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頤:教育與社會
發(fā)布時間:2020-05-22 來源: 美文摘抄 點擊:
中國教育問題多多,尤其是“應試教育”的弊端更加嚴重,以至“群情激憤”,有關著述近日也多了起來,說明已引起各方重視。但細讀這些滿含激憤的口誅筆伐,卻使人感到多數文章激憤有余,冷靜、理性的分析則相對不足。對“應試”激烈抨擊、提出種種變革無疑是應該的,但對教育改革的平穩(wěn)深入來說,僅此則遠遠不夠,只有冷靜分析才能真正“對癥下藥”,而“亂開方”的危害可能更大。
一、教育的瓶頸
“應試”的危害有目共睹,但卻“屢禁不止”,說明有其深層原因,就是高等教育“供求”關系長期嚴重“失衡”,“求”一直遠遠大于“供”。
高等教育與社會經濟本應同步發(fā)展,應隨社會經濟的發(fā)展逐步從精英教育變?yōu)榇蟊娊逃,在學人數占適齡人數的比例在15%以內為精英教育階段,以上為大眾教育階段。據統(tǒng)計,我國目前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口比例僅為4%左右,遠低于1994年的世界平均水平(15.3%), 而我國愿意上大學的生源數量遠遠超過大學的招生數量。很明顯,高等教育在中國目前尚屬稀缺資源,這必然要形成“過度競爭”,無論人們多不情愿,只要這種狀況不改變,過度競爭自然要向中、小學蔓延擴展。由于大學容量太小,高中的發(fā)展也受到嚴重制約,致使多數初中生無法升入普通高中;
為了上大學,人們只有千方百計考上高中,盡可能考上重點高中;
要上高中,尤其是重點高中,又要千方百計上重點初中;
要上重點初中,就必須“從小抓起”,結果本應天真爛漫、嬉戲玩耍的兒童不得不背起沉重的學習負擔。這種過度競爭持久不退說明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高度膨脹,但反過來看,這種“需求高度膨脹”又恰恰是高等教育大發(fā)展強大、積極的動力,如果沒有這種動力,高教反而難以發(fā)展。這說明,近20年中國社會、經濟的發(fā)展使中國教育此時面臨高等教育大眾化的重要轉變,也只有高等教育大眾化才能從根本上改變應試教育。
實現高等教育大眾化的一個重要途徑是大力發(fā)展民辦/私立大學。世界發(fā)達國家高等教育過半是私立大學,從哈佛、耶魯到慶應、早稻田……私立大學可說是高等教育的頂梁柱。中國一直有私立辦學傳統(tǒng),所謂“私塾”曾是教育的主流,近代雖引入現代化學校、建立現代化學制,國家對教育取得主控地位,但私立學校仍有不小的空間,不僅有大量的私立中、小學,而且有相當數量的私立大學,如南開、燕京、輔仁、金陵、圣約翰、光華、中法、之江、復旦、齊魯、協和、湘雅、華西……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對教育實行“全包下”的方針,從1950年起開始接收私立大學,到1952年私立高等院校的接收、改造全部完畢,高等教育完全由國家壟斷。這種高等教育體制,與逐步建立起來的計劃經濟體制是相適應的。
但最近20年,中國進行了以建立市場經濟體制為導向的經濟、社會變革,經濟迅速發(fā)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極大提高。社會的變化和經濟的發(fā)展使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迅速膨脹,而高等教育制度實際卻仍以計劃經濟為基礎,一直沒有根本性變化,與社會發(fā)展極不協調。雖然從80年代中期起國家重新允許創(chuàng)辦“民辦大學”,但在中國的現實條件中,民辦/私立大學的大發(fā)展毫無可能。