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亡缺研究述評_史記人物大全
發(fā)布時間:2020-03-07 來源: 美文摘抄 點擊:
[摘要]針對兩千年來歷代學(xué)者對《史記》亡佚情況進行考辨的情況,分類梳理歷代學(xué)者的研究結(jié)果,將其歸納為“十篇全亡說”、“部分亡佚說”、“十篇未亡說”三大類進行述評,并提出今后研究應(yīng)當(dāng)關(guān)注的方向。
[關(guān)鍵詞]史記 亡缺 張晏
[分類號]K204.20
司馬遷《史記》(原名《太史公書》)記載了從傳說中的黃帝開始一直到漢武帝元狩元年共三千年左右的歷史,被魯迅譽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妒酚?太史公自序》云:“于是卒述陶唐以來,至于麟止,自黃帝始,……凡百三十篇,五十二萬六千五百字,為《太史公書》!刂剑痹诰⿴煛。我們現(xiàn)在所看到的《史記》和司馬遷所記述的基本一致,確實是一百三十篇。但是,東漢史學(xué)家班固的《漢書?司馬遷傳》記載卻是《太史公書》“十篇缺,有錄無書”,并在其《漢書?藝文志》“太史公書百三十篇”條下附注“十篇有錄無書”。為何班固撰寫《漢書》相距司馬遷完成《史記》僅有百余年卻沒有看到完整的《史記》,而我們現(xiàn)在讀到的《史記》卻是完整的呢?班固所言“十篇缺,有錄無書”指的是哪十篇?這些疑案始終都是《史記》研究的重要分支。就整體而言,關(guān)注亡佚問題開始于三國,興起于唐,清末民初達到頂峰。比較著名的研究者有張晏、王肅、裴駟、張守節(jié)、劉知幾、呂祖謙、陳振孫、王鳴盛、趙翼、梁玉繩、汪繼培、余嘉錫、梁啟超、范文瀾等人,大家始終是圍繞著張晏所列的十篇進行考證分析,可謂成果頗豐。當(dāng)代學(xué)者對此問題研究并不多,從1982年張大可《殘缺與補竄考辨》到2005年張新科《斷限與缺補疑案之梳理》的20余年間,發(fā)表論文7篇,出版專著4種。本文旨在綜述前人的研究成果,并進行分類歸納,予以評說,為以后的研究者提供資料上的便利。
針對班固《太史公書》“十篇缺,有錄無書”的記載,后世學(xué)者的考辨與論爭主要集中在以下兩點:第一,班固所指的“十篇”是哪十篇;第二,所亡是否十篇。大致形成了“十篇全亡說”、“部分亡佚說”、“十篇未亡說”三種觀點。
1 十篇全亡說
十篇全亡說是三國時魏人張晏在其著作《漢書音釋》中首先提出的,他不但認(rèn)為十篇均亡佚,而且還列出了所亡佚的具體篇目!稘h書?司馬遷傳》顏師古注引用了張晏的說法,《太史公自序》三家注之《史記集解》、《史記索引》亦引證“遷歿之后,亡《景紀(jì)》、《武紀(jì)》、《禮書》、《樂書》、《律書》、《漢興以來將相年表》、《日者列傳》、《三王世家》、《龜策列傳》、《傅靳蒯列傳》,元、成之間,褚先生補闕,作《武帝紀(jì)》、《三王世家》、《龜策》、《日者列傳》,言辭鄙陋,非遷本意”。從以上記載可以看出,張晏的著述既指出了《太史公書》亡佚的篇目,同時也說明了《史記》現(xiàn)在不亡缺的原因,即后人褚少孫補著了所缺的篇章。
