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關系研究中的事實與觀察|2017國際關系熱點問題
發(fā)布時間:2020-02-22 來源: 美文摘抄 點擊:
摘要 事實是國際關系研究的對象與方法選擇的依據。國際關系事實作為人為產物,具有不同于自然事實的屬性。一方面它是客觀實在,一經發(fā)生就不依人的意志為轉移;另一方面它具社會意義,體現了人的主觀建構。國際關系事實的這一特點,決定人們的研究必須適當結合客觀觀察與主觀詮釋兩個方面。從認識論的角度講,盡管人們對事實進行觀察不可能避免主觀因素的影響,而且在多數情況下只能面對作為文本的事實,但只要研究者始終把這個過程視為探求客觀實在的過程,就能將觀察中的主觀因素置于恰當的位置,使對事實的陳述更為真實。
關鍵詞 國際關系事實 觀察 主體問性
中圖分類號:D8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4812(2008)06-0001-08
事實是國際關系研究的對象與原初因素。人們不論是探尋因果關系,演繹理論命題,還是進行文本詮釋,都不能脫離事實。對國際關系的研究者來說,要進行成功的研究,就必須選擇適宜的方法,而要選擇適宜的方法,就必須對事實有基本的了解。由于國際關系事實都是人為的產物,不同于自然事實,因此處理國際關系事實必須經由不同于自然科學的途徑。盡管從原則上來講對這種事實的觀察是一個客觀的過程,但這個過程不可能避免人的主觀因素的影響。因此,從方法論的角度探討國際關系研究中的事實與觀察,除了必須探討有關的概念界定和分類之外,還特別要探討人在認知這種事實的過程中應如何處理主觀性與客觀性的問題。從認識論的角度搞清楚這一問題,對于選擇相應的研究途徑和設計適宜的研究框架是非常必要的。
一、什么是國際關系事實?
探討國際關系事實的含義,首先需要辨析“事實”的詞義。
在中文里,“事實”一詞的釋義是“事情的真實情況”。在這里,“真實”是個關鍵的術語。什么是“真實”?一般來講有兩層意思:一是指事情存在或已經發(fā)生;二是指有關事情的陳述“與客觀現實相符”。舉例來說,美國發(fā)動伊拉克戰(zhàn)爭是以“薩達姆政權擁有大規(guī)模殺傷性武器”為理由。如果追問伊拉克是否真的擁有這種武器,那么所涉及的“真實”含義就是前者,即這種武器存在不存在;如果追問美國的情報是否屬實,則涉及的“真實”含義就是后者,即美國動武的理由是否與事實相符。對于“真實”含義的這樣兩種解釋,強調的都是事物的客觀性。
在英文詞典中,有關“事實”(fact)的釋義與中文是大體一致的!缎屡=蛴⒄Z詞典》的解釋有兩個基本意思:(1)指情況無可爭議的事情;(2)指用來作為證據或報告、新聞一部分的信息片斷!俄f伯斯特新大學詞典》的解釋較多,包括(1)已做之事;(2)事物的真實性;(3)現實存在之事;(4)實際發(fā)生之事件;(5)具有客觀真實性的信息片斷。概括這兩部詞典的釋義,可以綜合出兩個主要含義:一是現實存在之事(包括“已做之事”和“已發(fā)生之事”);二是具有真實性的信息(包括無可爭議的事情,以及用為證據或新聞、報告之組成部分的信息片斷等)。這兩個含義也都是從客觀的角度界定事實。
除了客觀的視角之外,對事實的界定還存在主觀的視角。例如,如果追問什么是人們認可的事實,那么就可以演繹出事實的另外兩種含義,即根據有關信息相信為真的東西,以及經過研究證實為真的東西。通過“谷歌”(google)檢索網絡上有關“fact”(事實)的定義,就可以發(fā)現這兩方面的解釋,例如,將“事實”界定為“確信已經發(fā)生、為真或存在的事情”。在這里,“確信”(know)就具有主觀的含義,指人對客觀事物的認識。對于一般的大眾來說,“確信”事實大概主要是依據經驗,但對于研究者來說,則還需要進行科學論證。所以,研究者對于事實還有一種界定,即“如果所有(或絕大多數)科學家認為一項觀察結論(anobservation)正確,那么它就是事實”。這個定義涉及到了科學研究的實踐,即經過科學研究證實的東西才是事實。
