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為什么會有“恥文化”
發(fā)布時間:2018-06-23 來源: 美文摘抄 點擊:
2006年夏天的一天,突然想約一位關系戶朋友下班后去喝一杯,但朋友居然提了條件,第一要去接他,第二是酒館要在他家附近,能走著回家。筆者覺得奇怪,怎么喝杯酒有了這么多麻煩,上市公司就這么牛啊?這是他反問了一句:“你不知道福岡前幾天出的事?”
當然知道,那是一次交通事故。坐著一家五口的一輛車被一個酒駕者從大橋上撞到了海里,造成坐在車里的三位年齡4歲、3歲和1歲的孩子淹死。這個悲慘的事件因為酒駕者是福岡市政府的職員而被媒體放大矚目。
聽到朋友“公司已經下了通知,絕對禁止酒駕,如有違反,絕對嚴懲不貸”的說明,我禁不住敬佩了一下:“你們到底是上市公司,很注意自己的形象”。
關系戶有些不解:“怎么你們事務所還沒打招呼?那你們的管理有問題”。正說到這里,筆者突然發(fā)現(xiàn)原來早就來了有關嚴禁酒駕通知的電郵,只不過自己沒注意。
日本的公司對雇員的管理并不只限于“八小時之內”,甚至私生活也是這樣,下班之后的不少私事也會被公司干涉。因為雇員出了麻煩會影響公司的形象,而“公司的形象”在日本不是個抽象的概念,而是一個實實在在的東西。
在日本人看來理由很簡單:犯下了那么嚴重的罪行的人的家人也應該受到社會的制裁。同樣的道理,如果是普通的雇員犯有嚴重過失,哪怕不是業(yè)務過失,公司也會受到來自社會的制裁,這種制裁大公司有能力承受,而一個中小企業(yè)很可能就會被制裁垮掉,在日本的傳統(tǒng)文化中,企業(yè)的概念和家差不多。
一種社會風俗總有其存在的根據(jù)。日本治安和社會秩序的良好是公認的,良好的社會秩序其實這和這種風俗有很大的關系。本尼迪克特在《菊與刀》中揭示了日本文化中“恥文化”概念,但是并沒有能夠回答“恥文化”是如何維持的問題。實際上日本傳統(tǒng)文化中用來維持“恥”概念的是將不守規(guī)矩的人驅逐出社團生活這么一種社會制裁手段。日本是一個自然災害的博物館,在古代日本,離開了社團集體很難生活下去。
日本傳統(tǒng)文化中有一種“村八分”的風俗,如果有村民違反或者破壞了村里的規(guī)矩,但又因為沒有犯法而不受官府追究的時候,村民會自發(fā)地對這些人進行制裁,將其孤立起來。古時候日本人把村人間的交往分為十類,即救火、出殯、成人禮、結婚、生產、照顧病人、蓋房、水災、法事和旅行。在這十類交往中,除了救火和出殯之外,村民不會和這些人有任何交往,至于火災和喪事是因為如果不幫忙處理會延燒到其他村民的房屋或者影響村里的衛(wèi)生,不得不交往。但實際上真的被村八分了人在這兩件事上基本上也得不到其他村民的幫助。
因為懼怕這種制裁,家庭也好,職場也好,對其構成成員的監(jiān)視都很嚴格,而且人們在遇到事情時不僅會考慮到自己,還會考慮家族可能遭遇到什么的問題,而不至于會做出太偏激的反應,所以不能否認這種思維方式確實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社會秩序的安定。
但按照現(xiàn)代社會的法治和人權概念,無論出于什么考慮,召開道德法庭對無辜的人進行騷擾都是違法的私刑行為。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們更不能接受對于私生活的騷擾,特別是對完全無辜者的騷擾,所以這些年“保護罪犯,哪怕是殺人犯家族的權利”在日本也開始被人注意。
當然,就像人類歷史上發(fā)生過無數(shù)次的事例一樣,誰也無法預料這種觀念的變化到底會帶來什么。
編輯/麥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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