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際法“三劍客”_國際法哪個大學最好
發(fā)布時間:2020-03-15 來源: 人生感悟 點擊:
2010年9月13日,中國資深女外交官薛捍勤在位于荷蘭海牙的和平宮宣誓就職國際法院法官,成為這一權威國際司法機構中的首位中國籍女法官。在此之前,她于2010年5月12日當選聯(lián)合國國際法委員會主席。其實,在薛捍勤之前,中國外交領域已經(jīng)走出了多位聞名全球的國際大法官,倪征、李浩培、史久鏞便是其中三位。
倪征:我的一生,離不開一個“法”字
2010年9月13日,中國資深女外交官薛捍勤在位于荷蘭海牙的和平宮宣誓就職國際法院法官,成為這一權威國際司法機構中的首位中國籍女法官。在此之前,她于2010年5月12日當選聯(lián)合國國際法委員會主席。其實,在薛捍勤之前,中國外交領域已經(jīng)走出了多位聞名全球的國際大法官,倪征、李浩培、史久鏞便是其中三位。
年輕的時候,倪征(1906~2003)曾開玩笑說:“我這輩子是出不了名了,連我的名字人家都認不得、念不對,怎么可能出名呢?”然而,十幾年后的一場審判,使他名揚天下。
東京審判中的殊死搏殺
抗日戰(zhàn)爭勝利后,在盟軍總部的主持下,由11國代表組成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于1946年初在日本東京成立。同年5月,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正式開庭,這是世界歷史上規(guī)模最大、時間最長的國際審判。
與質問式的大陸法不同,英美法采取的是抗辯式。無論控方還是辯方,都秉持“證據(jù)至上”原則,如果控方拿不出證據(jù),或者證據(jù)被辯方駁倒,戰(zhàn)犯就能夠逍遙法外――事實上,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審判中,有些重要的戰(zhàn)爭罪人就是這樣逃脫了法律的制裁。所以,即將審理日本大特務頭子土肥原賢二和“侵華急先鋒”板垣征四郎時,中國代表團下定決心:絕不能讓這兩個人漏網(wǎng)!正是為了這一目標,倪征被任命為中國代表團的“首席顧問”。
1947年9月,法庭進入被告?zhèn)人辯護階段,這也是檢察官反駁、反證的關鍵時刻。倪征和同伴們約定:只要土肥原和板垣兩人中有一個沒死,他們就集體跳海!
板垣征四郎,日本陸軍上將,九?一八事變的策劃者之一。他的律師團準備了15名證人。然而,擔綱質問、反詰的倪征,甫一登臺便給了對手一個下馬威:板垣的第一個證人說自己在九?一八當晚參加宴會,酒醒后才知道“中國軍隊在柳條溝附近炸毀鐵路”。倪征當即打斷他的話:“一個糊涂的酒鬼能證明什么?又怎能出庭做證人呢?”這個人當即被轟出法庭。隨后,板垣一口咬定九?一八事變是個偶然事件,倪征針鋒相對,拿出了日本外務省秘密檔案中的御前會議文件、內閣會議文件、密電等材料,用鐵一般的證據(jù)駁斥了他的荒謬。
土肥原賢二,這個在中國從事間諜活動的日本特務頭子,偽滿洲國和“華北自治”的幕后策劃者,從東京審判開始就再沒說過話――“保持沉默”就意味著,中國檢察官無法對他直接盤問,也沒機會抓住他的馬腳。
土肥原的第一個證人是他的部下,此人說土肥原“為人忠厚坦白”。在證據(jù)法中,這屬于“品格證據(jù)”,對判決有重要影響。倪征立刻針鋒相對地提出了一件物證:日本關東軍出版的《奉天特務機關報》,在這份報上日本人自己說:“華南人士一聞土肥原、板垣之名,有談虎色變之慨!边@份物證,一來證明土肥原絕非善類,二來,倪征有意通過這份文件將土肥原和板垣“捆綁”在一起,并判定他的罪行。
由倪征擔綱訊問的十天,成為整個審判的轉折點。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最終裁定兩人有罪,把中國人最痛恨的兩名日本戰(zhàn)犯送上了絞架。倪征后來在回憶錄中寫道:“我受命于危難之際,已把自己的生死榮辱決定于這場戰(zhàn)斗的成敗!