綜合以上的討論,我們可以總結出“事實”的四層含義:(1)真實存在的事情;(2)反映真實情況的信息;(3)通過相關信息被認為是真實存在的事情;(4)被證實的觀察、觀念,即經過科學研究被證實的事情。在這四層意思中,“真實存在”是最根本的一條,其他三條可以說都是從這一條派生出來的。顯然,有了事情的存在。才可能有對事情的認識和反映事情的真實信息。
把有關“事實”的基本含義用到國際關系領域,就有了“國際關系事實”這一概念。這一概念包括國際關系中真實存在的東西,也包括反映這種真實存在的信息,包括人們認為是真實存在的東西,也包括得到研究證實的東西。就這幾者來說,國際關系中真實存在的東西應當是第一位的東西。沒有這種真實存在,與之相關的信息、想象和研究也不可能存在。
由于真實是事實的第一要義,因此國際關系事實可以概括為一種客觀存在。這種存在也可稱為實在,其構成包括國際關系的實體,也包括這種實體的功能和行為所導致的屬性、狀態(tài)、關系、過程和事件等。就這兩類范疇來說,作為實體的國際關系行為體構成了事實的第一要素或第一存在,因為它們是各種行為、屬性、關系、狀態(tài)的承擔者。以美國為例,它本身的存在是第一存在,它的對外政策屬性,諸如新保守主義、單邊主義,它所采取的對外政策行為,諸如進行“反恐戰(zhàn)爭”以及由此而造成的國際關系現狀,都是以美國這個實體為載體的第二存在。
在當代,國際關系實體大致可分為國家行為體與非國家行為體。這些實體的存在,基本的形態(tài)是互動。所謂互動,是指相互聯(lián)系、相互影響和相互作用。觀察現實可以看到,行為體制定和實施對外政策,都會涉及其他行為體。這種“涉及”,有時是指行為,有時是指影響。2001年“基地”組織發(fā)動“9?11”襲擊以及美國隨后進行“反恐戰(zhàn)爭”,涉及的都是行為;日本前首相小泉任職時一再參拜靖國神社,導致中、韓等國家強烈反對,涉及的則是影響。
國際行為實體參與各種國際互動。會導致各種事件。行為實體所導致的事件,有大有小。冷戰(zhàn)的結束是具有重大影響的事件,而布什在發(fā)動伊拉克戰(zhàn)爭之后訪問歐洲,主人決定在宴會上播放貝多芬的《田園》而不是《英雄》,則不是重大事件。各種國際事件的存在,會構成國際形勢的某種狀態(tài)。狀態(tài)是指實體在特定時刻的性質的總和。實際上,任何國際行為實體在任何一個時刻都是處于一定的狀態(tài)。例如,和平、戰(zhàn)爭、緊張、緩和等都是國際形勢的狀態(tài)。從現實主義的視角來看,權力的平衡與不平衡是國際政治的兩種基本的狀態(tài)。一般來說,一個復雜的國際互動事實往往包括眾多的狀態(tài)。2003年美國發(fā)動的伊拉克戰(zhàn)爭就經歷了不同的狀態(tài),從初期的順利入侵到后來的泥潭深陷。實體間互動的不同狀態(tài)的存在,反映出國際關系是處于不斷的運動、變化之中。
變化作為國際關系事實存在的基本特征,所導致的過程存在一個縱向的序列和一個橫行的結構。從縱向的序列來講,國際關系事實可以分析為連續(xù)發(fā)生且相互聯(lián)系的一系列事件。例如,朝核問題的發(fā)展就包括第一次朝核危機、美朝簽訂核框架協(xié)議、第二次朝核危機和多 輪六方會談等事件。這些連續(xù)的事件構成了國際關系事實的有始有終的過程。從橫向的結構來講,國際關系事實在同一個時間點上往往是各種過程相互作用的結果。就朝核六方會談來說,在每一個時間點上都同時存在各方之間的復雜互動。會談之所以能夠進行,正是這些過程共同作用的結果。
