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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秀玲:50年來中國政治制度史研究及其展望

發(fā)布時間:2020-06-13 來源: 歷史回眸 點擊:

  

  一、建國后十多年中國政治制度史研究

  

  現代意義上的中國政治制度史研究始于20世紀前后。隨著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論等方法的傳入,中國政治制度史研究開始走上科學化和規(guī)范化的軌道。在近半個世紀里,中國政治制度通史、斷代史等都取得不少成績,也存在一定的問題。就不足方面言,主要表現在研究范圍較窄,研究方法單一等。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告成立,中國歷史揭開新的一頁,中國政治制度史研究與其它學科一樣,從此進入了一個新階段。自1950年至1965年這十幾年的時間里,由于解放前社會的戰(zhàn)亂、動蕩,經濟的落后,中國政治制度史研究與當時的中國社會一樣百廢待興。所以,我們稱此時期的中國政治制度史研究為繼承恢復期。據統計,本時期,中國大陸有關中國政治制度史研究的論文約有180篇,專著約有10部。此時的中國政治制度史研究與以往相比有了新的特點,這為本學科的建設和發(fā)展起了相當重要的奠基作用。

  首先,馬克思主義理論成為此時期中國政治制度史研究的主要世界觀和方法論。如果說,建國前馬克思主義理論已被有的學者運用還屬個別,而新中國成立后,馬克思主義的理論和方法則逐漸被許多研究者采用,并進而成為研究者的指導思想。尤其是階級分析方法被廣泛使用,取得了令人矚目的研究成果,從而將中國政治制度史研究推上一個新階段。

  本時期比較有代表性的著作有許大齡的《清代捐納制度》(哈佛燕京學社1950年版)、唐長孺的《九品中正制度試釋》(武漢大學編譯委員會1951年版)、吳恩裕的《中國國家起源問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麗純的《太平天國制度初探》(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梁方仲的《明代糧長制度》(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岑仲勉的《府兵制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麗純的《太平天國官制軍制探略》(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韋慶遠的《明代黃冊制度》(中華書局1961年版)等。這些著作雖各有長短,繁簡不一,但都試圖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認識、分析和解決問題。如梁方仲運用馬克思主義的階級分析方法對糧長的階級分化進行了具體分析,探討了糧長對人民的禍害。

  此時期,中國通史較有代表性者有翦伯贊的《中國史綱要》(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岑仲勉的《隋唐史》(高教部教材編審處1954年版)、范文瀾的《中國通史簡編》(修訂本,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等。這些通史中有關中國政治制度史研究均以歷史唯物主義為指導。

  其次,重視具體政治制度的探討是本時期的顯著特點。主要表現在如下方面:

  關于宗法制度,研究者主要從宗法制度的特征、性質及它與封建制度間的關系等方面進行探討,從而總結宗法制度在中國政治制度中的歷史地位、價值及其經驗教訓。如金景芳的《論宗法制度》(《東北人民大學學報》1956年第2期)、葉國慶的《試論西周宗法制封建關系的本質》(《廈門大學學報》1956年第3期)、黃子通的《宗法制度與等級制度是不是封建制度的特征?》(《北京大學學報》1957年第1期)、童書業(yè)的《宗法封建制度》(《文史哲》1957年第1期)和《論宗法制與封建制的關系——評黃子通宗法制度與等級制度是不是封建制度的特征?》(《歷史研究》1957年第8期)等。值得注意,對宗法制度的考察中階級的觀點非常明顯,其立足點仍是分析中國社會性質。

  關于科舉制度,研究者探討較多,也較為細致。探討科舉制度,對于理解中國官僚政治的角色特征、內在結構方式及其成敗得失都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此時期較有代表性者有:韓國磬的《唐朝的科舉制度與朋黨之爭》(《廈門大學學報》1954年第1期)、商衍鎏的《清代科舉考試述錄》(三聯書店1958年版)、吳晗的《明代的科舉情況和紳士特權》(1959年8月26日《光明日報》)、李正中的《科舉制度的產生和考試程序的發(fā)展》(《史學月刊》1964年第9期)等。其中商衍鎏的《清代科舉考試述錄》一書“廣征博引……述清代一代的科舉與學校制度,其通贍詳明,為宮崎市定的《科舉》(公元1946年)所不及”。(注:王德明:《清代科舉制度研究》,第15頁,中華書局,1984年。)

