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稼祥:混合型流行性的平庸之惡
發(fā)布時間:2020-06-19 來源: 歷史回眸 點擊:
柵欄里面坐著一個笑瞇瞇的慈祥老頭,銅色的國字型臉上,蚯蚓般地爬滿風霜,粗拉的兩手放在膝上,右手握著左手,整個形體語言,可以解讀為“憨厚”,“鄉(xiāng)下老漢”,“掙扎”這些詞,你要是這時剛剛看到這個鏡頭,很可能會以為是楊白勞躲債躲到了這里(假如你沒有看到他手腕上隱約可見的金屬環(huán)),但畫外記者的問話和他的回答一定讓你大吃一驚:
“你幫忙賣一個孩子,得到多少錢?”
“200塊!
“200塊很多嗎?”
“不多呵。”
“那你為什么不干別的,要賣孩子呢?”
“我以前殺豬……”
“現(xiàn)在呢?”
“在山上打石頭,賣孩子的活不是總有的!
“在你看來,賣孩子和殺豬、打石頭一樣,都是活兒,是嗎?”
老頭點點頭。
這是中央電視臺12頻道一檔子節(jié)目中的一個片段,記者采訪被抓獲的販賣嬰兒團伙中的一個老者。我不知道別人看到這番對話有何感觸,反正我感到一點絕望。這種情緒也曾經(jīng)出現(xiàn)在我看完李楊導演的電影《盲山》之后,在那個故事里,除了一個小學生,整個村子里的人都是那個被拐賣的女大學生的看守,有的甚至還借機揩油,出賣她的求救信的有,乘機尋歡但絕不施救的有,乘危殺價買她的春的有,而且沒有任何人覺得他們所做的有什么不妥,更沒有人有絲毫負疚感;皆谑旨苌祥]上他仰望蒼天的眼睛之前,為那些把自己送上刑具的人祈禱說,上帝,原諒他們吧,他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我認為,這是給平庸的惡的最早最權(quán)威的定義。所謂平庸的惡,就是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惡和不由自主的惡。這種惡有兩個特點或兩個特點中的一個:一是非個別性,因此它帶有普遍性和群體性,那個老頭是團伙作案的一員,《盲山》里整個村子的人都是購買并囚禁被拐賣的女大學生白雪梅的共謀,這是群體性;
普遍性則表現(xiàn)為今天全社會勁吹的作弊和賄賂之風。二是無意識性,就是說,作惡的人不知道自己在作惡。造成無意識的惡有兩個原因,一種是因為愚昧,對自己的行為后果缺乏認知,比如上面提到的倒賣婦女嬰兒的案例;
另一種是因為被催眠,喪失常識和價值判斷力,比如當今許多傳銷群體害了自己再害親友,當年文革中紅衛(wèi)兵殺師弒父,當然還有漢娜.阿倫特在耶路撒冷報道的前納粹官員艾希曼所犯的大屠殺罪行,關(guān)于艾希曼,阿倫特寫道:
“如果用通俗的話來表達的話,他完全不明白自己所做的是什么樣的事情……他并不愚蠢,卻完全沒有思想——這絕不等同于愚蠢,卻是他成為那個時代最大犯罪者之一的因素。這就是平庸。”準確地說,這不是一種因愚蠢導致的未開化平庸,而是因被洗腦或被催眠而造就的催眠性平庸,所有被煽動起來并被所謂領(lǐng)袖個人利用的集體興奮中的群體都患有這種平庸癥。愚蠢平庸與催眠平庸的最大區(qū)別是,前者沒有,后者有傳染性和流行性。一個人不可能把自己的愚昧傳染給別人,但催眠性集體興奮卻可以傳染,鼾聲可以讓所有聽到它的人昏昏欲睡,吸毒者的沉醉之態(tài)可以讓旁觀者躍躍欲試。
不過,無論是愚蠢平庸的惡,還是催眠平庸的惡,都是一種盲從的惡,不是盲從自己的愚昧,就是盲從群體的催眠。還有一種平庸的惡,是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惡,也就是說是有意識的惡,這種惡可以稱之為自為的惡,之所以仍然把它定義為“平庸的惡”,不是因為它的愚蠢、催眠和群體性,而是因為它的普遍性、常見性和多發(fā)性?纯聪旅孢@個案例有助于對這種惡的理解。