新中國聯(lián)合國國際法委員會第一人
倪征曾說:“我一生做過兩件事:一是在二戰(zhàn)結束后到東京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參加對日本甲級戰(zhàn)犯的審判工作;二是在聯(lián)合國國際法院擔任了九年的法官!背酥,倪老還是新中國聯(lián)合國國際法委員會第一人。
1981年,在第36屆聯(lián)大上,倪征當選為聯(lián)合國國際法委員會委員,這是我國恢復在聯(lián)合國的合法席位后首次提名候選人參選并順利當選,標志著我國繼參與第三次聯(lián)合國海洋法會議和聯(lián)大法律委員會后進一步重視參與聯(lián)合國法律機構的工作。實際上,國際法委員會的工作是制定國際規(guī)則的上游運動,倪老是新中國進入該委員會的第一人。
當時,國際法委員會正在審議的議題有八個,包括國家及其財產(chǎn)管轄豁免、國家與國際組織間及國際組織相互間的條約法、危害人類和平安全治罪法等。倪征那個時期一直在外交部參與處理一名美國人訴我國政府的所謂“湖廣鐵路債券案”,且美國法院已做出“缺席審判”,判處我國政府償付舊中國政府1911年舉借的一筆債務。該案的處理涉及國家豁免問題,倪征深刻意識到這一問題對我國的潛在影響,因此在聯(lián)合國國際法委員會就十分關注國家豁免問題的討論。針對當時委員會的工作,他明確提出:委員會擬定的條款草案需首先確定豁免為原則,然后才能確定各方接受的國家可放棄豁免或不享受豁免的例外情況。他的意見給予主張豁免的發(fā)展中國家的委員以極大的鼓舞,維護了委員會關于國家豁免議題的工作方向。
1983年的一次會議上,委員會恢復了已停止多年的關于危害人類和平與安全治罪法的討論。當時有一派觀點認為,鑒于侵略、種族滅絕、種族隔離等罪行通常由國家所為,該治罪法只能規(guī)定國家的刑事責任。倪征意識到這種觀點意在為戰(zhàn)爭罪犯規(guī)避責任,結合當年參與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有關戰(zhàn)犯的實踐,義正辭嚴地指出:這類罪行明明是部分野心家借用國家或政府名義所為,很難想象將國家當做主體予以懲罰,只能規(guī)定將有關個人予以刑事懲罰,而國家只能承擔其他的國際責任。
淡泊從容蒞海牙
《淡泊從容蒞海牙》,這是倪征在92歲高齡時,憑其驚人記憶力撰寫的傳記。錢其琛在序中說:“將近一個世紀以來,倪老始終抱定愛國主義的信念,始終如一地將個人的前途和祖國的命運聯(lián)系在一起!
根據(jù)《國際法院規(guī)約》,能夠當選國際法院法官的人必是在國際上享有卓著聲譽的著名法學家。此外,國際法院還有一個心照不宣的慣例――安理會“五!敝,每國必有一人出任大法官。自1945年國際法院成立以來,國民黨政府時期先后有徐謨和顧維鈞擔任過法官一職。進入80年代,新中國重回國際司法舞臺的時機日趨成熟,國際上認為國際法院中應有中國籍法官的呼聲也日漸高漲。1984年11月,倪征以高票當選為聯(lián)合國國際法院大法官。這是新中國成立35年來,國際法院第一次有了一位中國籍的大法官。
倪征曾回憶說:“海牙審判與東京審判毫無共同之處!钡拇_,如果說法院的工作“人命關天”,那么國際法院判決的案子就算得上“國運關天”了――國際法院只受理主權國家之間的爭端。倪征到任后處理的第一個案子就是“突尼斯和利比亞大陸架劃界案”。盡管是第一次辦案,倪征依然被推薦為該案的起草委員,可見國際法院法官們對他多年在國際法領域,尤其是在海洋法領域的成就的肯定。
倪征深深明白,自己的當選標志著中國重新回到了國際司法舞臺,他必須履行對維護世界和平、伸張國際正義的責任。1986年國際法院審理“尼加拉瓜訴美國案”。針對美國的拒不出庭,倪征出具了56頁的個別意見書,嚴正而詳盡地指出美國的行動違反《聯(lián)合國憲章》、《美洲國家組織憲章》和國際慣例。不久,國際法院做出了美國違反國際法的判決。此案是國際法院第一次對一個大國進行缺席審判,被認為是國際法院向司法公正邁開的一大步。
