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暉:“貧民區(qū)”爭論中的常識、良知與邏輯之再談南非:制度性歧視的一面鏡子
發(fā)布時間:2020-06-08 來源: 美文摘抄 點擊:
陶短房先生又提到了南非問題,這很好。我歷來認為,在討論我國都市窮人居住權問題時扯什么“拉美化”是莫名其妙的。我們的貧民,尤其是來自農村的新移民所受的待遇還根本達不到今天拉美的層次,我們面臨的是“奧斯曼化”問題。如果說拉美的問題被認為是所謂“自由競爭產生兩極分化”的話,那么沒人會把民主化以前南非的“黑白區(qū)別”看成是這種問題。南非的問題產生于身份性壁壘和以此為基礎的制度性歧視,而不是什么自由競爭,我們又何嘗不是如此?在這個背景下放著南非不比而去侈談什么拉美,這不是混淆視聽嗎?
從“征發(fā)勞工”到“流動勞工”
改革30年來我們經濟的發(fā)展在亞洲最快,而南非經濟的發(fā)展在很長時期內(恰恰也是30年左右)也是非洲最快。如果僅就白人內部看,南非與歐洲一樣是發(fā)達的福利國家,而且南非的公營經濟比多數(shù)歐洲國家更發(fā)達。在種族隔離時代末期的1986年,公營部門占全國固定資產的58%,產值的26%,出口的一半以上和進口的25%.(張象主編:《彩虹之邦新南非》,當代世界出版社151頁。)這和我們也很類似:發(fā)達的國家財政給我們的市民和他們的白人(這兩者在兩國人口中的比重也相當近似,即都只占1/4左右的少數(shù))提供了相當?shù)纳鐣U。但是,其他絕大多數(shù)人口則不但被排斥在“福利”之外,而且“自由”也很少。在這兩個方面,我們的“進城農民”處境也與他們的“進城黑人”有非常大的可比性。
改革前我國曾以嚴格的身份壁壘和戶籍管制把農民禁錮在鄉(xiāng)間。而南非也曾在相當長的一個時期內實行排斥黑人的“白人城市化”———同樣是通過戶籍管制實行歧視性的準入制。1921年時,占南非人口總數(shù)70%以上的黑人,只占城市人口的13%.
在我國改革前的命令經濟時代,得到特別恩準改換身份的“招工”機會極少,而“民工”這個概念在當時意味著對農民勞動力幾乎是無酬的征發(fā)調集。筆者當年就曾作為民工參與過許多工程建設,親身體會到農民躲避“出民工”的種種現(xiàn)象。那時農民是沒有自愿出去“打工掙錢”之說的。至于由民工變成“市民”那就更不可能。既非恩準,也非被征發(fā)而外出打工,那時叫做“盲流”(文革時一些地方甚至俗稱“流竄犯”),被抓是理所當然。連打工的權利都沒有,更別說居住,所以那時談論“貧民區(qū)”無異于癡人說夢。而在南非,1834年廢除奴隸制后也曾長期保留征發(fā)手段來利用黑人勞動力,如1894年的格倫格雷法就規(guī)定每個成年黑人每年必須在居住地以外勞動3個月,否則必須交納10先令的勞動稅來代役。在那個白人抓黑人當差而黑人躲避不迭的狀態(tài)下,對白人來說問題也不在于要“隔離”黑人。所以“種族隔離”(Apartheid)一詞也是到1948年后才出現(xiàn)。從這一點講,陶短房先生認為索韋托出現(xiàn)后種族隔離“強化”了,也并非說不通。但應當強調:這絕不意味著此前黑人待遇更好。
直到市場經濟和工業(yè)發(fā)展后,征發(fā)“民工”之制衰落,而不以人們意志為轉移的遷徙動力,使得城市開始越來越多地吸納我們的農民與他們的黑人來打工:在南非,1911年“征發(fā)勞工”為“流動勞工”所取代,不是“白人抓黑人當差而黑人躲避”,而是黑人主動進城而白人限制,嚴格意義上的“種族隔離”(而非一般意義上的種族壓迫)的確是這時才成為主要的歧視方式的。到上世紀70年代,在南非城市人口中黑人已超過半數(shù),而這些黑色“進城農民”與白色“城市戶口”間的沖突也就尖銳起來。而我們中國,在改革30年后“民工”也從被征發(fā)的不情愿者變成了不可遏制地涌向城市的打工者,2億多“進城農民”的規(guī)模直追“戶籍市民”。與此同時,兩國又一個類似之處是:由于各種行業(yè)準入限制和其他給定條件,許多“上流”職業(yè)之門對這些貧窮新移民是關閉的,我們的進城農民和他們的進城黑人在兩國城市中都是主要從事“上等人”不愿干的低收入、重體力、高危險勞動。
