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接待管理規(guī)定
發(fā)布時間:2020-07-12 來源: 民主生活會 點擊:
V:1.0 精選管理方案
食堂接待管理規(guī)定
2020- -6 6- -8 8
食堂接待管理規(guī)定
接待管理制度
(一)接待原則 1、勤儉節(jié)約原則。要嚴格控制接待標準和陪客人數(shù),勤儉節(jié)約,杜絕鋪張浪費。
2、對口接待原則。上級來客接待除需要邀請有關領導參加外,一般由局長或分管領導和相關股室主要負責人參加;鄉(xiāng)鎮(zhèn)領導來機關辦事安排進餐由分管局長作陪,相關股室參加;基層財政所人員來機關辦事一律由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進餐;會議及大型檢查接待由局長指定地點和標準,辦公室負責。
3、定點接待原則。公務來客接待定點在機關食堂,特殊情況經請示局領導同意后可另作安排。
4、指標管理原則。各股室在原接待指標的基礎上壓縮后作為以后年度接待費控制指標,股室年度接待費指標根據(jù)具體情況可適當調整,如有特殊情況經局長同意后作一事一議報批。
。ǘ┙哟秶皹藴 1、省財政廳、市財政局及有關部門副處級以上領導干部,接待標準由局長掌握,據(jù)實結算。
2、上級主管部門及兄弟縣市科級領導干部,接待標準按每桌控制在 180 元以內(不含煙酒)、中檔煙酒。
3、縣直部門和鄉(xiāng)鎮(zhèn)黨政領導,接待標準按每桌控制在 150元以內(不含煙酒)、一般煙酒。
4、鄉(xiāng)鎮(zhèn)財政所來局辦事和股室召開基層財政所工作會議需就餐,按照每人 10 元標準安排就餐(不含煙酒)、普通煙酒。
5、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按每人每餐 10 元標準憑票安排就餐,《加班餐券》由辦公室統(tǒng)一印制。
。ㄈ┙哟绦蚣稗k法 1、公共接待辦理程序 局綜合性公務活動,局領導因工作交辦的接待任務,均由局辦公室負責接待并填制《進餐通知單》,報分管機關領導審批后,到定點接待處安排就餐,用餐結束后,陪同人員和辦公室接待人員同時在原始菜單上簽名,每張就餐原始菜單必須附有《進餐通知單》,招待處每月(季)將每筆招待費匯總后連同發(fā)票一并報財政局事務室。
2、對口單位公務來客接待辦理程序 各業(yè)務股室的上級對口處(科)室、兄弟縣市區(qū)和必須接待的縣直相關部門來客,接待前先向分管領導匯報,股室到辦公室領取《進餐通知單》并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再到定點接待處按接待標準安排就餐,接待人員不得隨意提高就餐標準,用餐結束后,陪餐的經辦人員在原始菜單上簽名,每張就餐原始菜單必須附有《進餐通知單》。
3、異地公務接待辦理程序 因工作到異地出差需要就餐或接待上級部門領導進餐的,由股室提出接待申請,報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由局長審批。
4、加班用餐辦理程序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股室及人員,在下班前股室負責人必須將需要加班的人數(shù)及加班內容填制《加班登記單》,報分管領導審批,由辦公室憑領導審批的《加班登記單》發(fā)《加班餐券》到食堂安排工作餐。
5、鄉(xiāng)鎮(zhèn)民政辦來人及股室召開相關會議辦理用餐程序 鄉(xiāng)鎮(zhèn)民政辦人員到局機關辦事誤餐由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就餐,股室不再安排進餐;股室召開相關會議需就餐的,由股室報請分管領導同意后再由辦公室填開《進餐通知單》,交食堂按標準安排進餐,就餐完畢后,由股室經辦人在菜單上簽字。
。ㄋ模┙Y算及公示 1、食堂接待結算。次月 5日前食堂將各股室每筆就餐費按一餐一單匯總后報送局辦公室,由辦公室按報送的《進餐通知單》、股室簽字后的原始菜單、《加班餐券》與存根聯(lián)審核無誤后,簽署意見,屬指標內的報分管機關領導審簽,指標外的由局長審簽,作為與食堂結算撥款的依據(jù),對沒有辦理審批手續(xù)的,
食堂接待管理規(guī)定
不予結算。
2、食堂以外接待結算。因特殊情況(雙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局長安排在外接待的或大型會議機關食堂接納不下的),經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補開《進餐通知單》,陪同人員或負責接待的人員在菜單上共同簽字,結算時附《進餐通知單》和發(fā)票憑局長簽字到局事務室結算,無審批手續(xù)一律拒付。
3、異地招待費結算。經局領導同意后在異地發(fā)生的招待費隨附點菜單作為報帳附件,憑局長簽字結算。
4、接待費審簽及公示。凡報局長審簽的接待費,股室應在《報銷憑證粘貼單》后隨附菜單和《進餐通知單》以及事務室提供的股室當年累計接待數(shù)額、次數(shù)等相關內容一覽表。簽報時間為每月第一周。事務室每季度將匯總后的各股室接待費統(tǒng)計表分別報送局領導閱示。
。ㄎ澹┢渌 1、省廳處級領導、市局副局長以上領導來局檢查工作,鄉(xiāng)鎮(zhèn)黨政一把手來局辦事,需安排接待的,分管領導或股室負責人事前要告知主要領導。
2、各股室不要隨意接請縣、局離退休、內退老干部,如確需接請,要先請示局長同意,再由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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