倪征在國際法院的九年,以其卓越的學術水平和審判技巧,被他的法官同事們稱作“國際法院工作中的支柱”。倪征曾說:“我的一生,離不開一個‘法’字!睆臇|京審判到新中國成立,再到改革開放后蒞任國際法委員會委員和國際法院大法官,一個人的一個世紀,也映射出中國近代法制史的一個世紀。
李浩培:教授的靈魂,法官的楷模
1997年11月13日,荷蘭海牙,一隊身穿白色禮服、 騎著白色摩托的禮儀警察緩緩前行,牽引著被鮮花簇擁的靈柩,靈柩四周是荷蘭女王的宮廷衛(wèi)隊。他們的身后,國際法院內的聯(lián)合國旗幟正徐徐地降至旗桿的中間。
靈柩中長眠的長者,正是我國著名的國際法研究院院士、國際法院法官李浩培(1906~1997)。為他送行的國際外交界和法律界人士,每個人的臉上都寫滿了敬意和哀思。
持法護國
回憶起外交部的法學大家,中國前駐圭亞娜大使張愉回憶說:“我們管李老(李浩培)叫李教授,管倪老(倪征)叫倪委員!崩詈婆啾煌聜兎Q為“教授”,正是由于他過人的學識。
李浩培年輕時曾遠赴英國研習國際法,回國后在大學執(zhí)教,是浙江大學法學院的首任院長。由于他盛年成名,當時的國民黨政府先后請他出任教育部、司法部的高官,但他因志在鉆研學問而拒絕就任。李浩培在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和比較民法方面都有極深造詣,積十余年研究成果寫成的《條約法概論》,是新中國成立后第一部全面和系統(tǒng)論述條約法的專著,如今已經(jīng)成為經(jīng)典之作。
李浩培具有強烈的愛國主義情懷,早在解放初期,為能對國家的立法有所借鑒,為彌補國內國際法方面外文研究資料的缺乏,他獨譯或同他人一起合譯了《法國民法典》、《德國民法典》、《美國刑法的反動本質》、《蘇聯(lián)證據(jù)法中的實質真實》、《紐倫堡軍事法庭判決書》和《奧本海國際法》等多部譯著,發(fā)表了一系列文章,有力地配合了當時我國外交斗爭的需要。1950年4月20日,美國輪船碰撞我商船“新安輪”,導致70人死亡。李浩培隨即發(fā)表《美輪撞沉新安輪的法律問題》一文,從民事和刑事兩個方面入手,確定我國法院對于此案擁有無可爭辯的管轄權,分析法律適用問題以及損害賠償問題。1950年5月10日,英國政府命令香港當局扣押我民航局所屬“中航”、“央航”飛機十架,他又發(fā)表《中航及央航飛機在香港被扣案的法律問題》一文,明確指出英國的行為嚴重違反國際法,其有責任交還飛機且賠償我國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損害。在抗美援朝期間,他發(fā)表了《論美國干涉中國及朝鮮的非法》一文,義正辭嚴地指出“美國對中國及朝鮮的干涉,其不合法性顯然可見”。1963年,李浩培被調到外交部工作。第二年,巴西政府針對中國人民進行所謂“預防性逮捕”,李浩培依據(jù)事實和國際有關規(guī)則,在《人民日報》上發(fā)表《不容巴西當局對中國人員進行所謂“預防性逮捕”》一文,針對巴西政府當局的行為及言論加以一一辯駁。
改革開放后,李浩培成為中國國際法學界的一道橋梁,精通多國語言的他,一面翻譯了許多國際法學經(jīng)典著作,一面在國際上發(fā)表論文,向世界介紹中國的法律制度和法學研究成果,多次代表中國參加世界法律會議。
這一時期,中國又遇到了兩個國際大案:與美國的湖廣鐵路債券案和與日本的光華寮案。李浩培對這兩個案件做了深入的研究,《論國家管轄豁免》一文正是針對湖廣鐵路債券案而寫的,在這篇文章中,他提出了適用于該案的幾個國際法原則,為最后解決這個案子提供了有利于中國的法律依據(jù)。而在處理光華寮案時,他更是一針見血地指出:“按照已經(jīng)確立的國際法規(guī)則,舊政府既然已被新政府所取代,其對該財產(chǎn)的任何權利當然不復存在,應歸新政府繼承。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他的法學知識與法學智慧,成為后人的一筆豐厚財富。