話說江西省新余市有個企業(yè)家,名叫阮金義,1998年擁有一棟價值千萬元的在建大樓。由于短缺150萬元建設(shè)資金,不得已向吳龍彬借高利貸。吳以借款利息太高不受法律保護為由,要求雙方簽署虛假轉(zhuǎn)讓協(xié)議,先將土地轉(zhuǎn)至他的名下,作為借款擔保;
再簽署反轉(zhuǎn)讓協(xié)議,由阮將土地買回來。當然,吳并沒有付任何轉(zhuǎn)讓款,轉(zhuǎn)讓與反轉(zhuǎn)讓款之間的差額,就是阮要付的高利貸利息,為45萬元。
1999年11月,雙方約定還款日期到了,阮金義準備售樓還款。吳龍彬卻向法院起訴,認為雙方屬于轉(zhuǎn)讓關(guān)系,土地和房屋應該歸他所有。江西省新余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判決原告吳龍彬勝訴,吳獲得大樓,阮傾家蕩產(chǎn)。不過,說到這里,故事的主角還沒有出場。主角不是人,是一張紙。那是一張蓋著新余市中級法院公章的“保證函”,函上說,只要吳龍彬向法院繳納21.5萬元,他勝訴的判決永不改判。
這是寫出來的,還沒有寫出來的當然是當事法官的作為,可以理解的是,當事法官所得到的賄賂不會比法院得到的少。法官和法院愚蠢嗎?當然不是。那么,他們喪失了價值判斷力,模糊了善惡是否的界限了嗎?當然也不是。他們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甚至知道自己在作惡。知道作惡還在作,無非兩個原因,一是這種惡像胰腺癌似的,對付它既沒有抗體(因為它自己原本就是抗體,但病變了),也沒有藥物,因為藥物到不了那個地方。第二個原因是它的普遍性,法難責眾,我就被普遍了一回。有幾個人偽造假協(xié)議到某省城中級法院起訴我的公司,敲詐全部股權(quán),操作手法與上面的原告幾乎一樣,當事法官擺著數(shù)千萬的固定資產(chǎn)不封,非要封現(xiàn)金賬號;
偷偷開走公司車輛,說是查封,但卻交給起訴方“保管”。我和一個保險公司老總聊到此事,他說,“你可不能掉以輕心,那個地方的法官之腐敗我是體會過的,他們弄假成真的能力超強。幾年前我們有個案子在那里審,我們穩(wěn)操勝券,所以沒有打點。結(jié)果竟然輸了,把它翻過來,花了我們四年時間!
這是一種開始商品化的權(quán)力社會極易發(fā)生并流行的被叫做“尋租行為”的平庸之惡,用非經(jīng)濟學術(shù)語稱之,則是腐敗與墮落之惡,傳染性之高,可能在H1N1之上;
腐爛性之強,不在癰疽之下?膳碌氖牵@種惡性病毒已經(jīng)從一般的實權(quán)部門,侵蝕到司法系統(tǒng)。司法系統(tǒng)是社會機體的免疫系統(tǒng),免疫系統(tǒng)病變,后果不想可知。司法尋租犧牲的不僅是個人良心,更是社會公正和是非善惡標準。更可怕的是,在這種尋租之惡侵蝕司法系統(tǒng)的同時,舊時代的盲從之惡也沒有從國家機器上被徹底清洗,什么“俯臥撐”,“躲貓貓”,“蹲馬步”,這雖然不是草菅人命,但卻是兒戲人命。而在某些落后地區(qū),愚昧型的惡還像腫瘤一樣尚未完全被切除。
這就是我們時代混合型流行性的平庸之惡,這是市場經(jīng)濟制度基本確立,民主政治制度沒有跟上,傳統(tǒng)與現(xiàn)代交替時代的并發(fā)癥。幸虧我們還有一點補救措施,那就是有一縷陽光,網(wǎng)絡(luò)民主的陽光,殺死了暴露在它之下的霉菌,因此,鄧玉嬌這次才能幸免于刑。
我相信,有法制的民主和有民主的法制是陽光,各種平庸的惡是積雪。有陽光,積雪遲早會消融。
2009年6月17日
原載《SOHO小報》2009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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