  關于鄉(xiāng)里制度,研究者主要集中探討漢代“鄉(xiāng)”、“里”、“亭”的性質和太平天國鄉(xiāng)官制等問題。前者主要以王毓銓、蔡美彪等為代表,后者有代表性者有:張振kūn@①的《太平天國的鄉(xiāng)官》(《歷史教學》1953年第11期)、王天獎的《太平天國鄉(xiāng)官的階級成分》(《歷史研究》1958年第3期)、王恩沼的《鄉(xiāng)舉里選制和科舉制是否為農民設置了一條上升的路徑》(《新建設》1965年第4期)等。

  關于文官制度,研究者著重考察中國古代官僚的選用、食祿、獎懲及其性質等。這方面的研究以許大齡的《清代捐納制度》(哈佛燕京學社1950年版)和唐長孺的《九品中正制度試釋》(《武漢大學編譯委員會1951年版)為代表。此外,還有謝忠梁的《兩漢的食封制度》(《文史哲》1958年第3期)、陳仲安的《論唐代的使職差遣制度》(《武漢大學學報》1963年第1期)、柳春藩的《關于漢代食封制度的性質問題》(《歷史教學》1964年第8期)等。

  除了這些具體制度外,這一時期受到關注的問題還有國家起源、歷代官制、皇帝制度、外交制度、軍事制度、民族事務管理制度等。需要指出的是,本時期比較重視探討太平天國的政治制度,研究論文約有20篇,專著約有5部,比較有代表性的研究者為麗純和商衍鎏等。這些論著以其史實的詳盡、論證的細密受學術界重視。

  當然,本時期中國政治制度史研究還存在不少問題,這主要表現在:一是由于研究者水平的差異,在運用馬克思主義理論和方法時有明顯的生搬硬套、不求甚解傾向。有的研究者機械使用階級分析的方法。從此意義上說,本時期有些研究論著和論文缺乏學術的深度和厚度。二是意識形態(tài)的痕跡明顯。從階級斗爭的視角切入中國政治制度史研究是本時期的突出特點,也是對傳統研究的一次革命性突破,但將中國政治制度史研究過于附靠在意識形態(tài)的需要之上,這又必然影響學術研究的健康發(fā)展。從本時期的中國政治制度史研究題目即可感到為現實政治服務的傾向比較明顯。三是多數研究者往往從“史”的角度而不是從政治制度內在特點和運行方式上來探討中國政治制度史,這就限制了中國政治制度史學科的發(fā)展。換言之,建國后十多年,中國政治制度史研究還沒有確立其學科自身獨立的價值體系及意義。

  值得注意的是,本時期我國臺灣學者在中國政治制度史研究中也做出不少成績,據不完全統計,論文約有50篇,研究著作數部。臺灣學者對中國政治制度史進行了較宏觀的研究。這些學者在堅持傳統“史學”方法的同時,較多引用西方政治學原理、方法探討中國歷代政治制度的運行機制,有的還站在中西政治文化和制度比較的角度審視中國歷代政制的利弊得失。當然,本時期臺灣學者對中國政治制度史的研究也存在不少問題,其中最要者有三:一是研究領域比較偏狹,許多領域未能引起充分的重視。二是研究方法的偏執(zhí),或對中國傳統的研究方法墨守成規(guī),或對西方的研究方法過于崇拜。三是史料的運用往往比較狹窄。不少臺灣學者所用的史料還停留在正史、政書上,較少利用家譜、檔案、出土文獻、方志、筆記等有價值的史料,這不能不說是一大缺憾。

  

  二、“文革”十年中國政治制度史研究

  