張晏的觀點得到不少人的贊同和支持,南朝宋人裴駟撰《史記集解》、唐人司馬貞撰《史記索引》就都引述了張晏的觀點。雖然張晏的原作早已亡佚,但其觀點賴此二書得以保存。支持此說的還有宋代目錄學(xué)家陳振孫,陳在其著作《直齋書錄解題》中說:“今案此十篇皆具在,褚所補《武紀(jì)》全寫《封禪書》,《三王世家》但述封拜策書,二列傳皆猥釀不足道。而其余六篇:《景紀(jì)》最疏略;禮、樂書謄荀子《禮論》、河間王《樂記》;《傅靳列傳》與《漢書》同;而《將相年表》迄鴻嘉,則未知何人所補也”?梢,陳振孫是不相信十篇中有太史公原書,明確論斷十篇均亡佚。近人目錄學(xué)家余嘉錫也十分支持張晏的說法:“凡考古事,當(dāng)征之前人之書,不可以臆見說也。太史公書百三十篇,十篇有錄無書,著于《七略》,載于本傳,而張晏復(fù)臚舉其篇目。其事至為明白,無可疑者,庸人劉知幾之徒,始漸持異議”。在余嘉錫看來,《七略》和《漢書》已經(jīng)明確說明《太史公書》十篇亡佚,后人卻持異議實為庸人自擾,并為此專門撰寫了《太史公書亡篇考》,全文近十萬言,所引資料頗為豐富,考辨詳密。但由于主要是以辨析歷代論說為主,通過批駁他人觀點的錯誤而證明十篇全亡之說,本證挖掘不多,故不能成為定案,也沒能為學(xué)術(shù)界所接受。與余嘉錫同時代的崔適在《史記探源?序證?補缺》中對“十篇全亡”也給予了肯定,“適按‘今之篇目篇文,不但非太史公之舊,亦非班固張晏時之舊。今十篇皆補,無一缺者,轉(zhuǎn)視班、張時為備矣,其可信耶?’”。余嘉錫的好友、《文選》學(xué)研究專家高步瀛也認(rèn)為“十篇全亡”。他在《史記舉要》中說“張晏魏人,所舉十篇之目,當(dāng)必確鑿可據(jù)。劉知幾《史通?正史篇》曰:十篇未成,有錄而已。張晏《漢書》注云,‘十篇遷沒后亡’非也。”高步瀛認(rèn)為劉知幾批評張晏錯誤的原因是:“子玄唐人,何由知張晏之非是!荫蚁壬a,當(dāng)時或別行,或附后,必不混入《史記》元書之中,故其所益者,尚有三代世表、外戚世家、梁王世家、田叔列傳、滑稽列傳等,而張晏不數(shù)之者,以不在十篇之目,又未嘗羼入元書也”。所以高步瀛認(rèn)為“要之今本十篇所有,絕非太史公元書”。梁啟超也持同樣的觀點,他在《史記解題及其讀法》中說,《太史公書》“全篇原缺,后人續(xù)補者。漢書本傳明言‘十篇缺,有錄無書’,班固所不及見者,后人何由得見,故左列十篇,應(yīng)認(rèn)為全偽”。梁啟超認(rèn)為班固已經(jīng)明言《史記》當(dāng)時十篇有錄無書,班固都沒有見到后人怎能見到,所以他認(rèn)為十篇已經(jīng)全部亡佚,現(xiàn)在十篇只是后人續(xù)補,應(yīng)是偽作,F(xiàn)代人趙生群對此種說法也給予支持,他撰文《亡缺與續(xù)補考》,認(rèn)為“今本《史記》雖然十篇篇目俱在,但已不是史公原作”!笆稣f”是比較傳統(tǒng)的說法,近兩千年來,一直擁有較多的支持者。
但也有不少學(xué)者對張晏的說法提出質(zhì)疑,認(rèn)為張晏所舉本班氏父子的懸疑之辭,其說與當(dāng)時情理與其他記載又多有不合,確有不足采信之處。如現(xiàn)代人王于飛就認(rèn)為,張晏的觀點可疑之處有三:“其一,十篇亡佚于‘遷歿之后’與‘元成之間’;其二,十篇全亡;其三,至少有《武紀(jì)》等四篇全為褚少孫補作”。理由是:第一,據(jù)《漢書?司馬遷傳》“遷既死,后其書稍出。宣帝時,遷外孫平通侯楊惲祖述其書,遂宣布焉”的記載,《史記》真正傳布自漢宣帝時才開始。另據(jù)《漢書》、《后漢書》等史料記載,成帝時期,皇帝的叔父求《太史公書》而不得,東漢光武、明帝時期,皇帝還拿《史記》中的零散篇章作為賞賜大臣的恩物。表明《史記》在“遷歿之后”與“元成之間”流傳稀少,同時朝廷對此書也相當(dāng)重視。盡管如此,自宣帝到成帝繼位,期間相隔僅四十余年,而百三十篇的《史記》就已亡佚十篇之多,于情于理,令人難以置信。第二,張晏言十篇則曰“亡”,當(dāng)意為全佚而非殘損,既然如此,那么張晏就不應(yīng)該言“褚先生補闕”而應(yīng)該言褚先生“作”。第三,《七略》在“以《太史公書》百三十篇”后列及“馮商所續(xù)(《太史公》七篇)”而未提到褚補。若《史記》果有數(shù)篇盡為褚補,則《七略》與《漢書》不大可能如此輕忽而 不加指陳。可見,西漢與東漢初年的劉氏、班氏在他們的《七略》、《漢書?藝文志》中只字不提褚補,到了三國時期張晏的筆下卻被大書特書,不能不令人生疑。