國際刑庭:獨立的個性、正直
的人格
1985年8月,芬蘭首都赫爾辛基,國際法研究院經(jīng)三輪投票從20名候選人中補選缺額院士九名, 李浩培在第一輪投票中即以高票當選。國際法研究院是學術機構,其會員都是富有學術成就的大家,它的會議可以通過建議修改國際法的議案。李浩培不負眾望,以自己的學識和智慧,數(shù)次推動了國際法的進步。在1990年的全體院士會議上,84歲的李浩培發(fā)表演講,這也是新中國第一位站在國際法研究院講壇上的學者,他的演講博得100多位世界各地頂尖的國際法學者的好評。
1993年和1995年,李浩培先后出任前南問題國際法庭和盧旺達國際法庭的上訴法官。
前南國際法庭,是繼二戰(zhàn)之后審判納粹的紐倫堡法庭和審判日本戰(zhàn)犯的東京法庭之后的又一個國際刑事法庭。李浩培則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繼倪征之后第二位出任國際大法官的中國人。
李浩培的女兒、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凌巖在采訪中回憶了父親當選的過程!拔腋赣H沒有到紐約去競選,從他的經(jīng)歷來看,當選國際法庭的法官當之無愧:他擔任外交部法律顧問30年,是國際法研究院全世界132名院士之一,還是中國指派在國際常設仲裁法院的四名中國仲裁員之一,并在大學教過刑法,翻譯過有關美國和蘇聯(lián)刑法的書籍以及紐倫堡軍事法庭對德國主要戰(zhàn)犯的判決書,有刑法、國際法和國際刑法方面的豐富學識和經(jīng)驗。不利于他競選的因素只有年齡,那時他已87歲高齡。常人能活到這個年齡已是不易,更不要說作為法官去承擔重要責任。外交部為他的競選做了很多工作,他們向聯(lián)合國的各國代表團宣傳,我父親的身體非常好,每天走路上班,到六樓的辦公室不乘電梯而是爬樓梯。這些并非虛構,而是事實!
李浩培一貫奉行“既不盲從權威,也不任意標新立異,一切惟以事實為依歸”的原則,這種理念也被貫徹到國際刑庭的工作中。他遍查資料,做了大量的筆記,提出了不同于多數(shù)法官的意見。
盡管有人并不完全同意他的意見,然而他所表現(xiàn)出的法官的獨立性,卻得到了眾口一詞的稱贊,他的同事卡塞塞說:“他處理案件的方式融合了他的人道主義觀念和對基本人權的關注。在對法律技術細節(jié)審議的過程中,他總是能看到問題的關鍵,并以他特有的堅決,強調根本原則的重要性!
在前南刑庭的工作中,發(fā)生過這樣一段小插曲:檢察官提出讓南斯拉夫政府向法庭提供有關證據(jù),如果不提供就要“如何如何”。結果南政府就此向法庭提起上訴。在法庭討論這一案件時,李浩培說:“南斯拉夫政府的意見是正確的,我們無權這樣對待一個主權國家!狈ü賯冸m然同意他的觀點,但又怕?lián)p害國際法庭的權威,于是不主張撤銷那位檢察官的提議,李浩培卻說:“該怎么樣就怎么樣。真正的權威建立在公正之上!”最終法官們贊同了李浩培的意見,否決了檢察官的做法。后來在李浩培的葬禮上,一位前南刑庭的同事致辭說:“李法官具有真正獨立的個性、絕對正直的人格,當然,還有對國際法的深邃造詣,這一切使他成為國際法官的楷模。”
1996年1月和1997年7月,他兩次飛往盧旺達刑庭所在地坦桑尼亞的阿魯沙,參加盧旺達國際刑庭法官全體會議。非洲的條件很差,公路年久失修,坑坑洼洼,十分顛簸。電力供應不足,經(jīng)常停電。當時陪同前往的凌巖回憶道:1997年去非洲時,我們在阿魯沙一家上海飯店吃晚飯,在約一個鐘頭的時間里,停電好幾次,我們幾乎是在燭光下吃完的飯。那里氣候炎熱,蚊蟲肆虐,瘧疾成為第一殺手,一年四季都有可能染上,還有黃熱病、傷寒以及一些其他熱帶流行病。第一次去非洲之前要打很多預防針,有的還會引起反應,但父親都接受了,沒有說過一個“不”字。阿魯沙的地勢較高,周圍有非洲終年積雪的第一高山乞力馬扎羅山和梅盧火山,法官中年紀最輕的當時只有五十幾歲的美國女法官,第一次到非洲去時就不適應,咳嗽不止。