  自1966至1976年間,這是中國大陸十年“文革”的動蕩期。在這期間,中國學術事業(yè)遭到了嚴重沖擊,政治學首當其沖成為最敏感的禁區(qū),中國政治制度史研究也基本處于停滯狀態(tài)。據統計,這段時間,中國政治制度史研究論文僅有20多篇,無一部學術專著。就是這20多篇論文學術水準也不高。

  此時期的論文有:黃晨敏的《倒退是沒有出路的——中國封建社會歷史上幾次復辟分封制的教訓》(《學習與批判》1973年第2期)、史明的《西周春秋時代“禮制”的演變和孔丘克己復禮的反動本質》(《考古》1974年第2期)、杜遒松的《從列鼎制度看“克己復禮”的反動性》(《考古》1976年第1期)、馮祖貽的《秦漢之際恢復分封制與實行郡縣制的斗爭》(1974年7月23日《貴州時報》)、馬先醒的《封建、郡縣之論爭與演進》(《簡牘學報》1975年第10期)、湯大民的《維護統一是歷史的進步事業(yè)——論西漢法家的削藩斗爭》(1974年11月29日《新華日報》)等。論文題目明顯可見中國政治制度史研究與政治需要的密切聯系。

  這一時期,我國臺灣學者的研究取得一定成績,據筆者不完全統計,中國政治制度史研究論文約有50篇,論文集和學術專著有5部以上。就研究的范圍看,研究者多注重斷代政制探討,尤其對清代政制的研究比較重視。可歸納為如下方面:

  第一,關于中央政制的研究。如李宗侗的《清代中央政權形態(tài)的演變》(《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1967年第37期,上)、吳輯華的《明代制度史論叢》(論文集二冊,學生書局1971年版)等。

  第二,關于地方政制研究。如戴炎輝的《清代地方官制的組織及其實際運用》(上、中、下,《憲政時代》1975年第1卷第2期、1976年第1卷第3期和第4期)、李國祁的《明清兩代地方行政制度中道的功能及其演變》(《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1972年第3期,上)、林思顯的《清代新疆州縣制度之研究》(《人文學報》1976年第7期)等。

  第三,關于司法制度。如陶希圣的《清代州縣衙門刑事審判制度及程序》(《食貨月刊復刊》1971年第1卷第1—5期)、林詠榮的《唐清兩代司法制度之比較》(《憲政時代》1976年第1卷第4期、第2卷第1期)等。

  第四,關于文官制度。如傅宗懋的《清代文官缺分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學報》1970年第21期)、胡建國的《清代滿漢任職文官之比較》(《中山學術文化集刊》1975年第15期)、繆全吉的《清代幕府人事制度》(中國人事行政月刊社1971年)等。

  其它還有王壽南的《唐代宦官權勢之研究》(正中書局1971年版)、莊吉發(fā)的《清代奏折制度》(臺北故宮博物院1976年)等。

   綜觀此時期臺灣學者的研究,體現了扎實、嚴謹的治學學風,其成就是對十年“文革”中國大陸政治制度史研究的落后狀態(tài)的一種補充。當然,此時期我國臺灣學者的研究也存有明顯的不足,就是過于拘囿細部探討而少宏觀、系統的綜合論述。

  

  三、80年代中國政治制度史研究

  

  十一屆三中全會后,中國的社會、政治、思想和文化進入了新的發(fā)展時期。政治學逐漸受到了重視,中國政治制度史研究也是如此,它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漸受青睞。有的學者這樣認為:中國政治制度史“既是政治學的重要分支學科,同時又是歷史學、政治學、法學等等學科有關內容的綜合”,實質上是一門邊緣學科。(注:白鋼:《對中國政治制度史進行開拓性研究的思考》,《光明日報》,1988年1月6日。)在這種情勢下,十多年來,中國大陸中國政治制度史研究出現前所未有的新局面:不僅碩果累累,而且在學術深度和研究方法上都有很大突破。僅就數量言,七八十年代,中國政治制度研究論文約700篇,專著約60部,這是以往任何時期都無法比擬的。我們將這一時期定為發(fā)展期。概括起來,本時期的中國政治制度史研究有如下突出的特點:

