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法治思維培育探索
發(fā)布時間:2018-06-26 來源: 美文摘抄 點擊:
摘要 大學生法治思維的培養(yǎng)對法治中國的建設具有深遠的意義,而大學生法治思維的現(xiàn)狀不容樂觀,也給高校法治教育敲響了警鐘。培育大學生法治思維是一個復雜的系統(tǒng)工程,作為高校法治教育主課堂的“思想道德修養(yǎng)與法律基礎”課,應發(fā)揮主渠道的作用,加大教學資源整合,增強有效教學來提高大學生法治思維的能力。
關鍵詞 大學生法 治思維 培育 思想道德修養(yǎng) 法律基礎
中圖分類號:G641 文獻標識碼: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2.385
近年來,大學生犯罪案件頻發(fā)深刻觸及了法治教育的痛點,“藥家鑫案”、“復旦投毒案”、“中國傳媒大學學生強奸未遂殺人案”等屢屢占據(jù)輿論的焦點,影射了大學生法治教育的無力,給大學生法治教育敲響了警鐘。黨的十八大進一步強調(diào)了全面依法治國的戰(zhàn)略思想,提出了“要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樹立社會主義法制理念,增強全社會學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識!币约吧朴谶\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要求。因此,在這樣的新形勢下,如何培育大學生的法治思維,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論和現(xiàn)實意義。
一、大學生法治思維培育是高校法治教育的使命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指出“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將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提到了一個更新的高度。一個國家法治社會的建設,可以通過立法、執(zhí)法、司法等多方面得到反映,然而最根本的衡量標準是一國公民是否形成了對法律至上地位的普遍認同和堅決的支持,是否養(yǎng)成了守法用法的法治思維方式。所謂法治思維,“是指以法治價值和法治精神為導向,運用法律原則、法律規(guī)則、法律方法思考和處理問題的思維模式”。對于我們這樣一個受人治傳統(tǒng)影響深遠而法治傳統(tǒng)薄弱的國家而言,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社會,法治思維的培育與法治風尚的形成顯得格外重要。大學生是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事業(yè)的建設者和接班人,他們是否具備良好的法治思維將深刻影響未來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建設。因此,大學生法治思維的強弱事關著未來我國社會的政治文化和社會風氣。
(一)促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需要
大學生畢業(yè)后將成為建設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事業(yè)的主力軍、締造者,社會的各個領域?qū)⒂兴麄兊墓ぷ魃碛埃瑩碛辛己玫姆ㄖ嗡季S的大學生在走上工作崗位后,會自覺地法律為準繩去規(guī)范自己的行為,去處理工作生活中的各種關系和矛盾,積極地維護法律尊嚴,尊重法律權威,從而有力地推進社會主義法治社會建設的進程。在黨政機關、司法機關中,大學畢業(yè)生法治思維的高低,會直接影響執(zhí)法、司法工作的開展;在經(jīng)濟領域中,大學畢業(yè)生法治思維的強弱,也直接影響著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的有序運行;而在日常社會生活中,擁有良好的法治思維的大學生畢業(yè)生也會以自身自覺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行動去影響帶動身邊的人?偟膩砜,具備良好的法治思維的大學生將成為推進社會主義法治社會建設進程的強大群眾基礎。
。ǘ┐龠M大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fā)展的需要
伴隨著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建設,用人單位也將是否具備良好的法治思維、是否具有一定的法律素質(zhì)作為衡量大學畢業(yè)生的標準之一。因此,大學生如果在大學期間沒有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沒有培育良好的法治思維方式,就無法在大學畢業(yè)后更好地融入飛速發(fā)展的現(xiàn)代社會、更好地適應日益激烈的社會競爭。因此,加強大學生法律知識的學習,培育大學生的法治思維,使當代大學生成為既具有扎實的專業(yè)基礎,又具有較強的思想道德素養(yǎng)、更具有良好的法治思維,是大學生促進自身全面發(fā)展以適應現(xiàn)代社會,在未來成就一番事業(yè)的需要。
(三)促進大學生違法犯罪預防的需要
作為-+復雜的社會問題,防范于未然地減少大學生違法犯罪行為,關鍵和根本點在于預防系統(tǒng)。大學生的違法犯罪預防,需要高校、司法機關和社會各方面形成合力,共同構建有效的預防系統(tǒng)。就大學生違法犯罪的行為而言,有其主客觀因素,其中法治思維能力不強、法律意識的淡薄是大學生違法犯罪的重要內(nèi)因。因此,高校在完善健全各項規(guī)章制度、加強依法治校來預防和減少大學生違法犯罪的同時,也必須加強法治教育、努力提高大學生法治思維能力,發(fā)揮內(nèi)因的決定作用,使他們做到自覺學法、尊法、守法、用法,從而預防和減少大學生違法犯罪。
二、當前大學生法治思維培育中存在的問題
自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以來,高校進一步重視大學生法治思維的培育,不斷加大法治教育的力度,大學生的法律思維培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大學生法治思維能力有了較明顯的增強。但是,由于傳統(tǒng)人治思想的制約、社會環(huán)境的負面影響、學校法治教育的不足、大學生自身認識的偏差等因素的影響,大學生法治思維的水平與全面依法治國構建社會主義法治社會的目標仍然有較大差距。
(一)法律知識仍然不足,法治理念模糊
法律知識是形成法治思維方式的前提,法律知識水平的高低決定了大學生法治思維能力的高低。當前大學生在校期間法律知識獲取的途徑非常限,主要的法律知識獲取途徑是“思想道德修養(yǎng)與法律基礎”課程的知識傳授,還有少數(shù)是通過相關法律選修課的學習。通過“思想道德修養(yǎng)與法律基礎”課的學習,雖然能獲得一些與生活相關的基本的法律知識,如憲法、民法、刑法的一些內(nèi)容,但是就其所獲得的法律知識來說,學生仍是知其一、知其表,而沒有掌握法律的精神實質(zhì),因而很難形成法治理念。尤其面對法、理、情的沖突時,是否該堅守法律至上認識不清。有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有65%的大學生在“如果自己有親人違法犯罪時”會選擇“包庇親人而不顧法律”。由此可見,大學生對法治知識的掌握和理解還停留在書本階段,停留在初級的感性階段,缺乏對法律基本原理的理解,缺乏對法律本質(zhì)的理性認識,法治理念相對缺失。
(二)法律信仰尚未確立,法治精神欠缺
“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形同虛設”,法治的真正力量在于公民是否確立普遍的法律信仰,是否將法治思維成為一種習慣。要產(chǎn)生這種純粹的法律信仰,則需要主體發(fā)自內(nèi)心的對法律產(chǎn)生認同感和祟尚感,發(fā)自內(nèi)心的尊重法律、信賴法律,自覺地接受法律的引導,自覺地維護法律的權威。大學生對自由、民主、平等、公正等法律價值的向往即是其追求法律信仰的一種體現(xiàn)。由于大學生群體在法律意識、法律素養(yǎng)和法治思維能力等方面仍存在諸多問題,其對法律的認知僅停留在心理認同的表面層次,部分大學生對法律運行的權威性、公正性持懷疑態(tài)度,對法律的執(zhí)行與實施持不信任態(tài)度,對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態(tài)度冷漠,其消極的法治觀念遏制了法律信仰的形成,缺乏守法的自覺性與主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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