除去政治的、觀念的原因(如所有制、計劃體制、教育是“意識形態(tài)的重要陣地”等)外,發(fā)展民辦/私立大學一個難以突破的瓶頸是中國社會結構的嚴重限制。城鄉(xiāng)“二元化”,是中國社會結構的一個主要特點。從1953年實行糧食統(tǒng)購統(tǒng)銷到1958年通過“戶口登記條例”,這種二元結構被固定下來,公民因此被分為“農業(yè)人口”與“非農業(yè)人口”兩種壁壘森嚴的不同身份,而占人口少數的“非農業(yè)人口”一直享受著由國家提供的比“農業(yè)人口”多得多的各種“優(yōu)惠”。幾十年來,要想“農轉非”幾乎“難于上青天”,而考入中專以上的學校,則是廣大農村青年可以憑自己努力“農轉非”甚至“當干部”、改變“身份”的少數渠道之一。然而民辦大學則無此功能(權力),不能轉戶口、沒有干部指標……農村學生考上民辦大學雖然能獲得國家承認的學歷(但目前國家批準具有頒發(fā)學歷文憑資格的民辦高校也只有24所),但仍然無法改變其“農民”身份,更難成為干部/公務員/官員,而私立大學的學歷目前仍未得到國家承認,其他更不必論。所以,這些學校根本招不到較好的生源,也無法大發(fā)展,這樣怎能產生與北大、清華比肩而立的民辦/私立大學呢?只有在兩種條件下,民辦/私立大學才能獲得質、量的大發(fā)展:或是它們獲得與國立大學同等的權利/權力,或是中國社會的重大變革,從根本上廢除農業(yè)人口/非農業(yè)人口的“身份制”(如果說這種體制在建國初期為了加速工業(yè)化還有一定合理性,現在則很難說“合理”,甚至已成社會發(fā)展的障礙,對教育發(fā)展的影響亦證明了這一點)。否則,民辦/私立大學的發(fā)展空間極其有限,高教大眾化也難以實現,應試教育也不可能根本改變。
進一步說,民辦或曰私立大學是否發(fā)達,也是“社會”是否成熟、發(fā)達的重要標志。衡以中國之現狀,我們只能說,中國尚處為時不短的社會轉型期,“公民社會”才剛開始產生。
二、考試的是與非
中國社會“二元制”結構短期內不會有根本性變革,教育的格局也難有根本性變化。在這種現實條件下,高等教育和中小學的優(yōu)質教育長期將均屬“稀缺資源”。如何分配這種“稀缺資源”,是任何教育體制的“制度設計”都要解決的重要問題,更是我國教育“制度設計”的一個基本背景。離開這一基本背景來談論“教改”,如果不使情況更糟,起碼是難中肯綮。
從原則上說,所有適齡青少年都有分享這種“稀缺資源”的權利,但實際上只有極少數人才有分享的機會,因此不得不設計出種種方法、制度選拔少數、淘汰多數?梢浴芭e薦”,如憑血統(tǒng)、家庭出身、家長的政治權力、本人的表現(古時是“舉孝廉”,現在是“三好生保送”)等作為推薦的標準;
可以考試,以考分作為選取的標準;
可以用金錢購買,把教育作為一種產業(yè);
可以抽簽,如現在某些地方小學升初中實行的“電腦派位”;
可以按地域分配,如“就近入學”。雖然種種方法各有利弊,但每種方法的利弊并不完全相等,歷史表明,相對而言只有考試制是利大于弊。
當然,考試必然會有種種弊病,對此確不能忽視。但在恢復高考制度20余年后的今天,一些人似乎更多地看到了考試制的各種弊病,因而患了“歷史健忘癥”,忘記當年廢除考試制必然帶來的更大的弊病,甚至荒誕不經、費盡心機地要為當年的“推薦制”尋找某種“合理性”,并想以此來補考試之弊,這的確是“吃錯了藥”!巴扑]制”的一個基本假設是有一個完全公正無私,能了解、洞察學生一切,并不受各方干擾、壓力,將最優(yōu)者推薦上去的“推薦者”。但實際上根本不存在這樣一個“推薦者”,因此,“推薦”實際成為“走后門”的同義語。“文革”廢除考試,實行“推薦”的“教改”已經無可辯駁地證明了這一點,F在還有少數“推薦”名額,原本是為補考試之弊,但在許多地方實際成為權勢者子女享受的特權,亦再次證明了這一點。