  第一,突破長期以來中國政治制度史研究的禁區(qū),在思想解放的旗幟下研究者開始探討專制主義、封建特權、世襲制等問題,其中以對中國封建專制主義的探討影響最大。研究者主要從四個方面進行探討。

  一是剖析封建專制主義的形成及其特征。如白鋼的《論中國封建專制主義的主要特征及其頑固性》(《學術研究》1980年第5期)、孫文良的《封建專制主義的反動本質》(《理論與實踐》1980年第12期)、戴逸等的《論中國歷史上的封建君主專制主義》(《社會科學戰(zhàn)線》1981年第2期)、田昌武的《論中國封建專制主義的形成與特征》(《南開學報》1981年第6期)等。

  二是考察封建專制主義的經濟基礎。如李春棠的《略論我國封建專制及其經濟基礎》(《湖南師范學院學報》1980年第3期)、谷方的《關于中央集權封建國家的基礎問題——與袁偉時同志商榷》(《學術研究》1982年第1期)、楊希珍的《封建專制主義與小農經濟》(《文史哲》1982年第2期)、趙方旗的《論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經濟基礎》(《文史哲》1982年第6期)、白鋼的《小農經濟不是封建專制主義的經濟基礎》(《學術研究》1984年第1期)、劉澤華和王連升的《關于專制主義經濟基礎與君主集權形成問題的商討》(《南開史學》1984年第1期)等。(點擊此處閱讀下一頁)

  

  三是探討封建專制主義與其它制度的關系。如王超的《論皇帝制度與封建專制》(《學術月刊》1980年第1期)、王思治的《封建專制制度與宦官專政》(1980年8月4日《人民日報》)、陳光中的《試論封建法制的專制主義特征》(《社會科學戰(zhàn)線》1980年第1期)、崔春華的《論封建專制主義和官僚政治》(《理論與實踐》1980年第12期)、王興亞的《論封建專制主義對中國農民戰(zhàn)爭的影響》(《中州學刊》1981年第2期)等。

  四是比較中、西封建專制制度的異同。如龐卓恒的《中西封建專制制度的比較研究》(《歷史研究》1981年第2期)、王正平的《論中國與英法中世紀君主專制的形成及其實質》(《杭州大學學報》1982年第4期)等。

   應該看到,對封建專制主義制度的探討是此時期的重大收獲,它為80年代思想解放和政治體制改革做出了貢獻,從中也反映了中國政治制度史研究工作者的探索精神,其中不乏學術的真知灼見。但也應看到,對封建專制主義制度的探討仍含有某種“需要”,它是當時打倒“四人邦”后思想啟蒙的一種反映。換言之,當走過“十年”浩劫的迷障,對造成這種惡果的社會、制度、思想和文化根源進行歷史反思時,研究者看到,封建專制主義作為制度雖已解體,但作為思想卻仍有嚴重的殘余,在進行現代化建設過程中必須將其清除;谶@種“需要”,研究者就不可能不帶有一些非學術的聲音,從而影響了學術研究的水準。對此,有的研究者概括說:“已有的研究成果,不夠系統深入,不少論文聲討多于研究,缺乏理論上的升華和科學上的規(guī)范。系統的綜合歷史學與政治學理論與方法,從政治體制上研究中國封建專制主義的著作尚不多見!保ㄗⅲ喊卒摚骸抖兰o的中國政治制度史研究》,《歷史研究》,1986年第6期。)顯然,如何恢復學術研究的地位,這是相當重要的問題。

