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面城管 武漢城管
發(fā)布時間:2020-03-22 來源: 美文摘抄 點擊:
策劃執(zhí)行 溫志宏 王新玲 劉夢羽 何 晶 董 彥 上世紀90年代以來,為了解決行政執(zhí)法機構過多、職能交疊以及執(zhí)法部門互相推諉、爭權奪利等問題,“城市管理執(zhí)法局”這樣一個至今仍為不少學者質疑其“合法性”的行政機構在全國各地紛紛成立。
對于“城管執(zhí)法”的關注與爭議從此源源不斷。為數眾多的民眾與學襲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不知道城管究竟該管什么,誰又該來管理“城管”!俺枪堋痹絹碓匠雒,是因為作為執(zhí)法者,“城管”群體與無證商販日日在街頭上演的追逐罰沒“貓鼠游戲”逐漸升級,矛盾沖突愈演愈烈。
近日,有著名學者公開替商販“小民”辯護;惹原廣州市城管某隊長大為不滿,并一語道破城管職責真相:為了避免更多的“傻瓜’低成本享受發(fā)達城市生活!
“城管話題”甚至已經從媒體的“寵兒”變?yōu)椤半u肋”:從城管執(zhí)法形同“劫掠”,到城管被人打殺,到城管內部惡斗相辱,再到“打人不見血”的城管武功秘籍……十幾年時間內,亂象頻仍。如此行政機構,即使其設立之初是出于良治和善意,身份“合法”,也必該反思其制度安排與實際效能。
專題制作過程中,本刊有兩點深刻體驗。第一,不少作為基層執(zhí)法人員的城管人員也充滿了對這份工作的無務休息時間少,經常被民眾和輿論置于道義的對立面,工作反復無果,無成就感。第二,少有人可以明確城管問題該如何解決。
實際上,正如專題中有學者提出,“權力經濟”是需要關注的重點。城管問題中"相當一部分都根源于“執(zhí)法”異化為“以罰代管、以罰代收”,公共權力成為實現部門利益不可或缺的手段。需要警惕的是,若城管代表的公權力不能取信于民的狀況進一步惡化,“弱者即正義”的邏輯將使得這些沖突事件引起強烈民憤,甚至引發(fā)群體事情而這樣的狀況已不鮮見。
一個城市真正鮮亮的根源,在于其長久內生的活潑潑的市民生氣能一以貫之得到保護和發(fā)揚?焖俪擎(zhèn)化的中國,城市建設與管理同樣需要靜思如何具有“中國特色”,單純的“超英趕美”終究難逃政績與形象工程之窠臼。如果有一天,城市的“小民們”都能安居樂業(yè),弱勢群體能夠通過有效途徑獲得正義和公平:作為擁有公權力的城市管理者、執(zhí)政者真正把百姓利益放在第一位,城管人員能更多為人民服務,那才是一個城市最為光彩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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