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峽交通局長的腐敗路|三門峽交通局長
發(fā)布時間:2020-03-17 來源: 美文摘抄 點擊:
單向東是一個什么樣的受賄者?他為什么受賄?為什么投案自首?一審宣判后,他又為什么不上訴? 聽說記者來采訪三門峽市交通局前局長單向東受賄案,安陽市中院宣教處長郭新建的第一句話是:“二審有沒有結案?”聽說單向東在一審宣判后并未上訴,郭處長很是驚奇。
還有一件令人稱奇的事是:一審認定單向東的9起受賄事實,只有1起是省紀委調查組事先掌握的,另8起都是單向東投案自首后主動交待的。
單向東是一個什么樣的受賄者?他為什么受賄?為什么投案自首?一審宣判后,他又為什么不上訴?
單向東
2009年4月4日,單向東向省紀委調查組投案時,他的身份是河南省三門峽市交通局局長。在這個位置上,他已經(jīng)干了10年。
單向東文化水平不高,初中畢業(yè)后參軍,在部隊當文書。退伍后,他先后當過三門峽湖濱區(qū)檢察院主管反貪的副檢察長、三門峽市政府法制辦主任、市土地局副局長、市信訪局局長。2000年,單向東調到市交通局任局長、黨委書記。
剛到交通局時,干部職工對單向東印象很好,期望值很高。單局長一來就解決了單位積累多年的干部子弟就業(yè)問題,一下子解決了上百人,人人喜笑顏開。為解決交通局干部職工的住房問題,單局長又著手籌建“交通花園”。交通局的機構改革和科級干部競爭上崗,也是在他主持之下搞的。以前交通局的科室少,職數(shù)不到位,功能不健全,在單局長手上,一下子提拔了50多個副科以上干部。
但后面兩件事,反成了交通局干部職工怨言四起,對單向東滋生不滿的根由。
單向東的一些同事說,老單這個人很圓滑,處理問題不是當機立斷,而是愛“揉”,揉得誰都弄不成事。建交通花園本來是件好事,但老單一下子建了8年,好事變成了壞事。如果花園在2002年竣工,當年三門峽樓市均價是900元,平方米。交通局內部規(guī)定:縣級干部住房面積在120平方米內,每平方米繳集資款700多元;超過120平方米的部分,每平方米繳900多元,當時這個價格不算低了。但老單一直蓋到了2008年。交房時,購房者每平方米須繳款一千四五百元,一套房子多繳了10萬元左右。盡管房子蓋得很漂亮,大家還是罵老單。
2005~2006年機構改革和科級干部競爭上崗,老單有意拖長時間,又弄了兩年多,讓這些人跑來跑去。干部要想通過民主測評,得給每個班子成員都送禮。高峰時送禮者把交通局樓道都堵了。那兩年,交通局告狀信滿天飛,弄得大家都很疲憊。副局長尚柏仁在博客里寫道:“通過海事局那場事,以及2005~2006年的機構改革和科級干部的競爭上崗,我才真正清楚什么叫胡說八道,什么叫顛倒黑白,什么叫無事生非。在交通局的最大難處和郁悶,是你搞不清楚誰是好人誰是壞人;遇到事情,你不知道誰在幫忙,誰在看熱鬧,誰在幫倒忙。在事情背后,你弄不清楚是誰在撥弄是非……”
單向東很自信,一般聽不進別人意見。他也確實聰明,口才很好,有人形容他是“地上的事他全知道,天上的事他知道一半”。你一開口說話,他就知道你要說什么,截斷你的話。一下子給你說完了。但他愛;^。你來找他辦事,他不說行,也不說不行,揉你一兩年,揉得你沒脾氣。在他當局長和黨委書記時,交通局黨委很少開會,大事不上會,上會議小事,班子成員的作用發(fā)揮不成。當時,交通局副局長有8個,副書記兼紀委書記1個,助理調研員3個,這么大的班子,都閑得沒事干,就老單一個人忙得不行。很多事情連主管副局長都不知道,老單讓他親信的助理調研員去辦。