   第二,中國政治制度史研究學術化、規(guī)范化得到加強,它逐漸確立其自身的相對獨立性和主體性。嚴格說來,長期以來,中國政治制度史研究并沒有成為一個獨立學科,它往往被看成史學研究的分支,這就不可能不限制它的發(fā)展、完善與深化。加之長期以來意識形態(tài)對它的制約,所以中國政治制度史研究一直處于邊緣狀態(tài)。自從鄧小平提出“政治學、法學、社會學以及世界政治的研究,我們過去多年忽視了,現在也需要趕快補課”,中國政治制度史研究學科建設的步伐明顯加快,這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一是對中國政治制度史進行知識普及。作為學科建設,在80年代中前期,中國政治制度史的基本知識受到廣泛重視,許多學者以“史話”、“簡說”、“漫話”、“瑣談”、“講座”等文體形式發(fā)表系列文章。比較有代表性的有王道成的《科舉史話》(《文史知識》1983年第6—8、10—12期)、王字信等的《中國歷代官制講座》(《文史知識》1983—1986年)、行邁的《中國古代官制雜談》(《中學歷史》1981—1985年)。值得提及的是,左言東的《中國古代官制》(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一書,它作為《青年文史叢書》的一種,對中國古代官制進行了系統闡述,在此時期具有代表性。

  二是研究中史料運用的規(guī)范性和廣泛性。本世紀三四十代的中國政治制度史研究中存在資料引用的隨意性,研究不夠規(guī)范。80年代,研究者比較注意引文的規(guī)范性和廣泛性,這就大大提高了研究的可靠性、說服力和學術性。如在此時期的許多中國政治制度史論著中史料引注比較詳盡,一些新出土的文物資料也得到較多使用。例如,韋慶遠主編的《中國政治制度史》就大量引用了河南偃師二里頭早商宮殿遺址、鄭州商代遺址、殷墟等地出土的史料,對檔案史料也比較重視。

  三是全面鋪開對中國政治制度史的研究。以往研究者雖已對中國政治制度史的許多領域進行研究,但也還有許多領域未能涉及,本時期的研究屬于全面、整體推進,各個朝代、各種制度都受到研究者關注。

  在斷代政治制度史研究中,以往不受重視的朝代如先秦、魏晉南北朝、五代十國、遼、夏、金、元和民國等都受到研究者的關注,并取得較大的成績。最為突出的是對先秦和民國政治制度的研究。

  就先秦政治制度研究來看,本時期借助一些考古發(fā)掘材料,研究取得明顯進展:1,對夏商周國體與政體的研究有:日知的《孔孟書中所反映的古代中國城市國家》(《歷史研究》1980年第3期)、徐鴻修的《周代貴族專制政體中的原始民主遺存》(《中國社會科學》1981年第2期)、石興邦的《從考古文化探討我國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問題》(《史前研究》1983年創(chuàng)刊號)、張秉南的《商周政體研究》(遼寧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等。以上論著從不同視角論證了中國先秦時期國家的起源、形成、形態(tài)。對學術問題展開論爭,某種程度上也反映了此時期學術研究的民主化和多樣化傾向。2,對先秦宗法制的探討,代表性的論著有:楊英杰的《周代宗法制度辨說》(《遼寧師范學院學報》1982年第6期)、李則鳴的《殷商宗法制簡議》(《江漢論壇》1984年第1期)、王蘭仲的《試論春秋時代的宗法制與君主專制的關系》(《中國史研究》1984年第1期)、錢杭的《周代宗法制度研究》(學林出版社1985年版)、錢宗范的《周代宗法制度研究》(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1989年版)等。3,對春秋戰(zhàn)國時楚國政制的研究有:殷崇浩的《春秋楚縣略論》(《江漢論壇》1980年第4期)、楊寬的《春秋時代楚國縣制的性質問題》(《中國史研究》1981年第4期)、左言東的《楚國宮制考》(《求索》1982年第1期)等,對楚國政制的重視主要與楚國文化的特殊性有關。