有人提出擴大高校招生自主權、擴大校長的招生權來補考試之弊,但這種觀點忘記了中國的大學并不“獨立”,而同時還是一個行政單位,校領導都是有行政級別的,在這種權力架構中,如果擴大校方的招生權力,校方實際很難頂住來自各方的壓力。即便在現在,每到招生時有關人員已為來自各方的電話、“條子”所苦,感到難以招架,如果再擴大校方的招生權限,其后果可想而知!半娔X派位”、“就近入學”原本是一些地方為減輕中、小學學生的學習負擔而進行的入學改革,但在實際中,凡有權力有關系者,子女統(tǒng)統(tǒng)成為“擇校生”,廣大沒有關系、權勢的家長也想盡一切辦法“拉關系”交錢,讓自己的孩子“擇!薄V砸P系是因為“擇!眹栏裾f并不合法,所以如果沒有“關系”,有錢也交不上,用廣大家長的話說就是“拎著豬頭也找不著廟門”,“想交這幾萬塊錢還要求爺爺告奶奶”。由于擇校費并不是公開的明碼標價,而是“看人下菜碟”,根據“關系”的親疏、權力的大小決定“擇校費”的多少,少則幾千元,多則好幾萬元。在這種“運作”過程中,充滿了驚人的黑幕,所以廣大家長不禁發(fā)出“還是考試好”的感嘆。更嚴重的是,這種政策實際上剝奪了貧寒人家子女原本憑考試的“高分”就能享受優(yōu)質教育的權利。即便在美國,收費昂貴的私立中學也十分注重考試,貧寒人家子女只要考分高,就能免費(免學費甚至免食宿費)被擇優(yōu)錄取。教育產業(yè)化無疑是教改的一個重要內容和正確方向,但這就要有考試制使貧家子女能賃高分享受優(yōu)質教育,而不是一切都由金錢決定,因為教育畢竟是種特殊商品,這不僅是國家培養(yǎng)人才、發(fā)展文化的需要,更是一種基本權利;
同時,要防止現在已很嚴重的一些學校濫賣文憑和某些權勢者拿公款買文憑的現象在“教育產業(yè)化”的名目下合法化。
也就是說,如果真想以“推薦”、“擴大校長招生權限”、“電腦派位”、“就近分配”等方法來補考試之弊,如果要使教育產業(yè)化改革健康發(fā)展,那實際對政治體制改革提出了相當高的要求,要對現在的教育權力結構、行政體制作相當大的改變。在對權力的監(jiān)督、制約沒有真正建立起來之前,在教育權力結構、行政體制沒有較大改變之前,這些措施不僅不能補考試之弊,而只會使腐敗更加嚴重。
考試制度確有十分嚴重的弊病,但它的最大優(yōu)點就是相對公平,即以考生的分數而不是考生的家庭出身、血統(tǒng)、背景、關系、金錢以及彈性極大的所謂“表現”作為錄取標準。其實,我們的祖先早就知道“推薦”弊端重重,遠不如考試,所以在幾千年前選拔官員時就以考試的“科舉”取代了推薦的“舉孝廉”。不問家庭出身、背景的考試制,把個人的能力、才學放在首位,無疑是對把家庭出身、背景放在首位的“身份社會”的否定。而推薦制的實行,恰恰是使一個階層可以相對流動的社會向階層壁壘森嚴的“身份社會”的倒退。當然,考試的成敗對某些個人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但總體而言卻是公平、正常的。對少數因偶然性而落榜的考生來說,的確不公,但若因此而否定考試,則會對絕大多數考生更為不公。當然不能說每一個考分低的學生就一定不如每一個考高分的學生,但如果作群體性比較,高分群體對知識的理解、掌握和運用能力確高于低分群體,F在有種頗為流行的觀點,將“高分”等于“低能”;
還有人認為:“那些在歷次考試中獲勝的學生,他們的證書文憑是以犧牲創(chuàng)新能力為代價而取得的。”照此邏輯,本科生的創(chuàng)新能力要低于專科生,專科生的創(chuàng)新能力要低于落榜生,而創(chuàng)新能力最低的應是北大、清華的學生。這與事實明顯不符,事實說明,從總體上說,考分就是考生水平、能力的體現。