老單當了10年局長,交通局至少調進過300人,都是與兩三個領導一商量就進了,其中絕大多數(shù)有利益交換。由于交通局的干部職工多是內部子弟,整體素質偏差,他們把位子占住了,大中專學生進不來,干部只在內部交流,有人戲稱這個單位是“親家局,夫妻科。孫子打水爺爺喝,外甥開車舅舅坐”。
曾經(jīng),交通局有三四名干部,觸犯刑律,法院已經(jīng)判了刑,但單局長兼單書記遲遲不給他們下黨籍、行政處分。2006年,交通局的二級機構――海事局一名局長,給安徽蕪湖人辦假船員證,去那邊倒賣。事發(fā)后,蕪湖法院將其判了刑,但他的工資和福利待遇還一分錢不少,副局長也不免,黨籍也不開除。三門峽市交通局還有一名女干部,孩子在澳大利亞上學,她去陪讀了兩年,工資照發(fā),職務照保存。
在三門峽媒體人眼里,對單向東突出的共同印象就是傲慢。2006年5月,央視《焦點訪談》來采訪三門峽危橋亂收費情況,單向東不理不睬,記者把攝像機架在交通局大門口拍。節(jié)目播出后,交通部領導緊急批示,市領導也批評了單向東,單才趕忙帶錢去北京活動。
記者在三門峽接觸到的不同受訪者,有個同樣的說法:單向東只買市委書記的賬,連市長他都不當回事兒,這樣張狂的人,遲早會出事。
交通局
2010年9月15日。三門峽市交通局辦公室主任王璽光在電話里說:“單向東的事兒我不好說。他要還在臺上,咱說說他沒什么,現(xiàn)在人都判刑了,你說他不好吧,是你個人心理陰暗;說他好吧,是你思想、立場有問題……”
在單向東當局長期間,王璽光飽受壓制,私下常發(fā)牢騷:“現(xiàn)在交通局沒人考慮怎樣發(fā)展三門峽的交通事業(yè),人人想著發(fā)展自己的錢包!
2010年9月14日。記者在三門峽市交通局采訪了幾名副局長、調研員。一些干部不是粗魯?shù)鼐芙^受訪,就是婉稱“這些事不好說”、“我不了解情況”。他們的心態(tài)也許很復雜,但對媒體的防備和敵意卻是明顯的。
交通局領導班子最興旺時,有副縣級以上干部20名,他們平均管不到一個部門。交通系統(tǒng)的二級部門并不少,但個別局領導還沒有分上工,就是管有部門的人,工作量也很小。老單雖然協(xié)調能力很強,但要擺平這些“活菩薩”們也不容易。開會時,并不復雜的事情,你說東他說西。單局長要費很多口舌才能統(tǒng)一大家的認識。他再三強調大家發(fā)言要“簡單點,簡單點”,會議往往還要加班加點,后來老單干脆就不開會了。外面有飯局時,最難做的是局辦公室主任,班子成員讓誰去?不讓誰去?全上陣吧,桌子坐不下,不讓誰去,誰就會背后罵娘。因此,一個內部機構改革搞了兩三年,一個家屬樓小區(qū)建了8年,也就成了很正常的事了。領導一多,就有平衡協(xié)調的問題了:年底發(fā)獎金、出差報銷、添置辦公設施、訂報紙、分茶葉、用車標準、手機更換、來人接待規(guī)格、分房子選樓層、子女就業(yè)你有他沒有等等,都會惹來糾紛。
2009年,單向東犯案前后,以他為首,交通局揪出了一窩“腐敗分子”,干部被判刑5人,撤職1人,黨籍處理2人,包括被判刑12年的盧氏縣交通局局長揣予蘇。揣予蘇在人們眼里,尚算是個正派干部,他受賄128.3萬元,另有217萬元不能 說明合法來源。但這些錢揣予蘇一分沒花,全都放姐姐那兒了。省紀委傳訊揣予蘇后,他給姐姐打電話說:“放你那兒的錢,趕快存起來。”于是乎東窗事發(fā),揣予蘇就被“雙規(guī)”了。
2009年3、4月份,老單在交通局也呆不下去了,他懷疑有人告他,老干部、班子成員、施工隊……都在懷疑之列。老單想走又不敢走,怕一離開就被告狀的撂翻了。他花了很多工夫跑官,想提副廳級卻沒提起來。他的胃上長了息肉,擔心癌變,去北京住院治療。行前,河南省紀委幾次傳訊單向東,新任市委書記也找他談話,勸其主動交待問題。單向東向省紀委、市領導拍胸脯說:“我是搞反貪出身的,我沒有任何問題!”