2 部分亡佚說
2.1亡書二篇說
東漢衛(wèi)宏在其編撰的《舊漢儀》中第一個提出《史記》有亡缺:“司馬遷作《景帝本紀(jì)》,極言其短,及武帝過,武帝怒而削去之。后坐舉李陵,陵降匈奴,故下遷蠶室。有怨言,下獄死”。三國時的王肅沿用了衛(wèi)宏之說:“武帝聞其述《史記》,取孝景及己本紀(jì)覽之。于是大怒,削而投之。于今此兩紀(jì)有錄無書”。后世學(xué)者對衛(wèi)宏的削書之說多有詰難。余嘉錫曰:“考之《漢書》,遷之得罪,坐救李陵耳,未嘗舉以為將,亦無下獄之事。則其言武帝怒削本紀(jì),自屬訛傳,不可以其漢人而言信之”;梁玉繩《史記質(zhì)疑》也駁斥道:“《封禪》、《平淮》諸篇,頗譏切,又何以不削?而其余幾篇,不盡是譏切,非關(guān)怒削,又何以俱亡?”假如說,司馬遷當(dāng)世,二帝紀(jì)已被削,為什么宣帝時楊惲宣布《太史公書》只字未提及?后于衛(wèi)宏的班氏父子云十篇缺,亦只字不提削書這件事。故范文瀾斥之曰:“無稽之談,不足為據(jù)”。雖說《景紀(jì)》與《武紀(jì)》是否亡佚與因何亡佚是兩回事,不能混為一談,但學(xué)者的詰難則揭露出“武帝削書”說的脆弱。“武帝削書”之故事本源于衛(wèi)宏,不足據(jù)信,其言“于今此兩紀(jì)有錄無書,”則應(yīng)為實情。盡管早于東漢班固《漢書》的衛(wèi)宏的《舊漢儀》只列出《太史公書》亡佚僅《景紀(jì)》、《武紀(jì)》兩篇而已,但它與張晏列出的“十篇亡佚”中的《景紀(jì)》、《武紀(jì)》兩篇是相互印證的。由此,筆者以為,《太史公書》亡佚《景紀(jì)》與《武紀(jì)》兩篇的說法還是有一定可信度的。
2.2亡書一篇說
提出此說的是南宋哲學(xué)家呂祖謙,他在著述《大事記解題》卷十中說到:“以張晏所列亡篇之目校之《史記》,或其篇目俱在,或草具而未成。惟《武紀(jì)》一篇亡耳”,“衛(wèi)宏《舊漢儀》注曰:‘司馬遷作本紀(jì),極言景帝之短,及武帝之過,武帝怒而削之!l(wèi)宏與班固同時,兩紀(jì)俱亡”。呂祖謙在此引用衛(wèi)宏的說法是為了說明《武紀(jì)》的亡佚,但與其說法矛盾的是衛(wèi)宏和班固都認(rèn)為《景紀(jì)》也亡佚了。但在呂祖謙看來《武紀(jì)》亡而其他篇目俱在是因為:“《景紀(jì)》所以復(fù)出者,武帝特能毀其副在京師者耳,藏之名山,固有它本也。自注:‘如《古文尚書》,漢魏儒皆不見,至?xí)x南渡后始出’!段浼o(jì)》終不見者,豈非指切尤甚,民間亦畏禍而不敢藏乎”。清人王?在《柔橋文抄》中提出與呂祖謙相同的觀點:“張晏謂,遷沒之后,亡《景紀(jì)》……《龜策列傳》,其說殆未可信。然班固于《藝文志》亦云十篇有錄無書,豈當(dāng)時副在京師者亡其十篇,而藏之名山者后復(fù)出也歟”!筆者認(rèn)為,此種說法不足之處有二:第一,亡佚而復(fù)出的理由不充分,且所舉證的例子本身就是個錯誤,特別是呂祖謙用《古文尚書》的復(fù)出與《史記》的佚而復(fù)出相比較,兩者是沒有可比性的,因為復(fù)出的《古文尚書》是偽作;呂祖謙和王菜另一個復(fù)出的理由是“副在京師”者亡其十篇,而“藏之名山”的副本復(fù)出,但是這個理由沒有其他旁證的支持,缺乏說服力。第二,缺少足夠的證據(jù)駁斥張晏說之錯誤,故“亡書一篇說”也就站不住腳。