由于考試的優(yōu)點明顯,所以這一方法已被廣泛應用于社會的各個方面。隨著社會的發(fā)展,我們面對的考試越來越多,幾乎各行各業(yè)都要經過考試才能獲得上崗的資格。如開車的要考駕照,想開出租車更要考“五證”,當廚師的要考級,燒鍋爐要考上崗證,工人學完徒要有出師考,更不用說會計、出納、護士……種種數不勝數的專業(yè)考試和職稱考試,乃至最近才有的選用官員的公務員考試。雖說這些考試不勝煩瑣,但考試卻有自愿性,能使“人盡其才”,使應試者能從事自己喜愛的職業(yè)。同時,考試又有篩選性,把不合格、不適宜者淘汰。正是這種自愿性和篩選性,避免了“分配工作”的強迫性和任意性。只要不健忘,總該記得當年“招工”是如何分配工作的,不管你是否愿意,分配你干什么你就必須干什么。同時,如果有關系,不論是否合適,想做什么工作就可以做什么,主要看你的“關系”有多硬,“路子”有多野,“后門”有多寬。所以,當時知青從招工返城到分配工作,幾乎每個人都想方設法拉關系、趟路子、走后門,因為這是早日回城、找到自己滿意的工作的唯一方法?梢哉f,社會風氣的敗壞,道德的失范,實際是從那時開始的,是從廢除考試制度開始的。人類社會的實踐表明,盡管十分無奈,但我們今天還不得不面對的考試卻越來越多、越來越細,這本身就說明考試制度位居社會結構的核心之內,因此對考試制度的廢與立就是牽一發(fā)而動全身的大變動,而不僅僅是一種教育體制的變化。所以,30年前“文革”開始時第一個被廢除的制度就是考試制度。同樣,近20年前“撥亂反正”時首先恢復的制度還是考試制度。一個正常的社會,必定是一個“考試社會”;
一個廢除了考試制度的社會,必然會使社會價值體系嚴重紊亂,必然會由失范、失序而漸漸演變成一個“有槍便是草頭王”的混亂世界。
應當承認考試制度是一個弊端重重的制度,但還應當承認目前仍無更好的制度能夠取而代之。因此,不應因考試的弊病而過激地否定它,而應從改進考試的內容和方式著眼,對于一個曾經狂熱地廢除過考試制度的社會來說,更應珍惜來之不易的考試制度,使之更加科學、合理,更趨完善——當然不可能是沒有任何弊病的。
很明顯,教育的根本癥結并不在教育本身,而在社會結構與體制。沒有相應的社會、政治體制變革,教育很難進行根本性變革,也很難真正實行素質教育,如果強要教育“單兵突進”進行劇烈變革,只會使問題更加嚴重。我們當然應該追求“更好”,但首先必須防止“更壞”。因為教育與社會是一個密不可分的整體,不能脫離社會就教育談教育(這恰是現在的一些有關批評著述的問題所在),素質教育實際是一個社會工程,教育體制的重大改革需要社會結構的巨變與之相配。從根本上說,只有改變“農業(yè)人口”“非農業(yè)人口”僵硬的身份制,國家進一步放松對教育資源的壟斷,學校確實成為一個獨立的教育單位而不是行政體系中的一個“行政單位”,對權力進行制約和監(jiān)督的政治體制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之后,才有真正進行“素質教育”的條件。
總之,優(yōu)質教育的資源非常有限,如何公平、合理、有效地進行這種“資源分配”確是一個關系到社會發(fā)展的重大問題。這種有限資源可用“考分”獲取,也可以重金購買,但絕不能憑權力白占。在現實中,只有考試、分數才為占社會絕大多數之權錢皆無的“寒門庶族”享受優(yōu)質教育提供了最大的可能。在這個意義上說,我們只能頗為無奈地承認“考試”(一個難免的后果是“應試”)是現實條件下相對而言最為公平、合理、有效的選擇。由于事關重大,所以任何與此有關的改革都應慎之又慎,看是否與“社會環(huán)境”配套;
對其后果一定要反復掂量,慎之又慎,因為這種“試驗”事關一代人的素質,甚至命運。
(東方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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