后來還是服用了我給她的藥(為父親帶的備用藥)才好轉。澳大利亞法官尼尼安第一次去非洲,在開會時突然暈倒,額頭和臉上磕得青一塊紫一塊。1997年,他便找借口不去了。而父親年逾90,完全可以找個理由不去非洲,但他心里只有工作,從沒想到找借口逃避去非洲。父親去世后,盧旺達國際刑庭的庭長卡馬在向法庭宣布這個不幸的消息時,特別提到:“除了他作為法學家的突出品格外,李法官給盧旺達國際刑庭同事的腦海里留下一個形象, 他是一個具有鮮有的睿智和奉獻精神的人,李法官總是把參加我們的全體會議作為責任,勇敢地面對令很多人望而卻步的惡劣天氣和其他一些障礙。他的自我獻身意識和對正義事業(yè)的執(zhí)著永遠為人們所懷念。”
史久鏞:法學家&外交官
“我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之命,代表中國人民,來這里控訴美國政府武裝侵略中國領土臺灣(包括澎湖列島)非法的和犯罪的行為!魏卧庌q、撒謊和捏造都不能改變這樣一個鐵一般的事實:美國武裝力量侵略了我國領土臺灣!”
1950年11月28日下午,以伍修權為特派代表、喬冠華為顧問的九人中國代表團出現(xiàn)在聯(lián)合國紐約總部。伍修權這番鏗鏘有力的控訴,是年僅一歲的新中國在國際舞臺上的首次亮相,震撼了聯(lián)合國,震撼了世界,也深深地影響了此時此刻坐在電視機前的一位年輕人――半個世紀后,他站在了聯(lián)合國六大主要機構之一的國際法院的最高講臺,以另一種方式向世界展示中國的風采。
他就是史久鏞(1926~)。
國際法院的首位中國籍院長
星移斗轉,50年后的一天,荷蘭海牙國際法院,來自十幾個國家和地區(qū)的代表將司法大廳圍得水泄不通,年屆78歲的史久鏞穩(wěn)步走上講臺,宣讀國際法院歷經(jīng)五個月做出的裁定:“以色列建造‘隔離墻’違反了有關國際人權法所規(guī)定的各項義務!
此時此刻的史久鏞是作為首位中國籍國際法院院長登上國際舞臺的,他的這次亮相也是中國身影在國際司法界的華麗登場。
眾所周知,國際法院是聯(lián)合國主要司法機構,負責審理國家間的法律爭端,院長一職尤其位高權重。然而由于歷史原因,國際法院向來由西方占統(tǒng)治地位,盡管陸陸續(xù)續(xù)有幾名中國籍法官,但是還沒有過中國籍院長,直到史久鏞。誠如時任中國外交部長唐家璇在賀電中所說,史久鏞出任國際法院院長“是個人的榮譽,是中國法學界的榮譽,也是我們國家和民族的榮譽”。
實際上,史久鏞早在1987年便在國際司法界嶄露頭角,這一年他被選為聯(lián)合國國際法委員會委員,一直擔任到1993年,是惟一一位連選連任的中國籍委員。1994年史久鏞當選為國際法院法官。國際爭端涉及國家利益,尤為紛繁復雜,每個案件的材料堆起來通常都有一米多高,但已近70歲高齡擔任大法官的史久鏞,照樣一個字一個字地研讀辯詞,認真起草判決書,經(jīng)辦了不少棘手的國際案件。很快,史久鏞便顯示出了精湛的司法水平和判斷能力,在國際法院同行中逐漸樹立了聲望。根據(jù)規(guī)定,國際法院的15名法官每隔三年都要通過無記名投票方式選出院長和副院長各一名,獲絕對多數(shù)票者當選,沒有國籍限制。2000年史久鏞當選為國際法院副院長,2003年再次當選國際法院法官并同時當選為院長。
盡管中國日益增強的國際影響力在史久鏞競選院長中發(fā)揮了不可磨滅的作用,但是當上國際大法官的他卻常!巴鼌s自己的國籍”。其實,根據(jù)國際法院的規(guī)定,一旦當選大法官,就不再代表他們各自的政府,其首要職責就是保證絕對公正。史久鏞自己也曾說過,自己任職這么多年,中國政府從來沒問過他對某個案子怎么看。史久鏞當選院長,恰恰是國際社會對他“卓越學識和公正品格”的肯定。史久鏞的表現(xiàn)也沒有令國際社會失望,他曾在一次媒體采訪中提到:“直到現(xiàn)在,阿拉伯國家的大使一見到我就說,在你手下做出的‘隔離墻’的咨詢意見,現(xiàn)在阿拉伯人民還把你看成英雄!
