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人不在于窮而在于不被拋棄]因窮被拋棄的男人視頻
發(fā)布時間:2020-03-03 來源: 人生感悟 點擊:
鄭州一中年女子偷肉被抓,看見記者拍照就以頭撞墻,她說兒子正上高中,怕兒子看見了以后沒法生活。而她偷肉的原因,也是為了能讓兒子有肉吃。他們已經(jīng)兩個月沒吃過肉了,但又不舍得買,唯有出此下策。
一位偷肉的母親,為了兒子她似乎甘愿做任何事情,甚至是不合法不道德的事情。那么,她到底是一個小偷,還是一位“偉大的母親”?回答這個問題無疑是艱難的,我們既無法斬釘截鐵說她是小偷,也無法理直氣壯說她是一位“偉大的母親”―――法律在母性面前喪失了權(quán)威,一如母性以愛之名越過了道德的邊界從而喪失尊嚴。
法律的價值是不能隨便被拋棄的,母性的光輝也是遮蔽不了的。當左手拿著法律的文書裁定母親有罪,右手又以母愛之名把其保護起來,我們的價值觀已經(jīng)被撕裂成兩半。這種萬難的選擇,一方面說明法律的價值即使多么不容辯駁,也絕難覆蓋母性的價值;同時也說明,當柔弱、溫存的母性被珍視、被感染、被同情到淚眼婆娑時,我們的良心已經(jīng)寸步難行?粗嵵葸@位偷肉的母親,就像看著自己犯錯的媽媽,有什么不可原諒的呢?
網(wǎng)上5000多條的留言說明了一切:這位母親犯了盜竊罪,但她是一位偉大的母親。耐人尋味的是,在同情理解之外,網(wǎng)友們幾乎眾口一詞指向了反思:是怎樣的無奈和貧困讓這名母親出此下策?這種引申的反思,把一位母親的偷竊行為植入社會背景之中,暗示了困頓的生存環(huán)境在其中扮演了不光彩和推波助瀾的角色。顯然,這是網(wǎng)友基于一種樸素的道義感在為這名母親作辯護。
因為窮,所以偷,所以值得被原諒。這種邏輯自然經(jīng)不起推敲,但其中對貧窮的那份感同身受的憐憫之心,卻是這個社會的福氣。而且,從生存境遇出發(fā)而不是從一個卑微的個體出發(fā)看待社會問題,也是我們這個社會公民意識和濟世情懷成長的見證。對此,我們并不能因其“偏頗”而看淡其價值。
1935年,時任紐約市長的拉古迪亞曾在紐約貧民區(qū)的一個法庭旁聽了一樁面包偷竊案庭審。偷面包的是一位老太太。在法官問老太太是否愿意認罪時,老太太囁嚅著回答:“我需要面包來喂養(yǎng)我那幾個餓著肚子的孫子,要知道,他們已經(jīng)兩天沒吃到任何東西了!狈ü俨枚ǎ骸拔冶仨毐珗(zhí)法,你可選擇10美元的罰款,或是10天的拘役!10美元的罰金絕非這位窮苦老太太所能繳納的,因此她只能“選擇”拘役。意想不到的事情發(fā)生了―――審判結(jié)束后,身為紐約市長的拉古迪亞從旁聽席上站起身,脫下自己的帽子,往里面放進10美元,然后面向旁聽席上的人說:“現(xiàn)在,請每個人另交50美分的罰金,這是我們?yōu)樽约旱睦淠兜馁M用,以處罰我們生活在一個要老祖母去偷面包來喂養(yǎng)孫子的城市與社區(qū)!痹趫龅拿總人都默默捐出50美分。
這是一位網(wǎng)友舉的一個例子,讓人感動也讓人深思。其揭示了一個并不復(fù)雜的道理:所謂窮人,不在于窮而在于不被拋棄。窮人也沒有偷竊的權(quán)利,但他們卻有免于貧困的權(quán)利。如果我們這個社會能做到讓人人都安居樂業(yè),也就不會有犯罪,也就不會有我們在貧窮和犯罪之間的道德悖論。我們自然一時還無法消滅貧窮,但我們是否已經(jīng)盡了最大的努力呢?也就是說,比消滅貧窮更重要的是要讓窮人看到希望,只有政府部門有為了這種希望去“撞墻”的勁頭,才不會有一個母親為了兒子去“撞墻”的苦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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