2.3亡書七篇說
此種說法源于清人梁玉繩。梁在《史記志疑》中說:“蓋《史記》凡闕七篇,十篇乃七篇之訛。故兩漢書所謂十篇無書固非,而謂九篇具存者尤非也。七篇者:《今上本紀(jì)》一,《禮書》二,《樂書》三,《歷書》四,《三王世家》五,《日者傳》六,《龜策傳》七。或問以十篇為七篇之訛,何據(jù)?曰:《史》、《漢》中七、十兩家互舛甚多,而所以誤者,篆隸字形相似,《隸釋?孔和碑》三月廿十日是已”。梁玉繩憑籍《史記》、《漢書》中“七”和“十”相混淆的錯誤較多,便判斷“十”是“七”的訛字,故認(rèn)為《史記》所缺應(yīng)為七篇而非十篇。梁氏的觀點可視為一家之言,但它沒有得到學(xué)者的支持與認(rèn)可,余嘉錫“榷而論之,其謬有七”予以反駁。這七點可歸納為:第一,梁玉繩在引用司馬貞的話語時,擅自加入“褚先生”厚誣古人;第二,張守節(jié)認(rèn)為十篇皆褚先生所補,只是一家之言,但梁玉繩卻認(rèn)為張晏、裴駟、司馬貞諸人都認(rèn)同是褚先生補了十篇;第三,把褚先生在《三代世表》、《建元侯表》等篇的附益與為遷歿后所亡失十篇混為一談;第四,知道《律書》即《兵書》,卻又說《兵書》為序目所無,前后矛盾;第五,盡人皆知《史記》不止褚先生一人所補,但梁玉繩卻還旁征博引,為不止褚少孫一人所補予以辯駁;第六,《漢書》、《后漢書》皆稱《史記》十篇缺,魏晉之人也從之,而獨到梁玉繩時認(rèn)為“十”是“七”的訛字,缺乏有力證據(jù);第七,在梁玉繩所列的七篇之中《歷書》是張晏所列十篇之外的,但是此篇梁玉繩認(rèn)為前序尚存,歷書甲子篇以下為后人所贈入。既然前序尚存,又怎么能說是有錄無書?
以上三種說法對十篇亡佚之說的爭論,觀點比較明確,皆認(rèn)為所亡的篇目是整篇亡佚,其焦點則集中在到底亡佚了幾篇。隨著后人對《史記》研究的不斷深入,則有更多的人認(rèn)為班固《太史公書》“十篇缺,有錄無書”,只是記錄了當(dāng)時所見的實情,并未直言十篇亡佚;或許有些篇章仍存在,只是無法說明其他流傳渠道;或許有些篇章殘缺,只剩下司馬遷的序或論而已;或許有些篇章確實全部亡佚。筆者認(rèn)為這種亡缺并存之說是比較客觀的、成熟的。
較早持此觀點的是清人王鳴盛,他的《十七史商榷卷一?十篇有錄無書》曰:“然則《漢書》所謂十篇有錄無書者,今惟《武紀(jì)》灼然全亡,《三王世家》、《日者》、《龜策傳》為未成之筆,但可云闕,不可云亡,其余皆不見所亡何文”。在王鳴盛看來,“十篇缺,有錄無書”并不是簡單的存、亡問題,十篇之中尚有部分未成之筆,是闕而非亡。王氏的觀點豐富了“十篇缺,有錄無書”的含義,使長期以來對這句話的解釋更趨合理。孫同元不僅贊同王鳴盛的觀點而且又進行了詳釋,只是孫同元所列出的篇目與王鳴盛的考辨略有出入。孫同元《史記缺補篇考》認(rèn)為:“蓋十篇中《景紀(jì)》、《兵書》、《傅靳傳》三篇俱全,并無闕文;《禮書》、《樂書》、《將相表》、《龜策傳》四篇,其上半篇尚史公之舊;《武紀(jì)》、《三王世家》、《日者傳》三篇,不特與史公文不類,且恐非少孫一人所補”。孫氏的觀點非常明確:《太史公書》十篇之中,有三篇是沒有亡缺的;《禮書》、《樂書》、《將相表》、《龜策傳》四篇,上半篇為太史公原筆,下半篇為后人所補,這四篇是殘缺而非整篇亡佚;《日者傳》《武紀(jì)》、《三王世家》三篇,不僅與太史公文筆不相一致,而且非褚少孫一人補添的痕跡明顯,因此,這三篇整篇亡佚的可能性比較大。隨著后世學(xué)者對王、孫兩家觀點的更進一步研究,又形成了一種新的解釋,即“亡四存六說”。
2.4亡四存六說(或稱“亡一殘四存五說”)