法學家&外交官
現(xiàn)在提及史久鏞,人們津津樂道的是他首位中國籍國際法院院長的身份,但實際上,在進入國際司法舞臺之前,史久鏞還有另一個身份。上世紀80年代,中國逐漸融入國際體系,中國外交急需具有國際法背景的專門人才。1954年從美國回國后一直從事國際法教育和研究工作的史久鏞,就這樣于1980年調入外交部條法司擔任法律顧問,兼具法學家和外交官雙重身份。
一進入外交部,史久鏞便遇到了一場艱苦卓絕的談判――中國和英國關于香港問題的談判。這場始于1982年的“馬拉松式”較量牽涉諸多法律難題,深諳國際法的史久鏞作為中方法律顧問,直接參與了談判,他的博學和才識也贏得了國際對手的贊賞。據(jù)說,在一場關于香港未來民航的談判中,史久鏞擔任中方首席代表,與英國交通運輸部的一名司長直接交鋒。史久鏞堅持原則,努力為中方爭取最大利益,對方也不甘示弱,談判進入膠著狀態(tài),整整持續(xù)了一夜。當黎明的第一縷陽光投進談判室時,這名英國司長站起來,握住史久鏞的手說:“盡管我們雙方的分歧很大,但我還是要強調,與你談判很過癮。”1984年12月,中英終于簽署《聯(lián)合聲明》,成功解決香港問題。在簽字儀式上,史久鏞就站在鄧小平的不遠處,撒切爾夫人動情地對談判代表們說道:“我們看到了歷史是如何寫成的!”史久鏞正是這一偉大歷史篇章的書寫者之一。
為了確保香港政權順利交接,中英兩國政府還成立了聯(lián)合聯(lián)絡小組,負責落實《聯(lián)合聲明》和磋商政權過渡事宜,在談判中表現(xiàn)出色的史久鏞再次被任命為中方法律顧問。“(聯(lián)絡小組)工作時間之長,涉及問題之多,問題之復雜,在中英關系史上是史無前例的,在現(xiàn)代外交史中也很少見,”曾任中方首席代表的吳紅波大使曾這樣描述該小組,“它處理的很多問題在國際法和國際慣例中是沒有先例的!闭窃谶@樣一個創(chuàng)造歷史的外交實踐中,史久鏞出色地發(fā)揮了法律專家的作用。2000年聯(lián)絡小組的工作落下帷幕之際,時任香港行政長官董建華給予小組成員極高的評價,稱贊他們“功成身退”。
自上世紀80年代開始,史久鏞還作為中國的法律顧問參加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國際復興開發(fā)銀行(世界銀行)及亞洲發(fā)展銀行的會議和談判,參加了日內瓦裁軍會議、中美投資保護協(xié)定的談判等重大外交事務,為中國外交做出了積極貢獻。
隨著時代的發(fā)展,國際法在國際關系中的作用越來越突出,各國愈發(fā)重視培養(yǎng)掌握一定國際法知識的外交官,中國也不例外。外交部部長助理劉振民在接受本刊采訪時說:“目前,我國外交部公務員招錄越來越強調專業(yè)背景的多元化,尤其重視對新外交官在國際法知識方面的培訓與考核。”劉振民本人就是“文革”結束恢復高考后的第一批國際法專業(yè)碩士畢業(yè)生。毫無疑問,在未來中國將有越來越多像倪征、李浩培、史久鏞這般優(yōu)秀的法學家和外交官,推動中國外交向前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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