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有光:泛評《制度經(jīng)濟學三人談》
發(fā)布時間:2020-06-04 來源: 美文摘抄 點擊:
不久前在國內(nèi)聽到對《制度經(jīng)濟學三人談》兩種相反的口頭評論,就買了一本,抽空讀完,并草此評論,以饗讀者。
著者(或對談者)是汪丁丁、韋森、姚洋;
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汪丁丁在國內(nèi)很紅,但我因為忙于他務,此前沒有真正讀過他的文章。聽過人家說,汪丁丁的文章寫得云里霧里,根本不能看懂;
也舉出一些例子,的確不知所云。也聽過人家說,汪丁丁對經(jīng)濟學者講哲學,對哲學者講經(jīng)濟學,。。。, 就是要聽者聽不懂、讀者讀不懂。這些說法,也增加我對讀本書的興趣。
還汪丁丁一個清白
讀了本書后,我認為應該還汪丁丁一個清白。我認為汪丁丁并不是故意說得云里霧里,讓人根本不能看懂,至少我看懂九成以上。不過,上述說法也有一定的道理,汪丁丁的東西不容易看懂。汪丁丁博覽群書,從經(jīng)濟學到哲學,從政治學到腦科學,從一般知識到專門知識,連像我這樣有在好幾個其他學科發(fā)表審稿論文的人,都自嘆不如!不過,人非上帝,閱讀這么多書,已經(jīng)很不容易,我們不能要求汪丁丁能把這么多的知識消化到能深入淺出的程度。汪丁丁談很多問題,而且談得很深,但還不能淺出,因而多數(shù)讀者難以讀懂。
例如,單單關聯(lián)我本人,汪丁丁不但評論楊小凱和我的交易費用概念,而且也評論我關于‘一塊錢就是一塊錢’的論點,甚至提到我2003年評論齊齊爾尼斯基(Chichilnisky)的一篇相當專門的文章。順便一提,本書兩次提到齊齊爾尼斯基和她的丈夫黑爾; 其實他們已經(jīng)分手好一段時間了.
楊小凱和我所理解的‘交易費用’或‘交易成本’是一切由于進行買賣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運輸成本,冰塊運回家途中溶化的交易成本,只是一個具體例子。汪丁丁認為我們的概念‘是錯的’(頁277),這是因為他誤以為我們只限于運輸成本。其實,汪丁丁敘述的所謂‘科斯的解釋’才是有問題的。‘什么是企業(yè)的交易費用呢?就是企業(yè)的機會成本――所有被放棄了的機會當中價值最高的機會的價值’(頁275)。其實,所有的成本,都是機會成本,但并不是所有的機會成本都是交易成本。因此,不能只用機會成本來定義或解釋交易成本。
關于‘一塊錢就是一塊錢’的論點,汪丁丁理解為:‘富人的一塊錢的邊際效用等于窮人的一塊錢的邊際效用’ (頁297)。這當然不可能是對的,怪不得汪丁丁認為‘這似乎有些問題’。我在2003年4月份的《經(jīng)濟學家茶座》的文章對‘一塊錢就是一塊錢’的論點的介紹是:‘在個別問題上,以效率掛帥,平等的目標由整體的平等政策來達致。。。。如果在個別措施上采用一元就是一元的原則,使許多有效率的措施得到執(zhí)行,可能使窮人損失,雖然富人的得利,在金錢上算更大,但在效用或福祉上可能較小,得不償失,必須在整體的平等政策上采用有利窮人的配套措施,才能保證社會福祉增加。。。。平等政策對激勵的打擊,是根據(jù)所有平等政策的總和而定。。。。只要是對平等的達致是一樣的,對激勵的打擊也一樣,并不能減低。相反地,在個別措施上的平等政策,除了對激勵的打擊,還會在不同物品之間造成扭曲。因此,在效率上造成更大的損失。因此,對平等的追求,應該由整體的平等政策來達致。在個別措施上,應該以效率掛帥。這就是筆者‘一元就是一元’的主要論點。(詳見筆者<<效率、公平與公共政策>>,經(jīng)濟文獻出版社,2003年,第六章。)’
什么是制度經(jīng)濟學?