居住歧視與“回鄉(xiāng)終老”
兩者在城市都受到一系列明顯的制度性歧視。注意:這些歧視是“制度性”的,就是說并非一般所謂觀念上的“偏見”可比。舉例而言,美國的許多白人,尤其是富裕白人對黑人,尤其是貧困黑人是有“偏見”的。如果某一街區(qū)房價較低,窮人搬來較多,或者政府在這里蓋了不少廉租公屋,或者街區(qū)附近有空地,窮人進來蓋了棚戶,那么原來住在這里的富人不能阻止窮人進入,但富人自己可以搬走。這樣也會形成貧民區(qū)。例如紐約曼哈頓主城區(qū)北部的哈勒姆就是這樣從混合住宅區(qū)逐漸變成貧民區(qū)的。
但是,如果像南非那樣可以把窮人(黑人)強行趕走,或者不許進入,或者把窮人圈禁在某一地域而不許其自由遷徙,那就完全是另一種性質的問題了。
在這個階段,制度性歧視在居住問題上比之其他方面往往更嚴重,也更根本。在沒有制度性歧視的國家,人們批判“貧民窟”現(xiàn)象是為了改善貧民的福利。但如果根本就不讓你成為“市民”,那么對“貧困市民”的福利搞得再好,對你又有什么意義?而在“征發(fā)勞工”與抓捕“盲流”的時代,被征發(fā)者避役思鄉(xiāng)而不可得,“盲流”則處在“打黑工”狀態(tài),連人都會被抓,又何暇關心他們的窩棚是否被拆毀?
只有在有了相對而言的打工自由,但卻缺乏起碼的居住自由的情況下,像南非過去對“進城黑人”與我國今天對“進城農民”的那種狀態(tài),居住權問題才變得非常重要。與通常的民主市場經濟國家不同,我國與南非都靠嚴厲的手段來清除窮人在城里的“違章”居所,從而創(chuàng)造了城里“沒有貧民窟”的“奇跡”,保持了城市的宏偉壯觀。不同的是,他們主要把黑人家庭安置在城外的隔離型貧民區(qū),而我們主要把打工農民安置在單身的集體工棚。
而在沒有福利房、買不起商品房、自建棚戶又屬“違章”、廉租私屋也時常被“梳理”的情況下,我國和南非都提倡讓這些窮人耗盡青春后回鄉(xiāng)終老。南非為此投入巨資在鄉(xiāng)村地區(qū)建設“黑人家園”,還實行所謂“工業(yè)分散化”政策,通過財政支援鼓勵在“黑人家園”附近建立新的工業(yè)點,以促使黑人“離土不離鄉(xiāng)”。正是由于這些“形象工程”花錢多而效果差,被不少白人納稅者視為負擔,成為他們改變態(tài)度傾向于支持取消種族隔離的原因之一。
關于“百步”與“五十步”
正因為如此,我很樂于與曾經旅居非洲的陶短房先生討論南非問題。繼我上次的回應后,他又寫了《“百步”和“五十步”沒有質的區(qū)別》(《南方都市報》2008年5月5日)一文,與我作進一步的商榷。他對南非的流動勞工制、通行證制度和拆遷政策的介紹與我所知道的有所不同。由于前文中我講得不夠清楚,這里再說幾點:
誠如陶先生所言,沒有“安家權”的單身流動勞工在索韋托出現(xiàn)后仍然存在。其實即使在種族隔離制度完全廢除后的今天,南非大量的外籍勞工也仍屬流動勞工性質。但是就南非籍黑人而言,索韋托設立前他們幾乎只能當流動勞工住集體工棚,搭個棚戶都違法。索韋托設立后盡管也不是所有黑人勞工都有權在那里安家,但獲得“常住居民”資格、有安家權的勞工比例無疑是大大增加了。雖然按規(guī)定只有打工一定年限后才能成為“常住居民”,但后來實際上很多失業(yè)或非正規(guī)就業(yè)者也在索韋托安了家。早期的索韋托是自建棚戶區(qū),后來當局建了大片廉租屋,盡管多是簡陋平房,無法與歐美福利國家的廉租公寓樓相比,畢竟已非窩棚。而那些仍然屬于流動勞工、未取得常住居民身份的窮人則多在周邊地帶搭建棚戶,盡管仍屬“違章”,但上世紀70年代后當局通常也睜一眼閉一眼。因此實際上在城里打工的大多數(shù)本國黑人勞工都可以在特定地區(qū)安家。