行為實體的行為所造就的結果,無論是事件、狀態(tài)還是過程,在本質上都可以概括為行為實體間一定的關系。羅嘉昌認為,關系是實在的,實在是關系的。關系的存在會導致行為體間關系屬性的存在。例如,冷戰(zhàn)作為一種特殊的關系,其屬性是非戰(zhàn)爭狀態(tài)下的對抗。蘇聯(lián)解體之后這種關系不存在了,東西方之間以往那種存在于兩大軍事集團之間的非戰(zhàn)爭狀態(tài)下對抗的關系屬性也就不存在了。當然,人們不能排除未來冷戰(zhàn)式關系的再現。如果發(fā)生這樣的情況,那么附屬于這種關系的屬性也會再現。
國際關系事實從關系的角度講,是一種復雜的和系統(tǒng)的存在。一方面,構成關系的行為實體的個體具有復雜性,不同的個體會對相關的事件、過程、狀態(tài)、結果產生不同的影響。另一方面,這些個體因存在復雜的相互聯(lián)系和相互作用,又會使國際關系事實在整體上表現為一種系統(tǒng)的存在。在這個系統(tǒng)中,任何一個實體都是存在于與其他實體互動的因果鏈條之中,都不能脫離整個系統(tǒng)而獨立。例如,與巴以沖突相關的各行為實體,一方面因各自具有不同的國力、民族、宗教、意識形態(tài)等屬性而在事件中扮演著不同角色,并對事態(tài)進程發(fā)揮著不同影響,另一方面則都處于與其他實體互動的復雜的因果鏈條之中,會受到其他實體的重要影響,除了會受到地區(qū)因素的影響,還會受到全球因素的影響。國際關系事實的這樣一種復雜的和系統(tǒng)的存在現狀,決定它既是一個包含不同元素的復合體,又是一個不斷變化的連續(xù)體,既具有可以還原為不同個體、不同事件、不同狀態(tài)和不同過程的個體性,也具有不可還原為組成元素的整體性。
二、國際關系事實的分類
國際關系事實作為現象,對于研究者來說,是一種非常龐雜的存在。為了便于觀察,從方法論的角度講必須進行分類。在進行分類時,我們可以根據事實形成和存在的機理提出這樣幾個問題:第一,行為主體是誰?第二,行為主體說了和做了什么?第三,行為主體的話語和行為導致了什么結果?第四,行為發(fā)生之后,留下了哪些相關信息?對這些問題進行思考,可以得到這樣幾類國際關系事實:
(1)有關國際行為體的事實。這類事實涉及的是國際行為體的具體情況,其中有些是描述性的,有些是可以度量的。就國家行為體而言,其國內社會發(fā)展狀況和政治局勢是可以描述的,其領土、資源、人口、經濟狀況、軍事力量、建交國家、參加國際組織數量等則是可以度量的。就國際組織而言,其規(guī)模、宗旨、功能等要素也可以進行相應的描述與度量。
(2)有關行為的事實。在國際關系中,行為體的存在都是以采取對外政策行為和進行互動為形式。行為體采取對外政策行為,必然會造成超越國家邊界的事實。這樣的事實,個別來講都是特定的,是可以具體描述的,具有時間、地點和情節(jié)等要素,其中包括友好往來、國際合作,也包括對抗、沖突與戰(zhàn)爭。在國際關系史中,常見的各種“事件”都屬這類事實。
(3)有關話語的事實。國際關系話語是指與對外政策相關的觀念、言論等。一般來講,行為實體的“言”與“行”總是密切相關的,但也有很多時候話語具有獨特的地位與影響。從互動的角度看,行為體所發(fā)表的聲明、言論、報告等,只要對國際關系發(fā)生了實質性的影響,就可以認為構成了國際關系事實。例如,“9?11”事件之后,美國提出反恐規(guī)范,強調世界各國必須站在美國一邊,提出“邪惡軸心”說作為與伊拉克、朝鮮、伊朗等國關系的定位,都對其自身行為和其他行為體的行為產生了重要影響,從而構成了國際關系事實。
