本上化解這一矛盾,那么城市精英與農村貧民之間的政治對立,必將成為長期影響泰國政治穩(wěn)定與民主發(fā)展的癥結。
“一黨制”與“多黨制”之爭
從2006年到2008年的泰國政治動蕩,始終貫穿著一條主線――“反他信”。盡管泰國各派力量站到“反他信”陣營的原因彼此不同――軍方反對他信的“軍隊國有化”政策,官僚反對他信的政府體制改革,中小商販反對他信的放開國內市場政策,國企職工反對他信的國企私有化政策,中小政黨反對他信對各政黨的“鯨吞蠶食”――_但最終目標卻是相同的,那就是徹底瓦解他信主導的泰愛泰黨“一黨獨大”格局。
泰國政壇曾長期處于“小黨林立”的格局之中。20世紀70~90年代的泰國歷屆眾議院中,擁有議席的政黨通常都在10家以上,而且從未產(chǎn)生過真正的全國性大黨,即使是有著60多年歷史的民主黨,在其鼎盛時期也僅擁有三成的議席,政治影響力也始終未能從南部地區(qū)向北擴展。因而,歷屆泰國政府無一例外地都會面臨黨派爭權的政治重壓,由此產(chǎn)生的聯(lián)合政府脆弱性問題,隨著90年代初威權政治的結束,更是日趨明顯。從1992年到1996年,泰國連續(xù)舉行了三次眾議院選舉,其原因就在于各黨派始終未能在利益分配方面達成妥協(xié)。雖然聯(lián)合政府的脆弱性嚴重損害了泰國政治、社會、經(jīng)濟的平穩(wěn)發(fā)展,但對于“小黨林立”格局的既得利益集團而言,卻是難得的發(fā)展契機,無論是軍人集團、官僚集團還是地方性政黨,都試圖在“弱干強枝”的局勢中保持獨立性,并從中爭取更多的政治話語權和利益。
不過,隨著他信領導的泰愛泰黨的崛起,泰國政壇卻在短短數(shù)年內迅速形成“一黨獨大”的格局。對于泰愛泰黨的崛起,有三項因素相當關鍵。其一是制度因素!1997年憲法》對于政黨制度和選舉程序的修訂――特別是“政黨名單制”(即1/5的眾議院席位根據(jù)各政黨所得選票的比例分配,但得票率低于5%的政黨除外)的首次引入――有利于大型政黨的發(fā)展。其二是資金因素。選舉政治是地道的“金錢政治”,即使排除賄選舉動,僅是宣傳、聲援、拜票等常規(guī)舉措,就要耗費大量的經(jīng)費。因此,泰國各政黨的背后從未少過商界財團的身影,不過,像他信那樣,傾盡家族財團之力直接參與政治角逐的,卻是鳳毛麟角。曾一度是泰國首富的“電信大亨”他信的雄厚資金,成為 泰愛泰黨起家的根本,而各大財團的加盟,更是使泰愛泰黨的財力水漲船高。從自由正義黨(2001年2月)到新希望黨(2002年2月),再到國家發(fā)展黨(2004年9月),不少中小政黨倒在了“銀彈攻勢”之下,相繼并入泰愛泰黨,而其余政黨,也都面臨著日益嚴峻的“挖墻腳”問題。其三是群眾因素。正如前文所言,通過“草根政策”贏得農村選民的支持,是泰愛泰黨能夠迅速占據(jù)議席優(yōu)勢,并能在2006年和2008年的動蕩和沖擊中,始終屹立不倒的根本原因。
隨著泰愛泰黨“一黨獨大”格局的日漸成型,原有“小黨林立”格局之下既得利益集團的政治版圖不斷受到擠壓,而他信強硬的CEO作風,也使得雙方的矛盾未能通過妥協(xié)的方式化解,最終引發(fā)了政治動蕩。從2006年2月的民盟大規(guī)模反政府示威,到4月以民主黨為首的三大政黨拒絕參選,再到9月的軍事政變,泰國歷史上的首屆“一黨政府”在各派力量的圍攻之下土崩瓦解。不過,雙方的沖突并未就此平息,“反他信”陣營對于徹底瓦解“一黨獨大”格局、維護以往既得利益的要求相當堅決。2007年5月,政變集團任命的憲法法院宣布,泰愛泰黨在2006年4月眾議院選舉中存在賄選行為,依法強制解散。2007年9月,政變集團頒布《2007年憲法》,其中不僅修訂了政黨制度與選舉程序――比如,政黨名單制的議席比例降至1/6,并且取消了對5%以上得票率的限制――以牽制大型政黨的發(fā)展,并且增補規(guī)定,“凡憲法法院裁定強制解散的政黨,其執(zhí)行委員在5年內不得從政”,從而截斷了包括他信在內的111名前泰愛泰黨骨干回歸政壇之路。