當(dāng)代人張大可在其《殘缺與補竄考辨》以及《史記研究?史記斷限與殘缺補竄考辨》中提出 了此種觀點。張大可立足于《史記》本證,重點考辨《史記》的殘缺與補竄。他通過解剖《史記》篇數(shù)、總字?jǐn)?shù)、斷限三者的聯(lián)系,全面統(tǒng)計《史記》各種斷限字?jǐn)?shù),并采用表載形式排比各種資料,綜核各家所考,按核《史記》原書,驗之以本證,認(rèn)為“張晏所列十篇亡書目錄,實際亡缺四篇,即《武紀(jì)》、《禮書》、《樂書》、《兵書》”;“且《禮》、《樂》、《律》三書篇首之《序》我們認(rèn)為是補缺者所搜求的《太史公書》亡篇之逸文,也可以說這三篇均是殘而非全亡!秾⑾啾怼芬颉缎颉吠龆侗怼反,也可以說殘。因此張晏所列十篇亡書目錄,即可云亡四存六,亦可云亡一殘四存五”。
張大可的研究目前也得到了學(xué)者的認(rèn)可。何世華在其文章《關(guān)于司馬遷的卒年和的斷限、殘缺問題》中就持有相同的看法:“綜上所述,班、張所說的‘十篇有錄無書’,雖然情況各異,但真正‘無書’的只有《今上本紀(jì)》一篇而已。如果再加上只有序存的《禮書》、《樂書》、《兵書》,也只有四篇亡佚”。吳汝煜的《關(guān)于的著述目的、斷限及其他》也認(rèn)為:“張晏所列亡佚的十篇,并未全亡!稘h興以來將相名臣年表》、《禮書》、《傅靳蒯成列傳》在未獲明確證據(jù)以前,仍應(yīng)視為司馬遷原作!度跏兰摇分,‘太史公日’亦應(yīng)視為司馬遷手筆”。另外張大可、安平秋、俞樟華主編的《史記研究集成》其中觀點在張大可的研究基礎(chǔ)之上更加細(xì)化,認(rèn)為是“亡二殘三存五”,所亡的是《武紀(jì)》、《兵書》,與張大可的“亡一殘四存五”不同之處在于把《兵書》列于所亡之書內(nèi),這可以看作是此種觀點的進一步深入。這種觀點挖掘了《史記》本身的內(nèi)證資料,有較強的說服力,但也存在不足之處,無法給人以滿意的解釋。首先,對于《禮書》、《樂書》、《兵書》、《三王世家》、《日者列傳》、《龜策列傳》中的“太史公日”不能給人以信服的證據(jù)說明就是司馬遷本人,而非后人偽造。其次,從內(nèi)容、體例方面也不能很好地說明《日者列傳》、《龜策列傳》、《三王世家》與《史記》大部分篇章不同的原因。所以此種觀點還有待進一步地完善。
3 十篇未亡說
3.1十篇草創(chuàng)未成
此說發(fā)軔于唐代史官劉知幾。唐以前,人們對張晏的十篇全亡之說和所列的篇目并無異議,從唐人劉知幾開始持異議者增多,爭論也日漸激烈。劉知幾認(rèn)為十篇只是未成,并非亡佚。“至宣帝時,遷外孫楊惲祖述其書,遂宣布焉;而十篇未成,有錄而已”。并自注云:“張晏《漢書注》云十篇遷歿后亡失,此說非也”。在劉知幾看來,班固《漢書》所記載《太史公書》“十篇缺,有錄無書”是因為司馬遷當(dāng)時并沒有將這十篇完成,并非是亡佚才造成“十篇缺,有錄無書”。清代紀(jì)昀等人所編叢書鴻篇《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也認(rèn)同劉知幾的觀點,曰:“劉知幾《史通》則以為十篇未成,有錄而已,駁斥張晏之說為非。今考《日者》、《龜策》二傳,并有‘太史公曰’又有‘褚先生曰’是為補綴殘稿之證明,當(dāng)以知幾為是”。在四庫館臣看來,張晏舉出的十篇之中,因為有些篇章“太史公曰”與“褚先生曰”兩者并存,所以就認(rèn)為是司馬遷沒有完成,而由后人褚少孫先生補充完成,因此,贊同并支持劉知幾所提出的十篇草創(chuàng)未成之說。由于此種說法證據(jù)不足,所以沒有贏得廣泛的支持。
3.2十篇未亡
這是近人李長之的主張,他認(rèn)為“《史記》有零星的補綴,卻無整篇的散亡!妒酚洝访恳黄卸疾幻庥悬c假,但每一篇也有一部分真”。