(4)概念化事實。這種事實是指在國際關系研究中出現的各種概念。這種事實作為對客觀真實的概括與推論,其本身是抽象的,但它所對應的要素聯(lián)系特定對象卻是可以具體化的。例如,現實主義者常用的權力(power)概念,在與國家實力對應時,包括領土、人口、經濟力量、軍事力量等因素。運用這個概念,現實主義者把國家間的關系稱為權力政治,把擁有不同權力的國家稱為超級大國(superpower)、大國(great power)、中等國家(middle-rangepowers)和小國(small powers)等,從而使得在抽象層面上對國際互動進行演繹成為可能。
從操作的角度講,上述四類事實中的前三項是屬于經驗事實,比較具體,通?梢灾苯痈兄_@些事實所對應的每一個現象都是特殊的,是不可重復的,但作一個類別,卻是可以再現的。例如,均勢、威懾、軍控等,作為一類現象會不斷出現,因而可以進行抽象與概括,從而構成概念化事實。概念化事實作為對特殊現象的一般性概括,體現的是具有共性和反復出現的事實。
一般來講,研究者進行現實問題和對策問題研究,主要針對的是前三類事實,進行理論研究,則主要運用的是第四類事實。當然,這樣的區(qū)分只是相對的。從事實的類別來說,有關話語的事實與概念化事實在研究中有時就很難區(qū)分。例如“新保守主義”作為美國對外政策的一種觀念(話語),也可以作為理論研究的一個概念。從研究途徑講,由于人們對經驗事實的實證離不開理論解釋,對概念化事實的演繹也離不開經驗的實證,因此這兩類事實常常密切地聯(lián)系在一起。
三、國際關系事實的屬性
研究者對國際關系事實進行研究,就會發(fā)生應怎樣認識研究對象屬性的問題。從方法論的角度來講,有兩種基本的觀點是值得關注的。實證主義者認為國際關系現象同自然現象一樣具有規(guī)律性,運用尋找自然規(guī)律的大體相同的方法,就能夠“發(fā)現”這些規(guī)律。例這種觀點實際上認為國際關系事實在客觀性與規(guī)律性上與自然事實相同。與這種觀點相異,建構主義者認為國際關系事實是一種與自然事實不同的社會事實,認為研究國際關系事實的要旨在于詮釋其主體間“意義”。從這兩種觀點看,有兩個問題值得進一步探討,即有關國際關系事實的客觀性與主觀性的問題,以及如何對國際關系事實進行觀察的問題。
討論國際關系事實的客觀性與主觀性問題,我們的參照對象是自然事實。自然事實是完全客觀的東西,這是沒有疑問的。自然事實沒有思想與意圖,它們的運作是外在于人的主觀意識。與自然事實對照,國際關系事實都是行為體有目的行為的產物,人的意圖會體現在其中,因此都具有社會意義。例如,伊拉克戰(zhàn)爭、北約東擴、朝核六方會談等都是體現人的意圖的事實。
由于國際關系事實的形成內含各方的意圖與目的在內,因此這種事實具有自然事實所不具有的主體間性。所謂主體間性,指的是行為體之間在意識上的相互聯(lián)系。在這種聯(lián)系中,每一個行為體都有自己對行為“意義”的規(guī)定,另一方面也會受到其他各方的“觀念”的影響。例如,美國在歐洲部署反導系統(tǒng),會影響俄羅斯的態(tài)度;反過來,俄羅斯加強和顯示自己的軍事力量,也會影響美國和北約國家的態(tài)度。用建構主義的說法來解釋就是,如果互動 方都把他方看作朋友,那么就會建構出友好關系,如果都把他方視為敵人,那么就會建構出對抗關系。在美國發(fā)動伊拉克戰(zhàn)爭之前,美伊之間的關系就是一種敵對的關系!@種關系的生成,有歷史宿怨、利益沖突、價值觀念與意識形態(tài)的對抗等多種因素,說到底乃是雙方的“故意”所造成的。