與此相對,已然在“一黨獨大”格局中有所收益的“挺他信”陣營,并不甘于放棄。前泰愛泰黨的政治力量通過“借殼上市”的手段,以人民力量黨的旗號再次登上政治舞臺。盡管面臨政變集團設下的重重牽制,但在廣泛的農村民意支持之下,人民力量黨依然在2007年12月的眾議院選舉中勝出,贏得近五成的議席。這一結果顯然不符合“反他信”陣營要求徹底瓦解泰愛泰黨政治勢力的預期。于是,隨著沙瑪政府表示將推動修憲以解除對前泰愛泰黨執(zhí)行委員的從政禁令,“反他信”與“挺他信”之間戰(zhàn)火重燃。2008年5月,偃旗息鼓一年多的民盟再次走上街頭,掀起了迄今未息的大規(guī)模反政府浪潮。
政治動蕩的僵局與出路
泰國政治動蕩的背后,所折射的是利益重新分配過程中的矛盾與沖突。故而,如果未能在兼顧各方利益的前提下達成妥協(xié),那么任何強硬的政治舉措,都很難從根本上化解目前泰國的政治難題。軍人集團在時隔15年后再次發(fā)動的武裝政變,雖然中止了2006年的政治動蕩,但在“還政于民”后,卻是繼而迎來了2008年的政治動蕩。年初以來,“反他信”陣營高舉“反腐敗”的道義旗幟,不斷以“賄選、貪污、瀆職”問題為突破口發(fā)動沖擊。此舉在微觀層面成效顯著――他信自2月歸國以來就深陷司法困局,并在8月再次流亡英國尋求避難;5月30日,總理府秘書長乍甲博因涉嫌“褻瀆國王”而面臨司法審查,被迫辭職;7月8日,人民力量黨前副主席、眾議院議長榮育因賄選而被剝奪眾議員資格;同日,外交部長諾巴敦因簽署“柏威夏寺申報世界文化遺產(chǎn)”泰柬聯(lián)合公報的行為被判決違憲而被迫辭職;7月9日,衛(wèi)生部長猜耶因違反內閣成員財產(chǎn)申報制度而被迫辭職;9月9日,人民力量黨主席沙瑪成為泰國第一位因司法判決而被迫離職的總理。但在宏觀層面,“挺他信”陣營卻在“民意”的旗幟之下,始終屹立不動。雙方的沖突開始陷入僵局,而泰國的社會和經(jīng)濟發(fā)展,特別是旅游、國貿、金融、投資部門,則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頌猜繼任總理之后,已向民盟遞出了協(xié)商的橄欖枝,但要通過雙方的協(xié)商達成妥協(xié),其間是困難重重,因為雙方的政治底線存在根本性的沖突。對于人民力量黨,9月2日選舉委員會有關“人民力量黨在2007年12月眾議院選舉中存在賄選行為,依法應強制解散”的裁定,已成為高懸的達摩克立斯之劍,只待憲法法院的最后判決。雖然解散后還是可以再次“借殼上市”,但如果未能完成修憲,那么包括頌猜在內的34名執(zhí)行委員都將步他信的后塵,被禁止從政5年。至于民盟,其實從暴力沖擊并占領總理府之時起,已是踏上有進有退的單行道,如果不能阻止修憲并迫使人民力量黨下臺,從而為暴力行動贏得“正當性”,那么日后在面對司法審查時勢必陷入困境。對于民盟與政府之間的政治僵局,雖然通過憲法法院判決強制解散人民力量黨,或是通過軍方的再次政變推翻政府,都能立竿見影地化解短期危機,但從中長期看,卻有可能因矛盾的積聚而引發(fā)更大規(guī)模的動蕩。因此,司法部門和軍人集團在介入方式與程度方面一直相當謹慎。泰國國王普密蓬或許是目前最有資格平息事態(tài)的政治力量。盡管遵循君主立憲的基本原則,普密蓬國王很少介入政治,但在過去的半個多世紀里,他曾多次力挽狂瀾,堪稱泰國政治的中流砥柱。
不過,泰國政治難題的真正化解,最終還是有待于各派達成彼此都能接受的利益分配方案,這是相當考驗政治智慧的艱難過程,可能需要相當長時期的試探、協(xié)調與磨合。
責任編輯:肖雪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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