但他心里已然亂了分寸。一名姓王的礦主說自己在省里有關系,單向東便借款260萬元,交給王礦主,讓他去省里活動,想靠關系擺平這事。
北京治療期間,交通局一名副局長代表班子成員去看他。兩人坐在病房里,推心置腹地談話。單向東說:“今天咱們不是作為上下級,而是作為兄弟,你跟老兄說說,我在交通局10年的得與失!备本珠L說:“你的優(yōu)點是協(xié)調能力強,不得罪人,還干了些實事。不足是,你不愿得罪人,反而得罪了很多人。比如10個人里有兩個壞人,8個好人,2個壞人你不批評,未必就維持住他們,反而得罪了那8個好人;第二,你是好事沒辦好。”副局長舉了交通花園和機構改革兩個例子,單向東深以為然。告別時,單向東手上扎著針管,把副局長從八樓送到一樓大廳。這是他以局長之身,與部下的最后一次會面。案發(fā)
在北京,單向東有一周時間與王礦主聯(lián)系不上,他猜測此人已被省紀委控制住了,決定回來投案自首。
單向東受賄案的審判長梁艷紅說,當時,省紀委調查組僅僅掌握了建筑公司老板張景熬向單向東行賄100萬元的情況。單向東投案后,主動交代了調查組尚未掌握的一系列受賄情況,以及欲通過王礦主行賄等涉嫌犯罪的事實。
法庭認定的單向東受賄事實分為兩類。一類是接受部下請托,收受其賄賂,在其職務提拔、親屬工作安排上提供幫助,這類事實有4起。第二類是規(guī)劃、施工部門希望在工程規(guī)劃、承包、施工及工程款撥付方面得到單向東的幫助,而向其行賄,這類犯罪事實共5起。
單向東的受賄金額為264萬元人民幣、1萬美元、5萬港元。有意思的是,單向東讓王礦主拿去行賄的錢也是260萬元,兩者之間有無某種對應關系?梁艷紅庭長說,法庭審理中沒有發(fā)現(xiàn)這一點。并且,由于單向東的此項活動屬于犯罪預備并系自首,法庭決定不追究其行賄罪。案發(fā)后,這260萬元全部追回,予以沒收。
但也有人說,因為單向東當過副檢察長,有對付反貪經(jīng)驗,所以,他主動把自己的受賄金額交代為260多萬元人民幣,跟要行賄的260萬元正好達到“收送平衡”。而且這260萬元中,有250萬元是向朋友借的。他是否在這時就為自己萬一被捕而留了后手呢?單向東案發(fā)后,三門峽坊間盛傳,單局長受賄金額遠遠不止200多萬元,除三門峽外,北京、深圳等地就有他六七處房產(chǎn)。即使坐上十來年牢,單向東出獄后照樣能過上好日子。但根據(jù)記者在三門峽市的調查,尚未發(fā)現(xiàn)這方面的有力證據(jù)。
單向東受賄案由省高院指定安陽市北關區(qū)法院審理;鶎臃ㄔ簩Ρ桓嫒藛巫镒罡呖膳15年徒刑,這是否意味著省高院提前給單向東預估了刑期?單向東的辯護人王峰義律師笑道:“不能這樣說。在法庭宣判之前,任何被告人都只是犯罪嫌疑人……像單向東這個級別、他的這個受賄數(shù)額,一般都是指定到基層法院審理!
單向東及其辯護律師稱:單投案后,主動交待了他向三門峽副市長張君貴行賄100萬元一事,具有重大立功情節(jié)。但法庭并未認定這一情節(jié)。梁庭長說,立功應該是主動揭發(fā)別人的犯罪事實,單向東主動交待自己的犯罪情節(jié),不符合關于立功的規(guī)定。副市長張君貴也不承認有這回事。他說:“第一,我當副市長主管交通時,單向東才當兩年交通局長,他怎么會貪賄這么多錢,就給我送了100萬?第二,我與老單的關系并不好,我交辦的正常工作他就不干,更別提給我送錢了!钡珕蜗驏|一口咬定說,建筑公司老板張景熬送給他100萬元,他轉手就把這筆錢送給了張副市長。
那司法機關到底有沒有認定這一行賄情節(jié)呢?梁庭長說,這件事我們向公訴機關提出過,公訴機關的答復是:此事要經(jīng)進一步調查后,另行處理。
2009年12月24日,一審法院作出判決,判處單向東有期徒刑13年,并處沒收財產(chǎn)300萬元;已追回的贓款260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未追回的贓款264萬元人民幣、1萬美元、5萬港元予以追繳后上繳國庫。
法庭宣判后,辯護律師又見過單向東兩次,第一次問他要不要上訴?單說考慮考慮。第二次,單說不上訴了。
安陽市北關區(qū)法院的梁艷紅庭長是位精干的女法官,她說:“單向東為什么不再上訴?我的理解,一是單向東犯罪事實清楚,他當庭都予以承認,而且這些犯罪事實,大部分都是他主動交待過的。二是對單向東的審判,該考慮到的從輕情節(jié),法庭都已考慮到了。”
王峰義律師在為單向東辯護時說,被告人單向東的家屬將積極退贓。但梁庭長對記者說:“目前還沒有退贓,雖然我們一再催促,并通過律師向他家屬做工作,但單向東的愛人說,他們唯一的兒子患退行性肌肉萎縮癥,每天要靠昂貴的藥物治療來維持,實在是無力退贓!眴蜗驏|的兒子現(xiàn)在北京,已婚,并有了孩子。梁庭長說,在開庭前后,她幾次接觸單向東。單向東說他對不起家人,特別是對不起兒子;鼗靥崞饍鹤,他都眼含熱淚。單向東的同事和律師知道他兒子有病,但不知是什么病。單向東的妻子身體也不好。
為何反腐敗無人喝彩?