在筆者看來,“十篇草創(chuàng)未成”不足之處有三:其一,據(jù)相關(guān)文獻記載,司馬遷外孫楊惲宣布《史記》時并未說“十篇未成”,而劉知幾卻以此為論據(jù);其二,紀(jì)昀等人贊同劉氏“草創(chuàng)未成說”的一個主要論據(jù)是“太史公日”與“褚先生曰”并存,但并未進一步考證“太史公日”是否為后人所加;其三,劉知幾在提出自己的看法時,缺乏有力的證據(jù)說明張晏的觀點是錯誤的!笆赐觥钡闹鲝堧m說是立足于十篇本身的考釋,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李長之認(rèn)為《五帝本紀(jì)》是司馬遷借重抄《封禪書》之法加重對武帝迷信鬼神的諷刺。顯然,用這種說法評判司馬遷的治史態(tài)度,值得商榷。
以上各種說法,都是通過對張晏列出的十篇進行考辨,最終得出的無外乎十篇“全亡”、“部分亡”、“未亡”三種結(jié)論,很少有學(xué)者去考證張晏所列十篇之外其他篇章的存佚情況。例外的是,吳承志雖說同意十篇亡佚,但否認(rèn)張晏所列篇目,他在《橫陽札記》卷九中說:“初疑彪所云十篇,謂《孝武紀(jì)》、《禮書》、《樂志》、《律書》、《三王世家》、《日者傳》、《龜策傳》、及《天官書》、《循吏滑稽兩傳》,無《孝景紀(jì)》、《將相表》、《傅靳傳》。晏說有誤”。盡管吳承志提出了與張晏不同的“十篇有錄無書”之說,但它存在一個致命的失誤,即所列篇目為九篇而非十篇,從而導(dǎo)致這種觀點一開始就沒有得到共鳴。所以這也只是吳承志的一家之言,在此舉出僅供參考。
綜上所述,關(guān)于《史記》的亡篇問題,雖說后世學(xué)者考辨不停,論爭不休,也形成了諸多觀點,但至今仍未形成定論。因此,筆者認(rèn)為,或許只有從以下幾個方面有所突破,才能把研究引向深入。第一,引起學(xué)者爭論的是班固所云“十篇缺,有錄無書”,《史記》亡篇疑問的關(guān)鍵就在于此。班固所云“十篇缺,有錄無書”有兩個疑問;①劉向、劉歆作《別錄》、《七略》時他們所看到的《史記》是否出現(xiàn)亡缺,即二劉與班固所見的《史記》是否為同一版本;②“有錄無書”中的“錄”到底指的是什么?是指目錄,還是指其他什么內(nèi)容?第二,縱觀歷代學(xué)者關(guān)于《史記》亡佚之說的考辯,很少有人跳出張晏所列十篇的窠臼而另起爐灶,所以問題就在于張晏所說是否正確,以后研究是否應(yīng)從全局出發(fā),整體性地去研究《史記》,并從中發(fā)現(xiàn)哪些篇章可能亡佚而被后人所補;第三,關(guān)于對亡佚篇目的判斷,學(xué)者們始終把是否為后人所補做為判斷標(biāo)準(zhǔn),到后來逐漸完善為從版本、體例、內(nèi)容等多方面綜合去判斷。但這些論據(jù)都還是挖掘本證,并不能十分令人信服。所以以后能否找到他證也是解決此問題的關(guān)鍵,例如更多地關(guān)注考古資料以及張晏之外同時代或者更早人的考證。正是由于缺少旁證才會讓爭論持續(xù)這么久。劉向《別錄》唐以前猶存,至唐以后漸次散佚,缺少旁證,故學(xué)者對《史記》十篇亡缺之說由信而不疑逐漸開始懷疑,遂成疑案?傊砂概c《史記》的補竄、斷限問題交織在一起,給研究工作帶來諸多困難。所以要想解決這些問題不能僅僅只關(guān)注其中一點,而應(yīng)該把這些問題綜合起來研究,或許能從中尋找出一個令學(xué)界滿意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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