  就近代政治制度史的研究來說,其成就主要表現為三個方面:1,在中國近代政治制度史整體研究方面,比較突出的有:錢實甫的《北洋時期的政治制度》(中華書局1984年版)、李進修的《中國近代政治制度史綱》(求實出版社1988年版)等。2,對晚清政制的探討有所加強,尤其注重了對晚清政治體制改革的研究。如韋慶遠等的《論諮議局》(《近代史研究》1979年第2期)、李文海的《論清政府的“預備立憲”》(《歷史檔案》1982年第1期)、鄧亦兵的《論清末“新政”的歷史作用》(《史學月刊》1982年第6期)等。3,對根據地解放區(qū)的政治制度研究彌補了以往在這方面研究的不足。這一時期,除了一些中國政治制度通史、斷代中國政治制度史論著或研究專著對根據地政治制度給予了不同程度的關注外,還出現了專門探討根據地解放區(qū)政治制度的論文約20篇。

  在專題政治制度史研究中,此時期也取得較大進展。其中尤以中國法律制度史的探討最為突出。以往尤其是“文革”十年期間,法律制度史研究不受重視。到80年代,這一情況得到明顯好轉。僅就專著而言,此時期出版了十幾部中國法律制度通史。如肖永清主編的《中國法制史簡編》(山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張晉藩等的《中國法制史》第1卷(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1年版)、張晉藩的《中國法制史》(群眾出版社1982年版)、蒲堅的《中國法制史》(光明日報出版社1987年版)、時孝信主編的《中國法制史》(北京大學出版社1989年版)等。當然,這一時期的法制通史有“教材化”和體例類同的局限。另外,斷代法制史也出現幾本重要著作,它們是張國福的《中華民國法制簡史》(北京大學出版社1986年版)、張希坡和韓延龍的《中國革命法制史》(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7年版)等。

  中國政治制度史整體研究的成績非常顯著,這具體表現在中國政治制度通史論著如雨后春筍般出現。應該說,在三四十年代也曾出現幾部中國政治制度通史著作,而以后的幾十年這一領域卻被忽視了,到80年代,又出現十多部中國政治制度通史著作,比較有代表性的有:王漢昌、林代昭的《中國古代政治制度史》(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左言東的《中國政治制度史》(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羅映輝主編的《中國古代政治制度史》(四川大學出版社1988年版)、韋慶遠主編的《中國政治制度史》(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9年版)等。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韋慶遠的《中國政治制度史》是從先秦一直寫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其它通史均只寫到清朝滅亡。

  四是研究視野更為開闊,學術探討更有深度。就廣度而言,本時期研究在打通古今的同時,還注重以“世界性”眼光進行審視。如左言東的《中國政治制度史》就有《夏商政治制度得失利弊及與世界其他國家的比較》、《西周政治制度的得失利弊及與世界各國的比較》這樣的專題,從中可見作者視野之開闊。就深度而言,本時期許多研究已不僅停留在政治、社會的表面,而是深入開拓,從而將中國政治制度史研究推向一個新的學術高度。僅以80年代對明、清督撫制度的探討為例,就可看出此時期的學術高度和深度。在關于明、清督撫制度研究的論文中,研究者從成因、選任、考核、僚屬、督撫關系、與地方建設的關系和影響等多方面探討督撫制度的特殊性、復雜性及價值意義。

  第三,引進西方科學研究的新方法,為中國政治制度史研究注入了新鮮活力。長期以來中國政治制度史研究基本沒有突破傳統“史學”的研究格局,80年代是中國學術比較開放的時期,西方五花八門的新理論、新學說和新方法對中國政治制度史研究產生了深刻的影響。一時間,研究者如饑似渴學習西方諸如系統論、控制論、信息論、結構主義的理論與方法,并嘗試將之運用到中國政治制度史研究中去。比較典型的有:李桂海的《從控制論的角度看中國封建社會政治制度的結構的僵化》(《西北大學學報》1982年第2期)、金觀濤的《在歷史的表象背后》(四川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等。

  當然,本時期的中國政治制度研究仍存在不少問題,最明顯者是知識的普及多于理論的探討,形式化的研究多于個性化的研究,簡單化的移植多于具體分析。比如中國政治制度通史的寫作有千篇一律之感,以教材化的寫作為主,缺乏富有個性和真知灼見的著述,這表現在觀點、體例、結構和語言等的大同小異,學術性不強。又比如對西方新的理論和方法的運用有生搬硬套、不求甚解的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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