類似于“暫住證”的通行證制度的確在整個種族隔離時代都存在,即便是“常住居民”的黑人勞工也需要攜帶以備檢查。這一制度被視為種族隔離的標志,是黑人長期抗議的焦點,包括著名的沙佩維爾慘案在內的多次重大沖突都因此而發(fā)。在黑人維權運動的壓力下,1978年后此項制度雖未取消,但確實放松了,遇檢查時如果不能當場出示此證,只要事后能從5公里內取來即可。
至于強行拆除黑人的“違章建筑”,過去是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即便在1930年建立“西部區(qū)”允許黑人定居后,只要白人看中了這塊地皮,就可以把黑人的居所指為“違章”而強行驅逐。但是1945年撤銷“西部區(qū)”改劃“西南城區(qū)”后,那里的黑人住所就基本不再被強拆。只有在索韋托之外當局不許黑人居住的地方,強拆與驅趕仍然時有發(fā)生。但是黑人的抗爭往往使其成為重大事件:如1955年當局從原西部區(qū)索菲亞鎮(zhèn)趕走一萬多戶黑人,引起一場世界震驚的風波。
制度性歧視何以消除
總之,南非的種族隔離制度在廢除前已經遇到危機。在這個制度的末期,一方面世界輿論的揭露與批判使它的黑暗前所未有地曝了光,另一方面在各方壓力下統(tǒng)治者逐漸不能如過去那樣為所欲為。這當然不是由于種族主義者變仁慈了,而是黑人維權斗爭取得了進展。過去它的黑暗更難曝光,這當然不能證明那時的制度更溫和。連索韋托也沒有的時代黑人的處境肯定更糟,正如“征發(fā)勞工”比“流動勞工”糟,“流動勞工”又比“常住居民”糟,這難道還有疑問嗎?
種族主義者后期不能為所欲為,主要是因為黑人的組織化程度提高,以非國大為代表的力量使黑人維權成為可能,同時他們的聲音傳到國際上,也導致迫使南非改變的國際壓力加強。但另一方面,白人內部的政治多元化也是一個制約因素。種族隔離時期的南非雖然對黑人來說無疑是少數(shù)白人專制的國家,但白人內部仍實行民主政治。而白人內部在種族問題上是有區(qū)別的,一般說來,英裔白人比荷裔白人(所謂阿非利堪人)要開明,反對黨民主黨比執(zhí)政黨國民黨要開明。來自內部的壓力也使白人中那些極端的主張不能得逞。當然在反種族隔離的運動中起作用的主要還是黑人的抗爭和國際社會的壓力,白人內部民主派的作用是次要的。但是這足以駁斥一種妄言:即有人說“西方民主”來源于白人為了奴役其他種族而保持自己內部團結,內部越民主,對外奴役越厲害,似乎專制制度反而有助于消除對外奴役。南非的例子證明這完全是胡說。盡管白人內部的民主確實可以與外部的種族奴役并存,或者說只有白人民主是不能消滅種族隔離的,但這絕不等于專制反而會有助于消除或弱化種族奴役。事實上,不僅專制的白人政權壓迫黑人更厲害,而且專制的黑人酋長也往往與白人聯(lián)手壓迫自己的同胞———而且耐人尋味的是:這些壓迫往往打著維護“傳統(tǒng)”、抵制在黑人中實行“白人的人權標準”的招牌。在南非推翻種族隔離制度的斗爭中,鎮(zhèn)壓黑人最殘暴、造成流血最多的,恰恰是幾個“黑人家園”內與白人極右翼結盟的傳統(tǒng)專制酋長,而不是那時已為改革派控制的中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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