我不是研究制度經(jīng)濟學的,雖然在其他方面的研究略為有涉及。雖然是從門外漢的觀點來評論本書,但對大多數(shù)非制度經(jīng)濟學專家的讀者來說,未必不是一個優(yōu)點,至少不會讀得云里霧里。
對多數(shù)人而言,尤其是中國的情形,制度經(jīng)濟學主要是研究什么制度比較有利經(jīng)濟成長或有利人民福祉,怎樣改進現(xiàn)有制度等問題。具體熱門問題包括,私有制與公有制、市場經(jīng)濟與計劃經(jīng)濟的比較;
是英國式的習慣法還是法國式的羅馬法對產(chǎn)權的保護程度比較高,對經(jīng)濟成長比較有利?有什么制度上的原因可以部分解釋為什么工業(yè)革命發(fā)生在西歐,尤其是英國,而不是在中國?對這些多數(shù)人比較關心的問題,本書比較少討論到,難怪有人說本書沒有談制度經(jīng)濟學,只談哲學問題。但這評論也顯然有些極端,因為本書的論述,大多數(shù)與經(jīng)濟制度有關。汪丁丁、韋森、姚洋三君子顯然認為,要討論制度經(jīng)濟學,先要弄清什么是制度。因此,在引言之后,先從什么是制度談起。而這牽涉到人的行為,因而又討論行為的意義、能動的人、秩序、理性等比較抽象及比較哲學的問題,最后又談及制度評價、社會福祉與平等等問題?梢哉f,本書多數(shù)篇幅談制度經(jīng)濟學的哲學基礎。
《三人談》的精彩論述
《三人談》不乏精彩的論述,例如:‘經(jīng)濟學家在中國負擔著超過他們的西方老師的責任’(汪丁丁,頁81);
‘【周】其仁看得更深:為什么企業(yè)家腐?就中國而言,企業(yè)家腐敗的根源是政府官員的腐敗,是權力的腐敗’(汪丁丁,頁94);
‘人類社會發(fā)展到今天,我們對自然和社會認識上的知識存量空間,不就是由無數(shù)像我們這種不安分守己的學人一錘一錘敲出來的嗎?近些年來,對那種前瞻性的東西的追求,就如不斷地用我們?nèi)彳洘o力的肉腳去踢一堵石頭墻一樣。雖然效果幾乎不見一點,我們還得不斷地去踢啊?不然,我們心中的那把尺,會攪得我們心緒不寧,是不是?’(韋森,頁107);
‘中國的憲政建設,一方面要深入研究并真正理解中國的歷史傳統(tǒng)和中國的文化精神,另一方面又要吸收西方尤其是美國憲政建設的經(jīng)驗’(韋森,頁205);‘當我們在歡呼市場所帶來的自由的時候,市場的負面作用已經(jīng)顯露在我們的面前’(姚洋,頁208);
‘自由、民主和法治,三者密不可分,缺少其一,其他就不能很好地工作’(韋森,頁209);
‘我的基本立場是,政府失靈,市場也失靈,只不過政府失靈更加危險’(汪丁丁,頁270)。不過,本書精彩的論述,可以讓讀者慢慢細讀,下文針對我有不同看法的地方。
《三人談》需要商榷的地方
首先,作為一個虔誠的基督教徒,韋森對進化論多少有些偏見!f人的語言官能是人類作為一種生物物種長期進化的結果,仍然像天方夜譚’(頁77)!茖W,包括生物進化論,說到底也是一種信仰,一種與基督教信仰沒有多少差別的信仰。既然說到底大家都是信仰,你怎么用一種信仰去否定另一種信仰?那不是武斷與荒唐的事情嗎?’(頁79)我對上帝的存在或創(chuàng)造論的正確性持未知論的觀點。不過,我相信,如果韋森以客觀的態(tài)度,用他花在語言學的四分之一的時間去讀進化生物學,就會發(fā)現(xiàn)有大量的事實支持進化論。
其次,韋森有兩個講法,看來是相互沖突的。‘事實上我不同意“改造世界”的主張,我甚至不同意“解釋世界”的理論’(頁130)其實,韋森自己所相信的上帝創(chuàng)造世界與人的理論,也是解釋世界的一種理論。與上述講法相反的是:‘試圖把中國的“真問題”和“可能前景”盡量說清楚,以待“民問”,這才是中國知識分子的“天職”(calling),也是我們這些思考著制度經(jīng)濟學問題的學人所最應該作的事’(頁323);
‘我們的國家、我們的社會、我們的民族的今天和未來。以及支配我們自己心中的那個“律”,都在呼喚著我們這些有著學術“calling”的學者做這些事。即使再困難,我們能逃避嗎?’(頁207)。如果說清問題和前景不是解釋世界,那是什么?如果‘這些事’不是改造或至少影響世界,也不是解釋世界,那這些這么重要的事是什么事?