三門峽是座小城市。這座城市有多小呢?全市共有600多輛出租車,白天,這些車輛大半時間在街上空駛。不管你在什么地方,只要給出租車公司打個電話,5分鐘內,就會有一輛的士駛到你的面前。在這座小城市,在去年,單向東案發(fā)前后,共有1名副市長、3名局長、1名縣委書記涉嫌職務犯罪而被收押,另有一批干部受到了黨紀和行政處分。
三門峽市財政局長和交通局長相繼落馬后,市里準備在這兩個局提拔的一批干部,都擱淺在那兒了。交通局曾下很大功夫,跑來了“省級文明單位”的稱號。第一年跑來,第二年交通局就出了窩案,“文明單位”稱號取消,干部職工每年3600元的獎金也泡湯了。隨著省紀委辦案范圍的擴大,牽出的人越來越多,人人自危,不知道明天還會弄誰?紀委把交通局的賬也抱走了,領導連汽油錢都報銷不了了。一兩年內,沒有人敢用交通局的干部,怕再出事受影響。交通局的干部職工由剛揪出本單位腐敗分子時的解氣、欣喜,一轉而為牢騷滿腹,怨聲載道。
2010年4~6月,交通局黨委在全系統(tǒng)開展“講廉政、樹正氣、促發(fā)展”專項教育活動,查擺問題,并組織副科級以上干部及重點崗位人員150余人,到三門峽監(jiān)獄召開警示教育大會,聽了4名犯人的懺悔報告,參觀了犯人食堂、會見室、生產(chǎn)車間和犯人宿舍!氨O(jiān)獄一日游”對黨員干部的警示效果如何?尚待檢驗。
王璽光說:“單向東出事,不是這個人有多壞,主要是體制問題,不光是對‘一把手’的監(jiān)督有問題,包括現(xiàn)行的財務制度、工資制度等,都有嚴重的問題,給了有權弄錢的人許多可乘之機。”
記者接觸到的三門峽市一些人士,對單向東系列案還有以下反思:
第一,單向東昨天還是三門峽市委表彰的“優(yōu)秀共產(chǎn)黨員”,一夜之間就成了“長期受賄的犯罪分子”,這是為什么?
第二,誰來監(jiān)督單位“一把手”?所謂的靠班子監(jiān)督、靠副職監(jiān)督,都是空談。當副職的很少有機會接觸到市里的主要領導,更沒有單獨匯報工作的機會。市領導對單位副職的印象和評價,并不看他能干多少活,而是看單位“一把手”是咋說他的?對單位副職的考評主要受“一把手”左右,他們把自己的命運寄托到了“一把手”身上,再讓這些人來監(jiān)督“一把手”,可能嗎?
跟老單一樣,交通局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也是部隊轉業(yè)人士。在班子民主生活會上,紀委書記愛說的話是:“我干了14年紀委書記,從來沒有查過一起案子,沒有處理過一個人!”很是自豪。
第三,現(xiàn)行的干部考核辦法也有待完善。談話、測評、實名或無記名投票、公開或保密結果……不管采取何種方式,能得“先進”、“優(yōu)秀”的總是單位“一把手”。單向東當局長時,每次民主測評得的幾乎是全票,但是轉眼他就進了監(jiān)獄,難道單位上百號人都看不出他是什么人,還是民主測評沒用處?
第四,要想讓干部不腐敗,就得解決好干部的出路問題。目前的公務員管理體制還不能讓干實事的人在仕途上有出路,在經(jīng)濟上有實惠。因為仕途的升遷是與工資和待遇掛鉤的。很多人在某個崗位上一千多年,甚至終身,在仕途上看不到希望,不得不走歪門邪路;而像單向東這樣的人,他想當副廳級干部,需要拿錢去跑,自己就得先撈錢。如果干部升職的正常渠道疏通了,單向東就不需要摟這個錢來送禮,同時,單位“一把手”的權力也相應減少些,腐敗行為的發(fā)生率也就跟著減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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