國際關系事實所具有的觀念的影響。除了會體現在行為體的行為所造就的各種事件、過程之中,而且也會體現在一些看似純物質的人造物中,諸如核武器、航空母艦、反導系統(tǒng)等。這些人造物的存在,都是人有目的、有意識行為的結果,因此具有社會意義。例如,美國保持龐大的航母戰(zhàn)斗群,是為了確保在全球的軍事霸權;朝鮮試驗核武器,是為了增強自己在權力互動中的討價還價地位。
國際關系行為體賦予事實的這種意義,體現了事實內在的主觀性。然而,這種主觀性的存在并不能像某些極端的后實證主義者所認為的那樣決定事實的全部,因為國際關系事實還具有客觀性。相對具有主觀意識的行為體來說,任何一個事實一旦發(fā)生,就是一種客觀實在,并且不依個人意志為轉移。以伊拉克戰(zhàn)爭為例,這一個進程的發(fā)生與存在無疑有復雜的觀念建構的背景,并且特別與布什總統(tǒng)的意圖相關,但是,戰(zhàn)爭開始之后。這一進程在很大程度上就不依布什的意志為轉移了。對于伊拉克血腥的教派沖突和美軍在戰(zhàn)爭中付出的重大傷亡代價,無論美國官方如何解釋,都是不能改變的客觀存在的真實。
由于國際關系事實既具有主觀性又具有客觀性,因此對于研究者來說,要對事實進行觀察,就面對著兩種情況。體現事實客觀性的一面,即事實的外在表現,原則上講是可以觀察的,即可以通過感官來感知。例如,行為體的行動和言論都是可以感知的東西。體現事實主觀性的一面,即事實內在的意義,原則上講則是不可以觀察的,即不能通過感官來感知。這種因素盡管有時也有外在跡象,但通過感官卻無法準確判斷。以小布什對普京的直接觀察為例,2001年時認為這位俄羅斯領導人“坦誠可靠”,但2007年時卻感到他“很狡猾”,對自己的政治打算諱莫如深。這個認知事例表明,對人的意圖與觀念的觀察是困難和易謬的。誠如中國古人所云,“知人則哲,惟帝其難!
四、事實與觀察
由于國際關系事實同時具有可觀察的外在現象與不可觀察的內在意義,因此對國際關系事實的研究過程就應該包括兩個方面:既要對其外在現象進行觀察,也要對其內在意義進行詮釋。在這里,對事實的屬性進行恰當判斷,對需要觀察和詮釋的不同方面,分別予以恰當的觀察和詮釋,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以錯誤的方式進行處理,那就會導致結論出現重大偏差。舉例來說,伊拉克薩達姆政權是否擁有大殺傷性武器,是一個需要通過核查(觀察)來確證的問題,但美國卻以詮釋假情報的方式作出了肯定的結論,并據此發(fā)動了戰(zhàn)爭。從方法論的角度看,這是一個很典型的反例。
研究者對待事實的可以觀察的一面進行觀察,宗旨是搞清楚事實的客觀真相,并在此基礎上確定變量間的關系。在這樣做的時候,研究者必須堅持觀察的客觀性,即實事求是。研究者觀察的方法,概括起來主要有定性與定量兩類。以對戰(zhàn)爭的研究為例,判斷一場暴力事件是沖突還是戰(zhàn)爭,屬于定性觀察,根據全球沖突數字描述形勢的發(fā)展,則屬定量觀察。在國際關系研究中,有些事實比較適于作定量觀察,但也有些事實很難進行度量。例如,恐怖主義事件所造成的恐怖氣氛,人們可以明顯地感覺到,但是其程度卻難以作定量分析,因為這種事實反映的是人們的心理狀態(tài)。
對國際關系事實進行觀察,最佳途徑當然是身臨其境。然而,鑒于國際關系事實本身的特點,人們往往不能這樣做。一方面,觀察者受時間、空間和能力所限,不可能對復雜的事實作完整和直接的觀察;另一方面,觀察者受人為限制,對于一些關鍵、敏感的事實也無法觀察。例如,研究者要實地觀察一場戰(zhàn)爭’,就會受到各方面條件的限制。
