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瀚:超越校正性正義
發(fā)布時間:2020-06-07 來源: 美文摘抄 點擊:
冉阿讓盜竊卞福汝主教的銀器,被警察抓獲。當警察將冉阿讓帶到主教面前取證時,主教卻問冉阿讓,那兩個銀燭臺也是送給他的,為什么不拿走?等到警察走后,主教對冉阿讓說:“不要忘記,永遠不要忘記您允諾過我,您用這些銀子是為了成為一個誠實的人!
冉阿讓回憶不起他曾允諾過什么話,他呆著不能開口。主教說,那些話是一字一字叮囑的。他又鄭重地說:“冉阿讓,我的兄弟,您現(xiàn)在已不是惡一方面的人了,您是在善的一面了。我贖的是您的靈魂,我把它從黑暗的思想和自暴自棄的精神里救出來,交還給上帝!
這是雨果的名著《悲慘世界》中一個情節(jié)。在后來漫長的一生中,冉阿讓在萬般艱難中依然堅持做一個誠實、善良的人,充滿慈悲心的人,從最初的囚犯成為一個最終的偉人,這一過程都可以從上述情節(jié)中得到合理的解釋:冉阿讓終其一生始終記得卞福汝主教的留別贈言。
人們也許會認為這僅僅是小說,不能說明什么問題。實際上,在現(xiàn)實中如此以德報怨之事絕非虛幻。且不說《悲慘世界》中的這位卞福汝主教確有其人,就是我們周圍,也存在這樣的人。
近來被廣為傳播的李建華勇斗歹徒并救助歹徒事件,就是這樣一個真實的故事。李建華的事跡也并非孤案。去年,濟南市出租車司機劉彥友在制服劫車歹徒后,主動替歹徒繳納住院押金,也曾引起巨大反響。
與卞福汝主教一樣,李建華、劉彥友救助的不僅僅是罪犯們的身體,還拯救他們的靈魂。
為社會帶來秩序的,一般而言,是法律和道德。法律對人們的約束,主要集中在明顯、嚴重損害個人權利、社會利益、國家利益的行為;
而道德對人們的規(guī)范,主要集中在一般性社會交往中的行為。在私德領域,它主要是用來自律的;
只有在涉及公德時,道德對人的普遍約束力才會發(fā)生作用。
法律與道德有許多交叉的內(nèi)容,尤其涉及公德方面的行為,常常是與法律相關的。一個法律應當制止的行為,一般而言,也是公德所譴責的行為;
但一個公德所譴責的行為,未必是需要動用法律的。
一個人的行為觸犯了刑法,法律制度就會啟動,對這個罪犯懲以刑罰,這就是亞里士多德所謂的校正性正義。這種依靠刑法和刑罰所調(diào)整的秩序,這種所謂的校正性正義,在其本質(zhì)上,不是對當事?lián)p害的挽救,而是對當事?lián)p害的終止,對施害者的懲戒,對受害者的安撫,以及對其他未來可能損害的震懾。
施害者在強力之下被迫接受懲罰,因此,所解決的問題是有限的。法律既不需要罪犯的懺悔,也無力逼迫其懺悔,它難以直指人心,觸及施害者的靈魂,令其幡然醒悟。至于現(xiàn)實生活中有不少罪犯在接受法律懲戒時,常有悔悟表現(xiàn),這往往是綜合原因的結果,例如父母之愛、愛人之愛以及社會關懷、社會譴責等等。僅僅是刑罰很難達到令罪犯悔悟的覺醒。
在此事件的報道中,有這樣一個關鍵細節(jié):李建華平息了心中的恐懼,對歹徒說:“你跟我兒子年紀差不多,父母養(yǎng)你這么大不容易,有什么困難我可以幫你,你干嗎要干這種事?現(xiàn)在你走吧,我不報警,要么咱們?nèi)メt(yī)院!笔艿接|動的丁某喊了聲“媽”。
李建華女士的這一行動超越了法律的尖銳與冰冷,動之以人性中最柔軟、也是最人性的力量——母愛的力量,她感動了搶劫者丁某,觸動了他內(nèi)心深處最渴望的母愛需求——他畢竟只是一個19歲的孩子,雖然已是法律意義上的成年人。
我們無從探究這位入室搶劫者丁某的家庭背景,也不知道他在學校教育中得到了什么,更無從了解他十幾年來都與哪些外界的朋友交往,但從這一聲發(fā)自肺腑的“媽”中,我們聽到了他對愛的呼喚,聽到了他內(nèi)心中隱含著的酸楚。
當一個罪犯被投入監(jiān)獄,他首先失去了自由;
其次,他將混跡于更多的罪犯之中,與更多的罪犯們共度幾年、幾十年的時光。當他出獄的時候,他的心中會填滿什么?仇恨、絕望、卑鄙還是愛、希望、高尚?確實,人和人不同,我們無法具體判斷每個服刑者會是怎樣的狀態(tài),但在通常情況下,恐怕是前者的概率更高一些,尤其是獄政管理方面如果嚴重非人性的話。
罪犯出獄后如果沒有繼續(xù)犯罪,一般是因為嘗試了鐵窗之苦,不敢再犯罪——確實犯罪的成本太高;
而那些繼續(xù)犯罪的出獄者,往往是因為在監(jiān)獄的環(huán)境中,接受吸收了更多的惡,受惡人惡行耳濡目染,以至于在接下來的犯罪中,往往手段更加惡劣,心腸更加歹毒。
當代中國社會,處于一個大轉(zhuǎn)型時代,倫理道德也處于急劇的變遷過程中,各種各樣的社會問題與家庭內(nèi)部常常產(chǎn)生惡性互動。舊的道德倫理體系受到極大沖擊的同時,新的倫理體系尚未確立,即使那些在人類歷史上本該永葆青春的道德標準——例如善良、正直、誠實、勇敢、寬容等,也受到了很大的沖擊。因此,在新的倫理道德體系確立的過程中,首先是要穩(wěn)固和促進那些千古不變的道德力量。李建華事件中出現(xiàn)的某些負面評價,正是這些固有道德渙散的明證。
我們固然不必要求所有遭到罪犯傷害的人都去以德報怨,如孔子所言,以直報怨可也。但這僅僅是對人的底線要求而已。但人并不都是在底線道德狀態(tài)下生活的,現(xiàn)實生活中就是有很多人按照較高的道德標準生活,或者按照較低道德標準生活。如果沒有損害他人,沒有損及公德,社會一方面應當允許人擁有“墮落”的自由,這是基本的寬容;
另一方面,社會也要鼓勵人們按照較高的道德水準生活,這是正常的期待。李建華女士以德報怨,在受到贊揚的同時,卻也遭到一些非議,這是典型的是非扭曲。一個健康的社會固然不該以過高的道德標準要求別人,但是當一個高尚的行為出現(xiàn)的時候,卻當報以掌聲、資以鼓勵,而不是喝倒彩、說風凉話。
任何社會都一樣,法律有它鞭長莫及之處。社會固然不能沒有法律,但僅有法律的社會卻是完全不可能的。法律的冰冷和尖銳無法替代人性的柔軟與溫潤,懲戒也不可能取代感化。一個健康而美好的社會,正是靠著千千萬萬人,以種種高于法律、超越正義的愛的姿態(tài)和行動,去面對紛紜世事,去撫慰人生旅途上失足者的心靈。這樣的社會,法律的根基才會是穩(wěn)固的,法律也才會達到其本來的目的。(財經(jī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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