汪丁丁問,‘我們脊索神經(jīng)有感情嗎?說實話,我不知道’(頁218)。我建議汪丁丁讀我1995年在Biology and Philosophy的文章(我對此文的中文介紹文章<痛苦多于快樂>,收集在《經(jīng)濟與快樂》一書),此文論證脊髓神經(jīng)沒有感情,以及如何區(qū)別那些物種有或沒有苦樂感情等福祉生物學的問題。我也建議他(以及姚洋)讀我在《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5年第5期上關于社會選擇的文章及《福祉經(jīng)濟學》第五章。讀完之后,希望能明白為什么《三人談》中關于社會選擇理論的一些論點是須要重新考慮的,包括:‘“集體偏好”通常不能滿足最基本的理性假設’(頁90)【其實,如果有人際可比的個人基數(shù)效用或福祉,則能滿足!科渌有頁223與236關于IIA與頁239關于偏好的論述。
我比較接近姚洋的觀點,例如,從約頁227到234的討論,汪丁丁似乎不明白,即使人們現(xiàn)在預測到將來可能發(fā)生的事情(例如戰(zhàn)爭),只要這預測不是百分之百的(而百分之百幾乎不可能),等到將來戰(zhàn)爭真的暴發(fā)了,則即使其他條件不變,但戰(zhàn)爭的或然性已經(jīng)從百分之幾十增加到百分之百了,則世界或情況(不論是否是均衡)就會發(fā)生變化,而姚洋明白這道理。不過,兩人繼續(xù)討論的結果,竟然是正確方的姚洋被(大概口才比較好的)汪丁丁說服了(頁234),因為兩人好像都不明白,由于完全合約的成本太高,故真實世界沒有完全合約,而有演變。又如,汪丁丁比較極端或絕對化,他認為現(xiàn)實世界只有案例,沒有規(guī)律(頁255),說,‘如果案例可以推廣,那么案例研究和統(tǒng)計研究之間有什么區(qū)別呢?那最后還不是統(tǒng)計研究嗎?’(頁266)。而姚洋正確地‘強調(diào)既要有案例研究,也要有統(tǒng)計研究’(頁266)。
不過,姚洋的一些論點,也須要進一步考慮,例如:‘對演化的研究最終會像1950年代對一般均衡的研究一樣,不過是證明了靜態(tài)均衡的合理性’。其實,不論是對演化或對全面均衡(‘一般均衡’是誤譯)或任何其他實證問題的研究,都不可能證明任何東西(不論是靜或動態(tài),均衡與否)的合理性,因為這是規(guī)范性的問題,不能以實證研究來證明(休謨法則)。又如:‘一般均衡分析是建立在效用不可比的基礎上的’(頁295)。應該說,全面均衡分析不需要假定效用的可比性。即使效用是人際可比的,全面均衡的理論依然是成立的。
大體而言,我認為本書花太多時間談一些近乎吹毛求疵的問題,例如什么是均衡,均衡的漂移等。不如多談一些比較實質的問題;蛘,將來會有一本談這些實質問題的《制度經(jīng)濟學三人談續(xù)篇》?
最后,我要強調(diào)一點,讀完本書后,我認為三君子都是認真的學者,用很多時間讀書,比起國內(nèi)許多花大多數(shù)時間在賺外快的教授要好很多倍!尤其是韋森,像上引幾段充滿書生意氣(知識分子氣概)與學術精神的感嘆,說了許多次。
2006年2月8日于蒙納士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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