對于國際關系事實的復雜性和研究者獲取事實的局限性,詹姆斯?多爾蒂和小羅伯特?普法爾茨格拉夫講過這樣的話:國際關系領域涉及的資料數量遠遠超出了人們的掌握能力,許多資料不公開,長期得不到,或者永遠得不到,因此學者和理論家經常是從不完全的證據中得出一般性的結論。這些證據除了不完全之外,很可能還是不可靠的。鑒于國際關系資料存在的這種現狀,研究者要想得到有關事實的比較完整的認識,也許只能通過思維把缺失的環(huán)節(jié)串聯(lián)起來,而且根據此前積累的知識,運用推論,把零散的要素整合起來。
運用思維對國際關系事實進行整合,觀察者就不得不讓主觀想象發(fā)揮作用,從而使得觀察失去純粹的客觀性。對于這種主觀因素的加入,實證主義者當然是反對的,他們認為觀察必須是客觀的。那么,觀察到底能不能做到純客觀呢?對這個問題,學界一直存在爭論。其中的一些科學哲學家認為,觀察原本就是帶有主觀因素的。由于研究者在面對一個事實時,他的腦子里不可能一片空白,因此他總會受到自己以往積淀下來的知識、經驗、理論、情感的影響。這些先在的要素不可避免地會左右他的判斷。討論這個問題,我們可以看一個觀察的實例:
2006年6月11日,《華盛頓郵報》刊登了一位駐阿富汗記者的所見所聞:“喊叫,奔跑,粉碎聲。槍響。狗叫。重型卡車飛馳,坦克?三聲槍響,很近。是卡拉什尼科夫沖鋒槍。樹林中彌漫著黑煙。破爛的黑旗在高處一閃而過。有東西在燃燒。更多喊聲,哨聲和驚慌的腳步聲。噢,上帝,他們就在外邊。藏電腦,藏相機,把所有英語寫的東西都藏起來。他們就要翻墻進來了!
記者所記錄的是發(fā)生在阿富汗的騷亂,其中的信息多是通過感官得到的,看起來非常直接和客觀。但是,如果仔細研讀這段文字,就能體會到其中包含著記者先在的知識和對事實的詮釋:這位記者了解阿富汗的形勢,了解有關的武器,了解來的是什么人,并且知道這些人沖進來的后果(對自己的威脅)。這位記者在做觀察陳述時,根據自己對阿富汗與世界關系的理解,即“阿富汗的秩序乃是西方進行非凡試驗的產物”,結合所感知的事實,最后得出了作為標題的結論:《“喀布爾之春”結束了》。從這位記者的觀察中,我們可以清楚地體會到主觀因素的作用。
對于先在知識對觀察的影響,漢森(Norwood Russell Hanson,1924―1967)提出了這樣的論斷,即“觀察是理論導向的行動,對x的觀察被關于x的先在知識所塑造”。按照這種觀點,觀察的結果并非簡單地決定于視網膜上的印象,而是由外在事物和觀察主體的背景知識一起決定的。前者是事物驅動的過程,后者是概念驅動的過程。按照格式塔心理學的說法,這兩者一個是外在世界進入人的視網膜的“物理性”過程(客觀過程),另一個是由內而外的知識驅動的“能動性”過程(主觀過程)。在這種機理的作用下,觀察者所進行的只能是“有理論負載的觀察”(theory-laded observations)或“依賴理論的觀察”(theory-dependent observations)。
就國際關系研究的現狀而言,“有理論負載的觀察”是很常見的。以對恐怖主義現象的 觀察為例,在一些人眼中的“恐怖分子”,在另一些人眼中卻是“自由戰(zhàn)士”。在這里,對事實的不同定性,主要決定于觀察者不同的“背景知識”。這種“背景知識”,可能是不同的宗教信仰、意識形態(tài),也可能是不同的理論傾向。以不同的“知識”為背景,研究者通常會采取不同的觀察視角。例如,對于中國的“崛起”,一些傾向現實主義的觀察者可能關注中國軍事力量的增長,傾向自由制度主義的觀察者可能關注中國加入國際合作的程度,而傾向建構主義的觀察者則可能關注中國對國際規(guī)范的態(tài)度的轉變。
在研究者對事實進行觀察的過程中,除了面對可以經由感官感受的要素之外,顯然還面對著事實的需要詮釋的“意義”。這種詮釋所針對的對象,主要是事實的主觀層面,即所體現的行為體的意圖與觀念。對于國際關系的研究者來說,所面對的形形色色的事實,大到國際戰(zhàn)爭、聯(lián)合國大會,小到招待來訪領導人的菜譜,實際上都有特定的意義。如果說研究者觀察外在現象是解決事實“是什么”,那么詮釋內在意義則要解決事實的“為什么”。由于這種意義是來源于行為體的內在意圖,因此只能根據種種跡象運用“背景知識”進行主觀的加工。這種對于事實的理解與解釋活動,可能是經由推論,也可能只是想象。閱讀國際新聞就可以看到,幾乎每一則報道都包括對事實的描述和詮釋兩部分。例如,2007年俄羅斯恢復了戰(zhàn)略轟炸機的巡航。在對這一事實的報道中,媒體給出了很多詮釋,包括“普京想恢復大國地位”,“向西方示威”等。對于觀察者來說,如果只描述戰(zhàn)略轟炸機的物理運動而不解釋其國際政治意義,那么這樣的觀察陳述就不能說是有關國際關系事實的陳述。
以上所講的觀察與詮釋,主要是就可以直接接觸事實的情況而言的。實際上,國際關系學界的絕大多數研究者,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是無法直接接觸事實的。他們所面對的事實,都是有關事實的文本。這些文本雖然都來源于直接觀察者的觀察陳述,但其中也不可避免地蘊含著觀察者的“背景知識”和偏好。而且,這些文本還大多包括作者對于事實意義的詮釋。在這種情況下,研究者顯然不能把這些文本完全等同于客觀真實。在“觀察”這些“事實”的時候,研究者固然需要尋求事實的真相,但也需要通過理解提出更好的詮釋。盡管這個過程在原則上是屬于“觀察”的過程,但由于與事實沒有直接接觸,而且主要是依靠“背景知識”進行主觀的詮釋,因此要堅持對事實的客觀探求就顯得更加困難了。
國際關系文本所陳述的事實,說到底都是已經發(fā)生的歷史事實。在被陳述的事實基礎上對事實真相作出恰當的解釋,對研究者來說顯然是一種挑戰(zhàn)。在史學界,這是由來已久的難題。波蘭著名記者卡普希欽斯基(Ryszard Kapuscinsk)在談論這個問題時講述了希羅多德的困境:希羅多德窮盡一生要保存歷史的真相,防止人類事件的痕跡被時光抹掉;但是,他研究的主要來源卻不是一手經驗,而是其他人按照自己的看法敘述的歷史,這些敘述都是有選擇地留在記憶中的,而且是多多少少有意保存下來的。簡而言之,希羅多德所依據的歷史并不是原本的歷史,而是講述者表達的歷史。這里所存在的矛盾是無法解決的。人們可以努力減少或緩和分歧,但永遠不可能達到客觀的目標,因為主觀因素永遠無法濾掉。希羅多德在寫作中表達出了對這種困境的意識,他不斷限定自己記錄的東西: “他們告訴我,”“他們堅持說”,“他們的說法各不相同”,但問題并沒有真正解決。在卡普希欽斯基看來,不論我們的方法如何發(fā)展,我們永遠不可能直接身處歷史,而只能面對別人敘述、呈現的歷史。這項事業(yè)將始終如此,認為能夠抗拒是愚蠢的。這或許是希羅多德最偉大的發(fā)現。
卡普希欽斯基所闡述的歷史研究中主觀性與客觀性的矛盾,實際上也是國際關系研究者所面對的困擾。在思考這個問題的時候,也許記住這一點是有意義的,即不管在觀察事實的過程中主觀因素有多大影響,我們都始終應把這個過程視為探求客觀實在的過程。這樣,我們才能將觀察中的主觀因素置于恰當的位置,使對事實的陳述比較接近客觀的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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